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劫后余生
“芜湖~~”
陆枫站起身,伸了一个懒腰,发现自己正处在一片绿油油的草地上。
四周鸟语花香,明明已是秋季,此地却如同大地春回,万物都是一副勃勃生机的景象。
“嗯?”
陆枫忽的察觉,自己的眼睛看得见了?
在他的视线中,一切都是那么清晰。
陆枫又晃了晃手臂,发现被宇通天踹断的左手臂已经完好如初,还有手掌心那一撮诡异的红毛也已消失不见。
陆枫努力回想起之前的记忆,一幅幅画面涌上心头。
“恭送兵主!”
良久,陆枫弯下身,对着天穹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
如果不是兵主出手力挽危难,那传说中的罪孽生物降临人间,后果不堪设想!
“陆公子!”
“我族先祖和龙祖呢?”
这时,赫连云天也走上前来疑惑地问道,他一身的伤痕也全然消失不见。
“两位先贤已经离开了。”
“他们不属于这个时代。”
陆枫轻笑,双眸打量着这方天地,艳阳高照,再也不见一丝黑气,甚至连那道深不见底的悬崖也已经消失不见,整个神龙架的中心已经变成了一片绿色平原。
而且经此一役后,陆枫能明显感觉到此地灵气变得更加旺盛了,普通修士在这里修炼必定是事半功倍,这一切都源自先贤的馈赠。
“在这里我要和你说声对不起。”
“要不是我觊觎你族先祖的心脏,你们也不会遭此大劫。”
陆枫转身看着赫连云天真诚地说道,巫族人此行不仅没有得到半点好处,还死了三分之二的族人,可谓是损失惨重。
“陆公子哪里的话,即便你不抢,别人也会抢。”
“怪就怪我巫族没本事。”
“不过这样也好,龙祖能跟随先祖回到属于他们的时代,也算是最好的结局了。”
赫连云天低垂着眼眸,眼神中浮现出一丝伤感,他甚至还没跟自家先祖沟通过,先祖便已悄然离去。
“好了,既然事情已经解决,那就各回各家吧。”
陆枫耸了耸肩,转身准备离去。
“陆公子,你的剑。”
赫连云天忽然指着远处的地上,裁决剑正静静地躺在那里。
“对哦!”
陆枫一拍脑袋,怎么把它给忘了!
他快步走上去将裁决剑拾了起来。
只是裁决剑一入手,陆枫就感觉到裁决剑似乎跟以前不一样了,具体哪不一样,他也察觉不出来。
“枫哥!”
“陆哥!”
“圣子!”
这时,远处响起呼喊声,李东和马如来还有一众巫族子弟正快步向他们跑来。
“陆公子,那我们后会有期!”
“若有时间,欢迎随时来我巫族做客!”
赫连云天朝陆枫一拱手,告别道。
他得快点回去跟族长汇报事情的经过。
“后会有期!”
“有时间我一定登门拜访!”
陆枫笑着回应道。
随后,赫连云天奔向自己的族人,和他们慢慢离去,逐渐消失不见。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陆枫忽的低语道,眼中泛起迷茫之色。
师傅,你到底是谁?
为何连上古时期的兵主蚩尤都知道你的口头禅?
“陆哥,你没事吧?”
这时,陆枫耳边响起李东的声音,他晃了晃脑袋不再去深想。
见李东和马如来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陆枫咧嘴一笑: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吗?”
“走!回家!”
……
汉武市国际机场。
陆枫和李东、马如来三人已经坐上了飞往玉京市的班机。
“枫哥,接下来你去哪?”
“要不去我家住吧?”
李东询问道。
“陆哥,我已经在玉京市为你预定了一间极品别墅,你可以直接住进去的!”
马如来这时也开口道,献上殷勤。
“玉京市离冀州有多远?”
陆枫没有理会二人,而是问了一个问题。
“应该有一千多公里,挺远的。”
“枫哥你问这个干嘛?”
“难道你要去冀州?”
李东回答道,有些疑惑地看向陆枫。
“嗯。”
“去取回一些该取回的东西。”
陆枫点了点头,眼中闪过一丝寒芒。
神龙架一行,除了一开始吸了点真龙之心的龙气让他晋级合道境中期之外,便没有再捞到一点好处。
甚至还让他遍体鳞伤,被希折磨得痛不欲生,这一切,都要归咎于宇通天那个狗东西。
陆枫实在难以咽下这口恶气,这次回去,他就打算北上,去宇家找他们好好算一算这笔账!
坐在李东身旁的马如来见到陆枫的神情,瞬间就明白了。
之前他被陆枫带上悬崖后就一直在地面上观察,事情的经过他基本上都了解。
“陆哥,我回去后马上跟我爹说,让他抽调人手,助你讨伐宇家!”
马如来恶狠狠地说道,尽管他马家在宇家面前连个屁都算不上。
“呵呵,你倒是有心了!”
“只不过,这次我要亲自出手,才能解我心头之恨!”
陆枫不以为意地笑了笑,马家有几斤几两,从马如来身上就能看得出来,要拿马家跟有着合道境修士的宇家去碰,无疑是只因蛋撞石头。
不过马如来有这份心陆枫还是挺高兴的,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相处,他感觉马如来的为人还是不错的,虽然可能是因为他那强大的实力,但是对比其他人,陆枫还是觉得马如来顺眼得多。
想了想,陆枫开口道:“当然你也可以带点人跟我一起去宇家看戏,说不定你马家会成为下一个宇家呢。”
陆枫看着马如来意味深长地一笑。
而马如来哪里还不明白,脸上浮现喜色,兴奋地说道:
“陆哥!你是我滴神!”
(ps:第一卷:堕龙之渊的剧情差不多写完了,即将进入第二卷:泰山金佛,本卷还有很多细节没有介绍完,后续会一一写完,有些不合理的地方还请各位读者大大一笑而过,不必深究,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