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Chapter3
chapter3
尼亚号上,人们距离鲁滨逊岛距离越近,对它的讨论越发热烈。
十八岁的弗兰肯斯坦,来自瑞士日内瓦。
在去德意志的大学攻读电化学专业之前,他计划进行两年游学,领略世界各处或新奇或诡异的传闻。
“鲁滨逊·克鲁索,多么伟大的冒险家。谁也没想到他长眠的岛屿会被死亡诅咒笼罩。一百多年前,火灾、死亡、岛上居民失踪等等,说不定是一场谋求永生的阴谋。”
弗兰肯斯坦谈起他的观点,“海岛被布置了魔法阵,以岛民与登岛者的生命去换另一个人的永生。哪怕逃出小岛,也逃不开生命流逝。”
来自大英博物馆的查林杰教授直接嘲讽:“呵!年轻人,你是哥特小说看多了吗?亏你自我介绍将来要去德意志读电化学。
我还以为你是相信科学的,没想到你把脑子留在炼金术士的魔药坩埚里,荒谬到愚蠢。”
查林杰教授的母校是苏格兰的爱丁堡大学。
毕业后,十几年间先后在比利时、美国等国任教。如今在伦敦的大英博物馆做研究。
他对鲁滨逊岛屿的荒废之谜自有一套想法,“诅咒,不可能存在。一百多年前与小岛有关的人相继死亡,应该是被未知生物攻击,因此病逝。”
这种未知动物说得到了尼亚号船长格兰特的赞同。
“查林杰教授,我支持您的想法。诅咒、邪灵、鬼怪之说该留在上个世纪,让它们给木乃伊做绷带。”
格兰特船长加入了讨论,“所谓诡异之说,多是道听途说,没一个有实证。与其信诅咒,不如信未知动植物的攻击。”
与格兰特船长相同,不少人出言赞成。
弗兰肯斯坦被查林杰教授当众训斥,而没有人正面支持他的观点,立刻脸色羞红地垂下了目光。
碍于对年长者的尊重,他没能当面反驳,但心中的不服不减反增。心中的某个执念越发深了,他一定能证实灵魂、永生、飞跃死亡是可以人为创造的。
这时,德意志约翰大学的里登布洛克教授开口了,语气有些硬邦邦的。
“不一定是、是动植物。我认为,人的死因,也可能,与不明矿、矿物有关。”
里登布洛克是著名的地质学、矿物学家。
不过,他在大学的讲课不受欢迎。原因显而易见,他有语言表达障碍,俗话说就是口吃结巴。
甲板上,人们摆出不同观点。
说到后来,多数人都表示要去鲁滨逊岛上一瞧究竟。
从这一番争辩,不难看出尼亚号的乘客多为教授、研究者、热情探索世界的学生。
大半年前,尼亚号从苏格兰的格拉斯哥港口出发,开始为期一年的环球航行。
计划路线已经走过大半。
从大西洋绕非洲好望角,入印度洋抵达澳洲,绕澳大利亚航行又入太平洋。在1835年的一月,即将抵达南美洲的智利。
船长格兰特是苏格兰人,在多年的远洋贸易工作中积累了一笔殷实家财。
哪怕大不列颠英联邦已经形成,维多利亚时代开启,他言辞中对英格兰当局始终保持警惕。计划着团结苏格兰当地人,维护苏格兰的利益。
为此,出资自建自己的船队,招募苏格兰水手开始海上探险,希望能发展出一条苏格兰发展的盈利之道。
这是尼亚号船队组建后首次出航。
格兰特船长以优惠价格出售一些船票,为以后发展考虑,邀请对远洋出行有兴趣的学者们同行,借机拓展人脉关系。
贵族或庄园主们若是有兴趣,也能出资搭船同行。当然,对他们不给折扣,还要加钱才行。
这会,格兰特船长开始统计起登岛人数。
他的尼亚号要在港口补给与简单检修,保证后面的旅程安全。根据探岛的报名人数,规划在智利的港口租借哪种型号的船只。
新人记者马龙收起了记事本,他刚刚把众人的观点都记录在册。
一年前,他进入《伦敦时闻》新闻部实习,能不能成功转正就看远洋之旅的报道是否出彩。船上发生的事,恨不得都记录作为素材。
但,对于这个转正考核任务,他心里真的没底。
旅程已经过了大半,一路上没有发生任何惊心动魄的事件。不夸张地说,假如能遇到一只海妖,反而是上帝给他职业生涯的礼物。
可惜,这一次环球航程至今为止风平浪静。
鲁滨逊岛的死亡诅咒流传了一百多年。
马龙不得不寄希望于此,小岛上能闹些惊人眼球的大新闻,但也不想死亡诅咒成真。
比起搞新闻,所有乘客性命无忧更重要。他要求不高,揭露所谓诅咒的真相就够了。
当下,马龙环视人群一眼,没敢与教授学者们搭话。
教授们正因观念不同争执得面红耳赤,他不想主动跳火///药桶。
最后,他选择与沉默站在角落的爱德华·罗切斯特聊一聊。
“罗切斯特先生,下午好。今天的天气真不错,碧海晴空,海风徐徐。”
罗切斯特瞧了一眼马龙,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算是回应对方。
马龙努力微笑,其实他很不擅长与不熟悉的人交谈。
即便半年的同船之行,与船上人混了一个面熟,但也仅仅是面熟,还是觉得一聊天就聊死了。
这样不行!
