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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我是和平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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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小玲听到这句话立刻露出了笑容,道:“等的就是你的这句话。”

    什么是幸福。

    幸福就是在你逛街的时候不用考虑价格,可以把想买的东西全部买下来。

    【羡慕了,有钱人的生活就是这么的朴实无华,哎,酸了酸了。】

    【呜呜呜呜呜,什么时候我才能像歌哥一样豪横,可以眼睛都不眨的说出这种话。】

    【爱了爱了,歌哥说的这句话一定是能让全天下女人都为之痴狂的一句话。】

    【啊!!!!!!!!!羡慕小玲,可以去买买买!!!!!】

    【呵呵,其实我更羡慕歌哥,可以带着女神去买买买,是我的话,我也愿意倾家荡产啊。】

    【啧,你的倾家荡产对歌哥而言连零花钱都算不上,毕竟只要歌哥想的话,全天下的货币都可以变成歌哥的零花钱。】

    【懂了,这就去学习黑客技术,当我成为和歌哥一样的大佬之后,我就也能做出和歌哥一样的事情了。】

    【小伙子你的想法很危险,小心到时候局子里见。】

    李长歌看着弹幕也不由地笑出了声道:“兄弟别学我,万一进了局子犯不上。”

    【进就进,这有什么好怕的!监狱里的老哥们一个比一个幽默,说话又好听,我爱死他们了。】

    【就是,我们一起去学习,一起进局子。】

    【带我一个。】

    看着直播间的弹幕,李长歌嘴角微微的一抽,在自己直播间的水友们都是什么奇奇怪怪的人。

    怎么一个个都沾点犯罪属性……

    “走吧。”

    李长歌无奈的看了眼马小玲,也不知道这个女人我为什么会这么的喜欢钱,完全没有马氏一家的风范。

    和马小玲离开温泉酒店后,两人立刻直奔商店街。

    开始在各个地方逛了起来,买买买。

    马小玲的日文不算精通,但是进行日常的交流完全不成问题。

    而李长歌的日文就是精通级别的了,不,用精通甚至都无法形容。

    他的日文应该比全日本任何一个人都要好。

    倒不是说他曾经学习过日文,而是因为他掌控了世界最强大的众生之语,众生之语可以让他清楚的掌握这个世界上的任何语言。

    其中包括了精灵语,龙语,兽语等各种跨越种族之间的语言。

    而小小的日语自然是不成问题了,日语在世界上那些最复杂的语言面前,完全就是小儿科。

    并且,对比一些人类之中的大多数语言,日语也是非常容易学的。

    逛着逛着,李长歌的身上就挂满了大大小小的袋子。

    女人一购物起来那将是非常可怕的。

    马小玲走在李长歌身旁,略有一丝惊讶的道:“没想到你的日语竟然这么好,你以前在日本留学过吗?”

    李长歌呵呵一笑,用着英语回道:“我的英语也可以很好。”

    李长歌耸耸肩,说道:“这些语言对我而言是没有任何难点的,这个世界上的所有语言我都会。”

    “切。”

    马小玲只当李长歌是在吹牛,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人精通所有的语言,即便是从出生就开始学习,时间也不够啊。

    “还挺会吹牛。”马小玲白了一眼李长歌,接着突然说出了一段土耳其语。

    然后得意的问道;“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语言吗?”

    “土耳其语。”

    李长歌白了一眼马小玲道;“本以为你会用什么更小语种的语言来考我,没想到就这就这?”

    说完,李长歌便用了一嘴流利的土耳其语和马小玲说了一大串话。

    马小玲听的一愣一愣的,她自己实际上也只懂得那那一句话而已,李长歌说的是什么她完全听不懂。

    但是从吐字发音上来看,她清楚李长歌并不是在胡言乱语,而是的的确确的说出了一嘴流利的土耳其语。

    甚至,比她曾经见到过的那个土耳其人说的还要流利正宗专业。

    “你到底是个什么怪物。”

    马小玲用着审视的眼神看着李长歌。

    李长歌看着年纪不大,竟然懂得这么多的东西,这怎么可能啊!

    这就是传说中的妖孽吗?!

