第66章 疯言风语
鸡啄米叫住医生。
他心情沉重地对医生说:“医生,您看甄为贵这个病怎么办?”
“他不是恢复得很好吗?怎么啦?”
“活是活了,但他的脑子出了严重问题,怎么办?”
“严重问题?怎么说?你们聊家常的时候不是好好的吗?”
“不。现在他的思维已经和我们正常人不在一个频道上了,神经是不是出了问题我也不敢说,麻烦你们过细的检查一下行不行?”
“这样吧,先留院察看两天,然后再作决定比较妥当。”
“甄为贵会不会就成了神经病啊?”花骨软急得直跺脚,因为一场恋爱还没谈完男主角就成了神经病,这给她带来的打击可想而知。
“下午,院里会邀请顶级的神经科专家来会诊,你们不要走开。”说完,医生急匆匆地进来另外一个病房。
鸡啄米打电话给胡宝,可是,胡宝说要到晚上才有时间过来。
接着,她又给奉天高和奉天远到了电话,回答是说他们到了西安参加另一个探险队在西安的活动,回来的日子还不好确定,可是,电话里的画外音明显是奉天高妈妈在叫他们吃饭。
鸡啄米只得冷笑一声,所谓朋友只有在有极端困难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朋友,那些平时的海誓山盟甚至点头哈腰,在困难面前都会原形毕露,叫人不得不感叹事态的炎凉。
花骨软在一边听到大家的回话,心里象打翻了五味瓶,一汪眼泪,就是为甄为贵鸣打抱不平的武器,当然,她自己也通过这汪眼泪,表达着自己对甄为贵的不离不弃。
回到病房,鸡啄米把他前妻叫出去:“你先回去,请教一下马大仙,看我们老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记住,不要闹得满城风雨,要注意场合。”
前妻问道:“医院没了办法吗?”
“下午有专家来会诊,你去,我们先来个神药相符,双保险。”
“这个好,我去问。你在这里和甄为贵多说说话,看是不是能够尽快打开他的的心结。”停了停又说:“千万不要和他聊女人,不听话就不理你了。”
“走吧,走吧,我一个女人都怕得要死,还敢谈别的女人吗?”
鸡啄米前妻白了鸡啄米一眼:“老娘谅你也不敢。”
花骨软想笑,但笑不出来。
甄为贵倒是笑了:“想不到你这么怕你的前妻啊,原来在一起生活了那么久你就没怕过?”
“怕呢,要不为什么离婚?”
“那你还想和她结婚?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妻?”
花骨软听了心里很不高兴:“那你还找我?你不是有特仑苏吗?这几天怎么影子都不见了?男人对女人真是有不得少不得。无聊。”
甄为贵突然若有所思起来,半响之后,他呆呆地说:“不和你们讲了,我还有事。”
甄为贵进入了忘我的境地,他的思绪又回到了救人一事上面,他的脑海里已经不是仅仅面对花骨软和鸡啄米了。
他在寻找救人的突破口。
京城那么大,仅仅知道从哪里进去的又有什么意义呢?
现在他们探的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他除了知道她的微信和手机号,一起聚过两次,余下的什么都不知道,难道是恶作剧吗?
鸡啄米有些烦躁,却又不知道烦躁些什么,是为受困的人烦躁吗?
受困的人,除了跟甄为贵有过接触,其他人都不认识。
是为自己烦躁吗?就是不救人,自己也喜欢探险,有什么好烦躁的呢?
归根结底,还是信息不灵通造成的,这怪不了甄为贵。
因为甄为贵也在着急,并且,比现在的任何人都焦虑。
奉天远毛遂自荐要去打头阵。
三义偏头看了看奉天远:“你难道要找他们到天边?”
奉天远:“如果有必要,不是不可以。”
手机迷在看他的手机,只有别人不影响他游戏过关,任何事好像都事不关己。
甄为贵经过深思熟虑,同意奉天远去先期侦察。
这时,一件小事突如其来。
鸡啄米前妻的六舅来城里看她,顺便见一个网友,开房的时候被警察堵在屋里,怎么也说不清楚,甄为贵正好认识那个片区的一个副队长,就带着哥几个把人要了出来。
奉天远走了。
留下的人也不能在这干等。
他们来到一处老旧的房子。
那里是个老式的地下室招待所,看起来没有什么奇特之处,胡宝漫不经心地浏览着屋子里的陈设。
鸡啄米到处寻找着什么,三义看着鸡啄米,突然想起鸡啄米的名字名副其实。
三义笑着打趣鸡啄米:“看来鸡啄米是个公鸡,觅食勤快。”
胡宝哈哈一笑:“谁说不是呢?”
