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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3章 大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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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点下班匆匆赶过来的程术没想到他会面临的是这样一个场景。

    他笃定,他非常了解柳渝的脾气。柳渝容易犯倔,但特别聪明,一点就透。

    他从来没有怀疑过柳渝对自己的感情。

    炽热的,纯粹的,几近无知的,美好的感情,柳渝爱他。

    他自认,他是缺这么份爱的。

    当你死过一次之后,再度获得呼吸的权利,面对那一份爱,谁都该理解是有多热切、深刻。柳渝非常爱他。

    多好啊,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这么爱我。

    程术享受爱,他需要爱,但这份爱不是非得来源于一个人。或者说,同一个人。

    他记得,他一直记得。

    柳渝上辈子几乎是因为他,毁掉了自己。

    太难看了。他只去看过柳渝一次,他甚至没有插手过安置柳渝。柳渝不是还有个妹妹吗,他们会照顾好柳渝的。他这么心安理得的安慰自己。

    程术隔着单向玻璃看见了柳渝在单人病房里发狂,眼睛瞪的大大的,他都担心柳渝的眼珠会从红透了的眼眶里掉出来。柳渝并不知道他来了,可是柳渝一边喊着他的名字,一边徒手砸着玻璃,徒劳的砸着。玻璃质量很好。意料之中地,柳渝没有成功。

    他几乎跟柳渝对视上了。但他说不清自己到底是什么感觉。

    昔日在谈论起自己最新学术论文时精气神十足的一个人,在吃他随手蒸得一碗蛋羹时感动到无声落泪的一个人,在淋了一场瓢泼大雨后留下枯萎玫瑰花束的一个人,一个他以为自己会爱很久的相守到老的人,一个他辜负的人,现在疯了。

    程术站在原地,无动于衷地目视几个彪型大汉护工冲进去将柳渝压住注射镇定剂,无动于衷的目视柳渝从狂躁状态转为昏厥,无动于衷的目视柳渝的手。

    那只手多了很多隐隐发红的小伤口。

    那只手在几天前还在他脸上轻轻摩擦,小心翼翼地勾画着他的面部五官。他那时在装睡,这总能骗过柳渝,引得柳渝来摸他的脸。柳渝在他面前总是那么天真。

    他喜欢那只手。

    但是,柳渝这个样子太难看了。

    程术停留在单向玻璃前良久,最后浮上心头的情感,是难堪。

    他便再没去看过柳渝。

    是,喜欢的吧?

    他对柳渝。

    怎么可能不喜欢呢?

    如果有一个人对你好,是不求回报的,是心甘情愿为你付出的,是默默在你身后温柔地注视着你的,是为你留了一盏灯的,怎么可能你会不为此动容呢?

    这个世界叫人变得残酷。

    敢受到伤害的人选择去爱别人,胆小鬼选择自己被爱。

    程术是胆小鬼。

    他甚至为柳渝的爱感到恐惧。

    一个人为你而疯,过了吧?

    这不是,一场短暂的温存吗?

    至于,赌上一辈子吗。

    程术觉得柳渝不可理喻。

    但在他意外死亡的那一秒,他和柳渝所有共同回忆的点点滴滴全部涌上心头,如走马观花般,程术惊讶于这场他曾不屑一顾的转瞬即逝的幼稚的爱情,居然成了他这辈子最重要的记忆。

    这短短一秒,程术似乎抓住了些什么珍贵的东西,他似乎有些理解柳渝的爱了。

    他终于察觉到自己对柳渝是有所亏欠的。程术与柳渝之间的爱,并不对等。

    他以前总笑柳渝像块木头,有时候实在破坏情趣,又对柳渝一根筋的想法无可奈何,但是,他见到了腐烂的木头桩里开出了娇嫩的花。

    他终于明明白白回想起了柳渝的付出。程术动容了。

    程术这辈子重生,他想对柳渝好一些,比如见柳渝的家长,让更多人知道柳渝的存在,顺着柳渝的想法来做事,多给柳渝准备一些惊喜之类的。毕竟他确实是挺喜欢柳渝的。

    喜欢柳渝一本正经的把他当小孩,很严肃的科普为什么天上会有那么多星星;喜欢柳渝从后背抱着他的腰,悄悄说喜欢他;喜欢柳渝只记住了他喜欢的一种花,误以为他只喜欢那种花,每次约会都坚持要买带那种的花。虽然他喜欢很多种花,但是他不纠正这一点,不妨让柳渝误会去;还喜欢柳渝周末起得很早,给他做一份高蛋白的早餐,喜欢柳渝挽起衬衫的袖子,嘴里念念叨叨的,用榨汁机给他磨豆浆。

