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离乡
生命是世界最伟大的奇迹,一如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漫漫寒冬终于从四季的车轮上转了过去,大地又迎来了生机勃勃的春天。
这一日清早洛家院中,众人围着一个身穿虎皮大衣的少年千叮咛万嘱咐,这少年正是洛尘。入春不足一月,他就要启程赶去参加大考了。
前来送行的除了洛石峰夫妇二人外,还有洛尘的舅父舅母,以及一位名叫苏欢的少女。
苏欢是洛尘的表妹,二人指腹为婚,打小青梅竹马,十六岁的少女正是情窦初开之际,此时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正盯着洛尘,而苏茹早已挥泪如雨。
洛尘话语不多,但目光愈发的坚定,“此去不金榜题名,再不执笔!”,这是洛尘的心声,不仅是他对亲人的保证,更是对自己的承诺。
离别总是让人伤感的。众人一直将洛尘送到清河镇桥头,过了木桥,就踏上了大道,这条大道直通县城。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在那充满不舍的目光中,一人一骑扬长而去,坐在马背上的洛尘还能听到少女的呼喊,那大黑狗也奋力地犬吠。
初春一别后,
流水木桥头。
他日若乘风,
共上青云楼!
骏马奔驰,迎面吹来的寒风将少年的承诺带到了少女的耳中,如花一般的笑容绽放在少女的俏脸上,她含笑地冲远方挥手。
赵国的大考制度很简单,每届分别取县、城前三甲进行筛选,其公平之处就在于给了普通百姓一个光宗耀祖的机会。
这种筛选并不是一次性完成,而是分成多场,先是县,只有每县的前三甲才能参加一城的科考,以此类推。
在殿试中即便是最后一名,也有官职可得,但职位的高低则取决于殿试的名次。
平安县离清河镇只有三百里的路程,洛尘轻马快步,在当日黄昏时分就赶到了平安县。
“想必另外两人都住进馆舍了吧,算了,明日再去报到。”洛尘自语道。
他牵着马在街道上边走边看,由于他一路上饱受风霜,再加上他一身虎皮大衣,腰佩长剑,倒也引得不少人注目。
他虽然来过一次县城,但那只是来参加县考,一直住在馆舍的,所以他这次不打算住进馆舍。
以前都是听他父亲将县城说的天花乱坠,现在看来,真是闻名不如一见。
县城人口密集,虽已是黄昏,但街道两旁依然是琳琅满目,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转着转着,洛尘不禁有些眼花缭乱。
“卖包子唠!本县只此一家!”洛尘闻声望去,发现只是一个小厮模样的人在叫卖,客人却寥寥无几。
“仙人指路!前知五百年,后算三百载!”
洛尘发现一旁有一大堆人挤在一起,他也挤了进去,一看是一个老道士。
身边立着一杆大旗,上面写着“仙人指路”四个大字,桌面上也摆着一个香炉和一个龟壳,身后有一个六七岁的小童。
“小哥,我看你印堂发黑,恐有霉运缠身,可否让老朽给你看上一看?”看到挤进来的洛尘,老道士稍微打量一眼就笑眯眯地问道。
这一问倒把洛尘给问住了,来时他父亲千叮咛万嘱咐,说要小心各种骗人的把戏,尤其是遇到这类算命的,但他实在忍不住好奇,如今老道士一问,他竟一时无言以对。
“周老头,城管都警告你多次了,再有行骗,抓你去坐牢!”正当洛尘为难之际,一声呵斥从身后传来。
回头一看,一个身穿铠甲的士兵走来,那老道士一看士兵,三下五除二收起摊子,躬身作揖,“绝对没有下次了,不会有了,再也不敢了!”
“看你爷孙二人也不易,还是找点正经事吧。”那老道士连行大礼,然后拉着小童逃也似的走了。
众人一哄而散,洛尘打心里道“县城就是县城,这要是放在清河镇,那老头准大捞一笔”。
转了一阵子,人困马乏,洛尘左看右看,来到一位卖皮货的摊主前,“大叔,请问这里最便宜的客栈是哪家?”
