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我一个律师,猛亿点很合理吧 > 第377章 庭审开始

第377章 庭审开始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其实,这也不能全怪程文耀,他作为一个执业十年的老律师,进出法庭对他来说,就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但,法庭遇三哥,这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

    再加上林河以前那些彪悍的战绩,可谓是如雷贯耳。

    原本准备充分,还有八成把握拿下这场庭审的程文耀,在见到林河的一瞬间,就觉得,这八成把握是不是有些太理想了?

    要不,换一换吧,换成对面八,自己二。

    好不容易,程文耀调整好自己的情绪。

    他深吸一口气,抛开心中的那些杂念,努力平复自己的情绪。

    “法官大人,我方江州银行于2019年8月8日,借款给名为高大春的230万元整人民币,用于工程款周转。”

    “约定利息为每年一厘五,三年之后,连本带息一块归还。”

    “如今三年过去,到了还款时间,高大春依旧迟迟未能归还这笔欠款,且下落不明。”

    “而当时的借据上,除了高大春之外,还有其妻子桑红玲的签名。”

    “因此可以认定,这份借款合同,是由高大春夫妻二人共同出具的。”

    “现在,我方江城银行请求法庭判决,被告人桑红玲归还原告江城银行欠款连带利息合计3335000元整。”

    说完之后,程文耀将借据原件提供给场内的书记员,再由书记员递交给台上的金瑞达。

    虽然早有准备,但是桑红玲听到300多万这个数字后,心脏还是忍不住狠狠揪了一把。

    这么多钱,我就是领一辈子工资也还不起啊。

    金瑞达看过证据之后,再由书记员交给桑红玲。

    “被告,请你鉴别一下原告方提供的证据,是否为当时你和你丈夫共同出示的那一张。”

    桑红玲不用看,就知道这份借据是假的。

    最起码,借据上自己的署名是假的。

    因为自始至终,她根本就不知道这张借据的存在。

    林河递给桑红玲一个放心的眼神,随后起身道:“法官同志,对于原告方的控诉,我方有几个问题质疑需要提出。”

    咚!

    金瑞达满脸堆笑,“嗯,被告律师请发言。”

    林河冲他一笑,随后朗声道:“首先我想说明一点,我的当事人根本就不知道有这张借据的存在。”

    “因此,原告方要求我方归还这三百多万的借款,实在是于法无依。”

    话音刚落,程文耀就起身道:“既然你方称不知道这张借据,那么我想请问一下,借据的落款处,桑红玲的名字是怎么回事?”

    林河气定神闲的坐在那里,“很简单,伪造的呗!”

    “虽然高大春和桑红玲是夫妻关系,但是两人已经结婚十几年了,目前生活基本处于分居状态。”

    “而你方提供的这份借据上的签名,正是高大春瞒着妻子桑红玲的所签下的。”

    咚!

    金瑞达一敲小锤,问道:“被告方律师对于你的说法,是否有证据支持?”

    林河淡淡一笑,“自然是有的。”

    “这是一张万州来客酒店2019年8月8日的入住发票和信息,上面的入住人员正是桑红玲女士。”

    “桑红玲作为一位人民教师,那段时间暑假,正好是学校派她外出学习进修。”

    “她当时人在万州,又如何前往江州银行跟丈夫高大春一块完成借款?”

    “除了一张来客酒店的入住信息之外,我们这里还有一份万州烤鱼的消费记录,也可以证明……”

    林河说着,将手中的两样证据交给迎面走来的书记员同志。

    其实,要证明那份借款协议上签名的有效性,当然不止这一个办法。

    桑红玲只要前往权威的鉴定中心,鉴定一下笔迹,同样也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只不过那样的话,一是需要花钱,二是所需的时间长。

    那天两人在律所见面,林河只是随口一提,让桑红玲回忆一下8月8日,也就是‘签订借款协议’时自己在干嘛,好为自己证明清白。

    如果能找到证据证明不在场那就更好,找不到再去鉴定机构鉴定。

    没想到,桑红玲居然真的找到了相关的证据。

    金瑞达认真审视了一遍林河提供的两张消费清单,扶了扶厚重的眼镜道:“证据真实有效,请问原告方是否还有异议?”

    程文耀起身,小心翼翼的看了林河一眼,“有没有一种可能。”

    “我就说可能啊,被告桑红玲,有没有一种可能,中午在万州吃了烤鱼,然后下午和丈夫高大春去江州银行签署了一份借款协议?”

    “毕竟,现在高铁修的这么发达,从万州到江城,三四个小时就可以到了。”

    虽然他此刻有点虚林河,但是,双方同台竞技,要是自己都不敢出招,那也太对不起自己的东家了。

    无奈,程文耀只能小心翼翼提出怀疑。

    争取在林河发飙之前,结束这场庭审。

    “呵呵哒。”林河淡淡一笑,“我承认,原告律师说的好像有那么一些道理。”

    “同样,我方认为,当时双方的借款合同应该是在银行签订的吧。”

    “既然如此,就请你们把当时银行的监控录像拿出来看看。”

    你方说这份借款合同是桑红玲和他丈夫一块出具的,我方拿出证据,质疑你方说法的真实性。

    既然你方质疑我方证据,用一种违背大众逻辑的方法解释我方行为。

    那就要你方重新提出有力证据,来推倒我方的说法了。

    法庭审理,类似于回合制游戏一样,你一招,我一招,到最后就是看哪方提出的证据硬了。

    原告席上,程文耀沉默不语。

    说实话,开庭之前,他也猜测到了桑红玲一方会有这个答辩思路。

    同样是请求查看一下当时的录像,但是江州银行以监控录像丢失为由,拒绝了他这个请求。

    咚!

    “请问原告方,是否可以提供当时借款的监控视频?”金瑞达问道。

    程文耀轻吐一口气,看着金瑞达道:“法官大人,由于当时高大春和桑红玲签署借款协议的地点在行长办公室,而这间办公室里并没有安装监控视频,所以并没有监控录像可以拍摄到两人当时的借款场景。”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