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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傅城,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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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麦麦坐在床边,晃着两条腿,笑眯眯的抬头望着他,问道:“你做饭好吃吗?”

    傅城默了下,答道:“能吃。”

    能吃,但不一定好吃。

    林麦麦轻笑出声,说道:“反正也没事儿,不如我带你赶集去吧,我们顺便就在集上吃,好吗?”

    傅城一向不喜欢热闹,但望着林麦麦那张雀跃的小脸,唇角轻轻弯起,缓一点头,应道:“好。”

    …

    …

    今天是冈山乡那边逢集,三个人开车过去,倒也没花费多少时间。

    果茶店门口,林英梅正在忙碌着,收钱找钱还有装果茶,全是她一个人,却也有条不紊,游刃有余。

    林麦麦收回视线,问傅城道:“那是我最好的朋友,介意和她一起吃顿饭吗?”

    傅城道:“好。”

    他不喜欢和陌生人吃饭,但却喜欢林麦麦把他带到她所熟识的人面前时的感觉。

    林麦麦转过身,对林苗苗说道:“苗苗,你去给英梅姐帮忙,我带傅城在集上逛一逛,等人再少些了,咱们再一起吃午饭,好吗?”

    林苗苗应了个“好”字,走过去给林英梅帮忙。

    以前都是他和林麦麦一起卖果茶,所以,做起事来,得心应手,完全让林英梅腾出了时间。

    林英梅知道姐弟俩很少分开,透过人群,果然看到了林麦麦,自然也看到了她旁边站着的傅城。

    她微微惊讶了一下,随即明白了过来,笑着冲林麦麦和傅城招招手,又继续忙生意了。

    “走吧,我带你好好的逛一逛我们这里的集市,在你们省城绝对是看不到的。”林麦麦说着,挽起了傅城的胳膊,却被他轻轻抽离。

    林麦麦正错愕,傅城已经牵起她的小手,与她十指紧扣,眉眼里,全是温柔的笑意。

    林麦麦以前没少在这个集市上卖杏子水,有不少人都认得她,再加上傅城无论身材还是相貌皆是无比出众,两个人吸引了不少的目光。

    这在林麦麦的意料之外。

    她知道傅城不喜欢被人这样围着看,一指另一条街,说道:“那里是卖衣服的,我们俩一人买一顶帽子吧?”

    傅城轻轻扬了下眉梢,说道:“不用,早晚都是要认识的。”

    每当被人问及身边的人是谁时,她都幸福而坦荡的回答“是我男朋友”,这种感觉,让人心情愉悦。

    甚至,还有些飘飘然。

    他还想再牵着她的手,多逛一会儿。

    蔬菜和水果都不需要买,林麦麦给家里买了一些平时用的杂七杂八的日用品,全是傅城的付的钱。

    她要自己掏钱的,傅城不让。

    两个人逛完,林英梅那边的果茶店也没多少人了,由林麦麦选了餐馆,四个人一起去吃午饭。

    乡镇上的餐馆,卫生以及环境,肯定比不了省城,但傅城丝毫不介意,反倒有种怡然自得的神态。

    饭菜还没上桌,林英梅笑着问林麦麦道:“不打算给介绍一下吗?”

    林麦麦笑道:“我男朋友,傅城。”

    傅城不是平易近人的人,林英梅就没和他说话,而是笑着打趣了林麦麦一句:“你这速度倒是挺快,一声不响的就突然带了个男朋友回来。”

    林麦麦浅浅喝了两口茶水,想了想,还是问道:“你都回来这么多天了,林鸿才有没有找过你?”

    林鸿才也是林家村的人,他爸就是村里的大夫。

    林鸿才和林英梅互相对彼此都有好感,但是,两家的家庭条件相差太大,林鸿才的父母棒打鸳鸯,一直不同意他娶林英梅。

    现在,她把店铺分给了林英梅一半,林英梅又是个勤劳能干的,不仅卖着果茶,还在店里顺便捎带着卖小点心,小零食,一个人的收入顶林鸿才他们一家的了。

    照眼下来看,用不了两年,林英梅的家境就会反超林鸿才。

    听闻林麦麦的话,林英梅有些落寞的笑了一下,手指无意识的拨动着圆桌上的茶杯,说道:“他倒是来找过我两次,但我已经不想嫁给他了。”

    林麦麦不解:“为什么?”

    林英梅倒也不避讳傅城在场,坦荡的说道:“其实,早在我外出打工时,就已经萌生这样的念头了。

    “林鸿才的性格,往好听里说那叫老实、谦虚,往难听里说,那叫没有主见,不敢拼搏。

    “当初,他爸他妈死活不同意我们俩在一起,我那时候特别的难过,但是林鸿才除了不停的安慰我之外,再也没做过什么。

    “他一边顺从着他爸妈的意思,一边哄着我,夹在中间和稀泥,两头做老好人。

    “但凡他的态度能坚决一些,我也不会对他失望至极,一个人孤身到外面去打工。”

    她长舒了一口浊气,又道,“现在我算是看明白了,努力挣钱才最重要,只有手里有钱了,才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我现在觉得一个人也挺好的。

    “感情的事,就随缘吧,反正有的是时间,不着急,我得慢慢的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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