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章 再遇熟人
……
真是人倒霉了,喝水都能呛死,你说这毕须博须,一年难得有一次冒险小队光顾,怎么自己起心的时候,就恰好别人也来杀呢。
这种连十分之一的概率都不到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究竟意味着什么?
想到这里,有那么一刹那的时间,我再也不想去顾什么在阿卡拉面前装勤学奋进好孩子的想法,只希望立刻回家,以避免上帝剔完牙后随后将神器牙签屈指一弹从空中落下正好插在了脱下裤子准备解决生理问题的自己的屁股上。
而这根神器牙签的属性是——附带抽送、爆破、电击、/秒,不可拔插。
打了一个冷战,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将传送卷轴给捏上了,这年头,人品有没有上限我不知道,但我却知道上帝绝对没设置下限,还是早走为妙吧。
不过,传送卷轴还没有撕开,却又被我收了回来,不是回心转意,而是因为懒乌鸦正在回头中,已经对毕须博须先下手一步的那个冒险队伍,里面的亚马逊突然一箭往懒乌鸦的位置射去。
正不知道发什么呆的懒乌鸦,一下子就被箭矢擦落几根羽毛,让大感失面子的它呱呱叫了起来,两眼怒瞪着那名亚马逊,如果不是存在绝对性的实力差距,它恐怕冲下去搅一趟混水的心都有了。
看到这一幕,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或许会以为这是对方在挑衅,不过很可惜,都猜错了,这是一种针对于向德鲁伊求救的信号,如果真是挑衅,那瞄准懒乌鸦的就不是普通箭矢,而是爆裂箭之类的,足以秒杀德鲁伊的侦查乌鸦的技能了。
你看看,我想躲麻烦,麻烦却自己找上门来,逃都逃不掉,这究竟是什么世道呀?!
无奈的叹了一声,我放下传送卷轴,继续让懒乌鸦那边将信息传过来,说实话,我也有点好奇这些抢先自己一步的冒险队伍,究竟是何方神圣。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本以为是几个冒险队伍联合起来的尼特之王讨伐队,至少也应该有十几个二十多个冒险者,在战场上狂轰滥炸,收割着数千沉沦魔的生命。
结果,懒乌鸦传过来的信息却让我大吃一惊,这哪里是什么联合队伍,分明只有一个冒险小队在和毕须博须率领的沉沦魔大军战斗。
难怪要发出求救信号,我可从来没听说过谁能以一个冒险小队的实力挑战毕须博须分身,这不是打着灯笼上茅厕,找死吗?
不对,就在懒乌鸦在战场上空盘旋着的时候,却突然发现,在毕须博须营地的另外一边,同样燃起了战火,好奇之下,我让懒乌鸦飞过去一看,发现同样是一队冒险小队,在对毕须博须的老家发动着攻击。
“……”
有谁能出来,告诉我一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两个冒险小队……在无节操卖萌吗?
如果说这两个冒险小队,在合作一起对付毕须博须,那么我只能怀疑到他们的智商头上了,在这种敌强我弱,敌多我少的情况下,还兵分两路进行包抄,他们以为可以像游戏一样,死了之后还能在营地重生然后裸奔回来收尸吗?
如果说这两个冒险小队,事先并没有约好,而是恰好在同一个时间,同时对毕须博须发动攻击,那我……那我真的无话可说。
总之,这场战斗处处透露着一股微妙的傻气,让我是呆立当场,囧了半天。
这时候,那边的亚马逊又是射了一箭,才让我反应过来,将注意力重新转移到战场。
虽然行为是傻了点,不过发出求救信号的冒险小队,实力可绝对不弱,在这种情况下,也能且战且退,而且走位十分之精妙,每每都给自己留下一条退路,让沉沦魔大军无法完全包围他们,只要保持下去,虽然战胜是绝对不可能,但是他们却肯定可以全身而退。
而另外一个冒险小队,实力也是不俗,几乎和第一个冒险小队在伯仲之间,让我不由想到,如果这两个冒险小队真的能抱做一团,共同联合应敌的话,或许,仅凭两队之力,真的能够创造奇迹,将毕须博须分身抹杀也说不定。
要知道,第二世界的数千年历史记录上,也鲜有仅有两个冒险小队联合起来,就成功的击破毕须博须分身的记录呀,这是足以载入冒险者史册上的丰功伟绩,那些冒险队伍,后来无一不是平民口中赞美歌颂的英雄和勇士。
不过这样一来,就值得玩味了,眼前的状况,虽然那个发出求救信号的冒险小队,根本不可能干掉毕须博须,但是想脱身却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他们向自己发出信号的目的,究竟是干什么呢?