    “怎么能说我是个怪物呢,这样子怪物会哭的。”李长歌笑着,接着道;“毕竟,我可比他们妖孽多了。”

    马小玲嘴角一抽:“自恋狂!”

    “没本事的叫自恋,我这叫自信。”李长歌耸耸肩,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这么多袋子,道;“够了吧,我身上已经没地方挂了。”

    也就多亏他身体好,若是换成普通的正常男人。

    身上一下子挂着这么多的袋子,恐怕早就累趴下了。

    李长歌可绝对没有夸张,他身上几乎任何一处可以挂袋子的地方都已经被马小玲挂上了袋子。

    要不是他的耳朵小,恐怕他的耳朵都要被挂满了袋子

    今天的这次逛街,让李长歌彻底清楚的明白了女人的恐怖之处。

    你永远也想不到女人究竟能买多少东西。

    你也永远都不会知道,女人买了这么多的东西究竟会用几件。

    就比如说这次购物中,马小玲买的大包小包加一起得有几十件衣服,但最终她会穿在身上的衣服可能只有一两件。

    女人或许都是拥有收集癖这种癖好存在的。

    她买了衣服未必是需要穿,但是她看见了想要的,就一定会想要买,无论她会不会穿。

    这就是女人。

    性格奇奇怪怪的女人。

    哪怕是这个世界的女主角,马小玲和王珍珍也同样是如此。

    想到这里,李长歌有点幽怨。

    早知道就把王珍珍和况天佑一起叫来了,这样的话,身上被挂满袋子的人就不只是自己了,还要再加上一个况天佑。

    【哈哈哈哈哈哈啊,歌哥你也有今天啊。】

    【笑死了,满身袋子的歌哥,真的是活该活该,天道好轮回。】

    【果然还得让小玲女神来教训歌哥,不然歌哥真的是飘了。】

    【不过有一说一,歌哥好可怜啊,一身的袋子。】

    【呵呵,他可怜个锤子,陪女神逛街,要是我的话求之不得呢。】

    【就是……我陪我家那口子逛街不还是得背袋子……这就是命啊。】

    但所幸,这个时候马小玲终于也逛够了,而天色也微微渐暗。

    马小玲道:“回去吧。”

    “终于可以回去了。”李长歌松了一口气。

    “怎么?和我这样一个大美女逛街委屈你了?”马小玲白了李长歌一眼。

    “呵呵,不敢。”

    李长歌没好气的道。

    岂止是委屈,他简直是快要委屈死了。

    他堂堂茅山道士,蜀山后人,何曾经历过这种耻辱,要不看在马小玲漂亮的份上,他早就撂挑子不干了。

    坐上出租车,回到酒店,将重重的袋子全部放下后,李长歌终于是松了一口气。

    正常而言,以李长歌的身体素质,背上这些纸袋子并不会感到太累。

    但是也不知道算不算心理作用。

    今天在背这些纸袋子的时候,李长歌只感觉自己浑身上下的每一处细胞都在跟自己说,自己好累。

    果然。

    跟女人逛街永远都是男人最害怕的事情。

    即便李长歌的实力强大到了如此程度也不能避免。

    真不知道女孩子都是一种什么样神奇的生物,这样一直逛街一直逛街,为什么总是感受不到累呢……

    神奇……

    【嗨,歌哥,这你就不懂了吧,这才是女人,别说逛一天了,如果给她们一个足够大的地方,她们就是逛街逛个三天三夜都不会感受到疲惫。】

    【确实,不得不承认,女人永远都是一种非常强大的生物,和我们男人不同的。】

    【咳咳,这或许就是男女之间的差异,就好比男人在前方看见了美女一样,男人也会充满了力气。】

    【你这是痴汉!】

    李长歌坐在床上,马小玲白了李长歌一眼,道;“你看上去在埋怨我。”

    “怎么会呢,和你这样一个大美女逛街是我的荣幸,我怎么可能会埋怨你呢。”李长歌矢口否认道。

    在女人面前永远都不要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这是李长歌总结出来的真理,即便对方让你说真话,并承认绝对不会怪罪你,你也绝对不要真的傻乎乎的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了,否则你就离死不远了。

