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01-11
周三,开庭当天。
我坐在候审室里,看着手中薛欣然送来的记忆卡,心情十分复杂。
“方爷爷说,厨房里其实还有一个监控,位置很隐秘,是当初鲁海洋提议帮他装的。”
“本来是防着帮工偷懒的,谁能想到……”
“方爷爷希望这份证据能不用就不用。不然,就像是他老人家亲自把鲁海洋送进监狱一样,他心里不好受……”
在这份监控录像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案发那天早上7点32分,鲁海洋拆下了抽水器,向水桶中投放灭虫330。
其间,鲁海洋似乎是怕剂量太大,还把山泉水倒出了一部分,从自来水管里接了水,灌进桶中稀释。
随后,鲁海洋有几分钟的时间消失在了监控里。我猜他大概是又怕剂量不够,往抽水器中加药去了。
但这一幕没有被记录下来,方远没有看到。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虽然确定作案人是鲁海洋,却并没有清理抽水器。
“鲁海洋心里也是挣扎过的吧……但最终还是对金钱的渴求占了上风……”
明明获得了必胜的证据,但我,真的高兴不起来……
这时,手机里突然夏彦的信息。
“去调查特殊委托不能来了吗?哎……还想让他亲眼看看庭审结果的……”
左然站在落地窗前沉思了片刻,拿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
“莫弈,是我。”
“我物色了一个新人进入调查组,按照程序,要由你来进行心理评估。”
“……”
“我在和你谈公务。我的私人问题,不劳多问。”
“……”
“嗯,我会安排她尽快和你见面。”
“青萍私房菜食物中毒案,正式开庭审理。”
“首先由原告律师陈述诉讼请求。”
“我,巴德尔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蔡昊雨,代表张强等6名顾客,向青萍私房菜提起诉讼。”
“本月3日,周五。张强等6名顾客在青萍私房菜用午餐。”
“因餐厅管理不善,将杀虫药粉误撒入烹制海鱼豆腐汤的山泉水中,导致我的委托人们腹痛、腹泻、入院治疗。”
“本次事故不仅对我的委托人们的健康造成了损害,更给他们留下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至今,我的委托人们都无法重拾对美食的热爱之心,每天都食不下咽。”
“因此,我的委托人们主张向青萍私房菜索赔,每人20万。”
“被告对原告的陈述是否有异议。”
“本案的被告,青萍私房菜所有者,方远先生,因身体不适,全权委托我代理出庭。”
“原告将本案定性为食物中毒案,并主张由青萍私房菜进行赔偿,是完全错误的。”
“本案不是食物中毒案,而是一起投放危险物质案。”
“方远先生在本案中并无过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被告是拿不出赔偿金吗?逼得你这位代理律师当庭说胡话。”
“食物中毒案的定性,可是有食品安全局出具的《事故鉴定报告》为依据的!”
“《事故鉴定报告》只证明了食物被有毒物质污染,不能证明本案是否为恶意投毒。”
“本案真正的作案人,是美味咖的销售经理鲁海洋!”
“代理律师,鲁海洋目前与本案并不相关,你如何证明是他投毒的,请出示证据。”
“我会向法庭出示充足的证据,我请求法庭传唤鲁海洋到庭对质。”
“合理请求,传唤鲁海洋到庭。”
“我看老头子是疯了,他狗急跳墙攀咬我!”
“虽然鲁海洋的话不太好听,但是我也认为代理律师是在故弄玄虚转移视线。”
“首先,根据《事故鉴定报告》,受害顾客是因为误食杀虫药粉中的有毒成分,才会导致腹痛腹泻。”
“但餐厅老板方远吩咐员工购买的杀虫药粉虫杀灵,是一款对人体无毒害作用的药粉。”
“这只是方远的一面之词,他偷着买了其他有害的药粉,也不会告诉你啊。”
“反对!这并非一面之词!”
污染食物的杀虫药粉是鲁海洋买的,证据是……
“在餐厅中,我找到了一张购买农用除虫药物灭虫330的购物小票。”
“灭虫330是对人体有害的,它虽然不会致死,但是会引起腹痛腹泻,符合《事故鉴定报告》中的描述。”
“而这张小票上显示的支付账号,正是鲁海洋的私人账户。”
“这是你猜的!小票上只显示了一部分账号,那不是我的账号!”
“投放危险物质属于刑事案件,只要把证据移交给检方,支付账号是否属于你是很容易查出来的。”
“除此之外,这张小票上,可还有你的指纹呢!鲁海洋,你怎么解释!”
“这……就算是我买的,但也不能证明是我投毒啊!”
“我租的房子最近闹蟑螂,是我买了自己用的,大概是去找老头的时候落下的吧。”
“你去找方远,什么时候去的?”
“当然是案发之后。我们美味咖公司可是有定制公关服务的。”
“我去找方远,为了帮他解决麻烦。谁知他那个守财奴,为了钱连餐厅的声誉都不顾了。”
“我同意。法官阁下,我的委托人们曾尝试与方远庭外和解,但对方坚决不肯支付赔偿金,这才闹到法庭上来。”
“蔡律师,顾客借机敲诈,索要超出法律规定的赔偿金,我的委托人当然不会接受!”
“鲁海洋,你确实去过餐厅找方远,但可不止是案发之后!”
鲁海洋在案发前去过餐厅,并有机会投毒,证据是……
“监控显示,案发当日早上7点28分,你出现在了青萍私房菜门前,7点43分才离开。”
“此外,监控还能证明,山泉水在早上6点就已送到,6点半到8点之间,方远与餐厅帮工外出采购,服务员则是9点来上班。”
“你出现在餐厅的这段时间里,餐厅之内没有其他人,但山泉水那时已经在餐厅里了。”
“你能解释,你去餐厅做了什么吗?为什么,你要在无人的餐厅里逗留15分钟?”
