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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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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声。

    是很稀疏的枪声。

    枪声很杂,长短枪都有。

    短枪是啥?杨朝升听不真切。

    长枪,他能够听的出来。

    有三八大盖、老套筒、凯申式,其中好像还夹杂着几杆土铳的炸天响。

    可以断定,交火的双方应该不是正规军队。

    人数不详,枪也就百十来杆。

    杨朝升师徒三人,举目看向枪声传来的地方。

    那个方向有一道连绵的山岭。

    杨朝升在这个世界做了三年多的板儿爷。

    也算是一只脚踏进了江湖。

    在江湖上行走。

    “逢林莫入,遇山则避”。

    黑店、黑林、黑山……都是江湖人口中常常提及的恶地。

    一不小心,纵使乃有通天之能,也保不准有阴沟里翻船的时候。

    这种最基本的常识,杨朝升还是晓得的。

    对这种地儿,师徒俩宁愿绕道,也是避而远之。

    ……

    砰砰砰!

    杨朝升侧耳倾听。

    传来的这几声枪响声,正在朝着自个儿这靠近。

    这是在追什么人吧?

    这不是在给咱招灾惹祸吗?

    真踏凉的日了哈士奇了。

    “小虱子,这个你拿着。”

    “不到万不得已,不得轻易动用。”

    “明白了吗?”

    杨朝升把从吉田雅美那儿缴获的袖珍小手枪,交给了小虱子。

    勃朗宁m1906,弾容量六发。

    在后世有一部街知巷闻的影视剧《亮剑》。

    第二男主角楚云飞送给主角李云龙的那支小手枪,就是这种勃朗宁m1906手枪。

    剧中二人的什么雌枪,雄枪之辩,那就纯属扯淡了。

    这支枪设计的初衷定位,它就是一把女士用枪。

    这种袖珍式小手枪在西方被称为勃朗宁小菇凉,它在华夏有个更有意思的名字,叫做掌心雷。

    几乎没有一个男人会抗拒拥有一把枪。

    如果有?

    那肯定是他已经拥有了很多把。

    小手枪对小虱子这种小男孩的吸引力,简直就是致命的。

    小虱子可是多次,变着花样讨好自个儿师父。

    只为了能够多摸摸心仪的小手枪。

    杨朝升有时候拗不过他,也会耐下心来教这个小徒儿打打枪。

    毕竟不是个玩具,杨朝升平日里对小虱子接触这种武器,还是管制的很严格的。

    今儿情况特殊。

    枪声渐近,自个儿这么些家当要收拾是来不及了。

    杨朝升决定潜过去,看看能不能解决问题。

    枪在手,跟我走?

    可把小虱子给高兴坏了。

    “师父,我可是个小机灵鬼。您放心好了,咱不会蛮干的。”

    小手枪在他的小胖手上绕来绕去,甩着枪花。

    “师父,放,放心。俺会跟师弟看好家。”

    家?

    断肠人云,“心安之处便是家,不可得时即天涯!”

    ……

    在一个小山包后。

    杨朝升正用一副军用望远镜,看着前方的一切。

    一小队的不明武装正追着一个人。

    这一支不明武装,总共有十一个人。

    从穿着上看,那简直叫做五花八门。

    他们有穿刮民裆军服的,有穿地主老财缎子袍的,有穿江湖人短打劲装的,还有穿着倭国军服的。

    这兵不兵,民不民的。

    就像是一群土匪。

    对。

    这伙家伙有百分之九十的概率,就是土匪。

    在前面逃跑的人,身上穿着一件蓝花袄,应该是一个女人。

    女人留着一头干练的短发,袄子上系着武装带。

    她的双手各持着一支二十响大镜面匣子炮。

    一边跑,一边还时不时的给后面的土匪来上一枪。

    那英姿飒爽的样子,有一点像大号的丫丫小菇凉。

    女人携带的弹药应该出现了问题,她还击的频率渐渐的变少。

    情况已是岌岌可危。

    难道是榔头镰刀的人?

    现状容不得杨朝升多想。

    被土匪追赶的怎么着也不会是坏人。

    今儿个,他这自诩的杨家将后人,必须得帮帮场子。

    杨朝升的意念从自个儿的随身空间里扫过。

    大意了。

    空间里的短枪有不少支,却独独缺少了一支长枪。

    以杨朝升用系统金手指抽取的枪法技能。

    已经达到了枪法精通的高深级,离枪法入神的殿堂级,也就是一步之遥。

    如果有支步枪在手,眼前的这十一个土匪,也就是被他个个点名的货。

    现在只能用短枪。

    而对方大多用的是长枪,在距离和人数上都不占优。

    这就是在弄险。

    深谙苟道精神的杨朝升会弄险为之吗?

    答案是,会,他会。

    作为一个带把的爷们,事儿有所为有所不为。

    ……

    杨朝升在春色无边的丘陵之间,快速的移动。

    他要绕到土匪的背后去,去追尾,去打pp。

    这些个土匪,坐地户。

    很大可能是自个儿这具原身的乡亲。

    桀桀……

    有道是,“老乡见老乡,背后打黑枪。”

    很快,杨朝升就绕到了一个落在最后面的土匪身后。

    咔嚓。

    被捂住嘴,扭断脖子的声音,完全隐没在了大自然的声音里。

    功夫是杀人技,不是踏凉的花架子。

    在当今这个热兵器大行其道的时代。

    做一个行走在阴影中的割蒿者。

    既能够更好的保存自身,又能够彰显武道最后的尊严。

    在杨朝升的潜意识里,能够不用枪,他就坚决不会去用枪解决。

    就这么,冒险连着摸掉了两个土匪,杨朝升终于弄到了一支长枪。

    瞅着手里这支锈迹斑斑的老套筒。

    杨朝升不由地心中发苦。

    这踏凉的哪里是支枪,也就比烧火棍强点,膛线都磨成个啥样了这是?

    如果不是因为造枪用的钢材不过关,刻意加上了个木头托套,这把枪估计早就炸了膛了。

    “老屁,驴蛋,两个瓜娃儿人呢?”

    “又在划水?回山寨,老子一定把你们吊起来打。”

    逃跑的女人被土匪堵在了一处坡地。

    一个身穿劲装的粗壮土匪,这个时候转身来找身后突然不见的两个喽啰。

    这应该是其中的一个土匪头子。

    当他那凶神恶煞的样子,映入了杨朝升的眼帘。

    烎!

    迎接他的是一粒花生米。

    快,准,狠。

    一枪爆头,无痛死亡。

    是杨朝升对这个做土匪的乡亲,最为仁慈的告慰。

    与此同时。

    从背后传来的这一声枪响。

    把这支土匪小队的头儿山豹,惊出了一身冷汗。

    山豹是一名积年老匪。

    他的经验丰富,反应很快。

    他立马招呼两个喽啰看住山坡上的女人。

    他自个儿猫着身,带领剩下的六个喽啰。

    呈扇面队形散开,向杨朝升所在的地儿包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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