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五六章 罪状
两人再次抵头,轻轻笑出声来,小小房间里温情淡淡的,让人轻松愉悦。
在男子怀里调了个舒服的姿势,柳玉笙道,“我们从边城过来,近两个月路程,你说魏紫那边可已经回到南陵了”
“时间差不多,应该已经上岸了。”
“你交代了他帮忙给家里带信吧”
“自是交代了的,你还信不过你男人”男子揶揄。
女子立即搂着他闭上眼睛,“你办事,我放心,睡吧。”
知道魏紫会给家里带信,她就放心了。
当初前往西北的时候,所有人都没预料到最后他们会进了西凉,甚至会混进西凉皇宫。
逗留时间过久,若是始终没有音讯回家,她恐爷奶爹娘会担心。
此时魏紫一如风青柏推测的,已经登录云州码头。
随后亲自把消息带到知府府,传给了柳知夏。
将魏紫带回来的信件看完,再抬头看面前两张“妹妹”“妹夫”的脸,柳知夏抬头揉额,他还是不习惯。
尤其是看着“妹妹”时,他很想让柳芽把面具摘下来。
他们家囡囡绝对不会有那种惊惧小动物的眼神。
不习惯,他干脆直把目光锁在魏紫身上,“这么说来你们还需要顶着这身打扮很长时间”
魏紫颔首,“需得扮到王爷跟王妃回来。”
他的任务就是呆在南陵京城,迷惑他人视线。
免得西凉国发生什么异样时,立即有人往王爷身上想,那样会对他在西凉的行动非常不利。
“如此,你们先在衙门歇息一晚,明日回一趟杏花村,之后再行返京。”
魏紫点头,主子跟王妃回到云州如果不回杏花村,那便太过怪异了。做戏需得做全套。
“另外你回京的时候,顺便帮我带个口信给袁老,多谢他深明大义。”
虽然一时不明白柳知夏这话是什么意思,跟什么事情有关,不过魏紫没有多问,再次点点头。
第二日着马车送“南陵王”“王妃”回杏花村,柳知夏转身回衙门,开始着手提审丁夫人。
距离当初把人抓进大牢已经两个月了,人还关在里面,他一直没有审问。
就是等着看袁老的反应,至于丁夫人,在大牢里呆久一些,能让她越发清楚认识到,她并没有跋扈纵横的资格。
而昨日他才接到袁老来信,只比魏紫到来早了一点点。
有关丁夫人的事情,全城都在观望,等待结果。
拖了两个月时间,给丁夫人乃至旁人的心理压力已经足够了。
可以开审。
听闻知府大人要开堂审丁夫人了,全城百姓涌动,纷纷往衙门赶。
丁家人也被传唤至堂上听审。
丁夫人很快被带上来,整个人已经完全不复旧时风光,披头散发,形容憔悴,眼睛闪烁,只是在看到堂外那么多人时,才强撑着表现出一点气势来。
更惹人发笑。
而对于堂内另一边僵立的丁家华等丁家族人,从被带进大堂开始,丁夫人就没往他们瞧过一眼。
站在大堂,不等柳知夏开口,她便先发制人,“身为知府,因为一点私人恩怨就假公济私,公报私仇,还百姓的父母官,我呸柳知夏,我告诉你,我没犯事就算我跟柳家老夫人有误会,最后也在众目睽睽知夏受了皇太后的罚,已经足够了你这般将我拘在大牢里两个月,此事我必上告京兆伊,便是告到午门前,我也要喊冤”
柳知夏并没有斥她藐视公堂,淡道,“你要喊什么冤”
“如何不冤你抓我入狱,说我私养侍卫那些侍卫乃是我堂太爷赠予南陵可没有哪一条律法说明侍卫不能转赠他人你凭此就扣我罪名,那就等同在扣南陵三朝元老的罪名我堂太爷辅佐过三代君王,劳苦功高,临老却被泼一盆这样的脏水,你分明就是嫉妒我堂太爷的功劳,想要借着这件事情在朝堂铲除异己有功老臣蒙冤,我要亲上午门前问问皇上,这是什么世道是不是仗着有南陵王撑腰,就能在皇土上横行还是你根本,就是在借机寻衅,为你背后的人开道”
妇人话里分明是在影射南陵王。
影射柳知夏为了帮助南陵王更加巩固权势,要将保持中立无法拉拢的三朝元老铲除
衙门前人群哗然,议论纷纷。
柳知夏笑了笑,从案台上抽出一叠纸张来,让师爷将纸张发下去,给围在衙门前的百姓们过目,同时手里留了一份,由师爷宣读。
“先帝二十二年,袁氏回京途中马车撞上行路老人,吩咐车夫将人反复倾轧至死。其家人受性命威胁,整二十年不敢声张。”
“先帝二十八年,跟同城世家夫人争夺一支玉簪,将人殴打毁容,致其疯癫至今未愈。”
“惠景帝四年,游玩途中借宿客家,因嫌弃客家妇人服侍不好,生生将人殴打致死。”
“惠景十五年,不喜看到丁家门口有难民流连乞讨,命人将十数个难民手脚打断,扔出云州城,”
“惠景十六年,因怀疑丁家旗下绣娘跟丁家主有染,将人毒杀丢进枯井。”
“惠景十七年,因差点跟柳家老夫人相撞,命身边嬷嬷掌嘴,下令身边侍卫将人就地打杀。”
一条条罪状,听下来让人毛骨悚然。
而且听仔细了的人发现,丁夫人做的那些孽事,随着她年岁越长,事情发生的间隔时间便越来越短,最后更是几乎每年都有人在她手里受害。
这分明是做下恶事之后不曾受到过惩罚,尝到了为所欲为的甜头,之后便开始变本加厉不再收手。
恶妇
堂上,就连丁家族人都对那些罪状心惊。
同一屋檐下这么多年,多丁夫人的做派乃至她做下的事情,他们其实是知道的,只是却没有想到,原来还有他们不知道的。
丁夫人眼眸大张,怒瞪柳知夏,嘶喊,“胡说,狗官,你胡说我没做过那些事情我没杀过人你为了定我的罪,为了打击我堂太爷,随意编排来冤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