“我……我本来是想向方远推销高级会员,但他不在,我就等了一会。”
“我看他半天不回来,就离开了。”
“法官阁下,我认为鲁海洋给出的解释很合理。”
“他只是一个勤劳的销售经理,每天为了业绩奔波,十分辛苦。”
“反对!他是辛苦,但他的辛苦没有用在正路上!”
证明鲁海洋确实向山泉水投毒的证据是……
“鲁海洋,你在餐厅的15分钟里,半点没闲着!”
“用于抽取山泉水的抽水器中发现了大量灭虫330残余成分,且抽水器上有你的指纹!”
“对此,你如何解释?”
“我……我是……”
“我只是口渴,就用抽水器抽了点山泉水喝……”
“那为什么被投放了灭虫330的抽水器内部滤芯上,也能找到你的指纹!”
“这……”
“无话可说了吧!在抽水器的滤芯中撒入杀虫药粉,怎么也不会是《事故鉴定报告》中描述的误撒!”
“这是故意投毒!”
“抽水器出水太慢,我拆开检查了一下而已!”
“狡辩!抽水器现在还能正常使用,要不要我当庭演示给你看!”
“我,我……我没有理由这么做呀!我为什么要给餐厅投毒!”
“我当初来到未名市,只是一个高中辍学的打工仔,是方远先生鼓励我自学考试,我才能上大学改变命运。”
“我一直感激方远先生,加入美味咖之后,也是想方设法帮餐厅扩大经营,我没有理由害他!”
“颠倒黑白,鲁海洋你太无耻了!”
“代理律师,请注意言辞。针对鲁海洋的质疑,你有反驳的证据吗?”
“法官阁下,我看代理律师已经黔驴技穷了。”
证明鲁海洋有作案动机的证据是……
“鲁海洋,上周六,在我现场取证过程中,你闯入餐厅。”
“你当面承认了自己迫于业绩压力,十分想让方远购买美味咖的公关服务。”
“可如果餐厅没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又怎么会需要公关服务呢?”
“那些贵公司雇佣水军刷的差评,方远根本不在乎。他店里的意见簿上,每一条充满诚意的好评,都强过美味咖的点评百倍!”
“到底是谁,希望餐厅发生经营事故呢?你当时所说的一切,都被录了下来,你自己也没想到吧!”
“在这份录音里,你对方远,可毫无感恩之心啊!”
“因为我能落着好处就说是我投毒,我不服!”
“录音确实能证明鲁海洋与方远的关系恶劣,但不能直接指证鲁海洋作案。”
“代理律师,你之前说,抽水器上有鲁海洋的指纹,但是否只有鲁海洋的指纹呢?”
“抽水器外部的话,除了鲁海洋之外,还有方远及餐厅两位员工的指纹。”
“可他们负责餐厅的日常工作,抽水器上有他们的指纹很正常。”
“但也不能排除,是餐厅员工故意拆开抽水器投毒的呀。”
“把药粉弄进滤芯里,也可以借助别的工作完成,不会在内部留下指纹。”
“如此一来,餐厅要承担的责任就更大了。代理律师,我看你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啊。”
“代理律师,目前看来,鲁海洋虽然有重大嫌疑,但仍缺少指证其有罪的决定性证据。”
要出示厨房的监控录像吗?
我看向旁听席,左然和薛欣然都坐在那里。
左然看向我的目光冷静从容,仿佛是在说,当律师站在法庭上时,不该被感情左右。
可我无法忽视薛欣然通红的眼睛。那份监控录像的背后,是一位老人内心的挣扎。
在方先生心里,鲁海洋就算做错了很多事,也还是那个与他儿子十分相像的上进青年。
如果鲁海洋获罪,方先生他会很伤心吧……
所以,我应该……
“我……还要向法庭提供一份证物。”
“鲁海洋,你当初怕餐厅的帮工偷懒,曾帮方远装了一个很隐秘的摄像头,你还记得吗?”
“你,你……难道……”
“当年的你,为了考上大学,奋发向上。还是当年的你,对方远心怀感激,真正地处处替他着想。”
“你记住,今天在法庭上证明你有罪的,不是方先生,也不是我,而是当年还有良知的鲁海洋!”
我向法官提交了厨房的监控录像,鲁海洋在山泉水中投毒的行为清清楚楚,再没有他狡辩的余地。
旁听席上,不知何时到来的方远,看到这一幕,一声长叹。
“鲁海洋,对此你有何解释?”
“我……不是……”
“法官,我不是自愿的,我都是被逼的!是公司逼我这么做的,我们公司其他人的业绩,都是这么做出来的!”
“您不能只判我一个人有罪啊,要抓就把他们一起抓了!”
“鲁海洋,本庭是否可以认为,你是承认投毒行为了?”
“!!!”
“本庭宣判!”
“原告张强等6人诉被告青萍私房菜误操作致使食物中毒案,经过审理,案件性质产生重大变化。”
“本庭宣判,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被告是否需支付赔偿金,需待案件相关刑事审判结束后,再行审理。”
“法警,请将鲁海洋当庭收押,移送执法机关!”
“方远!你不能这样,你怎么能害我!”
鲁海洋想要挣脱法警扑向旁听席上的方远,却被法警牢牢制住。
薛欣然和左然更是拦在方远面前,防止鲁海洋冲动伤人。
方远看到鲁海洋这幅样子,疲惫的眼中老泪横流。
“你真是,无药可救!怪我,如果我把你关在家里不让你去上班,也许你就不会有今天了……”
方远在薛欣然的搀扶下转身离开。
“什,什么……输给左然还不够,我竟然还输给了忒弥斯的初级律师!我不相信!”
“审判结束,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