    程术是真挺喜欢柳渝的。

    但这种喜欢远没有上升到爱的程度,更没有到会为了柳渝赌上未来的程度。

    这种喜欢也没有喜欢到非柳渝不可。

    程术需要很多爱。换句话来讲,程术需要很多人的爱。

    他想要柳渝,他也想要别人。

    如果必要的话,他可以放弃柳渝。从来都不是只有柳渝一个人爱他,只是柳渝最爱他。

    他愿意让这份爱永久的停留,但这份爱不能干扰他接受其他人的爱。

    那,如果这份爱不是被他放弃,而是他被放弃,程术觉得自己大概要疯。

    就像现在这样,程术坐在柳渝的病房里,觉得自己要疯。

    他以为,接下来的剧情最坏的走向顶多是柳渝认死理,和他大吵一架。

    吵就吵嘛,柳渝舍不得他。只要他不开口,他们就断不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当他武装好他的骄傲恣肆,推来门,却望见他的柳渝身边环绕着一圈稚齿婑媠楚腰卫鬓一顾倾城。

    男女五五开。

    这群美人十个里有九个长成了凡人日思夜想梦中情人,还有一个属于宇宙爆炸级别昙花一现。

    柳郁被美人们拥护着,手指熟练的抬了抬眼镜腿,然后艰难的在美人们的肢体压迫下翻开手中书本的下一页。

    美人们呵气如兰,他们身上所释放出的诱人的荷尔蒙聚集,如同世界级大杀器,轻轻松松秒杀了程术手里一束娇嫩百合。

    柳渝没有注意到程术回来了。他看书时精神力持久集中。

    程术闭眼翻了个白眼,很干脆扔下手里的花,压制中心中涌动的不爽,决定睁开眼,先声明一下自己的身份,再给柳渝一个解释的机会。

    他三两步上前,试图像所有霸道总裁一样使出魅惑挑逗绝技——捏柳渝的下巴。

    他没成功,美人们挡得死死的。他手不够长,也扒拉不开一层又一层的貌美妖精。程术开口叫柳渝的名字,柳渝没理他。

    柳渝没听见。他这么安慰自己,随即一股怒气涌上心头,这里是他付钱的单人病房,怎么什么妖魔鬼怪都敢往这钻?程术用力甩开房门,然后抱臂,藐视众胆大包天赖在柳渝身上的美人,压低了声线,缓缓威胁道:

    “你们都出去,我数三声,三声以后,你们后果自负。”

    程术数了三十声,美人们也没一个鸟他的,说说笑笑打打闹闹好不有趣,就这么一张简陋的单人床,众美人的气场硬生生将在中间的柳渝衬托成昏庸无道酒肉池林重杀重欲的暴君。

    柳渝还在看他手里的书,对外气场涌动毫无察觉。

    “都给我出去!”

    程术终于暴怒了,他调来的保安队不由分说冲进了柳渝的病房,黎明尚且沉默,一场海啸就要来临。

    还是没有美人理他们,一个眼神也不给,嘻嘻笑着嘲弄程术的怒火。柳渝跟与世隔绝了一样,从始至终眼皮子都没抬一下。任他被奚落、被嘲讽。

    保安队只能用来镇场子,顶多把美人们扔出去,故意伤害的事他们不敢做。这时美人们毫无畏惧,以玩味的目光打量着保安队员们,不时暗送秋波,十三位怒目金刚都被看得面带红光眼带羞怯了。

    保安队不敢,程术是敢的。火气越烧越旺,灼烧着程术的嗓子眼,喉咙干得几近撕裂,心脏也一抽一抽地痛,双拳紧紧握着,他觉得自己的脑仁都要沸腾了,天灵盖要炸锅了。

    都得给我死!

