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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当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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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出去吃了个早餐后,朱子华就又过来接我了。

    朱子华没带他的女朋友,说她不愿去,本来就只是过来玩玩儿,同学就不用见了。

    我搭着朱子华的便车,提不起精神。

    朱子华看着我的眼睛,笑问:“昨天晚上没睡好?”

    “我比较择铺。”

    反正对于这种情况,死鸭子嘴硬就行了。

    “择铺?你这眼圈太黑了,见不得人了都。”

    我靠在椅背上,眼皮开始打架:“那我眯一会儿。”

    说是眯一会儿,其实也是没睡沉。

    迷迷糊糊的跟着车摇晃。

    聚会的地点是虹市的一家会所,这家会所专供有钱人娱乐,而组局的这个学长,在提出要搞这个聚会前,就强调了,费用由他私自掏腰包。

    组局的这个人财力可见一斑。

    朱子华开进这个会所的停车场时,还要了邀请的二维码。

    会所在虹市的郊区,占地面积大。

    朱子华把车停稳后,下了车,就看到整个停车场的车大部分都是豪车。

    甚至在旁边,就停靠着一辆几百万的闪灵。

    普通人几辈子都赚不了的钱,在别人手里,只买了一辆代步的车。

    我和朱子华咂舌。

    很多人生活在自己圈子里,不知道认知以外的东西有多么夸张。

    经历了几个通道,我们终于坐着电梯上了3楼。

    虽然我们已经算来得比较早的了,但一进门,还是见到有好几十个人已经到了场。

    这厅精心布置过,还拉了一条横幅。

    “欢迎虹大计算机系的家人们回家。”

    大厅里的自助餐也准备好了,陆陆续续的,有一些人进场。

    我和朱子华站在一旁,看那些进来的人,没几个认识的。

    后来有我们同班同学进来,才向前搭话。

    在没有开席前,我们一个班的人,就坐在一旁的圆桌上,一起聊天。

    毕业这两年,其实混得太好的人不多。

    资历和经验都不足,大都混得一般。

    像朱子华这种,还算过得不错的。

    大家正聊得火热时,旁边一个声音道:“程阳,你小子来了?”

    我头转向进门的方向,果然看见了程阳。

    他变得成熟了不少,至少整个打扮,是偏成熟的。

    说成熟,又好像只是因为土气。

    整个人也没什么精神。

    不像朱子华,容光焕发的模样。

    我收回目光,双手交叉,大拇指互想拨弄,心里五味杂陈。

    本来恨得恨得牙痒的,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好像又减轻了不少。

    有些事,可能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去。

    “哟,我还以为你不来了。”一个女同学看了看我,意思不言而喻。

    程阳也朝我看过来,随即就把目光转移到别的同学身上,“怎么能不来?千载难逢见到你们的机会。”

    朱子华知道我和他的过节,但之前总归还是朋友,冲程阳笑了笑,打了声招呼。

    不咸不淡,也不失礼貌。

    大学里似共患难的兄弟,现在却跟陌生人没两样。

    程阳找了个位置坐下来,离我坐的地方,中间隔了三个人。

    既然唐小樱已经嫁了人,我和程阳的关系也就这样了。

    打架是不可能打架的,只能当作不认识,来了结之前的关系。

    从他们聊天的口中得知,程阳现在过得并不如意。

    现在在一家小工厂做维护,还兼网管工作。

    但工厂经营不善,几千块钱工资,经常发不出来。

    我表面平静,实际心里很过瘾。

    暗自骂了一句:活该!

    有同学问程阳:“你怎么不离开虹市呢,说老实话,程阳,你大学时的成绩可不比我们差。”

    程阳只是敷衍着说了一句:“在这里习惯了。”

    有人还不知道我和程阳之间的破事。

    但有些八卦的,道听途说知道我和程阳以及唐小樱的事,听到这个话题后,也就默不作声。

    气氛有一些尴尬,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进场,注意力也就转移了。

    我今天身上带了两盒名片。

    不管别人拿着扔了也好,放在某个角落吃灰也罢,只要别人收了,我就觉得有希望。

    所以今天我来的目的,就是广撒网。

    陆陆续续来了几百号人后,基本也到了开席的时间了。

    这个场景下,主角肯定是要上台的。

    组局的人名叫高启富,是农村出来的穷小子。

    几年时间,能做到这种程度,很让人惊叹。

    他在台上讲了一番话,又请了几个虹市的老师说了开篇,就开席了。

    自助餐很丰富,就是比起星级酒店,都高级得多。

    这种自助餐,就是为了更好的让同学之间沟通交流,跟行业聚会差不多,只是打着同学聚会的名义而已。

    我和朱子华穿梭在人群中,只要见到认识的人,就凑过去。

    这种方法很有效。

    你要进一个圈子,总要有个突破口。

    而那突破口就算你只记得他的名字,也可以和他们搭上话。

    很快,我身上的名片就发完了一盒。

    我挤到一个五个人交谈的圈子里,跟一个同学打招呼。

    “南天,在深城怎么样?还适应吧?”我和这位同学在上学时玩得并不好,彼此也不是很熟。

    他知道我在深城工作,也是通过同学闲聊知道的。

    不过这种场合都是这样,想到什么就聊什么。

    就怕和对方没话聊。

    “这位兄弟,你现在在深城那边工作?”其中一个年龄大概在30多岁的男人问我。

    我点头:“对,你也在深城?”

    “我倒没有,现在我在惠城,但我有个老朋友在深城,不知道你听过他没有。”

    “你说出来听听,我虽然去深城不久,但说不定你说的人我还真听过。”

    这话多少有些吹牛了。

    做软件行业的,我还真认识不了几个。

    除了潘旭这个王八蛋外,其他的基本没都怎么打交道。

    “张全,他在深城挺出名儿,业务做得相当厉害。”

    张全这个名字从他口中一说出来时,我记忆里就出现那个硬着头皮喝酒的自己。

    我暗自高兴,这个话题能聊!

    “我认识,软件界的红人!”

    “对的,他还真是红人,你跟他熟吗?”

    “不是很熟,但一起喝过酒。”

    我和张全真不熟,但我为什么强调和他喝过酒?

    一来是要在他面前表现得我在那个圈子混得不是太差,至少还和张全这种级别的人打过交道。

    二来也拉近了和这个男人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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