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吞噬法宝
听到戒灵的话,廖凡却一阵无语:“没神器就是要找神器,现在找到神器了却不敢动,8品强者他惹不起!他刚才还真想把这个神器给吞了,可惜啊!”
“可惜个毛线啊,有些东西看看就行了,不要太贪心,你先把那个扇子给吞噬了试试!”戒灵催促道!听到戒灵的话廖凡不再迟疑,他把从毒龙蛟身上抢来的扇子直接放在神灯空间当中,廖凡心神一动神灯直接把扇子吸到灯身里,然后开始慢慢融化,就这样一坐就是两天,神灯吞噬折叠扇以后灯油只增长了一半,这个廖凡急的!“灵哥,还是不行啊!”
“找这个冤大头要啊!”戒灵的声音响了起来!廖凡一听脸上一喜!
“风影前辈,你身上有没有无主的法器,要仿制灵宝级别的,我需要借我一用一二,我已经找到了带你出去的方法,只是还需要你的帮助!”听到了廖凡找到了方法带他出去,风影老祖一阵狂喜!随即拿出戒指哗啦一声捣出一地的法宝:
“这些都是我昔日杀死的人类强者所遗留的宝贝,你看看哪个有用!”廖凡一看眼前一亮:
“我去,这风影兽不愧是活了数万年了,珍藏还真的不少,足有数百件宝贝!”廖凡一伸手一股脑的都吸收进了神灯的空间当中,上百件法宝围着神灯转圈圈,每次都有四五件法宝被廖凡吸进神灯中,他可没有帮风影老祖节省的打算,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想让我带你出去,不舍弃点东西怎么能行!
这些宝贝当中有不少都接近了灵宝,一个没效果但也架不住多啊,经过神灯的慢慢吞噬,确实有用,但这个神灯也是个吃货,这么宝贝吃进去都不带点亮的,又过了两天,当最后10个法宝被神灯吞噬后,神灯突然发出耀眼的白芒!
他的灯身开始慢慢的从灰色变成白色,灯油开始慢慢的上升,等灯油填满灯身的时候灯焰一下就亮了起来,紧接着灯身又开始慢慢的从底部变色,从白色变成了红色,缓缓向上,不一会儿一缕红色灯焰徐徐燃烧,然后他身体也开始燃烧了起来,廖凡发出一声痛苦的哀嚎,他的身体正在承受着前所未有的痛苦,他的皮肤开始慢慢的燃烧起来,身上的衣服一瞬间燃烧成灰烬,
皮肉开始崩裂,刚刚要流出的鲜血直接变成了血痂依附在身上,血痂越来越厚,他的实力开始慢慢的下降,不断的怒吼声从血痂里传出了出来,几个小时后,惨叫声才不断减弱的消失了,一个大大的血茧包裹住了廖凡,血茧里静悄悄的连心跳声都没有了!
这时风影老祖却是眉头紧皱,因为他感觉不到廖凡的气息了:“这个小子不会是练功走火入魔被烧死了吧!”想到这里他赶紧起身要去破开血茧,但就在这时,一个虚幻的灵魂体漂亮出来:
“别碰他,等他醒了就可以带你出来了!”风影老祖看着面前飘着双手倒背的灵魂体眼中一阵骇然:“你是,器灵?”
此时戒灵飘在血茧的头顶,他看着风影老祖说道:“不错,本帝乃这枚绝世神器的主人,你可以叫我灵爷灵也子!”
听到戒灵的话风影老祖一阵的皱眉,戒指的器灵是没有任何攻击性的,只要有器灵的宝贝都不简单,就像廖凡说的,它有选择主人的权利,而不是人们去炼化它,从这一点上看,这个廖凡没有骗他,风影老祖拱手道:“请问灵也子前辈可有办法带我出去!”
“当然有!”听到戒灵斩钉截铁的承认风影老祖大喜过望,他赶紧说道:
“不知是何方法?”
戒灵回答道:“你认他作为你的主人就可以带你出去!”听到戒灵的话风影兽脸色一沉:
“不可能,我死也不会认人类为主!”但戒灵听到风影兽的话却不以为然:
“为什么呢?难道认一个人为主比死都可怕吗?如果真的是这样我这个活了亿万年的老人家为什么也会选择主人呢?你的寿元已经不多了吧,最多千年你会身死道消,如果你认他为主他不但可以带你出去,在本帝的扶持下他将来的成就将会是二级文明的霸主,就连这个秘境的主人也可以轻易捏死!难道你认为这样的强者不配做你的主人吗?”
“这”风影兽听了以后竟一时说不出话来,但他想了一下以后还是摇了摇头:“虽然以后他可能会成为强者,但现在他不过区区三品,我乃5品大圆满,再有一步就可登上化神的存在,怎可甘心认人为主!”
听到风影兽的话戒灵也沉默了下来,说实话认主方面它也是被逼的,是神灯自己选择了廖凡,当时他还没有苏醒!如果是它控制认主的话也不认这个傻廖凡,天天不知道修炼,就知道泡妞,还爱多管闲事!
看到戒灵不再说话风影兽又问道:“请问灵也子前辈,还有其它方法送我出去吗?”戒灵想了一下说:“有,那就是将这个秘境打破,你也能看出来,此秘境乃是大神通者开辟的空间裂缝,加上了超级阵法的保护,只要在这个阵法上开个口,你就可以出去,这叫鲤鱼跃龙门!”
风影老祖赶紧问道:“这个秘境可以打破吗?”
“当然可以打破,每个阵法都有它最薄弱之处,就算比你实力再弱上几分的人都可以打破!
等这小子醒了他会用神器配合你的!”戒灵悠悠的说道!听到这话风影兽脸上露出狂喜之色!
“但是,时间可能会长一点,等这小子帮你找到攻击位置之后,以你的实力要连续的攻击七八次,中间绝对不能停止,一旦你停止,阵法会再次愈合,等于你的前面的攻击就白费了,
你有三具分身,只要相互轮换攻击就没有问题了,只要阵法一破,你就可以脱离秘境!相信对你来说七八年应该是能等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