摊主是个大胡子,他瞅了一阵子洛尘的虎皮大衣道“小哥住店啊,要说客栈,最好去清风栈,那里价格地道,像我们这类人大多数都是住清风栈的。”
洛尘一笑,显然大胡子把他当成了一个猎户,谢过摊主后,洛尘很快就找到了清风栈。
清风栈并没有处在繁华区,相反,它僻于一角,来到这里后,少了闹市的喧哗,多了几分宁静。
大胡子并没有骗他,洛尘只花了五两银子就住了下来,简单的吃过一顿后,洛尘静静地躺在床上。
他并没有温习功课,而是拿出一本泛黄的书本看了起来。
“古有异禽,其状如鸡,五彩而文,其名曰凤凰。首文曰德,翼文曰义,背文曰礼,膺文曰仁,腹文曰信,是禽之王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大兴。”
“上古有兽,其名蒲牢,状似龙而非龙,其音如钟,是龙之子也。”
又曰“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如此光怪陆离的记述,都出自于这本无名古书,令人神驰、震惊、向往。
“这些生灵真的存在过么?”合上书本,洛尘不禁自问。
如果之前他没有亲眼目睹望天吼和山岳巨猿之间的争斗,洛尘只会把这些当成一种传说,但现在,他也有些信以为真。
而望天吼,正是书中记载的蒲牢,若不是亲眼所见,一个人再想象力丰富,怕也是描绘不出书中的怪事怪物,更何况是如此的逼真。
洛尘盯着手中泛黄的古书,尽管陈旧,他却视若珍宝。
说好的第二天去馆舍报到,但洛尘并没有去,因为报到的时间是三天,所以第二天一大早洛尘就出去逛大街了。直到第三天中午他才换上一身白色长衫前去报到。
接待他的是一个名叫蔡肿的中年人,人如其名,身材臃肿,个头小,满面红光,一看就是那种八面玲珑之人。
“你就是洛尘?”蔡肿上下打量洛尘一番问道,不温不火。
“正是学生。”
“嗯,本县公认的才学第一,果然是一表人才!随我来吧。”
“是。”蔡肿说完走进大院,洛尘紧跟其后。
洛尘一进院,看到已经有两人等候,其中一人锦帽貂裘,腰配香袋,另一人也是绫罗绸缎,风度翩翩。
洛尘稍看几眼,心里便有了个大概,这两人他还是有些印象的,那貂皮大衣者名叫王贵,县考仅次于他,另一人叫许平云,县考第三。他轻轻一笑,站在最左侧。
王贵见洛尘站在他前面,嘴角瞥了瞥,一脸不爽,倒是那许平云冲洛尘笑了笑。
此时蔡肿清了清嗓子,开始有条不紊的讲述各种注意事项,完后还给每人五十两银子,吩咐明日出发,然后转身离去。
五十两银子是上头规定的路费,蔡肿倒也没有在这上面做文章。
“天还早,二位,不如出去吃酒怎样?”许平云一脸和蔼的说道。
对于许平云的邀请,洛尘不想拒绝,况且他还真有事要出去一趟,只好答应,倒是那王贵,明显不想跟他两在一起,断口拒绝。
“本人还有约,恕不奉陪。”说罢王贵便大步流星地离开。
“不就是富二代吗,有什么了不起,他不去我们去。”
洛尘与许平云一起出去,本是说好去吃酒,路上又改变了主意,二人东奔西逛,倒也拉近了彼此关系。
“洛兄,明日再见!”许平云知道洛尘不住馆舍,便告辞道。
“好,明日见,愿平步青云!”洛尘也回礼。
“唉!有你这个平安县第一人在,想要平步青云,难啊!不过还是要谢谢洛兄吉言,虽不能第一,但总不能倒数第一吧!”
