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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小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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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杂院的清晨虽没有鸟语花香,但有奶香,麦香,玉米糊糊的香。

    其中最特别的,就是陈思雨的包子香,锅里滴油,细火慢煨,油滋滋浸进包子松软的边儿,形成了一层焦壳,香味四散,惹来好多馋嘴的乖宝宝。

    陈思雨烦孩子,不喜搭理,但看他们口水流了三尺,还是一人给了半拉。

    一帮小崽崽们围着漂亮的大姐姐,边吃边蹦蹦着。

    唯独张寡妇的女儿燕燕缩在角落里,眨巴着大眼睛,正在唆手指。

    陈思雨怜她胆怯,专门给了她一只最大的包子,小女孩开心的咧开了嘴。

    一辆叮咛咛的自行车经过,片刻后,传来郭主任嘹亮的大嗓门:“陈思雨在吗,市文工总团来的信,快来接收。”

    孩子的哭闹声,收音机的播报声中,陡然扬起一声嘹亮而圆润的嗓音,响彻全院:“文工总团通知我去报道了。”

    文工总团?

    报道!

    在水槽旁排队刷牙洗脸,嘴角挂沫的人们,此刻都在看大门口。

    便见个穿身形绿,俏若春芽的女孩儿一个旋步进了门,手中还捧封信。

    “这就上班啦,啥岗位?”郭大妈笑的合不拢嘴。

    徐大妈也说:“明儿就能登台了吧,也不知道咱啥时候能看眼你登台。”

    “等我能登台了,就给大家送赠票。”陈思雨笑:“远亲不如近邻,咱可比一家人还亲不是。”

    说完,在普院同庆的热闹和恭喜声中,她拉着陈轩昂跨一重院儿,把墨水厂的厂长兼书记高建,给堵在了他家那间,大中屋的门上。

    迎门照面,她还看到张寡妇在跟高厂长的夫人,苗清俩在聊天儿。

    乍一见陈思雨,张寡妇给吓了一大跳。

    陈思雨只作看不见,给高厂长敬礼:“厂长,来跟您汇报个情况,我正式参加工作了。”

    “听说是文工团,以后可得好好表现。”高厂长说着,准备去上班。

    但陈思雨一个转身堵上他,并把陈轩昂拉过来,推到了他面前,笑的乖巧。

    “厂长,我也是参加工作的人了,以后轩昂就由我来监护吧。”

    高厂长双目里满满的赞许:“好啊,以后他就归你了。”

    “那轩昂的粮票和月租以后就不交由毛姆,我来帮他领。”陈思雨再说。

    虽然高厂长也不得不尊重这个俏生生的文工团小将,但说起月租,当场否决:“毛姆可是劳苦大众,一身病,粮票你拿,月租还是给她吧,看病用。”

    所以领导们也知道轩昂的钱没用在他身上,但他们默许这种事的发生。

    只因为毛姆成份好,而轩昂的成份差。

    循序渐近吧,毕竟第一次,能要来粮票已经是胜利了。

    “好的,谢谢厂长。”陈思雨说完,拉起轩昂一起给厂长鞠躬:“厂长再见!”

    厂长夫人苗清望着远去的陈思雨,眼皮一夹:“陈思雨可是全城有名的尖果儿,你让她拿轩昂的粮票,还不如毛姆呢,票给她,轩昂早晚饿死。”

    高厂长回瞪:“你能不能别跟个长舌妇似的,嚼小姑娘的舌根,陈思雨还那么小,文工团小将,你跟张寡妇把她说的……”跟个窑姐儿似的。

    苗清早知陈思雨的名声,于她进文工团一事也是当成笑话看的,但不期文工总团真会录取她,被打脸了嘛,难堪,还要强辞夺理:“你们男人呐,漂亮姑娘给个好脸,魂儿都丢了。”

    高厂长声音一提:“苗清你有病吧,那丫头还不到十八,我能做她爸!”

