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她风华正茂 > 第56章 第 56 章

第56章 第 56 章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说不带人, 就真的一个也不带。

    乐安换了衣裳,拆了头发, 脂粉洗去,又在眉眼稍作掩饰,转眼间,就从雍容华贵的公主,变成一个粗布衣衫,风流俏丽的民间小妇人。睢鹭也换下了锦衣,穿上了之前的旧衣裳, 两人没乘车, 没骑马,一人两足,慢慢朝着公主府外而去。

    然而, 想象的很美好,事实却是, 太久没运动,才走过几条街, 乐安便觉得脚疼腿疼了,她低下头, 愣愣看着自己不染纤尘的双足。

    身为公主, 出必车马仆从簇拥, 所以, 哪怕没有这段日子的惫懒, 这双脚也已经太久没有好好地踩一踩脚下的土地。

    睢鹭看出她的疲累, 道:“不然还是骑马吧, 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乐安摇摇头:“不, 就这么走着吧。”

    又不是没走过, 甚至那时,她走的路还更多,更急,没道理那时候能走过去,现在慢悠悠走着,反倒还娇惯上了。

    于是她就一直这样往前走着。

    走过公主府门前街道上整齐的石板,走过权贵聚居的街道,一直走到行人越来越多,走到青石板变成黄泥路,闹市便到了。

    乐安站在街角往里看。

    上次来这里,似乎还是那次从宋国公府离开,因为时间晚了,她便让车夫转来这里,去状元楼吃饭。

    如今过去许久,这里仍旧是上次见时的模样。

    满眼满耳皆是人间烟火气,各色店铺开张,各色行人来往,人人忙忙碌碌。

    乐安走进这闹市里。

    沿街的繁华喧闹顷刻涌入耳朵,各种吃食酒水还有其他味道混合在一起钻进鼻子,眼前红的绿的黄的蓝的白的颜色招摇这挤进眼睛……

    这里有整个京城最密集的人群,上至达官显贵,下至贩夫走卒。

    这里,能看到最鲜活的人世间。

    乐安站在这人世中,用耳朵听,用鼻子嗅,用眼睛看。

    看人间烟火,看喜乐悲欢。

    有妇人背上背着孩子,沿街叫卖吃食;有步履沉重的挑夫,扁担压弯了肩膀;有头发花白的老人,用浑浊沙哑的嗓子与摊主为一文钱讨价还价。

    形形色色,芸芸众生,都在为了生活而奔波。

    乐安低下了头。

    身侧有人站住,遮挡了旁人望过来的目光,是睢鹭。

    乐安朝他看过去。

    “你看他们,辛苦吗?”乐安指着那些忙忙碌碌的人们,开口说了出来后的第一句话。

    “嗯。”睢鹭道。

    “可起码,他们的辛苦有所得。”乐安又道。

    睢鹭没有说话。

    乐安笑笑。

    “我见过最苦难的场面,是战火连天,人不如狗,人们想辛苦都无处辛苦,想拼命都无命可拼,因为一转眼,战乱就能毁掉一切。”

    睢鹭顿了下:“……我没有经历过。”

    “嗯,当然。”乐安点点头,“那时候你还小——不对,你还没出生呢。”

    她笑着说道,丝毫没有避讳他与她之间那巨大的年龄差距。

    说罢,乐安也不等睢鹭反应,目送着那挑夫浸着汗水的脚步在地面上留下一个又一个沉重的脚印,终于消失在街角,听着声音沙哑的老人终于与摊主达成共识,成功抹掉一文钱,最后,走到那背着孩子卖吃食的妇人面前。

    “娘子,这个叫什么?”她指着妇人面前,一口滚烫油锅里炸的金黄的物什问。

    “炸麻叶儿!”妇人口齿爽利,动作更利落,一边说着,一边用笊篱将刚炸好的“麻叶儿”捞出来,放入一边的盆里放凉,转眼又迅速将切好码好的面片儿放入油锅,于是眨眼间,面片鼓起大泡,色泽变得金黄,释放出诱人的香味。

    乐安:“怎么上面有芝麻?我以前见过的没芝麻。“

    “放芝麻才更香哪!不放芝麻那是穷人的做法,那都不能叫麻叶儿了,叫面叶儿,麻叶儿麻叶儿,没芝麻怎么还能叫麻叶儿哪?”

