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穿越饥荒年代当板儿爷的日子 > 第三十三章 狙击步枪

第三十三章 狙击步枪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骑最烈的马儿,睡最美的女人。

    自古男儿当如是。

    来的正好……

    杨朝升秀了一式蜻蜓点水。

    他纵身腾跃而起。

    在马蹄踏下之时。

    麻溜地拽着了缰绳,侧身翻上了马背。

    啾啾啾!

    黑马一个劲的尥着蹶子。

    它要把杨朝升给掀下马背。

    对付烈马与对付女人,其实没啥子区别。

    好的手段,往往都非常的简单粗暴。

    杨朝升将自个儿的身体完全伏在了马儿的背上。

    人的脑袋紧贴着马儿的脑袋。

    杨朝升“桀桀”一笑,心中暗忖。

    刚才你不是想咬咱吗?

    真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老子今个儿就要给你这畜生见见红。

    杨朝升对准黑马那竖着的小耳朵,就下嘴了。

    这一口咬的可不轻。

    杨朝升马上就察觉到。

    有股带着腥味的液体,灌入了自个儿的口腔。

    嘶嘶!

    黑马吃痛,发出了一声哀鸣。

    它撒丫子朝着前方一路狂奔。

    其它的马儿也跟随着黑马,一起猛跑个不停。

    杨朝升算是看出来了。

    他骑着的这一匹黑马,就是这些个马儿中的头马。

    也就是它们的王,马王。

    跑就跑呗!

    杨朝升双手环抱着黑马的脖子。

    他用一对有劲的铁胳膊,把马儿给箍的死死的。

    马儿的一只耳朵不住的往外渗血。

    血沫子顺着杨朝升的嘴角溢出。

    小板儿爷咬定了,可就没打算松口了。

    今儿他要专治各种不服。

    就问这马儿服不服?

    现而今,杨朝升的心思却不在胯下的马儿身上。

    以他的身体素质和所掌握的一些个驯马技巧。

    要驯服一匹烈马,倒也难不倒他。

    刚才在马群奔跑时。

    草丛中冒出来的那一束光芒,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是什么?

    如果杨朝升没有记错。

    那个地儿,好像是白鹅狙击手待过的位置。

    细想起来。

    这个白鹅也只是枪法了得。

    并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狙击手。

    在同一个位置上,对着目标连续的开枪多次。

    这是一个多么令人咋舌的低级错误。

    他的狙击技术难道是师娘教的?

    还是他根本就瞧不起杨朝升?

    他认为在华夏人中,没有人能够与他匹敌?

    又是这种典型的傲慢与偏见

    这样的思维真的很西方。

    杨朝升觉得自个儿没必要去纠结这些个细节。

    无论阎王爷的十八层地狱,收不收这些个外来的混蛋。

    总的来说,也给咱华夏大地添了肥力不是。e(><)3

    吁吁……

    杨朝升松开了咬住马儿耳朵的嘴。

    他单臂持缰。

    用蒲扇大的巴掌,对着黑马的脑袋瓜,来了一串的爆栗子。

    唤道:“马儿别跑了,有一条好枪和咱有缘,与我速速去取了来。”

    黑马被拍了个晕乎乎。

    如果它会讲话。

    一定会说,这个华夏人真不讲究……

    三顾茅庐,白学了?

    礼贤下士,会不会啊?

    硬要学什么刘华强,拍着咱的脑袋瓜,问咱保不保熟。(﹏)

    有道是神鬼怕恶人。

    俺服了。

    俺服了还不中吗?

    嘚嘚嘚!

    马作的卢飞快……

    啊呸!

    不能这么去形容,的卢那玩意儿妨主。

    黑马,黑黑的……

    不如就叫傲八马?

    不成,这个名字容易被和谐掉(ー_ー)!!。

    取名的问题,着实费了杨朝升不少的脑细胞。

    ……

    琢磨来,琢磨去。

    最后他这个起名废。

    给黑马起了一个通俗易懂的名字,小黑。

    嘿嘿!

    小黑惊不惊喜?意不意外?(⊙o⊙)

    “吁……小黑到地儿咯!”

    杨朝升甩鞍离镫,一个箭步冲到了刚才发现亮光的位置。

    果然,一具脑袋瓜稀烂的白鹅的身边,跌落着一支带有瞄具的步枪。

    这是一支毛熊国生产的莫辛-纳甘m1930年式狙击步枪。

    杨朝升拿起枪在手里捯饬了好一会儿。

    枪是把好枪,枪支的性能稳定,射击精度好。

    瞄具就真踏凉的垃圾了,才是个四倍镜。

    还不如自个儿从小日子国军用仓库里顺来的军用望远镜。

    最起码也是个八倍镜不是。

    还是德三的月下磨镜老人蔡司家出品的。

    砰!

    对空射日,试了一枪。

    手感相当的不错。

    此枪在手,天下我……游。

    拿着这样的枪,杨朝升的信心瞬间爆棚。

    他现在甚至有种单人独骑去打太圆的冲动。

    如果天上这个时候有小日子国的飞机经过。

    他肯定得逮着机会,把它们给射下来。

    ……

    才见黄昏,又见黄昏。

    有了马儿,赶起路来,就是快。

    需要杨朝升三天三夜,昼夜不停才能走完的路程。

    一个白天,马儿就给跑了一大半。

    今儿个,杨朝升决定夜里不走了。

    骑着马儿走夜路太危险不说,人也着不住这么去折腾。

    这样不效率的事儿,他才不会去做。

    小黑驮了他一整天。

    它那黝黑的马鬃都已经湿漉漉的。

    今儿可把这匹有着大食血统的宝马良驹给累着了。

    杨朝升从随身空间里取了一条毛毯。

    帮着小黑浑身上下都擦拭了一遍。

    完事后。

    杨朝升拎出一只洋铁皮桶。

    铁桶里装了二斤泡软的黑豆。

    他往黑豆中打了四五个鸡蛋,搅和搅和给小黑加了个餐。

    ……

    人怕伤心,树怕剥皮。

    杨朝升现而今,就背靠着一棵被人剥光了树皮的老树。

    不得不承认大自然的神奇。

    这棵老树不但没有枯死,还在这春意盎然的季节里抽出了新芽。

    这也许就是气运,就是希望。

    寓意着华夏大地,即将迎来一轮新生的期盼。

    杨朝升拿起一个用枯枝串着的芝麻烧饼。

    芝麻的香味让人很提食欲。

    杨朝升也不怕烫,咬上了一大口。

    他咀嚼的很有节奏,就如同此刻他心中的想法。

    如果明天路上不发生什么意外。

    照今儿这速度。

    明儿在徬晚前,赶到清河镇的武工总队驻地应该不成问题。

    想到这个烫手的山芋总算就要脱手了。

    杨朝升心情畅快的哼起了歌。

    “左手握大地,右手握着天,掌纹裂出来十方的闪电。”

    杨朝升一直都是歌唱的烂,还爱唱。

    别人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

    嗷呜!嗷呜!嗷呜!

    我勒个去。

    就他这鬼哭狼嚎的嗓子。

    居然引来了合声?

    狼嚎?

    还真的是有狼在嚎叫……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