    而张寡妇脚生风火轮,就把陈思雨改监护人一事通报到锅炉房了。

    当然了,毛姆肯定也会很快知道这件事的。

    但陈思雨不怕,毕竟毛姆是块烂疮,早晚一天她要剜了它。

    ……

    公交摇摇晃晃半个小时她才到单位,第一天上班就险些迟到。

    先到人事科报道,领制服和饭票,陈思雨就有编制了。

    和她一起报道的还有个叫马曼曼的女孩。

    “哇,新衣服颜色可真俊,就是这鞋子怎么又是胶鞋啊,我不想要它,我喜欢穿皮鞋。”马曼曼说。

    陈思雨也在摩梭新制服,而既她有了新衣服,身上这套不就可以挪给轩昂了嘛,一听马曼曼嫌弃鞋子臭,立刻说:“我给你三块钱,鞋子挪给我吧。”

    “咱以后就是同事了,我要你的钱干嘛?”马曼曼一脸大惊小怪:“送你。”

    “曼曼,你真好!“陈思雨说着,悄悄把三元钱揣马曼曼兜里了。

    她头一天报道就遇到了个热心肠的好同事,当然要对对方更好一点。

    报道完上排练楼,团务处的丁主任见面先问:“你俩谁是陈思雨。”

    “我。”陈思雨大大方方上前,敬礼。

    “你有个姐叫陈念琴?”丁主任再问。

    陈思雨挺胸答:“是。”因为陈念琴的宣扬,她人未至,名已出。

    丁主任上下打量,点头:“不错。”又说:“团里人手不多,也都忙排练,你俩就负责清理演出服,收拾练功房,打扫外地团员的宿舍。”

    “保证完成任务。”俩小萌新敬礼。

    丁主任仔细打量陈思雨,巴掌大的小瓜子脸儿,肌肤凝白,两颊颜色仿如春海棠,从骨到皮无一不精,而且越是细看越惊艳的美。

    一般女孩双目一大就无神,要用眼妆衬,她不,水光鳞鳞波漾漾的一双大眼睛里流光溢彩,眨巴一下,勾魂摄魄的,同性看了都要心动。

    那皮肤简直了,剥了壳的蛋似的,一粒麻雀斑儿都没有。

    两条细长的腿,屁股比马曼曼高了一个位,俗称九头身,那腰臀比,绝了!

    怪不得她会是北城第一尖果儿。

    “去吧,以后可要好好表现!”丁主任说。

    进服化部,俩人仿如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白毛女》,《洪湖赤卫队》,《王贵与李香香》,所有的服装都分剧目陈列。

    得,瞻仰完了就抱衣服进厕所,开洗。

    在没有洗衣机的年代,洗衣服可是个累人的活儿。

    大干一个上午,俩人累的腰都直不起来,才洗了一个剧目的。

    搓着衣服,马曼曼兴致勃勃:“咱可是角儿,大青衣,你考虑过没,以后要唱哪个角色,是李香香还是李芹,哎呀,我其实想去歌舞团唱白毛女的。”

    李芹李香香,白毛女都是样板戏的女主角,俗称角儿。

    而漫漫舞台路,尤其总团,但凡出角儿,都是能上大荧幕,火遍大江南北的,而想在总团当角儿,得先有老角儿挑中你,带你,培养你。

    要没有老角儿看上,干段时间的苦力,就会被调遣到地方文工团去。

    所以是角儿挑你,不是你挑角,马曼曼是真正的小萌新,想得太天真了。

    俩人正洗着,听到一阵脚步声,陈思雨立刻立正:“老师好。”

    马曼曼一看,哟,进来俩角儿,其中一个还是上过荧幕,红遍大江南北的李香香的扮演者孟小琳,另一个则是歌舞团挑大梁的白毛女,徐莉。

    她顿时也鞠躬:“老……老师好。”

    “来俩小将啊,不错不错。”俩角儿说完,进蹲坑了。

    陈思雨和马曼曼自然就退出来了。

    厕所里,孟小琳说:“徐莉,听说你们团有个新来的姑娘,居然造谣自己的亲妹妹,把个黄花大闺女说成跟人睡过的,有这事吧。”

    徐莉说:“姓陈,叫陈念琴。要我说,那种品格不好的孩子就该开除队伍,领导太仁慈了,她妈哭了几嘴下了个跪,就只调岗到海胶岛就完了。”

