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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女孩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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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见到一个男孩子,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清澈干净。不知道为什么,对视的一瞬间,我感觉自己低到了尘埃里。”

    ——摘自林锦欢的日记。

    2005年6月28日。

    林锦欢因为打群架在临近暑假时候被学校退学。

    重点班的学生,还是一个女生,竟然因为打架这种事被退学,一时间在校园里掀起了不少风雨。

    据说,那个叫林锦欢的小姑娘顶着一张无害的娃娃脸,硬生生扳断了两个大男生的手腕。男生的家长不愿意了,一次次找到学校,要校长给个说法。

    校长本来觉得小孩子打个架没什么大影响,而且林锦欢的成绩在班级里也算数一数二,就想着让林锦欢低个头道个歉,再结合双方家长赔点钱就算了,但小姑娘死活不肯说一句软话,最后逼得急了,阴沉沉的看着校长办公室一众人,嘴唇开合间吐了一句:“呸,人渣!”

    年迈的老校长差点儿气的心脏病发,坚决要求开除这样的学生。

    于是放假前夕,林锦欢握着处分通知单走出校长办公室。

    天气阴沉沉的闷着,大概是要下雨了。

    她最后看了一眼自己待了将近一年的教室,她毫不留恋的转身离开了学校。

    2005年7月1日。

    林锦欢在电话里和父母说:“我被退学了。”

    第二天,她那一年也见不了一两次面的父母一起出现在家里。

    林爸爸生气的一巴掌拍在林锦欢的后背,她疼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也没有掉下来。

    打架的缘由,在心底彻底腐烂生蛆。

    2005年8月19日。

    林锦欢第一次离开她生活了十二年的那个小镇,跟着爸爸去了蒲城,参加第一实验中学的转校生招生考试。

    很闷热的一天,和之前的每个夏日无异,蝉鸣声吵得人心思烦乱。

    城乡公交车里没有空调,她脑袋枕着半开的车窗,颠簸间,有汗水自额间滑落到眼睛里,氤氲了一层薄薄的雾气。

    2005年9月1日。

    林锦欢踏入了蒲城第一实验中学。

    报道那天,林锦欢抱着书包蹲在财务室外面等着去里面给她交学费的妈妈。

    不时有人从眼前走过,林锦欢低着头,只能看到大大小小的脚和粗细不同的腿。

    她微微仰了下脑袋,撞入一双漂亮的眼睛里,那双眼睛属于一个男孩子。

    她匆忙低下头,眼角余光透过财务室那扇玻璃门,她看到了自己那张惨白到没有血色的脸,眼泪一下子汹涌而出。

    这是她的父母为她铺好的路。

    8月份的那次入学考试,在考场上,她胃疼的把嘴唇咬得血肉模糊,考完也不曾同爸爸说一句,强撑着回到家直接晕了过去。

    后来知道成绩那天,她躲在房间捂着被子不说话。

    林妈妈走过去轻轻扯了一下,被子下面是一张泪流满面的脸。

    妈妈摸着她的脑袋问她:“还想念书吗?”

    她点了点头。

    后来,她拿到了入学通知书,站在了这里。

    这是个全新的地方,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

    她站起身向前迈了一步,阳光与黑暗的交替界限清晰分明。

    她想:“以后她再也不能让父母失望了。”

    2005年9月5日。

    林锦欢在初二七班,一个完全陌生的班集体。

    她坐在第四排靠窗户的位置,同桌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子,上课经常扯着前后的人说话。但是极少同她说话,因为林锦欢不怎么喜欢理人。

    她和从前一样,闲来无事就喜欢趴在桌子上用黑色的碳素笔在笔记本上乱涂乱画。

    那天的生物课,老师播放的是有关物种起源的课件,一群丑鱼在电视屏幕里游来晃去,伴着不是那么标准的普通话解说。

    林锦欢揉了揉有些发胀的额角,这种课件尤为无聊。

    从抽屉里摸出来纸笔,她低下头仔细描摹着一个眉目清朗的古装男子,是电视剧《仙剑奇侠传》里的男主角李逍遥。

    去年电视剧播出时候,每天更新两集,她一集不落的追着看完了。

    如果真的会仙术就好了。

    那曾是林锦欢心里最不切实际的想法,在大多时候,她算是个理智的孩子。

    她的同桌凑过来看着已经将近完成的画,小声感叹了一句:“好像啊。”

