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青衣道士
商崇州莫离城
一只貌美的狐妖受伤倒在地上,一个青衣道袍的小道士手里的长剑正横在她的脖子上,狐妖真切的感受到这柄剑上传来的寒气,心下吓的一抖,难道今日就要折损这在了吗?
狐妖不甘心的最后一博,她满脸讨好地拉着小道士的衣角,还不断摇着自己的漂亮的尾巴,眼睛里是欲说还休的魅惑,哈气如兰,“道长~妾身愿意与你比翼齐飞,共享天乐,如此双修,定能帮您早登灵界~”
狐妖娇嗔着拉着小道士的衣角,轻轻摇啊摇,胸前一片春光展露无遗,这样一个娇嫩可口的美人,要是有个男人是恐早就受不了,怕是恨不得死在她身上。青衣道士看着脚下这水灵灵的狐妖,慢慢地收回手里的长剑,蹲下身子,伸出手来轻佻地抬起那狐妖的下巴,舔了舔嘴唇,皱起好看的眉头,咂咂嘴自言自语道,“啧,这小脸,真是嫩呀,杀了怪可惜的呢,这么看,还真是长的楚楚动人呐。”
道长轻轻把头靠近狐妖的脖子边,轻吸一口气,一股子魅惑的花香味幽幽漫进小道士的鼻子里,小道士不由感叹,“好香呐”狐妖眼中闪过得意,这可是老娘的千里醉,是个男人就逃不出老娘的手中,管你道行再高也要栽。
狐妖的指尖冒出锋利如铁的指甲,一点点靠近小道士的后背,心想着吃了这小道士又可以增长几年的灵力,真是因祸得福呐。
不知道是不是这香气起来魅惑作用,小道士凑得更近了,吐出来的热气哈在狐妖的耳边,狐妖暗自欣喜地笑了,谁知小道士殷红的嘴唇微启,吐出两个字“做梦”,手中的短刀就已经正中狐妖的心脏。狐妖瞪大了双眼,满脸狰狞青筋爆起,嘴唇颤颤巍巍却说不出一句话来,明明他都已经上当了啊,怎么识破的啊!
小道士似乎看穿她的想法,不屑的摇摇头,“你长的还没我好看,还想迷惑我。”轻轻一推,满眼不甘的狐妖就这么直直的倒了下去。小道士摊开手,那柄短刀自动从狐妖身上离开,在空中飞旋一圈后,回到了小道士的手里,最后被插进绑腿缝制的暗袋里,寒刀入鞘。
唇红齿白的小道长抬头一笑,伸手就把狐妖体内升起的灵珠收入囊中,狐妖的尸体在失去妖丹后散做飞灰,小道士瞥眼瞧了一下,咂咂嘴,一脸机灵得意的笑着,眉目生动地对飞灰烟灭的狐妖说,“小姐姐,那些枉死的生灵,都在地狱等你呢,不用谢我送你的这一程,举手之劳喔。”小道士背着手轻步哼歌着走向林子外去,青色的背影显得挺拔俊秀,端端是一济世的逍遥道士。
下一秒,那个小道士已经揣着缉恶司中换好的银子来走在集市上。这集市是莫离城中最有名的集市,买卖着各种灵器,法器,护盾,灵符。小道士倒是对这些不感兴趣。
耳边传来说书声,确实吸引了他,眼尖的伙计看着门外的客人,连忙嬉笑着上前恭迎,“小哥,本店茶水一枚灵石,说文免费。要不来一杯?”
“我要清酒一壶”
“得勒~客官上座”
大堂里的客人正津津有味的听着说书,没人抬眼来看阿悦,她也乐得自在,倚在二楼一把靠纱帘的太师椅上,喝着小酒,磕着瓜子。
“诸位听客,今日便来说说这本上流仙家族中的《神界久闻录》”
天地有序,混沌初开。世分四界:神界、灵界、凡界、冥界。凡灵二界共存在这片嵊州大地上,神界则居于其上,冥界位于其下。
世间由天上的神界守卫天地规则,灵界与神界关系最为融洽。
诸位皆知,凡界有七洲三泽,七洲乃是凡人,妖精,魔怪栖息的大陆。三泽即为灵界,乃是道家,仙家,佛家高登宝座之地。凡界最是繁华,其中族类繁多,中以幽明洲最是为地域最广阔,但是要说繁华鼎盛的,还得是我们商崇。
七州各有州主自治,若世间有罪大恶极之人无端挑起战事,残害生灵,涂炭凡人,便由神族出面裁决。故而神族最是尊!
