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四章
傅斯年只感觉双唇忽被两瓣什么柔软的东西覆上,混合着温热的酒香。耳旁秋瑜的声音还在听筒里回响,傅斯年举着手机的手却滞在了半空。
气息丝丝缕缕地递入呼吸,醉人的香气在鼻尖缠绕。时间仿佛有一瞬间的静止,电梯内部视野昏暗,仅余手机屏幕闪烁的一点灯光。近在咫尺的,他看见女生半敛迷离的双眼,不知是清醒还是沉醉,长睫在下眼睑洒落的一圈碎影,如蝶翼般轻颤。
唇瓣轻轻贴着他的,犹如蝴蝶停栖在花瓣上,小心翼翼地触碰,却又格外地迷恋。
她彻底闭上了眼睛,双唇分启,柔软舌尖探入他的齿间,勾了勾他的舌尖。
傅斯年身体一颤,从未有过触电般的感觉,像流窜的细蛇游走在他的四肢百骸,沿着脊柱窜上大脑,扰乱了思绪。
他下意识分离。
路臻彻底失去意识,整个人脱力地朝后倒去。傅斯年神色一凛,匆忙上前扶住她,大手揽住她的腰,“路臻!醒醒1
电梯内部闷热异常,刚才异样的情绪在身体里持续发酵,傅斯年扶着路臻靠坐在电梯内壁,抬手扯了扯领带,才记起秋瑜的通话还在连线中。
他捡起掉在地上的手机,放到耳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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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队赶到已经是十分钟后的事了,所幸秋瑜赶回来及时,才没让他们在又闷又热的电梯里多关一会儿。抢修人员把电梯门撬开的时候,众人无不被里面的场景震惊。
路臻吐了一地,神志不清地靠坐在地上。傅斯年脸色难得的铁青,衬衫皱了,领带乱了,唇边还有可疑的红色印记……
众人看看路臻凌乱的模样,再看看如同遭到蹂躏的傅斯年……瞬间明白了什么。
秋瑜一愣,心知大事不妙。他匆忙上前:“傅先生……”他真是救驾来迟,罪该万死。
傅斯年索性抬手将脖子上的领带扯下,领口散开两粒衣扣,从没人见过他这样狼狈。
秋瑜以往倒是谈过两任女朋友,用脚指头也能想到他唇角的红印意味着什么。
正要上前扶起地上的路臻,傅斯年却打断他:“我来吧。”
……
最后是傅斯年亲自将路臻抱回办公室的。恒世集团有提供给员工专门的休息间,通常是两人一间的宿舍,路臻理所应当是和南思思一间。
路臻这一觉就直接睡到了下班,傍晚六点多的时间,办公楼里的人基本已经走完了,总裁办空荡荡的。路臻被窗外照进来的夕阳刺痛了眼,视野缓缓清明过来,才意识到自己正睡在床上。
她霍地从床上坐起来,是她们平时午休的休息间。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来的,午休的时候陪傅斯年应酬,被王总足足灌了两大杯洋酒……后来,他们似乎困在了电梯,随后她便不省人事了。
中间发生过什么,她一概不清楚,脑海里竟断了片儿。
南思思端着一碗醒酒汤进来,见她醒了,惊讶道:“你总算醒了,再不醒我都要打120拉你去洗胃了。”
路臻本身的酒量算是很好,可她以往工作需要,喝的大多是啤酒。这样高度的洋酒还是头一回,足一斤灌下去,就是铁打的胃也受不祝
加之午饭一口没吃,当时一股脑逞勇,现在醒来只觉得胃部一阵火烧的痛。
开口,嗓音是哑的,很是难受,“我从中午睡到现在?”
“你说呢,吐了傅总一身,还是他亲自送你回来的。”南思思入职一年,对恒世集团内部的人际关系摸得很清楚,傅斯年的处事作风集团上下都是有目共睹的,从未见过他和哪个女人走得亲近。
这男人信佛又禁欲,平日待人温和有礼,实则礼貌拿捏得恰到好处,从不越矩。
路臻捧着醒酒汤,碗里的热气蒸腾上来,扑在脸上。她思绪尚有些混沌,酒醉后发生的事,她是一点都记不清了。
听南思思这样说,她微怔,“他送我回来的……?”