    乐安闻言,愣了一下,默了片刻,随即脸上缓缓露出笑来,道:“嗯,您说得对。”

    卖麻叶儿妇人脸上登时也露出笑来:“娘子来一点儿尝尝?看来您是没吃过这放芝麻的了?您放心,这放了芝麻的麻叶儿又香又脆,保准比不放的强!”

    乐安是吃过饭才出来的,这会儿也一点不饿,然而听了妇人的话,却没有拒绝,而是道:“那就来一点。“

    “哎!好嘞!“

    妇人欣喜爽快地应一声,目光落到乐安白白净净没一丝风吹日晒痕迹的脸,眼珠一转,便动作麻利地取了一大张麻纸,不等乐安说要多少,便给包了满满一大包。

    “承惠五十文!“

    这显然是耍了小聪明了。

    乐安也不计较,接过那满满一大包炸麻叶儿,便痛快付了钱——好歹这次知道带零钱出来,才没在此时除了糗。

    许是见乐安出手大方,乐安接过炸麻叶儿后,妇人左右几个吃食摊子也都更卖力地叫卖起来,似乎也想乐安光顾他们生意。

    乐安却没有再看那些吃食,只是捧着那一大包麻叶儿离去。

    “我拿着吧,要现在吃吗?”

    转过身,睢鹭正站在她身后,伸手要接过东西。

    乐安想想,便将麻叶儿递给他,又道:“要吃。”

    那卖麻叶儿的夫人说得对,她还真没吃过放芝麻的麻叶儿,她只吃过妇人口中穷人才吃的不放芝麻的面叶儿。

    睢鹭打开纸包,捏出一片金黄金黄的麻叶儿,放到她嘴前。

    “这个油多,你就不要沾手了。”

    乐安也不说话,也不嫌大街上这动作是不是太过亲密,张口咬住麻叶儿。

    一边咬,一边伸出双手,在下面接着。

    刚炸出来的麻叶儿喷香酥脆,轻轻一咬就碎,碎屑和芝麻,顿时纷纷雪似地落下来。

    乐安放在下面的双手,正好便接住那些碎屑。

    嚼完了嘴里的麻叶儿,乐安将手心那些碎屑一拢,又一把塞入口中。

    睢鹭:……

    这下她何止是沾了手。

    要是让冬梅姑姑看到她这样吃东西,怕不是要捂着胸口晕过去。

    感觉到睢鹭的视线,乐安抬头,问道:“吃吗?很好吃的。”

    ……好吧,反正现在冬梅姑姑不在。

    睢鹭点点头。

    于是乐安也捏了一片麻叶儿,喂到睢鹭嘴边。

    睢鹭:……

    只好张口了。

    眼看睢鹭张嘴咬住麻叶儿,乐安又赶紧伸出双手,手心并拢,放在睢鹭下巴下面。

    睢鹭:……

    果不其然,他吃完那片麻叶儿,乐安的掌心里便又落了一堆碎屑。

    乐安又把那碎屑收拢了,喂到他嘴边。

    他看她一眼。

    她浑然无觉般,仍旧举着掌心,一副他不吃完不罢休的架势。

    无法,睢鹭只好低下头,去吃——不,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去舔,她掌心里的碎屑。

    香脆的麻叶儿碎屑和她温热掌心的触感,一同被舌尖感受到。

    睢鹭突然觉得天有些热。

    而乐安依旧无知无觉般,看睢鹭终于把她掌心里的碎屑也吃完后,才问道:“好吃吗?”

    睢鹭点点头:“嗯。”

    的确好吃,白面做的面叶儿,加上芝麻,炸的金黄酥脆,当然不会不好吃,事实上,在这民间小摊上,只要是油炸的东西便都算得上美味了。

    但对乐安这种山珍海味什么都吃过的金枝玉叶来说,这种东西显然不应该引起她太大的注意。

    然而事实却是,见睢鹭表示出肯定的意思,乐安便有些满足似的笑出来。

    “我就说嘛,很好吃的,这是我第二次吃这个,虽然第一次吃的不是麻叶儿,而是面叶儿。”

    睢鹭惊讶地看向她。

    乐安笑笑,“我最饿的时候,整整三天没吃饭,而挨过那三天后,吃的第一口东西就是这个,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概三四年吧,虽然再没吃过,但我始终觉得,它就是这世上最好吃的东西。”