    她眯着眼睛笑了一下,没有什么比自己擅长的东西被人夸赞更值得开心的事了。

    握着画笔的手顿了一下,她打算收起来等下课了再继续画完,却见生物老师气势汹汹的走到她面前,伸手夺过那张画纸,眼也不眨的撕了:“这么喜欢画画,干脆去念美术班得了,上什么生物课。”

    整个教室寂静无声,只有电视里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在不停的撞击着耳膜。

    林锦欢觉得挺难堪的。

    她知道自己在生物课上画画不对,可年少时期那过剩的自尊让她无法面对众目睽睽之下的恶意,她抬起头恶狠狠的瞪着她的生物老师,那个略微发福的中年女人。

    她想,月考时候的生物试卷,她一定要考第一。

    2005年9月7日。

    早读课,林锦欢在座位上昏昏欲睡。

    坐在她后面的女孩子拍了拍她的肩膀:“你有没有那个?”

    她有些茫然:“什么?”

    女孩子红着脸嚅嗫着说:“卫生巾。”

    林锦欢:“”

    她摇了摇头。

    女孩子小心翼翼的问道:“那下课时候你能陪我去买吗?”

    林锦欢抿紧了嘴唇,看着面前忐忑不安的女孩子,轻声说了一句:“好。”

    早读下课后,林锦欢陪女孩子去学校的小卖部,路两边的合欢树上缀满了粉色的花朵,校园里弥漫着淡淡的香气。

    女孩子和她说:“我叫程程,就是上海滩里面冯程程的程程,今年刚转学过来的。”

    林锦欢笑了一下,真是可爱又容易记住的名字。

    恰巧一片合欢花落至肩头,林锦欢拿在手里递给程程,她说:“好巧,我也是初二转学过来的,我叫林锦欢,森林的林,锦绣的锦,喏,合欢花的欢,这朵花送给你。”

    程程伸手接过,眸光清亮:“谢啦。”

    林锦欢想:真是个不知忧苦的女孩子。

    回班的路上,程程扯了扯林锦欢的衣袖:“那个不要告诉别人啊。”

    林锦欢嗯了一声,正常的生理现象而已,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何况,在这个班里,除了程程,她好像也不认识别的人了。

    看她答应了,程程欣喜的挽住她的胳膊:“我在这里谁也不认识,我们以后做好朋友吧,好不好?”

    林锦欢点了点头。

    程程开心的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于是从那天起,林锦欢有了一个新朋友。

    因为是寄宿在学校,所以她和程程都是两周才能回家一次的。

    她们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去厕所一起回宿舍睡觉,形影不离。

    有时候中午吃过饭有一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她们也会结伴去学校外面的小书店,一堆堆复习资料里面,放置小说的那个书架不是那么显眼。

    林锦欢在上面挑挑拣拣,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就坐在书架下面的木质板凳上一页页翻看。

    小书店的书,交十块钱押金可以租一个月,很多人都会租书带回学校去看。

    林锦欢也喜欢晚上睡觉前躺在床上看会儿书,但在某些时候,她又洁癖的有些厉害,她无法忍受将那些被别人碰过的皱皱巴巴的书带到床上去看,索性挑了几本未拆封买了回去。

    程程探头过来:“你买了什么?”

    她扬起手里的书:“《夜幕下的罪恶》《无人生还》《希腊棺材之谜》。

    程程夸张的抚了抚下巴:“我靠,你这都是什么玩意儿,我听都没听过,大姐,咱能看点儿正常的属于咱们这个年纪的么!”

    林锦欢有些疑惑的眨了眨眼睛:“我一直看的都是这样的啊,小学就看了。”

    程程:“算了,和你这样的怪胎没什么好说的!”

