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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 10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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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遂初有个与家中其他姐妹相比格外与众不同的名字。

    据说, 她出生时,她的父亲刘大学士正在读书,下人通秉报喜, 说三姨娘添了个千金,请大人为小姐赐名。

    刘大学士闻言,只抬了抬眉毛,捧着的书都没有放下——也难怪, 毕竟都是第六个女儿了,还是没什么存在感的不受宠姨娘所生,刘大学士惊喜地起来才怪。

    因此刘大学士眼睛都没移开书本一眼,看着手中的书, 随口说了书页上的两个字。

    遂古之初, 谁传道之?

    上下未形,何由考之?

    冥昭瞢暗, 谁能极之?

    冯翼惟象, 何以识之?

    ……

    刘大学士拿的那本书是《楚辞》, 正好翻到屈原《天问》篇。

    于是,刘家刘小姐便叫做了刘遂初。

    与其他姐姐们按着排行随意叫的名字不同,她的名字听起来甚至有点像男子,但是刘遂初自己很喜欢。

    父亲是大学士,刘家也算得上书香之家,因此家中的女孩子们也会读点书认认字,刘遂初开蒙时, 便问先生借了本《楚辞》来看, 虽然那时还完全看不懂, 缺不妨碍她知道, 自己的名字居然是来源于那么有名气的人的那么有名气的篇章。

    小孩子总是不甘平庸, 渴望与众不同,自身一点点的特殊之处,都可能产生隐秘的自豪感,刘遂初也不例外。

    在不知道自己名字由来的具体情形时,她以为,自己特殊的名字,是父亲对她格外宠爱的象征。

    刘遂初也的确很讨喜,她长得清秀可爱,还小小年纪就懂得察言观色,知道怎样说话行事才能讨得父亲欢心,让不受宠的姨娘和自己过上更好的日子,甚至嫡母所出的姐姐都不如她会逗父亲开心。

    于是,那点与众不同的优越感,益发在她小小的脑海中扎根,她坚信,自己是与众不同的。

    但这点小小的优越感,在她八岁时便被粉碎了一次。

    八岁时,她被送回宋州襄邑的老家,去侍奉祖父祖母膝下。

    孝敬父母,乃是人伦常情,没什么好说的,刘家祖父母不愿随儿子住在京城,刘大学士又不愿失了孝道,于是只能打发妻儿子女去代替自己侍奉二老膝下。

    但京城与襄邑,一个繁华富丽之处,一个穷乡僻壤(相比京城)之地,谁都知道哪里更好。于是没有人真的愿意去那遥远的地方,陪伴两个老态龙钟的老人。

    刘大学士原定的人选,正是那个不如刘遂初讨喜的、正室夫人所出的姐姐。

    可是到出发前,却变成了刘遂初。

    那是刘遂初第一次在那个自以为爱她的父亲面前哭泣,甚至舍了一直以来的自矜,像个小孩子一样抱着父亲的腿哭泣哀求。

    然而刘大学士大怒,怒斥她不懂孝道人理,眼里的厌恶厌烦丝毫没有遮掩。

    前面说过,刘遂初是个很会察言观色的孩子。

    所以她立刻意识到了自己此时的举动不讨喜。

    可是……

    她真的不想去那么远的地方,不想离开姨娘啊……这就是不孝吗?

    或许是的,不然父亲为什么会那么生气,那么厌恶。

    于是她终于乖乖听话,回了襄邑,去陪伴那两位几乎没见过面的老人。

    *

    襄邑的生活,并没有刘遂初想的那样可怕。

    刘家祖父母住在老宅里,仆人只有三两个,规矩并不多,相比起京城刘府的人口众多和种种繁文缛节,襄邑刘家算得上十分简朴,十分贴近普通百姓生活。

    刘遂初起初还有些不适应,但很快,便尝到了这种生活的乐趣,她甚至可以和街头巷尾的孩子们玩耍,哪怕玩地一身泥,只要不被祖父母看到就无妨,祖父母年老觉多,几个老仆宠她,常常帮她打掩护,于是她越发自由肆意。