    睢鹭顿在那里,突然说不出话来,只能定定地看着乐安。

    乐安却没有看睢鹭。

    她只是定定地看着睢鹭手中,那一包金黄的、洒了芝麻的炸麻叶儿,陷入了回忆中。

    “……你知道吧,我曾经在民间流落过一段时间……”

    睢鹭点点头,乐安公主带尚在襁褓中的当今天子流落民间相依为命的故事,当今天下没有人不知道。

    “就是那段时间,我第一次吃到这个东西。”

    “……那是在我刚逃出去不久时,外面到处都是找我的兵,我不敢出去,找了个破屋子躲着,身上虽然还有一点吃的,但我还带着孩子,孩子吃不饱会哭的,哭了就会把兵引来,所以,我把吃的全给了孩子,自己饿着,好在附近有水,我就天天喝水,混个水饱,等到外面终于没兵了,我抱着孩子跑出去,拼命地跑,哪里有香味儿往哪里跑,然后我跑到一个农户家,农户家的媳妇正在炸麻叶儿,哦不对,她炸的那个没有放芝麻,所以只能叫炸面叶儿——但那时候,我可不觉得那是穷人才吃的东西,那时候我觉得它简直香疯了。”

    “……我一闻到那个香味儿就走不动了,巴巴地在趴在人家窗户上,然后等那个媳妇出去的时候,我就翻了窗进去——结果,因为太香,太饿,我没忍住,就在那儿吃了起来,然后正吃着,人家回来了。”

    乐安笑笑,仿佛又回到那种尴尬羞窘到恨不得挖个地儿把自己埋了的心情。

    她是谁?

    她是李臻,是乐安公主,是金枝玉叶享尽恩宠的皇家公主啊。

    别说偷吃个上不得台面的炸麻叶儿,就是她要南山的檀木,东海的珍珠,不也是招招手就能得到吗?

    当时她看着那个折而复返的农家小媳妇,往日荣华和此时落魄一起上涌,脑子顷刻仿佛被雷劈,又羞窘又害怕,几乎要哭出来。

    “然后呢?”睢鹭问。

    和乐安不同,他是在乡间小地方长大的,见惯了贫苦人家有多护食,丢个鸡蛋都能绕村子骂上整整一天,更何况是明目张胆的入室偷抢。

    但既然乐安目前好好地站在他眼前,就证明当时并没有发生什么可怕的事。

    “然后啊……”乐安看着手中的麻叶儿,“幸好,那女子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她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

    也不知道是看乐安年纪轻轻带着孩子可怜,还是单纯心善,总之,她并没有做出乐安设想中的恐怖的事。

    “……虽然她家境也并不富裕,那炸面叶儿,是她的孩子央求了好久,才炸了一点给孩子解馋,她自己一点儿也不舍得吃,准备全留给孩子,却被我一会儿就吃了小一半,还因为吃太急,碎屑掉的满地都是。”

    “她没有打我,没有骂我,只是蹲下身,一边说着‘不能糟践东西’,一边捡那些碎屑。”

    “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打我不骂我,我却更难过。”

    难过到之前没掉下的泪,在那一刻却突然潸然而下。

    难过到她哭着,跪下来,和那女子一起捡她掉在地上的碎屑,一边捡一边哭着跟那女子说对不起。”

    乐安仰起头,让泛酸的眼角的液体又不掉下来。

    “最终,她也没说什么,见我带着孩子,甚至还给了我两个窝窝,然后就什么也没说,把我赶走了。”

    “走之前,我跟她说,如果能活下来,我会报答她的,我一定会报答她的,我李臻从不白拿人东西……”

    说到这里,乐安便停下了,又伸手,从纸包里拿出一片炸麻叶儿,慢慢地吃着。

    等到她终于吃完,却似乎仍旧没有再继续说的样子。

    睢鹭只好开口问:“……再然后呢?”

