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第六十三章
世家小姐应该是什么样的?叶晚其实并不清楚。
穿越到天阙大陆的前二十年,叶晚大部分时间都躲在秋箜居里面,而二十岁之后,她满大陆乱窜时也并没有顾忌什么世家小姐的身份。
尔虞我诈、你来我往的世家交锋,和冠冕堂皇的人情往来,都是属于温阁的,而不是叶晚。
除了一些必备的礼仪规范,温阁对她没有其他任何的要求。他说过,他要的是妹妹,而不是一个所谓的优秀的世家小姐。
“叶晚礼仪不周之处,还望时夫人勿怪。”叶晚轻颔首,眼神搭在自己身上灰扑扑的长袍上,一丝晃动也无。
李凝霜摇头道:“你的礼仪很好,我也不是在怪你。”她顿了顿,声音也低了下去,“我只是觉得,你这样挺好的。”
“世家出身的人,身上一般都带着一股傲气,就连我这样不能成为修士的‘废物’,曾经也是这样的。”李凝霜脸上缓缓绽出一抹甜蜜的微笑,“直到我遇上了时郎。”
叶晚抬头看向李凝霜,嘴角上弯,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您的夫君一定是个很好的人。”
“是的,”李凝霜毫不迟疑地道,“时郎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李凝霜说完之后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她将手挡在嘴前,两眉弯弯,眼里都是笑意,“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李凝霜说,她最初确实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才会不管不顾地跑出李家私奔,但后来,她无数次地庆幸自己当初做了那样一个离经叛道的决定。
“外面的生活确实不容易,没有华服美食,没有奴婢佣人,而我既不会做饭也不会制衣,除了带出来的些许钱财,根本没有任何能在外谋生的本事。这时候我才知道,我身上那点傲气,其实什么都不是。”
“但这些时郎都会,他虽然不能给我提供奢华的生活,但我们也可以依靠自己的双手活下去,最重要的是,”李凝霜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她看向院子里的一双儿女,轻声道,“他给我一个家,一个真正的,有爱、有尊重、有信任的家。”
叶晚仿佛被李凝霜脸上洋溢着的幸福烫到了,她仓皇地错开眼,将目光放在院中一身黑的花言卿身上。
过了一会儿,李凝霜低低地说道:“哪怕后来时郎失踪,我独自一人带着两个孩子过得很吃力,我也没有后悔过。从李家的某小姐,成为李凝霜、时夫人,我这辈子才没白来这世间走一遭。”
此时,外面的花言卿靠着自己在上界磨炼多年的口才,也终于取得了时氏兄妹的初步信任。虽然是他和叶晚一起把人救出来的,但花言卿如今这幅蒙面大侠的样子,一般人还真不敢接近。
“你和叶小姐是朋友吗?”时圳站在一旁,低头问坐在树墩凳子上的花言卿。
“是,”花言卿理直气壮地点了点头,“我们已经认识好多年了。”三年快四年,可不是好多年了嘛!
时元元坐在花言卿旁边的凳子上,歪着头问他:“那你为什么要把脸遮起来啊?”
花言卿想了想,小声道:“如果你答应我不告诉别人的话,我就告诉你原因。”
女孩用力点了点头,“我保证不告诉别人,哥哥也是,对吧?”说着,她仰头看向站在自己身边的哥哥。
时圳其实也很好奇,但他自觉自己如今已经是个大人了,便努力绷着脸,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点了点头。
花言卿一眼就能看出这小子今年也不过才十九岁,见他这幅故作老成的模样心里也有些可乐。
他清了清嗓子道:“我之所以把脸遮起来,是因为叶晚不希望别人看到我的容貌。”
“为什么啊?”时元元立马追问道。
“因为,”花言卿顿了顿,压低声音道,“因为她说我长得像个妖精,随意露脸容易惹事。”
这两句话叶晚确实都说过,但她可是分开说的啊!这下被花言卿连在一起,听起来就奇怪。
时元元还小,没听出什么,她本想继续追问两句,却被时圳给拦住了。
天阙大陆普遍认同的成年年龄是二十岁,时圳虽然还没到成年的年龄,但半大孩子其实已经懂得不少了,花言卿这话一出,他就听出了不对劲。
时圳嘴巴微张,视线左右游移,他的眼神中除了尴尬无措,还暗藏了几分失落。
花言卿将这一切尽收眼底,他眼帘一垂,见好就收地转移了话题,问起他们是如何认识叶晚的。
屋里的叶晚还不知道自己风评被害,她看着对面一脸幸福的李凝霜,恍惚间仿佛看到了另一个女人,温阁的爱人——司徒恬。
“瞧我,年纪一大就变得啰嗦了起来。”李凝霜将脸侧的头发勾到耳后,露出了她嫣红的脸颊。
叶晚的肩膀松了下来,她暗暗叹了口气,轻声道:“无妨,您说的都是开心的事情,听的人也不会感到厌烦的。”
李凝霜抬起头,对着叶晚一笑,“叶小姐只是看起来很冷漠,其实心也很软啊,就和轻絮一样。”
“我……”叶晚听到这话一愣,心软还能跟她扯上关系呢?