方才讲的都是些老掉牙的见闻,可接下来这段,便是诸位不知的神界常闻,神界,位于九天之上,居住着神族,真神与天神。
真神乃修炼得道,天地降福,擢升为神的。而天神乃天生神族,有真龙一脉,伏羲一脉,凤凰一脉,其中以上古遗族梦族最为尊贵。
梦族只有一人,便是这世间亿万生灵唯一信奉的天神,亦是洪荒夜色里唯一的清辉。
—月神大人“
说书人提到这个名号,一时间满堂寂静。这可是他们信奉的天神呐!
满堂只有小道士一个人,还在磕着瓜子,她自小不信神明,神仙不过比凡人活得久些,厉害些,可是他们也不见得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况且她也不需要神明赐予她什么。
“咔,咔”“咔咔咔”这突兀的磕瓜子声,惹得众人回头怒瞪着她。
“呵呵”小道士讪讪的放下瓜子,拿起酒杯挡着自己的脸,满脸虚伪的假笑,心里却在谤驳,切,磕个瓜子难道就能玷污你们月神大人了吗…
“月神大人自洪荒以来,便掌握黑夜与星辰,也常保佑男女姻缘。月神大人每百万年便轮回一次,据说轮回之地并不在月宫,而是一处极为隐蔽的古境。而今自月神轮回才过十六年,我辈恐怕无缘等候月神大人轮回临世了。”
台下众人听得一片唏嘘,是呀,当年他们年幼时也曾见过,月上中天,华灯初上,万世繁荣的景象,只可惜,再无缘了。
“好,说回神界,除了月神大人,神界还有一位尊贵,在神界的极北的深处,琅华山巅,有这世间最威严的琅华神殿,神殿中居住着如今的天地共主:神主
这神主的由来,是天地之初便由众神共同推举神族中一内圣外王,悬如日月之人。尊为神主,居于神殿。管理天下万物,正世间浩气,平邪秽之风。而后的每一任神主之位由上一任神主指定,世人尊称为世君。
如今在位的神主,便是沧昊神主,但是世君之位仍是空悬。
……
一个带着酒香的青色的身影穿过熙熙攘攘的叫卖声,来到街尾,买了红字招牌的王氏烤鸡,又在隔壁酒肆提了两坛桂花酿,这才伴着清风慢悠慢悠的回家了。
神界听起来也没有多大意思嘛,规矩繁琐,等级森严,事事都不能按照自己的心意来,还是做个逍遥人好呀~
还没到院门,一只小黑狗就冲出门来迎接了,它摇着尾巴,亲热的扑在小道士的脚“”汪汪汪“的叫着。不停的舔着小道士的裤脚,撒娇卖萌。小道士嘴角一撇,这小东西,真是…“好了,来福,烧鸡给你个腿,行了吧。”
小黑狗一听,快活地跑回去蹲在自己的饭碗旁边。舌头掉在嘴外面,口水流的老长了。小道士看它这样,噗嗤一笑,给它撕下一块鸡腿丢在碗里,看着来福吃的噗嗤噗嗤的,小道士摸了摸来福的脑袋,轻拍了一下,“哼,果然,不是想我,是想烧鸡了!负心狗!”说完,小道士就飞身而上,坐在了屋顶。
此时已经是黄昏了,嫣红的云霞在天际缠绵一片,余晖万丈。小道士坐在屋顶,吃着鸡腿喝着酒。惬意的眯着眼,看黄昏。她从小就是个孤儿,被人丢在缉恶司的大门口。缉恶司里的官差们见她可怜便收养了她,给她取名阿悦,让她留在缉恶司。缉恶司里的一帮大男人不懂如何照顾小孩,便是那些有经验的道长们,教他们用灵兽的奶水喂养长大的。
缉恶司里最不缺什么作恶的灵兽,所以从小她就长的格外壮实,就连修习灵力也是悟性奇佳。
所幸的是,她天资聪颖,集合百家之长,融会贯通。从开悟之时便跟着这些游方道士,修习道心、学习术法、修炼灵力。如今她虽然才十五岁,可却道心早成,灵力深厚,早已经是这凡界难有的凤毛麟角的天才。
缉恶司里的官差们都是男人,对她而言就像哥哥,可始终,他们有自己的家人。而且她长大了,因为没有户籍,她考不了缉恶司的官职,也不便再留在那里。她想也应该自立门户,所以一年前她搬到了这里。这里本是莫离山间的一座荒废的旧宅子,她住了进来,收拾收拾也过得去。
靠着捉妖赚的银子修缮了这里,如今院子左边种着一排排瓜果蔬菜,且都长的不错。右边是一片草地,种着许多药材灵草。青石板铺了路,靠墙处还有一棵大大的九重樱花树,花树下她还造了一个秋千。阿悦看着院子吃完鸡腿的来福惬意地在院子里溜达,一会追着自己的尾巴咬,一会扑院子里的大蝴蝶,真是傻的可以,我养这么傻的狗,会不会跟着变傻呢?“咦”阿悦嫌弃的摇摇头,别瞎想,上穹当我没想过哈。
阿悦仰头接着喝一口桂花酒,桂花清香顺着酒流进肺腑,她满足的砸吧砸吧嘴,放松地躺在屋脊上,翘着一只腿,枕着手臂,目光注视着这霞光变幻的天空。认真的对自己说了一句,阿悦,我带你找到自由了。
……
伴着来福的叫声,睡眼朦胧的阿悦起床了,系好床幔,她摸摸来福的脑袋后,就去打开窗户,让山间的晨风吹进室内。看着窗外的云雾,随口吐槽道,“来福,你又饿了,啧啧,每天吃那那么多不累吗?”
