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
红曜城。
作为中州四大城之一,红曜城虽位于边境,每日来来往往的人绝不比其他三城少,每日来往进出的人何止万千。
料峭寒风也浇不灭城众汹涌而热烈的兴致。
城中近百条主道,四通八达,酒楼茶馆客舍数不胜数,每日都热闹非常。
近来又比以往更热闹几分。
三日前。
仙门第一的天一宗人来了红曜城,声势极其浩大,天边的云舟大大小小百余数,阴影如同遮天的巨鹏,最大的一艘上赫赫然是天一宗的凤鸟标记。
城中人人都看到,那云舟浩浩荡荡,最终在城主府的位置停下。
之后不到半个时辰,禁令自城主府而出——
城中戒严,红曜城只许进,不许出。
其中未有半个字提到什么时候解封。
一时间离开的人如过江之鲫流往城门口,却见那里有数十天一宗的弟子拦着。来不及责问,下一刻,磅礴的灵气自地心而起,红光迅速笼罩整个红曜城,像个倒扣在城上的大钵。
近三十年未开启的护城阵法在那一刻启动。
随即城门口的天一宗弟子亦离去。
人群中喧闹之声渐起:
“之前听说天一宗丢了镇派至宝,看来是真的。”
“错了错了,不是丢宝贝,是天一宗出了个丧心病狂的弟子,杀同门同脉的师妹的时候被发现,听说发现时那弟子灵根几乎毁了大半……”
“不对不对,我有个好兄弟的哥哥是天一宗弟子,他说是有弟子欺师灭祖,残害师父。”
“这就是鬼话了,既然当师父,必然修为要高出弟子,怎么会被弟子被残害。”
“自然是那弟子天资出众,是个万中无一的天才,人家有心算无心,当师父的就是有一百条命也没用。”
“我听说……”
一时间人声鼎沸,议论声乍起,越说越夸张,交织在一起的只有离谱和更离谱的消息。
半晌后,察觉到探寻的目光从人群中撤离,一道不起眼的瘦小身影自人群中遁出,随着外圈的人流离开。
城主府中。
宋几寒拿出三虚玲珑塔,目光中闪过几分不舍和垂涎,却还是将其渡往主座。
“多谢城主此番相助,区区小礼,不成敬意。”
主座上的人,妩媚艳丽不可方物,身份更为尊贵,这红曜城,便是她的。
谢翎遥闻言不语,轻轻一笑,霎时一室生春。
眼前的三虚玲珑塔算是世间少有、攻防兼备的宝贝,除此之外,此次开启护城大阵所花费的灵石,天一宗也表示愿出十倍之数补偿。
如此种种,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对方所谋求的东西,比这些更珍贵。
绛红衣袖轻抚,收下玲珑塔,宋几寒心下稍安,对红曜城的配合十分满意。
谢翎遥修的是百媚之术,一眼看去只觉那双眸极美,美得摄人心魄,细看却又朦胧不清,若山川清雾,恣意懒散地端坐上位,却有着动人心魄的意蕴。
朱唇轻启,听得人骨子里泛起痒意:
“红曜城中,城民不下百万,贵宗一日找不到人,我这城一日不开,若十日找不到……”
听着十分为难的样子。
宋几寒心中暗骂心黑,光是玲珑塔便是举世难寻的宝贝,外加千万灵石,竟才堪堪填满这女人的胃口,就给十日期限。
罢了,按追魂香确定方位,苏明雪就是往红曜城方向而来,他们一路追踪,有几次也交过手,那天对方确实进了红曜城,即便红曜城主只给出十日,那这十日怎么找,可就是他们说了算。
“十日之后,无论结果如何,请城主尽管撤去阵法。”
说罢,便起身离开。
主座旁边,抱刀静立的男人见状,眉头微不可见的一皱,鞘中刀发出一声轻鸣,轻得如同幻觉。
谢翎遥摇头,露出一个比刚才面对宋几寒真心得多的笑:
“好了,人家好歹送了这么多东西,发个小脾气怎么了。”眼中幽光一闪而过,不疾不徐地吩咐:“去盯着吧,若他们失了分寸,该剁的剁了。”
劳动天一宗此番大动干戈寻找的苏明雪混迹在春风街的客舍里。
从天一宗首峰天枢行三的真传弟子,到千夫所指,宗门人人恨不能杀之的罪人,她只用了五天。
最近她过得有点狼狈,好吧,或者说十分狼狈。
身上细锦罗裙早已看不出当初鲜亮的碧青色,在血污和灰尘中早已磋磨的灰扑扑的一片,好在颜色还算均匀,当然,这得益于血流得够多。
血渍干后,整件衣服都被浸染成深褐色,又在灰尘里滚来滚去,灰扑扑的活像披了个麻袋。
为了遮盖血腥气,苏明雪十分机灵的找到恢恢草,用它浓郁又诡异的味道掩盖血腥气,最后成功达到无人敢近三尺的程度。
囫囵不似个人模样。
她现在两手空空,除了本命法器和十万灵石以及灵木玉髓再无半点东西,师父之前赐给她的东西都带有他自己的魂刻印记,逃亡伊始便被她早早贱卖了。
这就是十万灵石的来历。
至于灵木玉髓,就是她被穷追不舍的原因之一,她身上另一个被惦记的,就是她万中无一纯净相生双灵根。
千年之前,地心死气暴动过一次。自那之后,修真界中灵气驳杂,单灵根到五灵根都有,但多少都有杂质,从未有过净品无暇的灵根出现。
从本质上来讲,灵根多与少各有利弊,单灵根胜在修行快,只可着一种属性,优势在前期。五灵根修行慢,属性却全,若年月熬得够久,底蕴自不必说。
而修真界中追捧灵根越少越好,是因为五灵根修行需要大量的时间,许多人还未等见成效便中道崩殂。
事实上,灵根的优劣在于杂质的多少,杂质越少,渡劫时成就的品质越高。
而苏明雪正是因为是无暇灵根,刚一进入宗门,七峰峰主都争着收她为徒。
这个起点不就是妥妥的气运之子的待遇吗?