    最后程程也买了一本,据说是当时风靡校园的言情小说,林锦欢看了一眼封皮,花花绿绿的,不喜欢。

    那天回学校后,程程握着她那本被林锦欢嫌弃死的小说,趴在桌子上看了几页后,拍了拍林锦欢的肩膀,一本正经的问她:“你有喜欢的男生吗?”

    林锦欢:“胡歌算吗?”

    程程:“那是偶像好么!偶像!你偶像是胡歌啊,我喜欢周杰伦呢!”

    林锦欢面无表情:“那是谁?”

    程程:“……”

    为什么这个世界上还会有人不知道周杰伦是谁?为什么这个世界上还有林锦欢这种怪胎!这简直是逆天的存在好么!根本不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好么!

    程程:“那我换个方式问哈,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

    林锦欢歪着脑袋认真想了想:“福尔摩斯……”

    程程:“……”

    好吧,她刚刚什么都没问。

    林锦欢也没再理她,继续埋头题海,快要月考了呢,她可是下了决心要把生物考到第一名的。

    程程嘟囔了一句:“你看你都不理我,你是不是不爱我。”

    林锦欢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但后来的某个晚上,林锦欢在日记本上写道:“十二三岁的女孩子,带着少女特有的羞涩与矜持,也会因为共同守护了一个秘密而变成无话不谈的知己,继而在相处后,变成彼此深爱的关系。”

    “在新班级一个多月之后,我才发现那个有漂亮眼睛的男孩子和我是同班同学。他现在成了我的同桌,哦,对了,他的名字叫做陆宁简,好听吧,我也这样觉得。”

    ——摘自林锦欢的日记。

    2005年9月28日。

    月考。

    考场考号都是打乱的,一个考场30个人,一人一桌,中间过道的宽度,用程程的话来说,可以用来跑火车。

    程程在九班,林锦欢倒算幸运,七场29号,仅仅是挪了个位置,并没有换班级。

    吃过早饭在外班考试的学生就要各自去找考场了,程程扯着林锦欢的胳膊撒娇:“要分开了啊,考两天呢,你要想我啊。”

    林锦欢把一颗草莓味的水果糖塞到嘴巴里,含糊不清的回应:“你是打算住在九班不回来了吗?”

    程程很坚决的摇头:“中午吃饭等我!”

    林锦欢扑哧笑出声。

    她坐在七班教室倒数第二排一个靠窗户的位置,窗户外面是学校的操场,不时看见初一的孩子你追我赶的奔跑跳跃的身影。

    把手伸到窗户外面,阳光透过枝桠洒下,光影跳跃在指尖。

    她轻轻弯了下唇角。

    第一场考的是语文。

    写卷子的时候,前面坐着的那个男生不时偷偷回过头瞄几眼她的试卷。

    林锦欢也不在意。

    反正抄的再多也不是他自己的。

    后来考数学,林锦欢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对于那些密密麻麻又颇为相似的数学公式和定理,她实在有心无力。

    生物试卷倒还算简单,林锦欢觉得她大概能考满分。

    两天的考试一晃而过,国庆长假开始了,林锦欢收拾书包坐上拥挤的公交车回了家。

    2005年10月8日。

    国庆节放假再开学的那天晚自习,班主任按着月考成绩调了座位。

    林锦欢考得还算不错,她的座位在中间第五排,四个人一排,右手边的同桌是个脸蛋圆圆的女孩子,叫陈菲,左手边是两个男生。挨着林锦欢的那个有些丑,她和陈菲一致觉得,那个男生像《喜气洋洋猪八戒》里面的蛤 蟆精。

    因为觉得丑,林锦欢连和他说话的想法都没有,更别说问他叫什么名字了。

    她有些嫌弃,也许是相当嫌弃,反正她对那个男生的态度挺恶劣,说话也是夹枪带棒冷言冷语的。

    同桌第三天第二节课,男生的胳膊不小心过了线,她拿起圆珠笔毫不犹豫的扎了下去。

    男生敢怒不敢言,最后只能默默收回胳膊。

    林锦欢嗤笑出声。

    她想,自己这坏脾气,到了新学校,虽然收敛了不少到底还是戾气未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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