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活着不香吗?
沈夏不是原来的沈夏。
她是穿过来的。
大概在一年半前。
她原本是另一个世界的一名新锐设计师,加班熬夜那是家常便饭。
结果,在一次加班中她猝死了。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成了这个世界的沈夏。
并且脑海中也多出来这个世界沈夏的记忆和生活曲线。
要说这沈夏在这个世界的剧本中简直就是活脱脱的恶毒女配。
沈夏的妈妈跟季云霆的妈妈是很好很好的闺蜜,甚至在沈夏还在沈妈肚子里的时候,两人就约定如果是女孩两家就定娃娃亲什么的。
只是后来沈夏父母因为工作缘故去了另外一个城市,两家见面的机会少了不少。
直到沈夏八岁那年,沈夏的父母驾车出门意外车祸身亡。
沈父沈母双方的父母都早就不在了,其他亲戚根本不想收留沈夏,只是想贪图沈夏父母留下的那点遗产。
季云霆的妈妈在跟丈夫商量后把沈夏接到了他们家。
从那时起,沈夏就在季家生活。
随后的十几年,季家父母把她当亲生女儿一样对待,供她吃住,供她上学。
她常常跟在季云霆的身后,就像季云霆的小尾巴,甚至还一直对其他人说她要嫁给季云霆,要做云霆哥哥的新娘。
虽然每次季云霆都没有回应,但她依然乐此不疲。
大家也都知道沈夏从小就喜欢季云霆,甚至爱得卑微。
可青梅竹马终究还是没抵过突如其来的爱情。
季云霆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打碎了沈夏的幻想,虽然中途黎雪跟季云霆分开,她也如愿嫁给了季云霆,可季云霆根本碰都不碰她,也不回家。
结婚三年后,黎雪从国外回来,跟季云霆旧情复燃。
季云霆要跟她离婚,她死活不同意,想着只要她还是季太太,黎雪就永远也别想嫁给季云霆,他们也永远也别想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最后在季云霆的强硬手段下才离成。
可她依然不甘心,深陷感情旋涡,为了拆散季云霆和黎雪,她用尽了手段,耍尽了心眼,把自己搞得十恶不赦,人人喊打,最后把自己给作死了!
“唉!何苦呢?一个男人而已。”
沈夏叹了口气。
她可不想走这种作死的路。
如果不是“世界”要她必须维持原人设到男女主情感纠葛的剧情,不能主动跟男主提离婚,她早在穿过来那天就跟季云霆离了。
活着不香吗?
再说,跟季云霆离婚,怎么说他也不会让她净身出户啊,哪怕分她两套房再来个几百万千万的,那她也是赚了。
不过还好,这好事终于让她等到了。
如果不是怕露陷怕崩人设,她现在就想跟季云霆去民政局办离婚。
没事,最多再等上两三天。
她虽然着急,但白月光回来的季云霆应该比她还着急。
到时候她只需要想办法多分点钱就好。
毕竟,这一年她每次见到季云霆都得装舔狗人设,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离婚后她也不会去找他和白月光的麻烦,这样他们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相亲相爱,不用老是误会、解开误会、再误会……
别说他们累,她也累!
只是,季父季母那边有点不好开口。
他们这些年对她是真的好,当初也是因为知道原主喜欢季云霆,在季云霆和黎雪分手后他们才强压着他娶了原主。
原以为结婚后季云霆会慢慢体会到原主的好,但终归是强扭的瓜不甜啊。
那边,她看看到时候找个什么温和的方法说一说吧。
……
自从那天开口说离婚,接到白月光电话后“不顾”沈夏的阻拦离开后,季云霆果然两天都没有回来。
沈夏按照惯例,装模做样地给他打了两个电话,季云霆一如既往的没有接,发短信也没有回。
“啧,这是沉醉在美人温柔乡不可自拔啊!”沈夏撇了撇嘴角,正准备将手机丢到桌子上,手机铃声倏然响起,倒是把沈夏惊了一下。
一看电话是闺蜜打过来的。
“亲爱的——”
刚一接起,阮桐那甜腻腻的声音就从话筒那边传过来,听得沈夏直打了个颤。
“好好说话。”
“切,不解风情……”阮桐哼了一声。
“我要解了你这个风情就麻烦了。”沈夏翻了个白眼,“说,你这个大忙人打电话过来做什么?”
阮桐那边清了清嗓子:“这不好些天没看到你了,正好今天休息,约你出来喝个茶、逛个街啊,给面子不?”
“喝茶?本宫对这其实是没什么兴致的,但看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本宫就勉为其难陪陪你吧!”沈夏掐着嗓子在那边说道。
“多谢娘娘赏脸,那我们十点老地方见?”
“可。”沈夏哼笑一声。
两人差点笑成一团。
说起来沈夏跟阮桐认识可以说是不打不相识,也格外戏剧化——是因为吃饭抢位置认识的。
结果发现两人的口味竟然差不多,于是就拼了桌。
吃饭的时候两人又聊了会天,竟然也很投机,于是,相见恨晚的两人加了联系方式。
阮桐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平常都很忙,但只要有空两人就会约在一起逛街吃饭。
沈夏挂了电话后赶紧梳洗一番就开车出了门。
两人很快就在老地方碰头,先去美容院做了个spa,然后又在商场消费了一番。
说实话,嫁给季云霆的好处就是,不用为钱的事情操心。
虽然这人有点操蛋,但在金钱方面还是没怎么亏待她的。
这个还是要给他比个赞。
逛街是件很消耗体力的事,两人从商场出来也都饿了,便就近找了家餐厅,打算吃个中午饭补充体力再逛逛。
这是一家泰式菜餐厅,看点评还不错。
两人坐下点了几个菜,就一边聊天一边吃饭。
“……最近你老公还是不回家?”阮桐问道,她之前听沈夏提起过她老公,是季氏集团的总裁季云霆,她也听过一些传闻,说是季云霆跟妻子不合什么的,迫于父母压力才娶的现在的妻子,而且,他妻子还是他的青梅竹马,追了他十几年。
这在女强人的阮桐看来——俗称“舔狗”。
当初知道沈夏居然就是季云霆的那个什么妻子时,她差点惊呆了。
因为跟她猜想的真有些区别(完全不一样。)
“嗯!我恐怕要离婚了!”沈夏说道。
正在喝果汁的阮桐差点喷出来,好在她反应快,不然这桌子菜就废了。
“什么?”
“离婚啊!”沈夏一脸无辜的看向阮桐。
“老娘让你给说清楚是怎么回事?”阮桐都想像尔康摇晃紫薇那样去摇晃沈夏的双肩了。
“很简单,人白月光回来了,我该腾位置了。”沈夏拿着勺子淡淡地喝了口汤,平静的语气和样子就好像在说天亮了一样平常。
看得阮桐简直觉得有点怪。
不是说沈夏爱惨了那什么季云霆么?这都提离婚了,还这么平静?
不过都说极致的悲伤是无声无息的,难道沈夏是这种?
但无论怎样,那季云霆真的是个渣。
阮桐正酝酿着如何安慰沈夏,抬眼却看到餐厅门口走进来一对男女,男人一身高定西装包裹着挺拔且无可挑剔的身材,气场强大且外形也超给力,比娱乐圈里那些顶流男星更胜一筹。
女人一身白色修身鱼尾裙,头发干脆利落的扎着,露出白皙的脖颈,脖颈上带着一条银色水晶项链。
两人挨得很近,看上去似乎很亲密的样子。
季云霆?
阮桐微微眯了眯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