回忆前生看过的小说,苏明雪坚持认为自己绝对是大女主,自从开始修炼之后,速度快得让她自己看都头皮发麻的程度。
但这不是穿越,她前生确实死了,今生确实从亲妈肚子里出来的,苏明雪不承认这是穿越,这不过是忘记喝孟婆汤罢了。
这个观点持续到师尊两年前带回来了个小师妹为止。
苏明雪不仅承认自己是穿越,她还承认自己是穿书。
在看到叶仙仙的那一刻,前世死去的记忆开始攻击她,犹记得当年她风华正茂,娇花一样的品貌,还来不及好好玩弄少男的感情,就因为吐槽书中的叶仙仙,被脑残书粉失手推下楼。
在这本毁三观的书中,和她同名的苏明雪,净品相生双灵根是为女主叶仙仙储备的,她的冷漠是为衬托叶仙仙善良的,蛮横是为了衬托叶仙仙娇弱的,她和叶仙仙会完成天之骄子和尘埃之泥的互换。
当时看不下去,最终没有看完,现在想想,太可惜了。
要是早知道自己会穿书,苏明雪一定从头到尾把书背下来。
回想书中苏明雪接近三十年的时间里,背叛、抛弃、苦难、折磨、诋毁,人间的苦全吃了个遍,当然,这在叶仙仙等人的视角里,她自私,狠毒、狭隘,她遭受的苦难源自于她的品行。
师父留她在宗门后山静养,为她开辟出禁地,不让人打扰她清净,可苏明雪偏偏不安分,转修魔道,宗门中人人说她是咎由自取。
在叶仙仙拜入师门后的一年,书中的事情相继发生,苏明雪就是想骗自己也骗不了,心中唯一一点侥幸也跟着化灰。
她会在之后叶仙仙驳杂五灵根尽毁后,将净品灵根被恋爱脑师父替换给叶仙仙,会癫狂之下专修魔道,继续为衬托叶仙仙发光发亮。
在这本书里,人人都爱叶仙仙,这特么是一本玛丽莎多箭头文啊!
多么沙雕脑残的文啊。
苏明雪来到此间,在还没有叶仙仙的正常世界里,只学会一件事,那就是修炼,只学到一个道理,那就是‘争’。
她有灵根水木双生,修炼起来事半功倍,而灵根纯净无暇,便可是渡劫进阶之时,成就极品筑基、极品金丹、乃至之后的极品元婴……
她的成就会高于当下所有的修行者,她飞升的几率会高过所有人百倍不止。
每每外出历练,她遇到明里暗里的刺杀,亦是比旁人多百倍不止。
所以她早早结丹,九九雷劫,亦是在天道下截取一线生机。
成就极品金丹。
而师父云涯只有一句:
“阿雪,仙仙品行良善,比你更适合无暇灵根。”
就想挖她的金丹。
他想得美。
苏明雪坐在角落,身上的味道让她那桌除她之外未有一人,上面的说书先生正讲到精彩处:
“那魔头手持血刃,直直刺向师妹丹田,那姑娘怎受得住这等邪魔手段,霎时间疼得几欲昏倒……”
天一宗的事闹得沸沸扬扬,说书先生赶夜迫不及待地根据听到的种种消息编了一大段,开说以来,场场爆满。
客舍酒馆,纷纷开场邀人过去说书。
苏明雪点了一盘花生,吃得津津有味,一边赞叹先生的好才思,这讲的跟他就在现场看着一样,要不是苏明雪自己个的事,她肯定就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