“轻絮喜欢的那个男孩,应该是叫刘知善吧,是出身平民家庭的,他也是个好孩子。”李凝霜顺畅地把话题拉了回来,叶晚张了张嘴,又闭上了。
“那男孩是怕自己保护不了轻絮,才会拒绝她私奔的请求。”李凝霜叹了口气,“也是巧了,那男孩也住在岁城。当时轻絮去岁城找他,他虽然没答应,却还是亲自给轻絮找了个隐蔽又安全的住处,还想着法地瞒着家里人给她送吃的、送用的。”
她当时本想让丈夫趁刘知善来给李轻絮送东西时,狠狠教训他一顿,因为时郎虽然不算是修士,但战斗力却相当不错,而刘知善只是个医修,想教训他一顿还真不算太难。
可夫妻二人却没想到,他们会听到那样真诚的告白。
“那男孩说,他现在既做不到让李家同意他娶轻絮,又不能带着轻絮私奔后护她周全,那自己就不能耽误她,拖累她,但他爱轻絮,也正在为能娶轻絮而努力。”
李凝霜往后靠向椅背,微微仰起头,眼神中流露出一丝赞叹,“那是个聪明孩子,他知道如果想让李家同意他和轻絮的婚事,就必须提供给李家足够多利益,至少,要比高壑川能给的多。”
“一个医修,还只是个中级修士,这样的目标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但这小伙子却没放弃,结果真的被他找到了办法。他要成为一个同样出身平民,却已经成为一个很有影响力,且备受世家尊敬的尊者级别医修的徒弟。”
听到这,叶晚握着茶杯的手一紧。这个套路,她可太熟了!
天阙大陆上绝大部分的修炼资源几乎都被世家所把持,但平民百姓那么多,概率再低也会出几个天才。
真正有能力有手段的天才,简单粗暴的拉拢打压是没有用的,对待他们,世家也不得不捏着鼻子,放低姿态合作。而又因僧多肉少,各世家不得不招式尽出,想方设法地把人拉到自己这边来。
其中,联姻就是最常用的手段。不管是直接和这个人联姻,还是和他的子女或徒弟,只要能拉上关系,世家都会上赶子同意的。
李凝霜没发现面无表情的叶晚有何不对劲之处,她继续道:“更难得的是,他已经接触到了那个人,而对方也表示很看好他的资质,愿意等他从学院毕业后,就收他为徒。”
这也就是说,等刘知善一毕业,他就能成为尊者的徒弟,然后迎娶白富美李轻絮,走上人生巅峰。
“可惜啊!”李凝霜长长地叹了口气,“那孩子没等到毕业,就死在了学院。”
“他死了,轻絮的心也跟着死了。”泪水一滴一滴地从李凝霜眼中掉落,“所以收到轻絮死亡的消息时,我一点都不意外。我只是,替他们两个感到可惜。”
叶晚将手帕递给对面的李凝霜,“时夫人,还请节哀。”
李凝霜接过帕子,低头擦干脸上的泪水,哑声道:“刘知善死后,轻絮病了一场,病好后,她去了一趟岁城,还找到了我。”
“她告诉过我,她已经把自己从小到大用过的东西都毁掉了,除了随身携带的东西,她什么都不会留在李家。”李凝霜哽咽着道,“她那时应该就已经有了死志,说不定,也猜出自己死后高家会要求办这狗屁冥婚。”
听到这,叶晚怔住了,李轻絮,那么早就安排好了一切吗?
“没有已死之人用过的东西,这冥婚根本就办不成。”李凝霜冷冷一笑,“但李家肯定能凭空变出来个东西就是了,连鬼神都敢糊弄,也真是够厉害的了。”
叶晚眼角余光瞟过院子里的花言卿,想到昨天这家伙还和自己说,这冥婚根本啥用没有,无论是已死之人的魂魄,还是上界那些累得要死,根本没空管闲事的神,都不会把这东西当回事的。
一块光斑落在李凝霜发红的眼角,像是谁在伸手擦拭她眼角那颗欲落不落的泪珠。
“人活着的时候可着劲逼迫,就连死了也不肯放过。想要通过这种歪门邪道改变一个人爱另一个人的心,简直就是痴心妄想!”最后四个字被她一个一个地吐出,就像四口啐在那些人脸上的唾沫。
这一瞬间,叶晚终于在李凝霜身上看到,她所说的傲气,但如今这傲气却不再是来源于她的出身,而是她对于那些高高在上之人的唾弃和怜悯。
出身世家的人,天生就有着比旁人好的资源,享受着这世间顶级的一切,可他们也许终身都无法拥有,一份真正的、毫无杂质、不计较得失的爱,它可能是亲情、也可能是友情或者爱情。
当然,那些出身普通的人也许也不能找到这种爱意。但这在某种程度上,不恰恰说明了他们其实没什么不同吗?
他们以为他们拥有一切,却不知,他们其实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