    乐安顿住,抬头,看他一眼,嘴角还沾着芝麻。

    “再然后啊……”乐安轻声重复道。

    “她死了。”

    后来啊,战乱终于结束,乐安又重新成为那个金枝玉叶的公主,甚至执掌了天下大权,想吃什么吃什么,想赏人金银珠宝也轻而易举,于是她派人去找她,找那户人家,可是派出去的人说——

    “她早死了。”

    “您走后不久,就有股乱兵经过了她的村庄。”

    短短两句话,甚至不需多解释,乐安便已经完全明白了其中的含义。

    因为同样的事情她已经见过了太多太多。

    乐安原本以为,自己是最不幸的,她从高高在上金尊玉贵的公主,一夕之间成了仓皇逃窜的落地凤凰,东躲西藏,担惊受怕,老天似乎在惩罚她前面二十年过得太顺遂,于是让她二十岁之后过得异常坎坷。

    她曾安慰自己,这就是她身为公主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毕竟她享受的多,那么灾难一来,失去的自然也多。

    可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个农妇又怎么说呢?

    她一生贫苦,没有享受过乐安曾经享受过的任何荣华富贵,她也与人为善,连对待抢了她孩子吃食的小偷都那样心软温柔,可是,战乱一来,她也丝毫逃脱不掉。

    仅仅是一场兵乱,便将她所在的村庄洗劫一空,乐安派去的人去找时,只看到已经烧焦的空空无人的村庄。

    不止她死了,她的丈夫,她的孩子,她的父母亲人,都死了,死在了战乱里,死在乐安有能力报答她之前。

    “我欠她的,永远都还不了了。”

    乐安咽下最后一口麻叶儿,喷香的味道口腔发酵,品到最后,竟完全感觉不到香,反而只觉得一股挥之不去的焦苦味儿。

    *

    之后两人谁也没有再说话,沉默了许久。

    乐安仍旧往前走着,也没有再买什么东西,对大街上形形色色的摊位百货也不感兴趣,她只是走着,一直往前走着,走到双腿发疼发酸也不叫一声。

    直到走出闹市,走到人迹越发稀少的坊市。

    乐安忽然站定,看了看四周,转身对睢鹭道:“我再带你去一个地方。”

    睢鹭点头:“好。”

    于是乐安在前面带路。

    但她这个带路人有点儿不靠谱,很是找不准路,一边走一边四处打量,走了好几次弯路,最后终于凭着记忆,凭着周围越来越荒凉的场景,确定了自己要找的地方。

    然而到达的地方,也早就不是当年的模样。

    “这里,以前有一间小茅屋,茅屋前是一片荒废的空地,上面长满了杂草,后来我找来了菜种子,在空地上种下种子,没多久就长出了绿油油的小苗,看,就像现在一样——”

    乐安指着眼前一大片整齐油绿的菜畦,对睢鹭说道。

    没错,这里,就是曾经她和齐庸言相遇的地方。

    只不过,她记忆里那间简陋的茅草屋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间方方正正的土屋,而土屋前,是一大片整整齐齐,绿意盎然的菜地。

    这片土地本就肥沃,不然也不会长满杂草,但那时,因为战乱,茅屋原本的主人都不知道去了哪里,茅屋被回不了家乡的齐庸言暂占,住下,但齐庸言不善农事,于是那片地便荒废了,直到后来乐安撒上种子,但很快——随着她离去后,那片菜地应该也很快又荒废了吧。

    而如今,天下承平已久,京城人来人往,于是茅草屋换成了土屋,新的主人来此,将荒废的土地重新翻整,开垦,除去杂草,洒下种子,才有了眼前这一副景象。

    虽然看不到当年的旧景象,似乎应该有些人事皆非的感慨,但其实,乐安觉得这样似乎更好。

    菜地的主人似乎不在,乐安走到菜畦间也不见人出来。

    乐安便慢慢往里走,看着脚下这些生长地旺盛的蔬菜,仿佛看到很久以前,那个“臻臻”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一无是处吃白饭的,努力开垦荒地,除草种菜,做着一切以前从未做过的事。

    然而终究也不知道,那片她亲手开垦的菜地最后怎样了,那些蔬菜最后有没有填饱谁的肚子,又或者如那个炸面叶儿的女子一般,消失于战乱的践踏中。

    以前和齐庸言在一起那么久,竟然也忘记问他。

    是啊,那时候她和他心里都装着太多事,那还有心思惦记着一块小小的菜地?

    乐安笑笑,随即突然停下脚步。

    一只体表青翠碧绿的蚂蚱,突然从菜叶上,蹦跶到了她身上。

    乐安屏住呼吸,忽然出手,以闪电般的速度将其捂住。

    “抓到了!”她兴奋地喊了一声,随即扭头对身后的睢鹭道:“这个也可以吃,把头去掉,身子和腿一烤就可以吃了,可香了,你知道吗?”

