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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再下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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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等章熊敲锤,林河就直接起身道:“关于被告律师刚才所指出的因为时间原因,没有及时阻止农民晒粮的行为,这一点我方是不认可的。”

    “根据我的查证,6月24号当天,房县一直都是晴空万里的天气,而且气温高达40c。”

    “上午和下午都没有下雨的迹象。”

    “你认为哪个农民会在下午或者傍晚去晒粮食?”

    何大志理所当然的问道:“什么时候晒粮不都是一样的嘛,原告律师为什么坚持认为粮食是在上午晾晒的呢?”

    林河翻了翻白眼:这白痴。

    随后嘴角露出一丝笑容道:“何律师家里一看就没有种过粮食吧?”

    “没有哇,怎么了。”何大志问道。

    “这就很好理解了。”林河笑吟吟的说道:“农民晒粮,一般都是找个好天气,早早的把粮食晒出去。”

    “等到傍晚的时候,再把粮食拢在一起,上面盖上一层塑料膜。”

    “一来是防止夜晚返潮,重新将粮食打湿。”

    “二来则是防止有人顺手牵羊,把自家粮食牵走一两袋子。”

    “因此,我断定事故发生地的粮食起码已经晾晒了超过八个小时以上。”

    “在这么长的时间内,交通局的人都没有去劝道或者清理地面的粮食,直至出现了交通事故,难道这不是失职渎职行为嘛。”

    “因此,我方要求交通局对此次事故承担大部分责任,这点是不为过的。”

    袁大华,何大志两人面面相觑,对面这律师,有点料啊,竟然把农民收粮晒粮的习性都了解的这么清楚。

    原本还打算通过晒粮行为时间不清,想为己方减轻一些责任。

    现在看来,这个想法是要落空了。

    包括高台之上的章熊三人,看向林河的目光也是有着一抹赞叹。

    果然,法律是经验性产物,并非是逻辑性产物。

    按照逻辑性来判断,什么时候晒粮不都一样嘛。

    但是从经验的角度来判断就不行了,这粮,真必须得赶早晒。

    在他们三位看来,今天这场官司,张三又是轻松拿下。

    首先,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做为法律依据,再加上张三佐证了地面的粮食已经晾晒了许久,被告方现在已经完全处于下风了。

    想要翻盘,就要看看被告律师何大志接下来是否能够有精彩的表现了。

    咚!

    “请问被告方,是否要对原告方的观点进行反驳,或者你方有另外观点需要提出?”

    何大志争辩道:“如原告律师所说,就算此次事故中,我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但是呢,此次事故究其原因,还是林常华骑车时,并没仔细观察周围路况。”

    “因此,我方认为,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还是在林常华身上。”

    面对何大志的目光,林河只是轻轻摇头:“抱歉,我方的确是没有责任。”

    “事故发生在晚上7点钟左右,大家都知道,就算是这几天夏至时分,到了七点钟左右,太阳已经早已落山。”

    “周围可见度明显下降,而且事发地周围,并没有安装路灯等一系列照明所有的设备。”

    “光线昏暗+地面有障碍物,就算是驾龄超过三十年的老司机,经过此地时也会不小心摔倒吧。”

    “当然,我猜被告方会说万事无绝对,或许有人车技寻常,可以侥幸逃脱。”

    “但是面对这一恶劣的行驶环境,我想,中招的人应该不在少数吧。”

    “面对这种情况,交通局不去治理改进,而是希望所有人都有着非同一般的驾驶技术,这一点合理吗?”

    “交通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遇到问题不想着积极改善,反而一味的推卸责任,这一点又能说的过去吗?”

    话到最后,林河眼瞳之中,竟然浮现出两点红光。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是张三要放大招的表现了。

    林河目光灼灼,死死的盯着对面何大志。

    一瞬间,何大志汗如雨下。

    卧槽,这对面的法师战斗力太强了。

    明明是个年轻人,怎么能给我这么大的压力?

    如果何大志知道对面坐着的就是鼎鼎大名的狂徒张三时,不知道又会是怎样的一种心境?

    高台之上,章熊见林河忽然认真起来,也是为被告席上的律师捏了一把汗。

    这张三,该不会要超常发挥了吧?

    等了片刻,依旧不见被告方说话,章熊轻轻敲下法槌。

    咚!

    “下面,请被告作出抗辩,或提出新的观点证明该你方在这起事故中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被告席上,何大志大口大口喘着粗气,那模样,就跟一头老黄牛三天没喝水一样。

    在全场目光的期待下,何大志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艰难道:“法官大人,我方暂无观点提出。”

    章熊三人对视一眼,随后前者道:“既然被告方并无新的观点提出,那么本庭将进入合义评审阶段。”

    十分钟过后,章熊朗声宣判庭审结果。

    “对于原告林常华诉被告房县交通局一案,本庭作出如下判决。”

    “原告方所提出的26万赔偿费用,法庭经过认真审理事实经过,以及听取双方的辩证,认为房县交通局需要在此次事故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法庭判定被告方承担60的责任。”

    “被告需赔偿原告林常华156000元治疗以及康复费用,限7日内支付完毕!”

    对于这个结果,林河谈不上满意。

    当然,也谈不上不满意。

    他的心理底线是被告需要承担一半的责任,也就是13万元的赔偿金。

    既然法庭判对方担责60,也省的自己再去争了。

    就在林河准备离席的时候,场中变故突生。

    哐啷!

    只见被告席上,袁大华手臂一挥,一把将面前桌子上的东西打翻在地。

    随后似是不解恨一般,竟然又把面前的桌子给掀了。

    这嚣张程度,跟当年的乌鸦哥有的一拼。

    “狗屁的审判结果,老子不同意!”

    “台上你们三个傻逼,踏马的,到底会不会判案啊。”

    “这事儿跟我们交通局有个屁关系,凭什么要赔他们十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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