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1章 厉景深沈知初if线103
连旁人都能感觉出来,厉景深是故意在躲着她。
那年漆黑游乐场里的第一次相遇,他们一起收养的流浪猫,一起逛过的小吃街,一起看烟花,一起过年,他把唯一的一颗糖饺偷偷放到她的碗里,还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年幼时,厉景深的出现就像一轮初升的太阳,万丈光芒。
他的离开犹如陨落,让她的世界黯淡无光,从小学到高中,那几年对她来说好似一辈子那么长,但实际上,等她跨过去后再回头,也不过是生命中短短几个转折,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就算现在看她依旧是没见到厉景深,她也不会再难过。
她会想,曾经照亮她的少年,只是在她看不到的地方里闪闪发光,他活着,他健康,他前途光明就好。
“初初,你是不是很喜欢他?”这么多年都没忘记,还为了他去那么远的陌生城市。
“他那样的人,怎么可能会不喜欢?”这是沈知初第一次向外人坦白,她喜欢厉景深。
身旁的朋友,听了她这话,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她们现在最担心的就是,沈知初陷的太深,而厉景深却没把她当做一回事儿。
第一次喜欢的人,喜欢了那么久,确实很难忘记,仔细想想,她们见过的厉景深,除了长得好看外并没有什么优点,可能让沈知初念念不忘的,必定是他在沈知初心里是不一样的存在。
“如果”宋思渺问出一个假设的问题,“我说如果,厉景深在国外有了女朋友,或者家里面给她定了未婚妻,那怎么办?据说像这种有钱人,为了家族利益,一般会选择联姻的,讲究一个门当户对。”
沈知初不是没想过这些,只是每次想,都会让她心情不好受,干脆就不去想了,现在被宋思渺直接挑破面对,一时间,沈知初哽咽了。
在她看不到的城市里,厉景深在做什么。
他能吸引她的目光,那肯定能吸引别人的目光。
学校网里,关于厉景深的帖子名列前茅,喜欢他的人不在少数,不分性别。
那么多人喜欢他,她在其中算得了什么?
厉景深比她大一岁,今年她已经过十六岁了,那厉景深就是十七岁。
十七岁的厉景深,还有一年就成年了,他在警告她未成年不准谈恋爱的同时,他自己是否遵从。
一年的时间过得很快,成年后的他会谈恋爱吗?
他在国外要待上那么久,回来后都已经二十多岁了,在国外这个年龄是可以结婚生子的,他会不会忽然带一个女朋友回来?
沈知初越想越多,心里面也是越来越酸涩,平时她都一直稳定情绪,喜怒不形于色,做好伪装绝对不会把自己心里想的给表现出来。
可一旦面对关于厉景深话题的时候,她就无法控制自己,那些伪装树立起来的城墙会轰然倒塌。
此时的她,就连她自己都没发现,她表情黯然,已经没有半点神采。
宋思明这才惊觉她说错了话,经过身旁人的提醒,她赶紧安慰沈知初:“只是一个假设,何况你这么好,他又怎么会看上其他女生,我刚只是随便说说,不要当真,来,吃菜。”
沈知初强颜欢笑,不想让身旁的朋友为她担心,转眼过去七八年,早就超越了当初她和厉景深在一起的时光。
身旁的朋友都说她很好,只有她自己觉得,比起厉景深来她有多差劲。
一晃大学三年过去,沈知初打算一边工作一边考研,实习单位她已经找好了,就去厉氏集团。
听说厉景深要回来了。
前年赵钱去厉氏集团面试,毫无疑问面试上了,本以为赵钱去厉氏工作,作为朋友的厉景深会回来一趟,结果别说回来了,连个电话都没打,还是赵钱主动给他发消息说他面试进去了。
厉景深也只是不咸不淡的发了一个“嗯”态度显得很是冷淡。
赵钱早就习惯了。
去公司实习后,赵钱就少有和沈知初联系,不过沈知初倒是经常问他在新公司适应的怎么样。
趁着赵钱休假,沈知初干脆把他约到了附近的咖啡厅和他谈谈。
得知,沈知初大三过后也准备加入厉氏集团,赵钱都愣住了。
“不是你一个豪门千金小姐还打工吗?你不应该回蓉城继承家产吗?”