身为记者居然因为与陌生人讲话就局促不安,恨不得找个地方躲起来,那还怎么搞采访。
马龙一个劲地自我打气,既然知道短板就要努力克服。
拿罗切斯特先生当练习工具,至少这位不似教授们会对他长篇说教或当场训斥,最多就是不想搭理他。
其实,格兰特船长挺和善的。
奈何他是苏格兰人,毫不掩饰更亲近苏格兰人,而非英格兰出生的自己。这从船长一直支持查林杰教授的各种观点就能看出来了。
马龙继续没话找话,“接下来的几天,您打算一起去鲁滨逊岛上看看吗?”
“不去。”
罗切斯特坚定回绝。他买船票踏上尼亚号,才不是为了搞什么冒险活动。
两年前,当他抵达美洲,被告之准未婚妻伯莎因海盗打劫坠海身亡。
那场意外中,梅森家的其他人都活了下来。
伤势的最重是理查,右臂再也使不上力气,却也比姐姐死不见尸要好些。
虽然罗切斯特没有见过准未婚妻,但在牙买加的西班牙城听了许多人讲述了相关传闻。总而言之,那是一位美貌无双的女士。
他倍感失落,居然与那样一位女士生死相隔,无法做成夫妻。父亲与兄长也表达了同样的情绪,不能与梅森家结亲太遗憾了。
于是,老罗切斯特做主定下三年之约。
说不定仁慈的上帝让梅森小姐死里逃生,那就让两家敲定的婚约继续维持三年。三年后,找不到伯莎·梅森再谈作废。
今天,距离约定期限只剩一年。
罗切斯特在大半年前登上尼亚号,用旅行排解郁郁情绪。
尽管为这桩婚事未成而心有遗憾,但对梅森小姐生还的可能性不报期待。一位重伤坠海的女士,搜救队在半年查找后毫无收获,其结局难逃死亡。
马龙眼看罗切斯特沉默不语,联想起了这位的情感悲剧。
罗切斯特家的次子爱德华与梅森家的长女伯莎,被双方父亲定下了三年之约。
大概就是说,伯莎不幸重伤坠海死不见尸,小罗切斯特先生愿意等待三年,等准未婚妻死里逃生的奇迹发生。
这桩消息在伦敦社交圈不是秘密。
很多人表面上赞颂罗切斯特家有情有义,暗中却不惜以最阴暗的想法去揣度。
小罗切斯特是家中次子,没有继承权。他娶了伯莎,就立刻拥有妻子三万英镑的嫁妆使用支配权。
伯莎又美又有丰厚嫁妆,听说性情温柔,这样的一个年轻姑娘,哪有不娶的道理。
罗切斯特家放话愿意等三年,真是好算计。
能等回伯莎最好,等不回罗切斯特也才二十六七岁而已,还是单身男士的黄金年龄。
马龙听过相关八卦流言,但不知道罗切斯特与梅森小姐的具体情况。
这会干巴巴地安慰,“也许会有奇迹。一百五十年前,鲁滨逊创造了生还奇迹,说不定梅森小姐也漂流到某个海岛被人救了。”
罗切斯特闻言,表情愈发僵硬。
若非半年的海上同行,了解新人记者马龙有些不善言辞,都要怀疑这种安慰是在暗讽。
假设伯莎真的流落到某个岛屿上,三年之期一过,他还要等吗?