想了想,我还是想不到有什么理由,不过,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才对,竟然是这样,那去看上一看到也无妨。
带着这种好奇,我收起鬼狼和花藤,开始缓缓的靠近战场。
几十公里的距离,在我小心翼翼而不失速度的接近之下,很快就离战场不足万米远,远远的,沉沦魔那厮杀中,带着狂热暴虐气息的大吼。
“拉卡尼休——拉卡尼休——”
无数的吼声抱成一团,仿佛一波波百米高的黑色巨浪般,滔天涌来,震耳欲聋,隔着上万米的距离,也能感受到他们那股充满了邪恶和嗜血的气息。
量变引发质变,哪怕是废柴,只要成千上万的聚集在一起,那就是魔王级怪物分身,也要退避三舍呀。我一边暗暗感叹着,一边向刚刚事先找到的一处制高点冲了上去。
轻轻一跃,我已经来到了小坡顶上,脚下是一片宽阔平坦的草原,在深秋中枯黄的野草,给这片平坦草原染上了一层秋萧肃杀的气息。
眼前的视线豁然开朗,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幅宏伟的画面,接近上万数量的沉沦魔,如同蚂蚁一样集中在脚下的草原上,草原上到处都是破烂的帐篷,还有一个个架起的,半人高的大瓦锅,下面燃着熊熊烈火,里面腐烂的肉汤味道四溢,远远就能闻到一股恶心的味道。
乍眼一看,帐篷林立,炊烟四起,不计较那乱糟糟的布局,还有炊烟里弥漫着的腐肉臭味的话,还真有那么点大军驻扎的味道。
而此时,上万只血红色的沉沦魔,却乱糟糟的跑动着,怒吼着,热气朝天,杀气冲天,乍看上去。就像一锅冒着蒸腾热气和滚烫水泡的,被人随意来回搅拌着的红色肉粥一样。
在这锅被搅拌着的肉粥的漩涡深处,一道矮小猥琐,却散发着强大气息的身影,立刻就映入了我的视线当中。
您瞧,那就是我的老朋友——尼特之王毕须博须了,虽然在人类眼中,沉沦魔巫师其实长的都是一个样,但是毕须博须那独有的唏嘘身影,忧郁的眼神,猥琐的动作,最重要的是,为我所作出的贡献,我可是永生难忘呀。
感叹了一阵,我将目光落到这场骚乱的始作俑者,胆敢欺负我的老朋友毕须博须的罪魁祸首身上。
我现在所处的位置,刚刚好是那队发出信号的冒险小队这边,另外一边那个小队,位置相隔实在有点远,就算是德鲁伊的鹰眼也难以看清,所以自动被我无视掉了,目光落到脚下的那队冒险小队身上。
不看还好,这样一看,在看清楚对方的面貌以后,我当时就靠了。
你说当头那个面目苍老慈蔼,有着整齐的白胡子白头发,给人整一种肯{哔}基爷爷的强烈既视感的圣骑士,还能有谁。
原本还以为是哪个不认识的冒险队伍在耍脑残,结果才发现原来耍脑残的原来是自己认识的队伍,究竟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脑残,还是因为认识了我所以才脑残?
这样绕了几口之后,我整个人都脑残了。
将懒乌鸦唤回来,抓着它的双爪缓缓飞上半空,我来到了肯德基小队的战场头顶上,手直接一松,整个人掉了下去,带着盔甲的沉重身体,果断的砸死了一个已经奄奄一息的沉沦魔。
“你们……”
我看着肯德基小队,才发现,这时候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话,用什么表情去面对他们才好,估计那位野蛮人老兄在的话,又会拍着我的肩膀,用“你只要保持沉默”,“你只要微笑就好了”之类的吐槽我了。
偏着脑袋思考了良久,我才想出一句,或许最适合在这时候说出来的话。
“你们……吃了午饭没有?”
然后,就是一阵大眼瞪小眼。
其实我原本是打算说“老板,给我来一桶全家福”的说,但考虑到这种只有在地球那边才能理解的冷笑话实在没什么意义,也只能作罢……
“阿尔萨斯老弟,你怎么跑这里来了?”
肯德基爷爷……咳咳,错了,山德士上校……咳咳咳,也错了,应该是圣骑士里肯才对,里肯瞪大眼睛看了我好一会儿,才出声问道。
手头上的剑盾也没落下,一个盾击推出,长剑猛地从盾后面刺出,耍了几道剑光,立刻将一个还像鲜虾一样活蹦乱跳着的沉沦魔给毙了,这手心分二用的功夫真不赖。
“我还想问你们呢,六个人就敢跑来惹毕须博须,你们脑子里的哪根筋搭到猪头上了吗?”我翻过来朝对方翻了一记白眼。
“至少比你一个人就敢跑这里来,好得多了。”
里肯圣骑士,大概是和汉巴格小队的汉斯长期斗争,才练出了一副嘴皮子,相貌看着老实和气,嘴巴却是利索,想都没想就来了一记反吐槽。
“我……我那个……我是随便出来逛逛的。”
我哈哈笑上几声,装傻蒙混过了这个话题,一时大意呀,竟然没有发现自己的行为,在其他人眼中,简直比肯德基小队还要傻上六倍。
因为至少,他们还是六个人一起来。
“本以为找到了支援,可以勉强支撑多一会,没想到……”
里肯无奈的看了我这个貌似帮不上什么忙的陈咬金一眼,看来,让队伍里的亚马逊射击懒乌鸦发出信号的,应该就是他这个队长了。
随脚一脚将扑上来的沉沦魔一脚踢飞,我并没有反驳里肯的话,不为任何反动分子的话语所激,淡定隐藏自己的实力,这年头,如果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到的话,主角位子可是随时都有可能跟自己说拜拜的,嗯!
