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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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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6章

    在婚礼前,廿七接到了大牌彩妆的广告。

    是口红。

    阮卿比他还高兴:“我有创意!我有创意!!”

    廿七一听就有不好的预感,因为阮卿特别擅长搞色气的东西。

    阮卿之好色,没有人比廿七更明白。

    果然,她不仅想搞色气,她还想亲自搞色气——

    她说:“画面是这样的,你面对镜头,我站在你身前,背对镜头。镜头只取半身镜头,你敞着衣襟,我露着后背。你把我拥在怀里,用口红在我的蝴蝶骨上画一道。就这儿,就这儿!”

    她还在自己身上比划,对自己的蝴蝶骨特别有自信。

    的确她的蝴蝶骨很美。

    从后面的时候,常让他情难自禁,过于激烈。

    可虽然夏天她穿吊带也会露出来,但那不一样,正常穿衣服露出来和搞色气的时候是完全不一样的。

    搞色气的那种露,怎么能让别人看到。

    廿七悍然拒绝:“不行!”

    阮卿:“……”

    这个人有时候和现代对接良好,有时候会突然封建保守?

    两个人推推拉拉,最后达成了妥协,出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

    最后拍出来的画面是这样的——

    半身镜头。

    两个人都是白色的古装,一丝不露。

    两个人面对面,男人面向镜头,女人背对镜头。

    女人的手纤长秀美,摩挲男人的面颊,从光滑下颌到脸侧棱角。

    下一个镜头,幽暗背景,画面中一只口红旋转拧开。

    再下一个镜头,又回到开始的画面,但女人秀美的手里多了一支已经拧开的口红。

    近景镜头,女人的手持着口红,虚虚地从男人的唇前划过,最后落在了他的颈间。

    那支口红从颈侧到锁骨,在他颈间画下了一抹红色。

    男人猛然捉住女人持着口红的手腕止住了她的放肆。

    鉄钳似的力量,纤细的手腕。

    他低头看她。

    ……

    画面切换成品牌logo和产品图。

    【啊啊啊啊啊下一秒他是不是已经把她压在床上了?】

    【我已经幻视他是怎么撕开她的衣服的!】

    【tmd明明穿这么严实,为什么感觉他们已经原地doi了!】

    【谁告诉我27是怎么做到一丝不露肉却色气冲天的?】

    【是因为眼神啊!他看她的眼神太欲了!】

    【友情提示,这个不露脸的背影美女就是27的未婚妻。】

    【啊啊啊啊原来如此!】

    【醍醐灌顶!】

    【他对她真是欲得明明白白!】

    【大声宣布今天我又嗑到了!】

    第一部短剧把廿七推上了平台一哥的位子。

    第二部大be让他在视频圈封神。粉丝们纷纷给口红下单——

    【给27的份子钱。】

    【我也来随份子。】

    【祝27和小姐姐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份子来了!】

    阮卿则跟妈妈吐槽:“死保守死保守的!”

    阮妈妈说:“你也体谅点人家的成长背景。”

    阮卿嘟囔两句,又问:“你那小说怎么样了?”

    阮妈妈不像阮爸爸那样爱嘚瑟,只淡淡地说:“还行吧。”

    她妈一贯如此,天塌下来都是这么冷感。

    阮卿知道在妈妈这边问不出来,于是去问小青。

    小青:【阿姨们真的好狠。】

    阮卿:【?】

    小青:【你不知道前世的那个渣男今生有多惨,我的妈。】

    阮卿:【……}

    小青:【我稍微提了一嘴。阿姨跟我说,本来虽然安排渣男也挺惨的,但其实是没这么惨的。】

    阮卿:【那……?】

    小青:【是原型阿姨。原型阿姨读了存稿,然后强烈要求,最后改成了这样了,我的妈。我都不敢这么写,太狠了。】

    小青:【我心想,这是有多恨啊。】

    小青:【然后我又一想,小说里她重生了,可现实里她一辈子青春都被这个男人消耗了,而且对方也没什么惩罚,我又心梗。】

    小青:【唉。】

    阮卿:【唉。】

    阮卿:【那这么写行吗?我不太爱看现言,不懂。】

    小青:【挺好的。读者都惊了,说从没见过这么狠的。又说作者写得特别有年代感,比别的作者年代感强。年代文收订比是很好的。阿姨第一本就万收,成绩很棒啦。】

    阮卿挺无语的。

    初中时候因为写小说打骂她的是他们俩,现在这俩一人一个房间,一人一台电脑,安安静静噼里啪啦地码字写小说。

    阿姨负责订好闹钟,喊他们吃饭喝水上厕所。

    据说俩人还会互相讨论、推演情节。

    生气都少了。

    廿七笑死:“那你也写。”

    阮卿白他:“我哪来的时间。”