不等显得无情,但继续等待也着实没有那样心甘情愿的情感基础,两人连面也没见过。
罗切斯特听闻了外界的风言风语,说他预谋依靠梅森家的嫁妆过富足生活。
这样的联姻在名门贵族不是新鲜事,但当事人听闻后心情还是非常不快,他从来没想靠妻子的嫁妆过活!
钱,对他没那么重要。退一步说即便没有继承权,相信也能自己的本事赚钱。
他之所以遗憾,与钱没关系,只是单纯因为错失了一位美丽温柔的姑娘。由于伯莎死不见尸,他也不能立刻说不娶,否则就会变成趋利避害的小人。
既遗憾失落与准未婚妻的错过,又不悦于这桩婚事带来的外界嘲讽。
罗切斯特心情非常复杂,不可能感谢记者马龙的安慰。“海风有些大,我先回船舱。祝愿你的登岛活动顺利。”
马龙:很好,自己又把天给聊死了。
看来涉及私人情感,哪怕是祝福,也不是多好的聊天选题。
内心恐惧社交如他,多么期待遇上一位家财万贯、博学多才、说话又好听的大佬。那样的金大腿,他很诚实地表示也想要抱一抱的。
幻想只能是幻想,鲁滨逊岛上怎么可能有那样一号人物。
鲁滨孙岛上,珀尔无从获知外界情况,但对有人登岛早就做足准备。
她按照自己的计划继续探岛,前往到光秃秃的山坡区,此处岩石缝隙中发现过大蓟的生长残迹。
结合南美洲的地形,在大蓟的分布区域会有一种常见的动物邻居毛丝鼠。别名美洲栗鼠,野生种群最初生活在南美的安第斯山脉。
后来,它有了人类耳熟能详的别称——龙猫。
这种逃离危险时会把尾巴翘得高高的啮齿目动物,喜欢干燥阴凉的环境,雨水与潮湿对其生长发育不利。
一般情况下,海岛不是毛丝鼠的适宜野外生活点,恰如大蓟不宜在此种植一样。
大蓟的残根却已然出现,那也就不妨仔细勘探这一片的土地。说不定会找到毛丝鼠的踪迹,发现不起眼角落里的鼠鼠洞穴。
毛丝鼠洞有什么特别吗?
有。
这种小家伙的特殊习性,会把体力负担范围内的坚硬物体拖到自己的洞穴入口处。
类似动物骨头、石块土块、干硬粪便等等,当在地面发现这些乱哄哄的堆积物,距离鼠洞就不远了。
这就有个段子。
如果在毛丝鼠生活区域内丢失了手表、笔盖、戒指等等物品,千万别忽略了小家伙可能是犯罪嫌疑鼠。
珀尔一寸一寸翻查。宁可错找,不会错过一个洞口。
她大胆假设如果海岛有秘密,有人不惜为此掘墓放火。也许那个秘密,被曾经可能存在的毛丝鼠无意间藏到了鼠洞口。
这种假设概率低到像是白日做梦,会多数人认为是荒诞可笑、浪费时间、纯做无用功。
下一刻,珀尔的金丝眼镜上却掠过一道冷光。
某个背阴的角落,碎石、土块与碎裂成手指般长短的断骨堆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坨垃圾。
当用树枝挑开垃圾堆,发现一个很小的洞口。比婴儿拳还要小得多,斜向下深入土地中。
这应是毛丝鼠曾经生活的地洞入口。
用树枝探入,洞穴已经堵住了。时光变迁,地底的小家伙不在了,尸骨无存,但它曾经的奇怪收集癖真的无意中保存了人类的秘密。
扒拉洞口的小型垃圾堆,居然真的挑出一个完整金属物品。金属物反射阳光,照到了珀尔的眼镜镜片上,留下淡淡冷光。
这是一把带铭牌的铜钥匙。
铭牌两面刻字,分别是「no1705-090」,「barclaysbank」。
珀尔回想原主记忆,仅仅了解到巴克莱银行(barclaysbank)在十七世纪末在伦敦创立,是英国最古老银行。
岛上被毁墓碑的人物之一,鲁滨逊死于十八世纪初的1710年。理论上,他有时间去伦敦存东西。
问题来了。
在鼠洞垃圾堆里找到的锈迹斑斑旧钥匙,还能打开巴莱克银行的某个保险吗?如果可以,那里面又有什么秘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