    睢鹭不意外地点头,长在乡间的孩子,自然知道这种“小零食”。

    但金枝玉叶的公主却是不应该知道这些的。

    然而事实却是她知道,不仅知道,而且还肯定吃过,不然不会知道的那么清楚。

    那么又只会是那段时间里的经历。

    果不其然——

    “……从那个炸面叶儿的农妇家中离开后,我不知道去哪里,走着走着,就遇到了一波流民,他们原本是京畿附近的农人,实在活不下去了,便结伴到京城找活路。”

    “……一路上干粮早就吃光了,只能看到什么吃什么,比起野菜野草,这种蚂蚱已经算得上难得的美味了,因此,如果找着了蚂蚱,甚至会发生争抢,甚至……死人。”

    乐安低头看了看手中的蚂蚱。

    这只蚂蚱长得很是肥大,几乎有她半根中指长,小指肚粗,两只后腿也很强健有力。

    放在当时的流民群里,这简直就是上好的加餐,活生生的肉。

    事实上,她说的还算是保守了,流民吃蚂蚱时,哪里还会在意什么去不去头,直接连头烤了一起吃,一片翅膀都不给浪费,只不过她听那些流民里的人说,他们以前没流浪时,也会捉了蚂蚱,去头烤了吃。

    只不过,那时是打牙祭,解馋,吃着玩,而后来,是为了活命。

    多可笑哪。

    一个人,一个重逾百斤,一个顶天立地的人,竟然要靠一只尚不及自己指头大的小虫子活命。

    乐安捏了捏那只可怜的蚂蚱,蚂蚱浑然不知自己的命运如何,只知道奋力地挣扎着,弱小,无力,却又生机勃勃。

    乐安松开手,蚂蚱立刻弹跳而出,眨眼间,翠绿的身子没入菜畦里,再也找不着踪影。

    身后突然又传来睢鹭的声音:

    “现在,再不会那样了。”

    “你所经历的那些,不会再发生了。”

    乐安转头看他。

    睢鹭仍然捧着那一大纸包麻叶儿,样子看着有点儿傻,但他看着她,眼神无比认真。

    “如今一切都已经变了。”

    “人们不必担心一生辛苦所得被一场战乱随意夺去,不必担心乱兵过境家破人亡,天下太平,人民安居乐业,炸麻叶儿可以放芝麻,五十文可以买上一大包,荒废的土地也种上了种子。”

    “而这一切,是你的功劳。”

    “你欠那个妇人的永远还不上了,但是你用努力,给了更多人更好的生活。”

    “你不必愧疚,不必遗憾,你已经做了自己能做的一切。”

    ……

    乐安定定地看着他。

    然后突然——

    “噗!”

    “你在安慰我吗?”她问道。

    睢鹭不说话了。

    乐安“哼”了一声。

    “你安慰人的功夫真差劲。”

    她有自知之明。

    如今的天下,她固然出了一份力,但又如何能说出“都是她的功劳”这种话呢?未免太自大也太不尊敬那所有为这天下苍生而努力的人们了。

    还有,说到时移世易,今时已不再是往日……

    这个的确,今时今日,的确已经没有大的战乱,她目之所及的一切,也尽是一片繁华景象,可是,也只是目之所及啊。

    她当然还清晰的记得,在她仍在高位时,每日每日都要解决的无数天灾人祸,在那些她看不到的地方,无数偏远的地方,仍有无数悬而未决的难题等待着被解决。

    甚至哪怕是这里,天子脚下的京城,真就清明朗朗,一派无暇了吗?

    当然不是。

    一切平静的水面下都暗藏着涌动的深流,执掌天下者,就仿佛抱独木涉江,每前进一步,都有可能被浪打翻,平静的水面突起波澜。

    “但无论如何,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睢鹭又轻声道。

    这次,乐安没有否认。

    “嗯。”

    她甚至点点头,“我也经常觉得,自己做的还不赖——起码比我以前想象的自己,要强得多。”

    一道菜畦走到尽头,尽头是一棵老槐树,此时浓荫碧绿,洒下一地阴凉,乐安便走到树下,也不垫什么,便直接坐下。

    睢鹭也陪着她坐下。

    他坐下后,乐安便扭头问:“你知道,以前的我——是说七王之乱以前——是什么样子的吗?”

