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22章
“大丫啊,你也知道,家里的日子过得困难,房子都坏了,想要修修房子,还缺钱。你看……”李招娣说道。
凌新巧笑了起来,就说,像李招娣这样恨女儿的女人,怎么可能对女儿好,果然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那是你们老林家的事情。”凌新巧说道,就要离开。
她一点儿也不想见李招娣,厌恶至极,她更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这样的人身上。
“你怎么说话的,家里有你爹,有你娘,还有你两个弟,你怎么这么狠的心,竟然不管家人。”李招娣尖声叫道。
“昨天咱们就断亲了,断亲文书写了还不到一天呢,你再是脑子不好使,也不至于忘的这么快吧?”凌新巧怼了回去。
还有,李招娣说的话,有爹有娘有弟弟,就没有妹妹,啧啧。
当然,昨天那两个妹妹也不是个好的,凌新巧也不愿意理会。
“大丫,你个不孝女,你永远别回这个家。”李招娣咆哮道。
凌新巧:“说的好像你会让我回去似的,骗谁啊!”
“大丫,没有娘家兄弟,我看你以后怎么过日子。”李招娣又叫道。
凌新巧:“没有你们这些吸血鬼,我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的。”
李招娣说一句,凌新巧怼一句。凌新巧还真不是故意怼李招娣的,就是李招娣说的这些话,太惹人厌了,可以说是处处算计。
凌新巧对于敢算计自己的人和事,根本就不用去思考去想什么,她凭本能就能怼人。
“我是你1妈,你敢这么跟我说话?”李招娣怒道。
“你要跟我断亲时,那样无情又绝情的模样,一点儿也不像我妈。”凌新巧顺口说道。
真的,她真的就是顺口说的,她都没想什么,听到李招娣说的话,她要说的话就顺口说出来了。
要不是林二丫和林三丫在长相上,和原主有些相像,就凭李招娣对凌新巧的态度,凌新巧都会怀疑李招娣到底是不是她的亲妈了。
凌新巧就是这么一个多疑的性子,改不了,她也没想过改变自己。
李招娣被凌新巧怼得说不出话来,直到这一刻,她才真正的注意到这个从小就让她厌恶的女儿,不再像以前那样听她的话。也直到这一刻,李招娣才看明白凌新巧眼中的冷漠和厌恶,那是凌新巧看她的眼神。
本来,被凌新巧这样怼了一翻,李招娣是非常生气的,她想狠狠地骂这个不孝的女儿,想要再次把大丫的脊梁骨打断,让大丫只能趴在他们的脚下,像狗一样讨生活,不敢有丝毫的反抗。
这就是李招娣一直以来对大丫进行的控制。
然而在这一刻,凌新巧冰冷的眼神,让李招娣突然间才发现,这个一直被她憎恨着,瞧不起的女儿,变了,不再像以前那样任她打任她骂也不记恨,不再像以前那样能听她的话,任她予取予求。
想到了大丫不会记恨自己,李招娣突然想到凌新巧在离婚的时候跟老杨家说的那些话,就连小孩子做的事情,都在记着仇,有多可怕,不止是老杨家的人害怕这样的凌新巧,李招娣也害怕。
在这一刻,想到变了的大丫,李招娣心里那种理所当然的将大丫视为是自己打骂使用的工具的心气,突然就泄了。
“你敢这样对我,你会后悔的。”李招娣恶狠狠地叫道,气势已经弱了下来。
以凌新巧的性格,面对别人的叫嚣,那就要怼回去的。不过李招娣一边说话,就一边往后退,一副要离开的样子,显然李招娣后退了。
李招娣再是不甘心,也不敢再纠缠,到底一边骂着一边离开了,不过凌新巧的心里也不高兴。
杨婆子说她离了婚以后没有好日子,李招娣说没有娘家兄弟,以后她没有好日子。
这两个人倒是把这个世道对女人的约束都利用了起来。
若不是她在现代获得了大量的信息,看得透这些话背后的算计,她也是有可能被这两个人说的话打击到的。
杨婆子和李招娣说的话吓不到凌新巧,不过让她很不开心。
本来凌新巧对于在这个世界的生存的要求不高,能够活得下去,并且不失了自己的尊严,不用忍辱负重的去讨好别人,去巴结别人,就可以了。
凌新巧知道她的这个要求,其实也不算低,不过她是有金手指的人,这个要求就不算高。
现在被杨婆子和李招娣的话刺激到,凌新巧觉得她除了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还应该把日子过好,尤其是要过给杨婆子李招娣看。
凌新巧自己喜欢的生活和别人认为的好生活肯定是有差距的,此时,她的心中已经在考虑着杨婆子和李招娣认为的好生活是什么样,她就过来给她们看。
不管好生活是什么样的,至少生活离不开钱。此时,凌新巧对挣钱升起了强烈的渴望。
凌新巧受到刺激,这时候思路倒是更清晰了一些。卖东西需要准备的筐子,还有盖筐子的草盖,然后她卖东西肯定是要收钱的,钱往哪里放?