    程术像着了魔似的,这句话在他眼前越放越大,蒙住了他的世界,他要暴走了,一个号码眼看着就要拨出。

    高杏凤如所有风月青楼里称职的一名左右逢源见风使舵专业混稀泥的老鸨,一出场冲着程术一张口就是经典台词:“哟,这位消消气儿,消消气儿。”

    那个号码便没拨出。

    她风情万种地挥了挥不知道从哪掏出的花帕子,然后帕子随性的一丢,丢进垃圾桶,人挤到了柳渝跟前。

    “阿渝,阿渝。”

    高杏凤在柳渝耳边轻轻唤着,美人们有样学样也轻声唤着,保安队员们听此天籁之声如沐春风神清气爽,程术心里的那股火蹭的一声就全冒了出来,将程术烧了个透。

    “柳渝!你再给我装!”程术很不好脾气的砸了一个塑料板凳,砰的一声板凳四分五裂,“我知道你听得见!”

    那一刻,病房里的所有人都以不解的目光质疑他。

    程术更气了。他觉得今天非活活气死在这不可。

    柳渝一如既往的置身事外,这时还一脸懵然轻声询问道:“发生什么事了?他怎么生气了?”

    美人们都往柳渝身边拢了拢,生怕被波及到。一个美人好心出声附和道:

    “不知道啊,他好像太暴躁了。精神,可能有点问题?”

    柳渝觉得这话不无道理,他确实也觉得程术精神不太稳定。有必要一起去做个检测了,柳渝郑重地将此事记在心中。

    高杏凤欲言又止却又不吐不快,作一番艰难抉择,最后还是开了腔:“唉,我这女婿什么都好,上进努力有志气,唉,说句不好听的,就是脾气不太好,一发火,那可真吓人。”

    众美人们纷纷点头赞同:“真吓人。”

    柳渝眉头皱起来了,但他也不好说些什么,这都是实话嘛。还不兴人诚实了吗,人都是不完美的,要勇于承认自己的缺点。可以的话,他也希望程术改一改,虽然程术只对他发过一次火,但程术对其他人耐性差动不动就要发飙。

    如果能改的话,程术离完美就更近了一步!柳渝想到这点,脸上还带了笑。

    程术什么时候受过这种气?柳渝不向着他说话,甚至也在嘲笑他这狂暴模样了吗?

    一时间,杂乱思绪如开了闸的洪流,滚滚长江东逝水,程术只听轰一声,便什么也听不见了。

    他后面似乎还说了些什么,柳渝面上的笑脸收了,还一副不可置信的夸张演技,演得烂透了,他倒是笑了。他笑弄自己的痴傻,也笑弄自作多情。

    他走了,保安队的人送他走了。

    他走出医院,走出拥挤人潮,走出一片灯红酒绿,走出醉意迷乱颠鸾倒凤,走出眩晕跌宕的次日清晨,走出一场无聊透顶的公司例会。他走出了昨日。

    却始终走不出那场雨。

    他眼睁睁看着柳渝在大雨中苦熬傻站了至少三个小时,守在人行道边上,不去旁避雨,还护着怀里早枯萎了的一束野玫瑰。

    那是他们初见。

    他在公司临时加班,赶一个很重要的订单,无意中透过窗户注意到有个傻子在楼底淋雨。好像还捧着花。

    神经病。

    这年头年轻人都这样,失一场恋碰上老天下大雨,非得在雨里痛哭出声来祭奠狗屁不通的爱情。

    程术没再看,拉上窗帘挡住雨声,手里的咖啡暖融融的,他又将室内温度调高了两度,继续工作。程术怕冷。

    三个小时之后,程术总算结束了加班,温声安抚了员工一番,承诺今日加班费翻倍,又请了所有人一杯奶茶,在员工们的老板万岁欢呼声中心满意足的刷卡走出公司。

    他本来应该直接去地下车库的,但那天鬼使神差去了公司一楼门口,碰巧遇见那个神经病还在淋雨。

    然后,程术突然想起来,那个神经病好像是在等他。

    一张纸条的事。

    他早上被迫参加了一个很白痴的街边活动。活动内容是抽签,写下一个愿望或者替别人实现一个愿望。

    他抽到了写愿望。

    本着没有人会当真的理念,程术很不怀好意的写下几行字:

    “今天会下一场雨,我希望会有一个人在雨中捧一束玫瑰在下午五点,国惠大楼一楼门口等我。”

    他还特意在纸条下方标注了自己是男性的信息。

    他没想到会有陌生人真的给他送花。

    他更没想到,这个陌生人较真到没有撑伞,在雨里等了另一个陌生男人三个小时。

    这个陌生人是个神经病。后来,这个陌生人说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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