“算了,还是撤吧,你看,对面那些笨蛋也开始动作了。”
里肯指着对面的战场说道,然后,六个人隐隐将我包围在中心,开始缓缓后退,我也十分配合的将手中的长剑舞得天花乱坠,就是不碰任何一个沉沦魔,让周围六人看了一阵目瞪口呆。
高人呀,就好像按着射击键却全程不杀一敌无损通关一样,尤其是在这种敌人密集的区域,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只不过,很傻就是了。
等等,里肯刚才说“对面那些笨蛋”,记得是这样吧,难道说,对面那只队伍是……
这样一想,我心里顿时豁然开朗,为什么两只队伍都有着相近的,高超的实力,为什么两只队伍明明一起攻击毕须博须的营地,却兵分两路,一副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毫无疑问,对面的冒险者小队,是汉巴格小队无疑。
知道事情真相以后,我立刻一阵脱力,突然产生一种如果不知道就好了的念头,不,根本从刚一开始,就不应该和这些——分开的时候各自都是营地的顶级冒险小队,但是一旦凑在一块,立刻就会化身成为营地两大笨蛋冒险小队的人搅混在一起。
当初应该果断撕开传送卷轴的,我一边跟着跑,心里别提有多后悔了。
这时候,肯德基小队已经完全摆脱了沉沦魔的尾随,高大健壮的里肯二话不说,将手中的长剑一收,空出的手大手捞起主动靠近过来的巫师,脚下的光环一个切换成精力光环,六人拔腿就跑。
肯德基队伍,是由一个圣骑士,一个法师,两个亚马逊,一个沙漠勇士和一个野蛮人佣兵组成,亚马逊自然是不用说,野蛮人、圣骑士和沙漠勇士的速度,在开了精力光环之中,比沉沦魔也要快上几分,只有巫师跟不上,所以只能屈尊,像一捆稻草般被里肯的大手捞在腰间了。
只是,这跑路的默契……老酒鬼说的果然没错,越是精锐的冒险者队伍,逃跑功夫就越是一流。
“哟,阿尔萨斯老弟,你的速度不慢嘛。”
一边抱着法师狂奔,里肯还有心思转过头来,笑着和我打招呼。
“过奖过奖,多亏了里肯老哥的光环的福。”我将两条腿抡的像车轮一样,毫不含糊的笑着应道。
沉沦魔的速度还是不错的,那明晃晃的小片刀,就在屁股后面不远处晃着呢,稍微分神跑慢一点,你就等着唱菊花残吧。
“哈哈哈哈哈——”
被我似真似假的恭维了一句,里肯立刻就爽朗的笑了起来,在身后如同滚滚洪水般的数千沉沦魔,杀气冲天的追杀下,这笑声还真有一点万丈豪气的意味。
“你们看,那些笨蛋也朝这边跑过来了。”
突然,旁边的一个亚马逊指着对面说道,众人纷纷顺着看去,才发现的确如此,汉巴格的小队也朝着和我们同一个方向跑去,两个队伍,就好像箭头的两边一样,迟早会汇聚到一块。
“哈哈哈~!!这群胆小鬼,一定是看到我们跑向这边,自问实力不足,所以也跟过来,寻求庇护吧。”
里肯圣骑士立刻开心的大笑起来,就差没手舞足蹈,将手中的巫师甩到后面的沉沦魔大军里了。
“……”
其实我很想说,里肯老兄,对面汉巴格小队的队长汉斯,此刻可能也在说着和你一模一样的话,发出一模一样的笑声哦。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后面杀声震天之中,我仿佛隐隐听到了远处的汉巴格小队,队长汉斯,也正在手舞足蹈的发出和里肯一样的笑声。
在精力光环的加持下,身后的沉沦魔大军不断被拉远距离,最后,只剩下少数喜欢死缠烂打的沉沦魔,还跟在后头,不肯放过我们。
而肯德基小队和汉巴格小队,也如同箭头一般,最后在焦点处汇聚在一起。
“哼!”
“哼!”
几乎在同时,两个目光相遇的队长,重重的哼了一声,然后,仿佛事先约好了一般,突然折身,杀向后面一直跟着的上百个沉沦魔。
其他队员慢了一拍,也跟在各自的队长后面,杀了过去。
很显然,又是一场无需明言的比赛,对手总是会比朋友更了解自己,这话说的果然没错。
我站在一旁,双手抱胸的看着两个顶尖队伍,没过多久就将百来只沉沦魔给尽数杀光,里面隐含着的技巧和配合让我大开眼界。
果然不愧是第二世界营地的顶尖队伍,第一世界哈洛加斯级的队伍是完全比不上。
论到个人技巧,他们都和卡洛斯西雅图克之流相差甚远,远远不能让我惊叹,但说到团队技巧,队员之间的默契配合,却是每每都能让我拍案叫绝。
没能想到该说点什么,只好求求月票了。<!-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