    没有父亲和嫡母要讨好,不用跟几个姐妹争宠,哪怕日子没有在京城那么好,刘遂初也觉得这样的日子不错。

    她如野草般肆意生长着,她甚至和男孩子们一起玩耍、交游、读书……

    这在京城时都是不敢想象的。

    祖父母靠培养儿子读书培养出个大学士,因此对读书的力量很是迷信,别的不怎么管刘遂初,但书却是一定要她读,比她在京城时,刘大学士对女儿们的要求更甚,因此刘遂初一直有先生教导,先生还是祖母特地从县学请来的教谕,以让刘遂初能像同龄的男孩子们一样读着四书五经,之乎者也。

    可是——

    男孩子们读书能考功名,能像她父亲一样以后做官,能让家族光耀门楣——女孩子呢?

    在得知女孩子并不能考取功名,并不能靠读书让家庭光耀门楣时,刘遂初问出了这样的话。

    教她的先生一时语塞,回答不出来。

    于是刘遂初又去问祖父祖母。

    而祖母,则鲜有地慈爱地摸着她的头,说,读书能让她身价加码,能让她觅得一个如意郎君。

    那时的刘遂初完全情窍未开,自然不知道什么叫做如意郎君。

    可是,总算有了个目标。

    既然是祖父母说的,既然是能与做官考功名并列的,那一定也是很好很好的东西。

    于是,奔着这个模糊的、她自己也不甚懂的目标,她继续读书、玩闹、成长。

    然而,或许女孩子真不应该读太多书。

    这是后来,刘遂初脑海中曾无数次涌现出的想法。

    因为书读地越多,越明白,而越明白的人,越痛苦。

    傻子是天底下最容易快乐的人,因为傻子不懂,天才是天底下最容易夭折的人,因为天才太懂。

    书读的越多,刘遂初越明白,当初先生为何语塞,以及祖母口中的身价加码,以及如意郎君。

    和读书考功名的男人不同。

    他们读书,读的书是拿来用的。

    而她读书,是为了装饰的。

    所以实际上,她并不需要读书读多好,只要在读书,只要宣扬下书香门第、幼承庭训的名声,那么“读书”这个华丽的装饰品,便戴在了她身上,便成为她华丽外表的一部分。

    可是刘遂初不服。

    她明明读书很聪明,很用功,教她的先生说,她比许多他教过的县学的学子还聪明。

    如果读书只是个装饰,那么她的这份聪明岂不是无用又可笑?

    她还记得自己那与姐妹们与众不同的名字。

    她还记得自己幼时那幼稚又可笑的因一个名字而起的小小优越感。

    但如今,她发现自己什么都不是。

    她想读书,她想证明自己没有辜负自己与众不同的名字,她想成为一个让自己骄傲的人。

    然而现在,她发现自己读书并没有什么意义。

    读书是为了让身上的羽毛更华丽些?

    可笑死了。

    她渴望证明自己。

    她甚至拜托先生,将自己的文章混入县学学子的文章中,让县学其他的教谕们批改,然后在看到朱批上的赞誉高兴地心花怒放。

    她仍旧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读书,但起码,她还在读着,她还在寻找自己能找到的路。

    也是这时候,她知道了睢鹭。

    睢鹭啊……

    那个少年,容颜从来都是众人的焦点,就连他刚入县学时,刘遂初的先生还特地感叹了句,说今天县学来了个漂亮孩子。

    但那时刘遂初并未在意。

    小小年纪已经自诩看破了皮相虚伪的她,自觉自己不是轻易被皮相吸引的肤浅之人,因此甚至刻意地,仰头嗤鼻,以表达自己对美少年的不屑一顾。

    她第一次注意到睢鹭,还是先生。

    先生说,你的文章很不错,几乎已经可以比过所有县学学子了。

    几乎。

    那就不是全部。

    刘遂初很有求知精神,刨根问底,问先生为什么不是全部而是几乎,难道县学里还有比她还厉害的学子吗?

    然后,先生说出了睢鹭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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