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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狼性抵不过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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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常说,母爱的力量是伟大的。

    在这一点上,有些动物的母爱丝毫不逊色于人类的母爱。

    甚至比起人类的母爱来,更加无私,更加伟大,更加神圣!

    正在荒原上奔逃的这条母狼,就具备着这种母爱的天性。

    在动物的世界里,捕食者的攻击和被捕食者的反抗,往往无关对错,它们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活着。

    活着,这是个多么心酸的词儿。

    他带着希望的光,往往能够留下的却大多是无奈地叹息。

    母狼的脑袋好像歪了,满嘴的血肉模糊。

    它被马儿尥起的蹄子,踢中了下颚。

    也不知道这会儿它的嘴里碎掉了几颗狼牙。

    母狼绝望的跑着……

    它逃了……

    它并非没有勇气去战斗,去流尽最后一滴血。

    可是,从母狼身上那两排食堂传来的胀痛感。

    却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它。

    它的孩子已经饿了,正在嗷嗷待哺。

    吁……

    在杨朝升的使唤声中。

    小黑收起了迈开的蹄子,开始原地踱着碎步。

    杨朝升观察着眼前的土丘。

    土丘的面积不大,处在一座不知名的山儿的山麓地带。

    土丘上有一大一小两个洞口。

    母狼窜进去的那个,有一条潺潺的山溪打洞口经过。

    这一切,都被吊在母狼身后的杨朝升看在了眼里。

    进入狼穴,母狼一直憋着的那口气也就泄了。

    又伤又累的母狼趴到了自己的孩子身旁。

    五六只还没睁开眼睛的小家伙,突然闻到了妈妈的味道。

    一只只毛茸茸的小狼崽,寻着味儿,颤巍巍地朝着妈妈的怀里钻。

    母狼的眼睛里,在此刻冒着的不再是那渗人的凶光。

    而是母性的光辉。

    ……

    突然,母狼的耳朵动了动。

    它强撑着抬起了耷拉着的脑袋。

    它察觉到,那个狼群的仇人来了。

    嗷呜……

    它的嚎叫低沉而又哀伤。

    这是最后的战斗,无论最后的胜负结果。

    这一支狼群都将走向覆灭。

    狼穴外。

    杨朝升手里拎着一把倭国佐官的指挥刀。

    这把刀样式古拙,刀身除了刀锋被打磨的锃亮,其余部分都呈现出暗哑的黑铁色。

    刀柄上铭刻的家纹,寓意着这一把武士刀有着它自己的故事。

    它曾经应该属于一个传承久远的倭国武士世家。

    现而今它属于小板儿爷。

    杨朝升用黄铜色的zippo打火机,点燃了堆在狼穴洞口的柴火。

    当烈焰熊熊燃起的时候。

    重头戏来了……

    杨朝升把事先浸泡在溪水里的枯枝败叶,盖在了燃烧的柴火上面。

    顿时,狼穴的洞口处,开始升起滚滚浓烟。

    杨朝升这样的大个儿。

    要进入这黑暗的狼穴,必须得猫着身子。

    这样做很愚蠢,也很危险。

    以杨朝升现而今堪比爱因斯坦的脑瓜儿,他才不会去干这样的傻事。

    烟雾进入这小小的洞穴,并没有从其他的地方渗出。

    这说明这个洞穴只有一个入口。

    也就片刻的功夫,洞穴中的狼崽子就有几只被浓烟夺去了性命。

    嗷呜,嗷呜!

    母狼已然完全暴走。

    它拖着疲惫的身子,一跃跨过了火堆。

    这是母狼的最后一搏。

    翻盘是不可能翻盘的。

    杨朝升早就做好了守株待兔的准备。

    见到有一条黑影从洞穴中蹿出。

    他一个闪身,手中的武士刀往上斜撩。

    好快的刀!||

    母狼被一刀身首异处,斩作了两截。

    杨朝升拿眼瞅了瞅。

    这条被浓烟逼出来的狼,正是被自个儿追赶过的那一条。

    可以肯定这个狼穴之中已经再没有成狼了。

    狼穴中传来了“嘤嘤嘤”的叫声……

    难道是狼崽子?

    杨朝升用刀,把几根燃烧的柴火挑起,甩进了狼穴里。

    然后他猫着身子进入了狼穴。

    视力远远强过常人的杨朝升,借着几根柴火发出的亮光。

    在这灌入了浓烟的洞穴中,他摸索到了几个毛绒绒的小肉球。

    可惜,它们几乎都没了动静。

    只从一只狼崽子身上,还能感觉到微弱的生命迹象。

    杨朝升一个念头,将手中的武士刀收进了随身空间。

    随后他一手托着小狼崽,一手扒拉着狼穴通道的地面。

    快速的离开了满是浓烟的狼穴。

    ……

    杨朝升蹲在溪水边,处理了一下自个儿的个人卫生。

    匍匐在他脚边的小狼崽,虽然还没有张开眼睛,却好像察觉到了危险。

    这只狼崽子在它的兄弟姐妹里面,应该是最强壮的那一只。

    它肉球似的小身体抖啊抖,小小的尾巴甩啊甩的。

    摇尾乞怜?

    这是一种对生的渴望。

    此后,它能不能睁开眼睛,是否有机会看看这个并不完美的世界。

    就只在杨朝升的一念之间呢!

    把小狼崽托在了自个儿的手心里。

    他们感受着彼此的温度。

    盯着小狼崽那竖起来摇晃的小尾巴。

    杨朝升暗忖,这是狼犬和野狼产下的后代。

    它应该就是传闻中的狼青犬吧!

    大多数动物小的时候,都是蠢萌蠢萌的。

    杨朝升倒没有起心思要害了它的性命。

    这还没开眼的狼青犬幼崽,养起来也不是个什么问题。

    这才出来浪了不到一天的时间。

    这又是马,又是犬的。

    赶明儿,再上哪儿侍弄来一只鸟儿。

    “左擎苍,右牵黄,胯下宝马配雕鞍。”

    怎么感觉自个儿正朝着螨清八旗纨绔的队伍里靠拢呢?

    想到此处,杨朝升不由地一乐。

    他起身把小狼崽揣到了胸前的夹袄中。

    “一骑绝尘我去也,归来是否仍少年。”

    回到了先前燃起篝火的宿营地。

    杨朝升跳下马,给小黑来了一记马屁。

    “去,把你的那些小弟找回来。”

    动物的领地意识很强。

    它们大多以尿液和粪便的气味来划分地盘。

    只要标记的气味还存在着。

    其他成群的食肉性动物,一般都不会贸然跨界闯入别人的地盘。

    此地,那支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狼群已经覆灭了。

    现而今这片范围内,应该暂时是安全的。

    杨朝升在附近找到一截不长的沟渠。

    他取出一把军工铲,就跳进了壕沟,在里面捯饬起来。

    杨朝升要让三匹死去的马儿入土为安。

    一匹成年的马儿有600~800斤。

    任由小板儿爷天赋异禀,挂逼加身。

    他也抱不动不是?

    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什么?

    这个说来话长。

    其中有一点,就是人能够有效率的发明和使用工具。

    杨朝升用粗壮的树木枝干做了个扒犁。

    把三匹死去的马儿拖到沟渠里给埋了。

    这是什么?

    在回来的路上,他捡到了一个皮褡裢。

    估计是从哪匹死马身上落下的。

    篝火旁。

    杨朝升正拿着一块动物的兽皮看的出神。

    嘴里还不时地喃喃自语。

    “摸金校尉、发丘灵官?”

    “高陵?……魏武?”

    “人妻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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