洛尘微微一笑,短暂的交往,他也了解了些许许平云的性格,挥手离去。
离开许平云,洛尘又转了一会儿,他主要留意那些猎户的摊铺,终于他发现了一位老猎户。
这是一位老人,年过花甲,双鬓斑白。都说人老如树枯,但眼前这位老人却不一样,裸露的臂膀肌肉隆起,一双眸子炯炯有神。
见到洛尘过来,老人看了一眼,便吧嗒吧嗒地抽起旱烟。洛尘蹲在地上,摊上的一物深深吸引了他。
这是一把弓,一张暗红色的弓,整个弓身有成人臂膀之长,弓弦晶莹如玉,旁边还放着一桶箭,洛尘双目一缩,他虽看不出长弓的材质,但这箭矢他认得。
箭头乃是狼牙制成,取材极为坚硬的铁木,箭尾必然要配上凶禽尾毛。
此箭称狼牙箭,一箭射出无分毫偏差,放在老猎户手中,定能百步穿杨,他父亲就用的是这种狼牙箭。
“老人家,我可以看看这把弓吗?”洛尘轻声问道。
“看吧看吧!本来就是要卖出去的,我老了,配不上它了,唉!”老人满眼怅然。
洛尘知道,一个好的猎户,一生只会用一张弓,视若性命,即便是逝去,也会留下他用过一生的弓,洛尘不知老人卖弓的原因,但想来也是无奈。
老人说完磕掉旱烟,弯腰单手将弓递给洛尘,“小娃,年纪轻轻不好好读书,可不要入了歧途。”
洛尘不明所以,他双手接过弓时,才发现老人右臂衣袖空荡荡的,一时间,洛尘一阵沉默。
他终于明白老人对他说这话的原因,更是明白了老人卖弓的原委。
洛尘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想到了他的父亲洛石峰,一个常年出没于大山的男人,是否也会有这样的一天?
到那时,他会怎么办?是否也会如眼前的老人家一样?他迷茫了。
生活啊,从来不会风平浪静,反而是风云变幻,更多的时候让人无奈,但又不得不继续下去,只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人的生活。
这一个傍晚,洛尘跟老人聊了很多,期间老人告诉了他这把弓的来历,说他年轻时猎过一头狼王,更是射杀过比他个头还要大的禽王,那时还没有这张弓。
他亲自在深山老林呆了一个月,制成了十八支狼牙箭,十几年来,他只丢过三支箭矢。
直到有一天,他听同伴说有一头受伤的嗜血蛮牛落单,他不听同伴劝阻,只身耗时半月之久,成功将其捕杀,并用嗜血蛮牛的一对牛角跟牛筋,加上他半辈子的积蓄制成了这张宝弓。
此后他捕猎无往不利,一家人的生活也越来越好,可是有一天,他被一头成年的嗜血蛮牛盯住了,
那时他满怀自信,认为能将其捕杀,可他太低估成年的嗜血蛮牛了,他被嗜血蛮牛的牛角刺穿了右臂,若不是他被撞下山崖,可能早就没命了。
后来人虽然活了下来,但是右臂没有保住,所谓成也于此败也于此,老人从此一再落寞。
洛尘知道,嗜血蛮牛跟铁角犀一样,浑身是宝,但皮粗肉厚,极难捕杀,遇到成年的,一不小心就会送命。
且这两种凶兽都是群居生活,很少有落单,他父亲还是捡了个大便宜才制成一张犀角弓的。
对于老人的遭遇,洛尘也只能感叹。
洛尘离去前,将刚得的五十两银子塞给老人,他去而复返,又带来半截何首乌和一壶虎骨酒送给老人,又送了几株可强身健体的药材。
尽管老人说值不了这么多,但在洛尘看来,他送的东西虽然不一般,但还是远远比不上老人的弓。
平安县离赵国的皇都丰城有着两千多里的路程,这一日大早,洛尘三人开始上路。
那王贵是县城的大户,前来送行的人有很多,马背上也是驮了两个大包。