特仑苏:“我们探险,鸡啄米探食,相得益彰,从此我们不怕挨饿。”
鸡啄米只是笑笑,他喜欢在这种轻松的环境中寻觅。
突然。
甄为贵对鸡啄米叫到:“别动。”
甄为贵很惊异的发现鸡啄米到的那个拐角处一片扫地工具和杂物。他想,这东西放在这里,怎么看都与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为什么?是不是这背后有什么 蹊跷?
大家注视着甄为贵,不知道他又想到了什么名堂,难道甄为贵要捡垃圾?
大家互相瞪眼看着,等待甄为贵的表演。
甄为贵发现扫地工具和杂物的后面,是矮矮的一扇与众不同的门。
以甄为贵的对老物件的知识,这绝对是明朝以前的东西,并且是原装的东西,如假包换。
一行几个人,带好装备,装扮成几对情侣,开了离那门比较近的几间房,除了鸡啄米前妻非要住一宿明天再探之外,大家都同意当夜趁着前台交接班的乱乎劲直接进去。
甄为贵突然回过身来,在墙上划了一个记号。
他掏出电话将记号告诉奉天远,如果回来,必须顺着墙上的记号寻找大家,否则,是很难找到队伍的。
甄为贵收起电话,观察着走进那堆垃圾,用脚把堵住那些工具的废品拨开,轻轻地提走扫把和一些傍在墙上的东西,那扇门完全暴露在大家的眼皮子底下,看起来没有一点特别。
奇怪的是,甄为贵他们几个男人费了半天劲也没把门弄开。
粗看,那门很普通,虽然门上有些锈迹斑斑,但看得出来,这只不过是在门上有一层铁皮包着的缘故,似乎,这么好久不曾被人开启,很厚的一层灰尘,叫人不得不小心翼翼。
那个门即不像在里面锁上的,也不像在外面钉死了,那么,它的开关会设在什么地方呢?这门也不是现代的产品啊,根本就不会存在电子锁、遥控器什么的,难道又是一扇通过秘密开启的门?就像进入防空洞的那扇门。
看着与正常的门无异,却绞尽脑汁也无法打开,大家似乎对自己的智商都产生了怀疑,着开关机构让大家伤脑筋。
万般无奈之下,甄为贵打开电脑,查看古今中外的所有开关结构,最终还是莫衷一是。
大家围过来,甄为贵看了看大家,沮丧地摇摇头。
胡宝说:“我们大家研究研究,群策群力嘛。”
“大家不是一直在研究吗?”
“嘿嘿,我们都把希望寄托在甄为贵的身上,所以大家在研究只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现在不同了,甄为贵也没戏了,大家上点心吧,嘿嘿。”
鸡啄米:“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甄为贵你就不要一个人在这瞎猜,说不定大家有新的理解呢?”
甄为贵把电脑往前推了推:“也是哦。”
可是,照样一无所获,大家都有些垂头丧气。
大家,面对着这个奇怪的门没有一点办法,并且都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黔驴技穷的挫败感,无奈之下,就只能在这破招待所十分不愿意的住了下来。
后半夜,鸡啄米穿着个短裤衩咚咚地砸着甄为贵屋的门,说他老婆爽够了以后突发奇想,说那个门该不会是往上提一下,再往后推一把的吧?或许是往前拉一把,这是她提裤子的动作要领。
“你呀,邪门,不过,这也可能是个办法,我相信女人的第六感觉,嘿嘿,特别是她在极度兴奋后的感觉。”
“那还等个球啊,我们这就去试试。”
“你先去洗一下身子,你刚刚干完那事,别搞个不吉利。”
得到启发,甄为贵再也没有了睡意。
天亮之前,大家都进入那个推拉门里了,一个向下的斜楼梯曲曲弯弯的看不到哪里是尽头,但是,大家还是义无反顾地走了进去,那里面的阴森,不亚于防空洞里的感觉,只是,所有这些,都没有淹没大家的激情,这么久以来,他们什么风险没有闯过?什么困难没有遇到过?更为重要的是,什么妖魔鬼怪没有战胜过?