    阮卿公司扩张得快,婚礼前拿下一个楼盘的装修工程,真的要忙死了,恨不得先推迟婚礼。

    婚礼当然不能推迟,在四月里如期举行。

    阮卿没有选择常规的酒店,她选了一座度假山庄,包下了整座山庄。

    山庄是精致的仿古风格,老板很有品味。四月里花飞如雪,飞檐立柱,亭台楼阁,悬挂的轻纱一副一副,在风中摆荡,美不胜收。

    求婚的时候依从了廿七的意思穿的钗钿礼服,婚礼便依从了阮卿的意思采用了明制,凤冠霞帔。

    每一样婚礼上用的器具都由廿七和阮卿亲自过目过。

    凤冠上的每一颗珍珠都是亲自挑选的。

    这套定制的凤冠霞帔足可以传家。

    婚礼现场以传统红色为主基调,以金色为点缀,富丽喜庆又堂皇庄重。

    大厅里有亭有桥,有一重重镂空屏风延伸成道路,与头顶的金纹红绸一样通向礼台。

    当新人出现在这条通道上的时候,宾客们都屏住了呼吸。

    新郎俊眉修目,大红吉服穿在身,劲腰一束。

    他面庞有光,眸中唇角都是笑意,可知发自内心的欢喜。

    他小心翼翼地牵着红绸,牵着自己的新嫁娘,往礼台上去。

    拜天拜地拜过高堂,对拜起身,四目相望。

    她看到他眼睛里有无限的感慨,甚至有水光。

    新娘的相貌艳丽逼人,美得张扬。她嫣然一笑,牵住了他的手,紧紧握住。

    以后夫妻一体,是一家人。这个穿越了一千年而来的男人,终于有了归宿,有了执手之人。

    新婚之夜,也是在山庄。

    山庄山庄,顾名思义,自然是在山上。

    所有人都以为新郎新娘这一晚会在精美的套房里度过,没人知道,这两个人早就悄悄地溜出去了。

    月色很美,照在山崖之巅男人的脊背上。

    肌肉的隆起形成了明面与暗面。

    没有人会看到,那是普通人根本上不去的地方。

    阮卿的长发铺在了山岩上,离发梢不远,就是悬崖。

    律动总是让人想起海浪。

    潮汐与月色呼应。

    一重一重,冲刷着,逼迫着。

    有时温柔,有时又惊涛骇浪。

    似有似无的声音,在天地间细微渺茫地挣扎呜咽。

    阮卿满眼都是泪,睁开眼,自幻象的海浪中浮升回现实,还觉得不真实。

    廿七亲吻她的眼睛。

    他知道她一直想要山和月,岩和夜。但他想不到她悸动成这样。

    他低声问她:“为什么哭?”

    她也不知道。

    就是刻在基因里,对这些元素有感应。

    人的x癖就是这样千奇百怪。

    他低低地笑。

    “那你还想要什么?除了雪地,还有什么?”他扣住她的五指,许诺,“告诉我,我都给你实现。”

    阮卿吃吃地笑。

    她的幻想可太多了。而且大多是像今夜这样难以实现的,用钱也难以办到。

    譬如这月色下的高崖,她从前做梦都想不到会有实现的一天。

    她总不能花钱让直升机把她垂悬下来,只为doi一场吧。

    也只有廿七能施展轻功带她上这无人之地上来。

    她的那些幻想,大概注定都只能由他来实现。

    她吃吃笑着,一条一条都告诉他。他认真听,有时候也会忍不住发出“嚯”的惊叹声,换来她更大的笑声。

    婚后他们入住了江畔院子。

    每天清晨,她睡醒起床,都能看到自己的丈夫在庭院中练功。

    有了私密的院子,他不必再有顾虑,一柄钢刀精光闪耀,快得阮卿根本看不清。

    等他练完回到屋里,阮卿问:“我说,你有没有想过要收徒弟啊?”

    廿七一身功夫,搁在现代就是绝学。阮卿觉得,不能让它绝了,那太可惜了。

    结果廿七自己:“无所谓。”

    他说:“又不是什么师门代代相传的绝技,不过是杀人的技艺罢了。”

    对他来说,就是谋生的工具和手段而已。与那种带着某种精神,由父子、师徒传承的,不一样。

    他对这个没执着。

    就像他对姓氏也没执着一样。生了孩子跟阮卿姓,对他来说很自然。

    但阮卿始终觉得可惜。

    廿七说:“要有合适的也可以收。”

    但收徒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收的。

    就现代那种素养兴趣班,在廿七眼里简直就是闹着玩。

    真的要跟他学武艺,真想学出来的话,那就得从小就打基础。

    小小孩子,还懵懂的时候就开始打熬筋骨,一天下来,走路腿颤,夜里疼得睡不着。

    光是这样的基础功,就要熬炼好几年。

    试问现代,有多少父母能把这么小的孩子就丢出来受这个罪。

    哦,还要一个前提,是这孩子必须筋骨好。

    如廿七,当年被买的时候,都是有专人给这些插着草标的孤儿摸骨的。那手可狠了,疼得眼泪都出来了,还不敢叫,怕挨打。

    在现代社会,要满足这些条件,真的太难了。

    否则就算跟他学,也只能学个花花架子,学不到真髓。

    就算运气好,真有这么一个根骨好,父母也舍得的孩子。那他就得把这孩子带在身边,从小训练。

    不仅意味着这孩子从小要和父母分离,还意味着廿七得对这孩子未来的出路负责。

    在古代,是可以的。在古代本来学武功就是为了讨一口饭吃。

    可在现代,让一个孩子里打小离开父母,花十几年的时间来跟他学习,所学的这个东西却并不适合在现代社会谋生。

    这么说起来,其实最适合继承他一身武艺的,当然是他自己的孩子。

    通常父母有根骨的,孩子根骨大概会比较不错。

    训练自己的孩子,也不会有人舍不得。

    就算不能靠这个吃饭,也可以继承爹妈的财产,就无所谓出路不出路的。

    但……

    阮卿不想生孩子。

    所以算了吧。

    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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