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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狗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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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了方醒的话,王芹笑着将那块酷似鸭蛋的鹅卵石收到自己的包里:“行,那我带走啦!”

    “其实,以后可以稍微加深这一段河流,以后搞点划竹排等项目,应该能吸引游客。”杨铭出主意。

    “好想法,有搞头。”方醒闻后,立即赞道。

    杨铭扛着昂贵的摄影机,而河滩的小石头有点多,所以走起路来特别小心。他认真地找了一个好角度,说道:“就在这里取一张景吧!”

    说着,就半蹲着,准备拍摄一个广景。

    其目光无意间瞟见脚下的一块金光闪闪的石头,有点像马蹄,他用脚踢了踢,那块金光闪闪的石头碰其他石头,竟然发出金属般的声音。

    杨铭微微有点好奇,一手扶着摄影机,一手捡起那块东西:“奇怪,这好像不是石头。”

    方醒暗笑。

    他伸手:“我看看。”

    刚上手,方醒就露出惊讶的表情。这表演,方醒都给自己打了个满分,觉得可以出道了。

    “杨哥,你欧神附体呀!狗头金也能捡到?”

    此话一出,在场的人都愣住,直播间的观众同样有点难以置信。

    “金的?”许晴试探问道。

    她一说话,才让杨铭和王芹回过神来,两脸期待地问道:“这是狗头金?”

    他们当然知道狗头金呀!

    那一种富金矿矿石,是天然产出的、质地不纯的、颗粒大而形态不规则的块金。

    准确说,狗头金不是纯金,通常由自然金、石英和其他矿物集合体组成。有人以其形似狗头,称之为狗头金。有人以其形似马蹄,称之为马蹄金。

    虽然不是纯金,但往往比纯金还要贵重一些。

    这块巴掌大的东西,如果是狗头金,得值多少钱?

    方醒颠了颠手里的狗头金,点头道:“确实是狗头金,含金量还蛮多的,不到一斤。可惜,形状没有很奇特,价值大大降低。这一块,估计值个十多二十万吧!”

    就算含金量只有两百克,仅仅是卖金子,也值五六万呀!

    更别说,这是狗头金,本身就是天然的艺术品,自然也就不能用金价来衡量。

    方醒将狗头金交到杨铭手上,纳闷道:“奇了,我们生活在这里那么久,还没听过有谁在这里捡到过黄金。”

    杨铭和王芹没想那么多,两人直接用干净的衣服擦掉狗头金表面的一些泥沙,笑逐颜开,谁都能看出他们的开心。

    捡到金子,谁不高兴?

    这还是价值一二十万的狗头金。

    世界各国都以有狗头金为自豪和骄傲。这种狗头金可遇而不可求,一旦发现都会被当成珍宝留存下来。

    据说,清朝时,地方官员为了博得老佛爷的欢心,曾想挖一块狗头金送给她做生日礼物。他们发动了许多人找狗头金也没有找到,离过生日的日子越来越近,最后只好作罢。

    即便是科技发达的今天,寻找狗头金依旧困难,所以狗头金被发现的数量并不多。

    根据统计资料,世界上已发现大于10kg的狗头金约有8000到10000块。

    “666!搞得我都想去云雾村捡金子。”

    “这运气,没谁了。”

    “云雾村的人好惨,生活了那么久,从不知道这里居然有黄金,被外人捡走。”

    “一般人,就算看到,也不会认为是黄金呀!这不足为奇,我们绝大部分人都是有眼不识宝的。”

    “快找找,说不定附近还有。”

    ……

    直播间再次炸锅。

    方醒自言自语:“有狗头金,说不定附近有金矿。”

    他告诉大家,狗头金的形成是由于在金矿附近富含金的地下水和生物富集作用,在条件适合的情况下富集沉积形成。

    在以前,大家普遍认为,狗头金是流星带到地球的。

    但随着进一步的科学研究,大家发现这个猜测并不正确,然后就有了一个比较靠谱的推测,有狗头金的地方,附近通常会有金矿。

    当然了,也不绝对,也有不少捡到狗头金的地方找不到金矿。

    “金矿?”许晴眼睛一亮。

    “喂喂!主播,请注意形象,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云雾村是吧?我这就去买车票。”

    “组队去捡金子。”

    “话说,这要不要上交国家?”

    “神tm的上交国家,国家又不是穷疯了。”

    “难说,不是经常有新闻,连地下埋的阴沉木都不准私人拿走吗?这狗头金,不比阴沉木贵重?”

    “还真别说,之前有牧民捡到十多斤重的狗头金,就要上交国家。”

    ……

    稍微冷静下来的王芹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好像有点麻烦。”

    “麻烦什么?无主之物,我们捡的。”杨铭立即炸了毛。

    这可是价值一二十万以上的东西,想让他白白上交,他肯定会很不爽。

    方醒笑道:“应该没事,捡的和挖的是不一样的。如果是挖出来的,那确实挺麻烦。”

    在古代,这种捡到的东西的归属,也是有法律规定的。

    不管是唐律,还是宋令,还是明律,对于“狗头金”之类的宿藏物归属权的划分,都采用“先占取得”的原则。

    “先占取得”是一项古老的自然权利。而对于人的自然权利,国家立法不可以剥夺之,至多只能因为维护公共利益的原故,对其略作限制。

    “如果是古器、钟鼎之类,那就没得商量,肯定是要上交的。”方醒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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