大家小心翼翼地摸索着往前走去,手电的光四下扫射,不留下一点让人不解的嫌疑,沿梯走到底,第一眼看见的是一个小屋,其他什么都没有,大家都泄气的想往回走,觉得一个无聊的小屋就是这次冒险下来,太没感觉了。
甄为贵却提出来坐楼梯上歇会,放松一下心情,当然,所谓放松心情只是一个借口,主要的还是觉得心有不甘,坐下来少不了调侃今天这种无奈,谈话之间大家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建筑这个东西的人,为什么费劲修一个没用的小屋?小屋里是不是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呢?
那么,既来之,何不再探之呢?
特仑苏说:“这里的结构特别像埃及的金字塔,也是一个斜道,底下一个小屋,可那屋里装的是棺材。”
“我们探险还怕棺材?笑话。”
特仑苏怯怯地说:“棺材,我真的有点怕,里面肯定是死人。也可能只有几根骨头了,脑壳上几个恐怖的洞,那场面我想想都不寒而栗。”
“你以为你自己的脑壳上不是几个洞啊?不过是有一张皮在掩饰罢了。”
“别说了好不好?”
“世界上一切漂亮的东西都是一个丑陋的原形包装出来的,所以,别相信美丽和漂亮,要看到那丑陋的本质。”
“那你是不喜欢漂亮啰?”
“嘿嘿,当然我还是喜欢包装后的东西,丑陋,谁喜欢?”
一伙人口里七嘴八舌,手里几下就把小屋拆了个七零八落,让小屋里翻了个底朝上,然后把那里面那个死人的骨头又七拼八凑捡到一个角落里,还别说,那骨质,很硬,好像原来还镶嵌一个东西,这是一个疑点。
大家围着那骨头傻傻的看着,海阔天空地议论着,说什么的都有,就是没有一个说在点子上。
特仑苏是不敢看的,她只是不眨眼的看着甄为贵,不知道内涵的人,还以为是特仑苏把那死人头和甄为贵的头在作比较,似乎要搞清楚甄为贵这颗帅气的头颅变成眼下这个骷髅是什么感觉。
鸡啄米目不转睛地看着地上的骷髅,似乎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这是什么骨头这么硬呢?如果不是真正的人头又会是什么呢?”
突然,他想起了一个事,他盯着自己的前妻果断说:“镶嵌的是黄金,我给老婆买过这类的东西,但是包金的。”
甄为贵看了一眼鸡啄米,又看了一眼鸡啄米前妻:“看来你们很是相爱嘛,怎么又离婚?”
“一个包金的东西算什么?他送我的包金的东西我早就忘了,可是我不包金的东西他一刻也离不开,哈哈,大家说包金有什么用?”
“人心不足蛇吞象,知足吧你。”
甄为贵通知了在另一个方向探险的奉天远。
虽然还没找到求救者的所在地,但大家需要休整。
甄为贵和鸡啄米一起拿着那几块骨头,找到了位于动物园的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鸡啄米认识里面的一个大姐,那大姐领着他们找到了一个老专家,老专家启动扩大镜,显微镜,碳十四化验,闹了半天,才下了断定:“这个是一个死人的骨头!”
甄为贵把摆成完整模样的骨头拍了多个角度的照片,在城市探险的几个常规群和论坛里发了发。
问大家谁认识这玩意是干嘛使的,但没说在哪得的。
探险者有时候需要保密。
没几天,一个卡哇伊说她一个亲戚在潘家园,偶然看到她手机里的这个照片,惊呼他认识。
那个亲戚是在潘家园小巷子里开店卖杂项的,平时没什么人来,自己说在这混快三十多年了,最早的店面就在主街上。
在街上找个人,对于探险者来说非常容易。
那个亲戚要重新排列一下这个玩意儿。
甄为贵寻思,莫非这个玩意儿还能被摆出一朵莲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