    睢鹭点头,但随即,又摇摇头。

    点头是因为,这些天他从冬梅姑姑、从聂谨礼等人口中,也听说过了不少乐安以前的事,其中就有七王之乱,甚至她未出嫁之前的事,所以他算是知道。

    但又摇头,是因为,他听到的那些,到底只是旁人旁观中的她,只是她展现出的小小的一面,具体真正的那时的她是什么模样,他并不知晓。

    乐安舒一口气,并起双腿,下巴放在膝盖上。

    “在七王之乱之前,我可能就是个傻子吧。”她说。

    “那时候,我是公主,乐安公主,深受父皇宠爱的公主,我的亲生哥哥又是嫡长子,未来会是名正言顺的皇帝,所以我很早就知道,我这一生都会顺顺当当,享受万千宠爱。”

    “我长得又好看,谁见了都说我好看,十二岁时,我第一次在曲江宴露面,就让那些举人学子惊叹,为我写诗做赋,赞叹我的美貌——在我那么多姐妹里,我可是唯一一个有这种待遇的。”

    “于是我飞扬跋扈,我得意洋洋,我每日吃喝玩乐,再把自己打扮地漂漂亮亮,做几首歪诗,说几句好话,赢得无数人赞美,我开心,别人也都开心,大家都开心,没有人不开心。”

    乐安伸出手,抚了抚自己浓黑俊秀的长眉,仿佛在以手做笔描眉一般。

    那些年,未出嫁前和刚出嫁后的日子,她便是这样,天真烂漫,无忧无虑。

    像个快乐的傻子。

    “可是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她笑着对睢鹭道。

    后来,后来就是七王之乱,是那完完全全改变了她一生的几年。

    曾经的一切都转眼消散如云烟,曾经她以为的理所当然变成了遥不可及,而曾经的遥不可及,成为她每天必须面对的生活。

    “最难受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着,我总是想着,我为什么还要如此苟且地活下去?”

    胞兄死了,皇嫂死了,昔日熟悉的人们一个个都死了,甚至流亡路上,无数萍水相逢的人们也都死去了。

    只有她还苟且活着。

    若说是为了侄儿,其实也不是。

    不管是李承平本人,还是世人,哪怕最讨厌最想她死的人,也都不否认她在那样一个乱世中无怨无悔地养活一个婴儿的恩义,更有无数人,赞扬称颂她的慈恩大义,将她视作“母爱”如山如海的象征。

    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才没有别人说的那么无私伟大。

    归根到底,她那时也不过是个还未生育的年轻女孩子,而李承平,也不过是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在那之前,她甚至都没见过他几面,又哪里来的深厚感情?

    痛苦绝望时,她也曾无数次想着,抛下那个整日哭闹不休的婴儿吧,死了就一了百了了,再也不用受这折磨了。

    可是不行。

    不是不能扔掉那个婴儿,而是不能死。

    起码不能那个时候,那样窝囊地死。

    她享受了人间顶级的荣华富贵,也看过了人间的最阴暗的惨状,她的人生如从高山倾泻的溪流,本以为自己世间独一无二,可直到汇入大海,方知以前的自己多么渺小无知。

    她开始思考自己活着的意义。

    她需要寻找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她想啊想,想啊想。

    然后她看到那些身处泥泞苦苦挣扎的人们,看到曾经对自己伸出援手转眼却遭厄运的人们……她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无能为力。

    然后她想起少年时,跟着崔静之读书,他觉得她是个女孩子,反正以后都要嫁人生子,不用忌讳什么,于是便想起什么教什么,于是便教她为君者的责任,教她何为国,何为家,何为以天下为家。

    却同时也会说,你是女孩子,是公主,不需要操心那些事。

    可是,为什么不需要操心呢?

    灾难来临时,难道命运就会因为她是女孩子,是公主,而格外宽容一些吗?

    当然不会。

    她已经无比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

    于是,她终于想到了。

    她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和——意义。

    她不想再像以前那样,无忧无虑却又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

    她想做一点事,做一点能让很久很久以后,久到李臻已经已经变成一个头发花白、牙齿掉光的老太太的时候,提起往事,却仍能自豪地说出“我这辈子干得不错,没白活”的事。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