来福委屈的叫道“汪汪”阿悦一脸无奈,自己选的狗,吃破产也要养下去,“好好,随你,能吃是福,对吧。”
阿悦下楼去了厨屋,开始了一天的第一餐,先熬一锅浓浓的百贝粥,这种粥呢,加入了百贝这味灵药,可以滋补修习之人的丹田。来福站在一边痴痴的等,也不趴下休息会,每到吃饭的时候,它总会亲自守着,保护美味佳肴的顺利出炉,而不是被它的主人自己独吞…这时口水又流了两道。
“来福,去捉屋后的小池塘捉一条鱼来,要大的喔”阿福激动的“汪汪汪”,立马四条腿飞奔出门。这阿福别的不会,就只会捉个鱼。真是辜负灵犬这个好种类,别人家的灵犬还能寻个魔物的踪迹呢。去年买的时候看着挺聪明机智威风凌凌,没想到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吃货。
等阿福回来了,她迅速地煎好了鱼,又拌一个三鲜丝。把饭食盛进来福的饭碗里,阿悦才开始吃起了饭。看着来福吃的津津有味,阿悦咬着筷子认真的思考一下,买后一年退狗的成功性大不大,额好像微乎其微。“憨货,一条鱼都吃的那么香。”
阿悦眼不见心不烦,认认真真的吃起自己的早饭。吃着吃着突然想起昨日在城中的布告榜上接了一个私人单子,今日要去南荒采一株独心莲,这种莲花不是普通之人能采到的,而修行之人大多有门有派,不愿意也不用去恒古森林那种地方冒险,故而这东西对凡人来说,奇珍难得,所以昨日才有人出榜高价求取。
阿悦默默在心里念叨,三千灵石,真值!
收拾完碗筷,阿悦就上楼收拾行李,换上青衣道袍,满头长发用一只碧玉竹簪束起,腰间系上附灵索、靴中藏好短剑。
“对了”,阿悦转头一看,桌案上端端正地放着的悟月剑,一伸手,长剑便飞入她的手中,她拿起长剑,用衣袖轻拭寒光的剑身。这柄剑是她十四岁结出灵丹后炼制的本命灵器。长剑体寒白,剑柄弯如月,故取名为悟月。
装备好的阿悦下楼时看了看来福,发现它正躺在日头下晒太阳呢,懒洋洋地吐着舌头,一脸享受的样子,看得阿悦着实不爽,阿悦蹲下身子,笑眯眯地对来福招手,“来福,过来。”来福屁颠屁颠的跑过来,被阿悦眼急手快地它系上了铃铛,抱着出门了。阿悦兴奋的大叫一声,“来福,我们出门咯。”随即御剑而上,直登青云,来福的回应则是凄凉高昂的“汪汪~”,宝宝不想出门呐,烂主人,它只是一只狗,不喜欢御剑空中啊,求放过。
御剑飞行时,来福被阿悦抱在怀里,这时的它一声都没叫了,耷拉着耳朵,直吓得发抖。它已经怕的叫不出来了。阿悦又好气又好笑“怂,来福,你怎么一点都不像个灵犬,哪只灵犬没上过天,你也不怕别人笑话你呐。”
这话音刚落,阿悦双手合十,把来福抱得更紧了,小道长立在云端,一身青衣道袍广袖飘摇,腰间缠着一根雪白的软鞭。这样遥遥看去还真是一位眉目如画的端正世家小公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