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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记忆中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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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了,培养战斗力是一方面,风险还是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出了叛徒这事情表面上已经解决了,但林辰内心当中还是有点疙瘩。

    他特意嘱咐了阿蒙。

    “人只要忠心的,其他都不重要。”

    至于修炼的功法,林辰也特地换了一套效果没有那么好的。

    阿蒙阿东这是自己的左膀右臂,踏实可靠,用好的无可厚非。

    其他人嘛,等部落一点点发展壮大,确认了忠心和归属感以后再换功法也没关系。

    虽然这会多浪费一些内核的能量,不过内核这东西用了还能找,不是什么大事。

    在基地里休息了两天,林辰这才想起来还有个麻烦在树林里没解决。

    最后一只血狼!

    这家伙在那放着也不是回事啊。

    带着部落里的战士,一大帮人往山下赶。

    倒不是说林辰一个人干不过,可毕竟有风险不是?

    再说了,以后还会遇到这种战斗,让部落里的战士磨练一下配合也是极好的。

    这种好沙包,可不是哪都能找来的。

    因为已经见过林辰击杀血狼的样子,所以部落里的众人都不会太过于恐惧。

    换个三级凶兽,哪怕是比血狼战斗力还低一些的,效果都未必有这么好。

    可惜的是,林辰在那天瞎眼血狼停留的地方,并没有看到对方的身影。

    顺着树木被撞断的痕迹,还有巨大的脚印。

    一行人远远地追着,很快就发现血狼离开了树林。

    “难道是回原先部落里去了?”

    这树林外面连接的就是草原,林辰会有这样的猜想也很正常。

    沉思片刻,还是决定继续跟下去。

    血狼的痕迹有限,在草地上和树林里想要追踪的难度差距可不是一般的大。

    得亏血狼体型巨大,重量和脚印还是比较好寻的。

    “嗯?”

    前方发现了一些不太一样的颜色。

    眼睛一眯,林辰走近发现是血迹。

    周围还有战斗的痕迹。

    血狼?

    瞎眼的血狼战斗力下降了不止一筹,要是被人或者凶兽盯上,肯定是没了。

    有了血迹和战斗痕迹以后,追踪起来更加方便。

    最终他们看到的是正在被狼群撕咬的血狼尸体。

    “嘶……”

    林辰倒吸一口凉气。

    他们现在距离狼群的位置还比较远。

    血狼太大,狼群太多,所以这么远的位置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族长,我们要上吗?”

    阿蒙有些犹豫的问了一声。

    他确实是个莽夫,但不代表他是个傻子。

    有机会拼才会去莽,送死这事儿吧,他可不干。

    和血狼战斗结束以后,回到基地休息的林辰特意跟族人了解了一下。

    血狼是狼群的异类,同样也是狼群的补品。

    他自狼群而生,最终死后也会回归群狼的怀抱。

    只是没想到会通过这样的方式。

    林辰在看到先知死后脸上的纹路化为血水,猜测血狼已经脱离了控制。

    这个猜测并没有错。

    但他错误估计了血狼的习性。

    血狼脱离了先知的控制,以后发现自己瞎了。

    还感受到了其他血狼死亡的气息。

    那时候林辰如果要和它一战,血狼不会跑。

    可林辰离开了,血狼体力恢复以后就会去寻找狼群。

    它会用自身的血肉成为狼群的养料。

    这些吃了血狼的血肉,甚至是内核的狼,都有成为血狼的潜质。

    现在上去战斗没有什么好处。

    狼群的数量太多了,他们的人数在狼群面前太过渺小。

    一对一也得要一级战士才有可能赢。

    剩下的至少要三对一才稳妥,还会受伤。

    这么多的狼群,不来找他们麻烦就算烧高香了,哪有自己凑上去的?

    看血狼被分食的模样,很显然内核也已经被吃掉了。

    “走,回部落。”

    林辰带头,大家当然没意见。

    回到了营地以后,他总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

    这些天他又通过兽皮,画了一些图纸出来。

    都是一些小玩意儿,用来方便生活的。

    像是什么箱子柜子,桌子椅子。

    榫卯结构去弄这些东西,那是简单的不得了。

    原始生活也算是出现了一缕文明的气息。

    大荒这个世界很大,有数之不尽的种族,还有各种未曾见过的天材地宝。

    人族是众多种族当中的底层,弱小,难以发展。

    但是每个种族都有独一无二的潜力。

    人族的可塑性很强,而且觉醒者的存在给了人类意想不到的机遇。

    这些觉醒者哪怕是跟其他种族比起来,也不算孱弱,至少不是底层。

    而且能力更多,自己生存下去不是问题。

    林辰想的是,如果能把觉醒者收入麾下,组成一个由觉醒者牵头的部落,那么在大荒人族也算是有了根。

    不过这一切对他来说还是太遥远。

    自己原先被灭掉的部落里,这一世的父亲曾经对他说过。

    人族在大荒上的部落亦有强弱之分。

    很多强大的部落,拥有让人难以想象的力量。

    等等!

    林辰联想到这里的时候,突然之间,脑子里有一道光闪过。

    其他部落难以想象的力量。

    自己遇上的这个先知,所在的部落不就是吗?

    操控凶兽……这种手法何其的熟悉!

    这不就是之前袭击他们部落的人吗?

    他还记得那天晚上的许多细节。

    暗处的人影,来袭的凶兽。

    越是这么想,那些凶兽的模样似乎也和血狼对应上了。

    林辰捏紧了拳头,他又多了一个与之交战的理由。

    不,不只是交战。

    火光从他的拳头上浮现。

    现在他有了力量,那么他要做的就是征服!

    把所有的敌人踩在脚下,征服整个人族,征服大荒!

    雄心壮志从他的心头燃起,为此还要付出许多准备。

    虽然消灭了先知和这三头血狼,但敌人部落究竟还有多少凶兽?自己是一概不知。

    除了情报不足以外,自己这边的战斗力也不够看。

    如果不是地形优势,恐怕那场战斗的局面就会是另一个模样。

    草原上可没有这么多树,可以阻挡血狼的冲锋撕咬。

    训练!

    林辰对搏击之术十分精通,不论是拳脚套路还是兵器招式,都是专家。

    学习这些东西也是提升部族人战斗力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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