    陈思雨一个机灵,到底总团,效率够快啊,陈念琴这就被调走啦。

    “海胶岛经常刮台风,时不时敌机还会来侦察,可苦的,那丫头以后怕是惨了,但如今这个举报的风气也真是烦人。”孟小琳叹气说。

    陈思雨听着却是摇头,满心羡慕。

    海胶岛,将来的旅游胜地。

    有新鲜的大鱼大虾,还有大螃蟹,满地儿跑,随便捡。

    那地儿人少,陈念琴一去就是台柱子,不用打杂就可以登台,而且那儿的乡亲肯定更淳朴,只要角儿一开腔,大鱼大虾,肯定会没完没了的投喂。

    要是陈思雨,一手大螃蟹一手大海虾,估计得笑死在天上。

    但愿陈念琴能知福惜福,知道自己现在是在享福,就不要再回来了。

    陈思雨正羡慕着呢,就听徐莉又说:“估计呆不了多久还得回来,她妈四处找领导谈话求情,运作着呢,还是想把她调回来。”

    也是,重生前的陈念琴,主要是为了争功劳抢荣誉,自己在农村累坏了身体,又眼瞎嫁了个家暴男,冯慧有心无力管不到她。

    而现在,当她不想去外地,开始哭闹,冯慧肯定会求一切可求的人,想办法调她回来的。

    虽然莫名心里一紧,但陈思雨立刻就又从容了。

    毕竟以她的能力,等陈念琴回来时,她肯定已经是总团灵魂级的人物了。

    继续干活,不多久陈思雨扶额:“头有点晕。”

    马曼曼是个热心姑娘,忙扶着问:“你咋就晕了,是不是有啥病。”

    陈思雨小声说:“家里口粮本就不多,还要养个活着的白毛女,我吧,饿!”

    “活着的白毛女?可够新鲜的,快快歇着,我来洗。”马曼曼说。

    “不不,轻伤不下火线,咱一起洗,我能坚持。”陈思雨不但不歇,还卖力的搓了起来,把每一件演出服都搓的干干净净。

    余光一瞄,就见丁主任负着双手,x光一样从厕所门前经过。

    在丁主任看来,她是个不安分的小尖果儿。

    但陈思雨为了能让轩昂逃开毛姆的掌控,也为了能顺利开展工作,必须把人设塑造成忍辱负重的,可怜的,供养着一个白毛女的,清纯柔弱的小白花儿。

    她要面对的,可是一位满城闻名的,货真价实的白毛女,劳苦大众,人设就必须足够丰满,还要能经得起推敲。

    大佬嘛,能屈也能伸,洗一天衣服腰酸背痛,但陈思雨还是笑的如沐春风。

    一天时间,让所有人认识了她这个礼貌又勤快的,小萌新角儿。

    直干到晚上七点才搞了一半工作,丁主任点头,马曼曼就下班了。

    陈思雨却留了下来,深呼吸,舒开双臂,在歌剧院的大练功房里,对着镜子,酣畅淋漓的跳了一段《天鹅湖》里的黑天鹅。

    这是自从有腿以后,她最想做的事。

    一遍跳完意犹未尽,再来一遍,浑然不觉得外面天都黑透了。

    而她没有意识到的是,这是六十年代,路灯,治安,都不是后世能比的。

    夜里九点,路灯零星,乌漆麻黑的街道上,公交车站只有稀稀拉拉几个人。

    捧着新衣服新鞋子,带着一股咸烧白的香味一阵疯跑,陈思雨跳上了末班车,引得车上另几个人时不时的望向她这边。她自己也忍不住捧起衣服嗅。

    中午每人有一块烧白,马曼曼特意把她的一块给了陈思雨,陈思雨自己的也省着没吃,拿油纸包了起来,所以她现在有两块巴掌宽,一指厚的咸烧白。

    裹在衣服里都掩不住肉香,正持续的,往外发散着。

    六十年代的猪肉,只需要很少的调和,就会有一种格外的甜香,那是肉的本香。畅想一下,当她回到家,新鞋子,新衣服,还有厚厚两片肉肉,臭弟弟得多开心,陈思雨都忍不住傻笑了起来。

    下了公交车,她又是一路狂奔,完全没意识到,身后有个穿着墨绿色皮夹克,面目冷硬,一身寒气的男人,从她上车第二站时就上了车,她下车他也下车。

    ……

    不过陈思雨倒也不必怕。

    因为那个黑影并非别人,而是她在大街上捡的‘便宜哥哥’,冷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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