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太极宫的幽魂
梁兴扬跟踪木言心的同时,千黛也没闲着,虽然梁兴扬是带着她来吸引南韦人注意力的,但是奈何南韦太极宫防备实在空虚,虽然有针对修真界人士地措施,但是也不过是防一防末法时代的小喽啰,根本防不了她这只千年老兔子。所以和梁兴扬分手后,千黛便一直蹦蹦跳跳的在太极宫到处转悠,悠哉游哉地仿佛在自己后院里。
南韦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华夏的附属国,南韦现在王宫是仿照华夏避暑行宫太极宫所建,就连名字都一模一样。千黛原本是神武王朝某位宠妃的宠物,在她还是一只小兔子的时候,曾经在太极宫生活过一段时间,后来藩镇作乱,皇宫被攻破,她的主人在逃难途中被杀,罹难前打开笼子将她放走。她也因此有机会逃到附近的太白山,修行八百余年,眼见就要飞升,却死在时晓仁手中。
因为前生的关系,千黛很喜欢太极宫,然而此刻看着南韦太极宫,她却嫌弃的嘀咕着:“呸,赝品就是赝品,做的真粗糙。瞧瞧这院子,小气吧啦的;宫室格局都不对,好好的金城水绕,舍不得做水,搞一潭死水在这里。这气场别扭的,不像帝王家,倒像帝王冢。”
不过虽然嘴上这么骂,千黛还是径直往自己儿时最喜欢去玩的永巷蹦跶过去。当年太极宫的永巷住着些不受宠的妃嫔,虽然怨念重,但是清冷寂静,无人打扰,她经常喜欢去永巷独自望月。但是来到南韦太极宫永巷,千黛浑身的毛都炸起来了:永巷中没有生气,反而处处都是飘荡的阴魂。
千黛惊诧的看着永巷中的阴魂,她们应该都是十几岁的女孩子,全都披头散发,一身红衣,仔细看才能发现,并不是这些阴魂穿着红衣,而是胸口有一道伤口,在不断流血,将她们染成了红色。这些女鬼大概有二三十个的样子,都不是新死之鬼,却都和新鬼一样浑浑噩噩的在永巷里飘着,却总也无法飘出永巷,一到永巷入口,便会被一道看不见的门阻挡回来。
千黛起初担心她们发现自己,引来护卫,藏在一棵古槐之下,然而观察了许久,却见她们都像木偶一样毫无反应,只是机械的在永巷飘来飘去,这才从古槐后走出来。阴魂仍在飘荡,有几个甚至从她身边掠过,都毫无反应。见状,千黛起了恶作剧之心,接连薅了好几个女鬼的头发,果然,所有女鬼都没有反应。她愈发觉得诡异,毫不犹豫地放出和梁兴扬约定的信号。
小楼前,本来准备发信号联系千黛的梁兴扬先收到了她的信号,有些奇怪,于是判断了一下千黛的方位赶了过去。一进永巷,看到其中的阴魂,他愤然骂了一句“畜生”。
“这是怎么回事啊梁爷,这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女孩子的阴魂?”千黛能屈能伸,有求于梁兴扬,称呼都变了,看梁兴扬居然爆了粗口,她更是奇怪。
梁兴扬倒是没在意千黛对他的称呼总在变化,看着木偶一样在永巷中飘着的这群阴魂,神色冰冷如万年雪山:“南韦王朝为了一己私欲,居然如此残害国民,这些少女生前都是他们养的血鸽子。”
“血鸽子是什么?”千黛迷茫地问,她是个灵修,生前没有出过太白山,死后从来没离开过时家,没见过人世险恶。
梁兴扬大概给千黛讲了一下这个邪术,叹息道:“这些女孩生前被他们困在祭坛取血,死后魂魄又被拘在这里,不知道他们还想利用这些苦命的孩子做什么。”
“简直太残忍了!”千黛义愤填膺,瞪大眼睛看着梁兴扬,期盼的问道,“我们能不能把她们救走?”
“不可以。”梁兴扬断然拒绝,“她们虽然可怜,但是生在南韦死在南韦,我们无能为力。而且如果你擅自闯阵救她们,可能会打草惊蛇,到时候我们得不偿失。”
“可是她们真的好可怜!”千黛不忍。
“比她们可怜的多了去了,我们还有多少英雄到现在都留在南韦不能回国,甚至有可能也被他们利用了,我现在的任务是帮助他们,其他国家的人死活与我无关。”梁兴扬说着,顺手拎起千黛的双鬟,“走吧小兔子,我们回去。”
“哎呀梁道长,梁爷,您发发慈悲啊。”千黛仍是不忍心,被梁兴扬拎着仍是不停地蹬腿,“你看这么多年轻女孩子呢,你就忍心她们生前凄惨,死后还被人利用啊。”
“和她们比,我更不忍心我们的英雄受到威胁,和我们的同胞可能面临灾难比,她们算个屁。走了,再啰嗦舌头给你拔下来。”梁兴扬威胁了一句,拎着她的发辫晃了晃,将她重新变成一只兔子,拎着兔子耳朵绝情离去,完全不管兔子嘴里吱哇乱叫的骂他。
一路畅通无阻的回到瑶池观,一落地,梁兴扬将千黛往地上一扔,自己神魂归位,还没坐起来,就听千黛开始骂人:“梁老头你个老牛鼻子,你居然不让我说话!”
“你才牛鼻子,你全家都牛鼻子。”梁兴扬哼了一声坐起来,瞪她一眼,“就该把你扔在太极宫,让你蹦个够,兴许他们就缺你这种千年厉鬼当药引子呢。”
想到那些木偶一样的阴魂,千黛默默地闭嘴了。看他俩拌完嘴,袁潮这才开口:“怎么样老梁,有线索吗?”
梁兴扬点了点头,看着袁潮,神色复杂:“奉天那边顶替你身份的,很可能是南韦被人刺杀的老国王,我大概能猜到他们的目的,但是总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南韦的老国王?”听到梁兴扬的话,袁潮整个人都愣在原地,“谁,木止熙?”
“对,就是那个在颍州半岛认贼作父,将米加引来的木止熙。”梁兴扬起身下床,收回床前的幽冥冷焰,重新打开灯,看着窗外露出鱼肚白的天色,神色清冷,“看来我们得抽时间再去一趟奉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