凌新巧现在穿的这身衣服,可是连个兜都没有的。
回到住的地方,凌新巧先查看了一下另一套衣服,这套衣服有裤兜,很好。
凌新巧弄了一些长草,就先编一个盖子,不求好看,只求实用,最终一个毛毛草草,里出外进的草盖子就编了出来。
凌新巧进了屋子里,把衣服换了,旧衣服扔到空间,背上筐子就向着镇子的方向走去。
从村子延续出一条土道来,这个时候也过了早上出门的时间,土道上没有一个人影。
凌新巧以为她准备的挺全面了,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只晒得她汗流浃背,连个躲的地方都没有。她想念伞了,金手指里有样式普通的伞,非常便宜。不过想想这个时候的人们如此贫穷,她若是弄把伞出来,那得多打眼。
凌新巧直叹气,她知道财不外露,可是这样最基本的生活物资都成了不能外露的,就真的太过难受。
凌新巧不免想着以后还是要早早的出门才好,至少也避免这个时间段被太阳晒得太惨。
再看看这个新的身体,胳膊上的皮肤是黝黑的,又瘦的皮包骨头,也没有营养,皮肤干瘦,简直就没眼看。
凌新巧对美没有要求,当别的女孩买衣服买化妆品,把自己打扮的美美的时候,她拿着钱去武馆学功夫,找人打架。
在这一刻,她却嫌弃起了新的身体这个样子实在是太丑了,哪怕是为了让自己看着赏心悦目,她也要把身体养好了,还要把长相变好了。
不知道走了多久,前方是没有尽头的土路,凌新巧渴了。她忍不住又叹气,她的准备,还是太过不足。
凌新巧在金手指里花了五毛钱买了瓶纯净水,就算钱不多,她的心里也是万分心疼,自从来到这里,她花多少钱了,连厨房用品这样的生活必须品还没准备呢,就已经花了那么多的钱。
哪怕是在这个时代,真的要花钱,钱也是不耐用的。
顶住了热,有了水可以解渴,凌新巧又走了半晌,感觉脚快不是自己的了。她穿的鞋破旧的快破碎了,鞋底早没有了保护脚的作用,踩到了小石子什么的,就硌得脚疼。
新凌巧再叹气,她还得买鞋。若是可以,她连衣服都想买。
她没有立即买鞋,打算看一看这个时代的鞋子的样式,再考虑。
这一路走来,凌新巧是状况百出,好在她终于走到了镇子。
看着前方的镇子,终于到了目的地,凌新巧差点儿就热泪盈眶,她第一次感受到,赶路是如此困难的事情。
走进镇子,街道的人不多,当然要比村子里好多了,但落在凌新巧的眼中,仍然是一片非常萧条的景象。
在这一瞬间,凌新巧有些茫然,她之前想的挺好,跑到镇子上来找生意做,只是如何做生意,在这一刻她是一点儿头绪都没有。
年代文里出场次数最多的非黑市莫属了,凌新巧想着,她得找找黑市。
看书和真的面对事情,到底是不一样的,凌新巧看书的时候没多想什么,这个时候自己来做,她走了半晌,也没有看见有什么生意的机会,所谓黑市的人小心翼翼的身影。
凌新巧走累了,这个时候也到了中午。
本来,凌新巧的打算是,来镇子挣到钱,不说立即吃好的,至少花钱也能有自信。现在的结果是,她折腾了这么半天,是一点儿生意都没有遇到。
金手指里的小米粥十块钱,她嫌贵,不过换算到这个时代的价格的话,还是金手指里的物品物美价廉。
凌新巧就在马路边上坐了,把筐子放在身前,装成从筐子里拿东西,就买了一桶小米粥出来。
金手指页面的介绍好,物品的包装也好,只是跟这个时候肯定是不一样的。
凌新巧突然想到这个问题,心中一震,她若是拿了带有包装的物品出来,那就真的是不打自招了。
凌新巧连忙去看小米粥的纸桶,之前她还真没注意过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