南思思觉得自己不是在和一个新任秘书说话。
而是和未来的恒世集团老板娘。
南思思叹了口气,想起这碗醒酒汤,还是傅斯年临走前特意吩咐她去买的。
“等下你还是和傅总说一声吧,免得他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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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走得早,离开前还特地去了趟员工休息间,路臻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女生的睡相不是太好,四仰八叉的,一条腿架在枕头上,另一条腿踩在地上。身上被子滑落下来,衣服被压得褶皱,头发乱成一团。
他忍不住走进去,帮她把被子拾起,又替她盖好。
轿车飞驰在去傅家别墅的路上,傅斯年垂眸看着手里的工作文件,身上的西装已然换了一套。藏蓝色的西服衬得他气质沉敛,衬衫上有暗银的条纹,均按照他的尺寸量身定制,分毫不差,熨帖得体。
露在袖口外的一截腕骨清削白皙,骨节分明,颀长指节轻轻翻过去一页,裤袋里的手机却响了。
他拿出来。
一只狐狸:【谢谢你送我回来。】
一只狐狸:【我没对你做什么吧……?】
屏幕上飘着两条微信消息。
傅斯年没给她改备注,那昵称和头像,却叫人印象深刻。莫名想起在雨夜里遇见她的画面,她浑身被雨淋湿,狼狈地趴在车前盖上,然而在抬起头的那一刻,电光照亮她的面容,雨水在她脸上纵横,一双眼睛却亮得出奇。
狭长妩媚的,像狐狸的眼睛。
居然喝断了片儿。
傅斯年没理会她,按熄屏幕,将手机重新扔回裤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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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沈千槐七十二岁大寿,傅家所有人都要回来参加她的生日晚宴。
然而说是“所有人”,这些年傅家亲属一个个地因为各种原因在三十岁前离世,全家上下也就只剩下沈千槐这个当祖母的,还有孙子傅斯年、孙女傅心宁,以及傅家收养的两名义子秋瑜和韩文彦。
韩文彦二十四岁那年出了家,此后一直留在华林寺,长伴青灯古佛,为傅家上下诵经祈福。
秋瑜倒是一直跟在傅斯年身侧,寸步不离,保护他的人身安全,将沈千槐交予他的使命贯彻落实到位。
最近事情却有些失控的迹象。
入座后,秋瑜担忧地觑着傅斯年的脸色,虽说刚才在来的路上吃了药,眼下药效尚未发作,面色略显潮红,呼吸也不大顺当。
沈千槐让佣人搀扶着从楼上下来,见傅斯年脸色不好,询问:“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傅斯年直挺地坐在椅背里,面上情绪很淡,倒看不出与平时太大不同。唯独颧骨和唇边的潮红,显得十分异样。
“没什么,有些过敏而已。”他说。
他常年不碰酒精,除了守戒外,还因为有严重的过敏。稍碰一点皮肤和呼吸道就会有明显的反应。
中午在电梯里面的意外,他以为只是轻轻碰一下没事,一个下午的反应却加重,迫不得已需要吃药处理。
沈千槐道:“明知道你有酒精过敏,是谁这么不小心?”
“与底下的人无关,是我自己误食。”傅斯年淡淡地解释。
秋瑜在一旁默不吭声。
心想哪儿的事啊,分明是让个醉鬼亲了一口,才害得过敏了。
沈千槐就他这么一个孙子,自然有些心疼。又对秋瑜叮嘱道:“你让公司里的人注意些,碰过酒精的就不要靠近他。”
“……”
秋瑜心说这事他可管不着,人非要亲的,还没有拒绝,后续还亲自将人抱回休息间。临走前又去探望,怕她着凉,还帮她把被子盖上。
当然,这些话秋瑜没敢说出口,要是让沈老太太知道,非得闹得天翻地覆不可。
秋瑜顺从地道:“是。”
餐桌上的除他们三人以外,还有一名身穿袈裟、脖子上挂着捻珠、剃了度的僧人。正是二十四岁那年出家的韩文彦。他自小在傅家长大,出家后很少再回来,今年是因为得知沈千槐身体抱恙,趁着她的寿辰,回来探望。
男子眉目清秀,气质温柔,眉眼间有清朗的包容。大约是常年受佛祖洗礼的关系,整个人显得出尘清淡,像尘埃不染的明镜。
不过他从小便很温柔,是他们几个人之中脾气最好的一个。傅家那位大小姐的脾气骄纵蛮横,身边没几个受得了的,唯独韩文彦。
可后来韩文彦出家了,又只剩下傅心宁一个人。
韩文彦行立掌礼,对沈千槐道:“好久不见,您身体最近还好吗?”
这次沈千槐主动提出让他回来,除了叙旧外,还有一个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傅心宁死心。
傅心宁和韩文彦从小一起长大,两人曾经在一起过,却被她亲手拆散。
沈千槐还没来得及说话,正厅大门倏然被人推开,傅心宁刚从外面玩乐回来,化着妖冶的妆,留一袭成熟的长卷发,精致的眉眼与当初那个单纯的大小姐判若两人。
指尖勾着一把兰博基尼的车钥匙,在空气中灵巧地飞转,一双美眸浅浅划过餐桌众人,在其中那名身穿袈裟的男人身上短暂逗留。
眼中划过一丝讥讽。
随即,她唇边勾起迷人的笑,指尖一收,将钥匙牢牢握在掌心中。抱手倚在门边,神情和嗓音同样地慵懒,目光却逐渐冷下:
“我说是哪位贵宾呢,原来是‘寂空法师’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