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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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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是位于南亚印度次大陆上的国家,首都新德里,最大的城市孟买,面积约为316万平方公里。

    国人对于印度的了解或许来自各类的短视频平台。不可否认的是,这的确是一个神奇的国家,他们的火车总是人满为患,他们的美食总是让人望而却步。

    印度人认为右手是圣洁的,不存在不干净的情况。在他们看来用手直接接住食物,那是对食物的尊重,另一个原因也是因为印度这个国家曾经太穷,导致用手抓饭的习俗一代代流传。

    其实最早之前的波斯人和阿拉伯人也都有用手吃饭的阶段,不过后来随着时代的进步,由于卫生体面等问题,他们改掉了这个陋习,只有印度人还在延续着他们老祖宗的“优良传统”。

    作为世界上人口第二大城市,印度街头可以说是人满为患,耳边是各种人声汽车喇叭声,塑料袋、废报纸、快餐盒遍地可见,让人感觉像是大清早在农村赶集,只不过印度人随时处于赶集的氛围中,可以说这样的生活充满了强烈的市井气息。

    此时印度最发达的城市孟买,四个年轻的旅客正顶着正午的太阳走在市区街头。

    四人是绕过了海关偷渡进来的,他们用了重金雇佣蛇头的一艘黑船,到达海滩后又花钱贿赂当地的警察,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修成正果,达到了传说中的印度小上海。

    经过很久的长途跋涉,路明非感觉自己的双腿似乎已经不属于自己,还没断掉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

    “师兄,我们真的能这种地方生活下去吗?”路明非看着道路两侧的小摊小贩,感觉他们店面的破旧程度简直跟打仗时期的临时救护所一样,要是遇上台风估计坚持不了五分钟就散架了。

    “这边算是贫民区啦,再往前走走街道会干净些的。”夏弥在最前头带路。“我以前来过这个地方交流学习,我来给你们带路。”

    “学妹见多识广啊!”路明非走的大汗淋漓,手心里面满是汗水,也不知道这个季节为什么印度街头会如此炎热。“我想我们应该先买一杯芦荟汁,我快要渴死了。”

    话音刚落,他发现其他三人正用诧异的眼神看着自己。

    “老哥,没想到你竟然这么勇,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呢!我保证会将你的遗体带回中国的,你放心好了。”路薰一副送别壮士的口吻,就像路明非喝了之后就会立马死掉一样。

    “我去,没这么严重吧!”路明非说。“虽然抖音上是说印度的街边摊干净又卫生,那也不至于到这种程度,师兄你觉得呢?”

    他目光看向楚子航。

    “不太清楚,我不怎么刷这类短视频。”楚子航犹豫了一下。“如果你实在是太口渴的话可以试试。”

    路明非看看路边那个卖芦荟汁的小摊,只觉自己更加的口干舌燥。忍受不了清水的诱惑,他缓步上前走到卖芦荟的那个小哥面前。

    其余三人都站在原地没有跟上,只是远远的目送路同学这位壮士,似乎那个卖芦荟汁的摊位散发着不详之气一样。

    那位发型比肩猫王,络腮胡酷似杰森斯坦森的红衣男孩见有来自亚洲的国际友人上门,连忙笑嘻嘻的拿出了不知多久没洗过的红色小桶,操着一口流利的印地文朝路明非打招呼:“ !”

    “呃……”路明非有些犯难,他根本不懂印地语,不过看小哥的动作手势似乎在与自己亲切问候。

    作为天朝子民,他当然不能失了泱泱大国的礼仪,于是路明非用微笑回应小哥。

    不过那僵硬的笑容在红衣男孩看来是那么惊悚,就像是死去了七天的姥爷,突然嘴角抽搐那般怪异。

    “give me one,please!”路明非朝小哥伸出一根手指。

    虽然他刚才瞄了一眼那个红色小桶中的不知名浓黄色液体,心脏都快停跳了,不过既然人家这么热情,老好人路明非也不能回头就走,只好硬着头皮点了一杯,来尝试一下印度原生“网黑芦荟汁”。

    “okay!”小伙朝路明非比了个了解的手势,就随手拿出一根沐浴了阳光与灰尘的露天芦荟开工起来。

    只见那蹲在地上、红衣包臀裤的性感男孩用刚扣完脚趾的右手抓起一根包浆大铁勺,给左手的芦荟去皮,又拿出浸泡在水中的包浆钢叉,把果肉一点一点挖出。

    这个过程是看的路明非目瞪口呆,他不禁回忆起自己小时候感冒时,某个五官部位流出的白色浓稠液体,简直跟缓缓滴落在红色小盆中的芦荟果肉一模一样。

    小哥挖着挖着,似乎是想起了什么,用钢叉柄挠了挠蓬乱的头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 ,     !      !(抱歉,忘记洗水桶了,我再给您换一杯。)”

    “啊,please。”虽然路明非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不过还是朝他伸出了大拇指。

    小哥以为路明非是在夸赞他,黝黑的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容,也伸出大拇指对着路明非抖了抖。搞得路明非一脸懵逼。

    红衣男孩掀开身前大木桶上的盖子,把那个红色小桶浸没到木桶中盛装的水中。路明非怕小哥暗箱操作,伸脑袋往木桶中看去,不怎么清澈的水似乎是好久都没换过,水面上漂浮着大大小小的泡沫。

    小哥洗完桶后,顺便把自己的手也清洗了一番,变得更加卫生了。

    路明非眼睁睁看着小哥重复了一遍刚才的操作,即使是第二遍,却依旧还是觉得可怕。

    经过五分钟的努力,小哥终于把所有的芦荟果肉全部刮了下来,抄起之前用来去皮的大铁勺,用力的搅拌。

    路明非看见他在搅拌的过程中又加了一勺透明罐罐中的灰色粉末,那粉末就像是蝌蚪籽一般附着在不怎么稀的果肉上,更为果肉平添几分“食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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