    这全都是小知识。

    李长歌一一传授给了直播间的水友们。

    【好家伙,没想到歌哥你还是一个恋爱大师,说吧,你甩过多少个女孩子了。】

    【啧啧啧,真的没想到啊,歌哥竟然是一个隐藏的海王,本以为这是一个老实孩子呢。】

    【呵呵,老实孩子?我看你才是老实孩子吧,歌哥这种人,你为什么会觉得他老实呢。】

    【确实,楼上的楼上真的是老实人,竟然能觉得歌哥是个老实人,那么不得不说,他真的是老实过头了,否则绝对说不出这种话,】

    马小玲坐在床边揉着自己的肩膀,道;“走了一天,好累啊。”

    李长歌嘴角一抽:“你还累,累的人不应该是我吗?”

    “你一个大男人累什么,我是女孩子身体柔弱,累一点不是很正常吗?”马小玲理所当然的说道。

    “你是正常女孩子吗……”

    李长歌身边怀疑的说道。

    这个所谓的女孩,可是看见鬼魂能追着鬼魂满大街杀的存在。

    遇见非二代僵尸,她都能打败对方。

    就是这样一个强悍的女人,竟然在这里说自己很柔弱,李长歌一时间感觉自己有一天的出息。

    “你什么意思。”马小玲眼睛一眯,充满了杀意。

    “咳咳。”

    李长歌连忙轻咳两声,道:“没什么,我是想说,我会一些按摩,要不我帮你按按?”

    马小玲眼神狐疑,这个家伙怎么什么都会。

    真的假的啊。

    “你该不会是想要占我的便宜才故意这么说吧。”马小玲说道。

    “是不是占便宜等下不就知道了。”

    李长歌耸耸肩,走到马小玲的身后坐下,伸出两只大手放在马小玲柔软的肩膀上,缓缓的揉捏起来。

    顿时,一股柔软的触感传来。

    马小玲的肌肤冰凉柔软,摸起来就像是在摸棉花般,非常的柔软舒服。

    刹那间,李长歌指尖传出一抹灵气,游过马小玲全身,马小玲不由自主的低吟一声。

    感觉浑身上下都非常的舒服,就如同整个人泡进了桑拿池般。

    【混蛋啊混蛋,放开你的爪子,不要碰我的小玲女神】

    【众筹一万个亿,找人把歌哥猎杀了吧,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嫉妒!!!!!!!!!!!】

    【呵呵,我早就看透了,歌哥的境界是我等不可比拟的。】

    【哎,又是羡慕歌哥的第56116196841891天。】

    李长歌看着弹幕嘴角微微一翘。

    一群辣鸡的小水友,怎么总是想的那么多呢。

    安心的看你们的直播,吃你们的醋不挺好的吗。

    此时马小玲感觉浑身都酥酥软软的非常舒服,她惊讶的道;“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很简单,将我的灵气游进你的身体就好了。”李长歌说的十分简单,但事实上可完全没那么容易。

    首先一个人的灵气进入另一个人的体内,是很容易受到阻止的。

    这样的话,别说治愈别人身上的疲劳,就是让人身体受伤,体内巨大的灵气波动交汇在一起,产生爆炸那都是非常有可能的。

    所以说,一般用灵气帮助别人治愈伤势的时候都是要非常小心的,首先就是要将灵气变成无属性的温和状态,然后再一点一点的探入,治愈别人的身体。

    但是李长歌的这番操作却直接吓傻了马小玲,他的操作简单粗暴,似是什么都不会般,直接将自己体内的灵气霸道的冲入到了马小玲的身体里。

    并且在马小玲的体内四处纵横,这样不会让马小玲受伤。

    但是,这时更加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马小玲体内的灵气不但没有产生反抗效果,反而和李长歌的灵气完美无瑕的融合在了一起。

    同时给马小玲带来一股巨大的舒适感。

    这……

    这怎么可能!

    这不科学。

    李长歌微笑着看着惊讶的马小玲,接着继续说道:“因为我是和平之人,能掌控自然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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