初春的太阳不怎么暖和,中午还好一点,早晨跟傍晚寒风吹的人凉飕飕的,他们一路风餐露宿。
到了荒郊野外,都是洛尘打来野味充饥,十几天下来,就是王贵也不再摆公子哥的架子了。
这一日天气阴沉沉的,他们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地方已经走了一日一夜,今天是第二天。
“看这天是要下雨了,二位我们还是走快点,看能不能在天黑之前找到住的地方。”洛尘催促二人。
“好嘞!我可不想再露宿山林了,那感觉可真不好受。”许平云说完快马加鞭。
“等等我!”王贵连忙跟上,一路上就属他胆子小,他更不想一个人在这深山老林里行走。
终于在天黑前,他们赶到了一个叫孤环村的地方。
这是一个很荒凉的村落,村口有一棵大树,上面一片叶子也没有,只有几只乌鸦蜷缩在树枝上,见洛尘三人到来,乌鸦悲鸣几声便飞走了。
孤环村房屋不少,但只有十几户人家有人,牲口也没有多少,整个村子似乎缺少生机。
奇怪的是孤环村的房屋大门都是紧闭的,许平云上去敲了敲几户有人的大门,但主人似乎也不愿开门。
“这村子感觉有些古怪,我们不会是来到什么狐仙镇或者是孤魂村之类的地方了吧?”王贵怯怯说道。
“王大公子,你是不是鬼故事听多了?”许平云一路总是跟王贵唱反调,有这样的机会他当然不会放过。
似乎是回应王贵一样,一个声音从村子后面传来:
“有家归家,无家归庙!夜晚莫赶路,小心赶上黄泉路……”
等了一会儿,只见一位七旬老人向他们走来,提着一个铜锣使劲吆喝,像是一个更夫,但让人奇怪的是,从没有见过一个更夫在这个时候打更。
“有家归家,无家归庙!夜晚莫赶路,小心赶上黄泉路……”
当老人站在他们面前时,王贵不由得往后退几步。
“几位小哥打哪里来啊?”
“老伯,我们是进京赶考的学生,路过此地,想借宿一宿。”洛尘答道。
“哦,原来是秀才啊!跟我来吧,你们呀多住两天,天不好,等有人了再走。”老人说着把他们领到村后。
三人面面相觑,听不明白老人的话。
老人把他们领到了村子最后头的一个院落,一条大黄狗犬吠了几声,便缩进狗窝不出来。
很明显老人的生活不怎么好,屋里摆设很简单,除了桌椅之外,就是高堂上供着的一尊菩萨像,那香炉里还燃着一炷香。
“老人家,这里怎么这么荒凉,人都到哪里去了?”王贵小心翼翼的问道。
“走了,都走了!剩下的都是些像我这样的走不动的。”
老人边说边忙乎,不大一会儿,一锅热乎的粥端了上来,一碟咸菜,半只烧鸡外加几个馒头,凑成了一顿简单的晚餐。
“我老头子没什么好吃的,几位小哥就凑合凑合。”
王贵看了心里也不是滋味,又在他的包袱里翻出一些牛肉和半只烤野兔,被老人拿去热了热后,一顿晚餐也算是有滋有味。
一晚上他们跟老人聊了很多,老人姓张,儿子在外地,几年才回来一次。
张老头一晚上神神叨叨,说是前头有不干净的东西,叫他们多住几天,多等几个人结伴而去才好,还说曾有人不信邪,结果一去不复返,等找到时早已丢了性命。
在张老头口中,前方已经是大凶之地,就差他没有亲眼见到那些牛鬼蛇神了,听得三人一惊一乍。
由于条件有限,三人只能住进一间屋子,被张老头说的心神晃晃,一时间很难入睡。
到了后半夜,狂风大作,下起了漂泊大雨,而且各种呜咽的怪声响起,仿佛有人在哭泣,大黄狗犬吠不止,最后干脆跑进张老头的屋里,无形中凭填了几分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