蓉城近几年大规模的发展已经影响到了周边的城市,被规划为新一线城市,沈氏集团因为早期买地产搞房地产开装饰公司,直接晋升成蓉城首富,比上辈子早了两年。
沈知初是沈氏集团的千金小姐早就已经不是什么秘密,沈老爷子甚至公开表示,未来产业将会由沈知初接管。
你要问凭什么。
就凭扩张到全国的沈氏装修公司是沈知初经营出来的。
至于沈修礼和他爸一样,只有部分股份权等着年终分红就行,沈修礼自然是闹过,但他没有话语权,关键是沈昌南也不支持他。
沈昌南虽然重男轻女,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沈修礼一个人身上,但他也能分清大事上的轻重,沈修礼的德行确实是不适合管理,一个长久不衰的沈家和一个极速败落的沈家他还是分得清的,要花也是花一辈子的钱。
沈知初这些年在公司里已经培养出了自己的势力,得到的认可,让沈修礼不敢像以前那样针对她。
如今俩人碰面,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沈修礼就是那只老鼠。
所以,明明自家公司发展的这么好,她一个可以直接当老总的,怎么会想着去另一个公司做实习生?
实习生一开始都是打杂,这些都是职场潜规则,哪怕赵钱是进厉氏,有部分是厉景深的原因,他也被短暂的使唤过,什么帮人拿外卖,买水这些
沈知初还没回答,赵钱忽然想到了什么:“不是吧,三年过去,你还没忘记厉景深啊你是想进了厉氏后,能离厉景深更近?”
现在沈知初提到厉景深已经不会像以前那样变脸色了,她大方承认:“这些年我等的就是这一刻,我听说他要回国了,我就在他公司里守着,我就不信他不出现。”
“你这简直是”自讨苦吃,好好的女霸总不做,去做打杂小妹,为的就是能见一个男人。
赵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不过细想一下,沈知初的性格本身就属于不会轻易放弃的那种,一旦制定了计划,就不会半途而废。
她等了这么多年,为了这个目标一直努力,为的就是这一刻,眼看着临门一脚了,她怎么可能会放弃。
赵钱叹气:“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你有你的坚持,我不是你,没有你的经历,所以我也没资格说你什么,但是一些职场规则我要告诉你,新人并不好过,尤其是在这种竞争压力大的公司里,稍不注意就会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在职场里,可没人会因为你年龄小就让着你。”
“我知道。”赵钱说的这些,她在就感受过了,要说被霸凌这件事,她小学就经历过了,没带怕的,而且前年她刚进自己公司面对那些股东时,提出质疑的占据百分之八十,她还不是用能力把他们给说服了,现在在公司里,见到她的人都不是叫她沈小姐,而是叫沈总。
沈知初的能力有目共睹,和她认识这么多年的赵钱也知道她的能力,相信她就算进了厉氏也不会有难倒她的存在。
“只是就怕你面试不过去。”赵钱解释说,“毕竟沈氏集团也是数一数二的公司,在全国两百强,旗下产业,厉氏集团也有经营,有竞争,公司面试那边可能会考虑到这一点,不会让你加入,就算让你加入,应该也不会让你去经手重要的方案,对你实习并没有多大帮助。”
“我也想到了这个,我进没有那么容易。”
服务员端来了两杯咖啡,沈知初搅动着咖啡说,“但总要试试,不能一开始觉得不行就不去做了。”
沈知初不是没想过走捷径和厉氏搭上关系,比如合作一下。
但沈氏主要经营还是在南方,这边就没产业,谈什么合作。
厉氏能有几天的地位,也是身边不缺合作的人,也看不上一个外地跑来的沈氏。
所以,想想就算了。
现在她唯一能走的,就是先进厉氏,不说待多长时间,至少把实习报告给拿到手,好给学校交差。
其实进厉氏,还有个方便点就是,不离开j市,可以一边工作赚经验,一边把硕给读了,到后面还可以考博,当今社会上,学历高点总没错的,趁着爷爷身体还硬朗,她要把她想做的事全部做完。
滚烫的咖啡冒着热气,赵钱抿了一口,苦到嗓子里了,他赶紧往里面加奶加糖,糖加了很多,他喝不惯咖啡,平时在公司里提神醒脑的时候都是选择喝茶。
没那么苦了他才下嘴,看着对面的沈知初:“你准备面试厉氏你爷爷那边怎么说?他同意?据我知道的消息,你爷爷一直想让你回去管理公司继承财产,这样他就好休息了,现在,你自己的公司不去管,跑到别人的公司打杂,他应该没那么容易同意吧?”
沈知初点头:“确实是没那么容易同意,不过很早之前我就说过了,他不想接受也得接受了,他现在身体健康,还能继续管公司,我就算不进厉氏,我要读硕考博也得在j市待着。”
她家里人都同意了,都不担心沈知初,他要是再说什么,就显得多管闲事了。
“你知道厉景深他具体什么时候回来吗?”
赵钱摇头:“不知道,我问过,他没有告诉我,但应该快了。”
沈知初有些恍惚:“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看到我还能认出我来吗?”
赵钱没搭话,毕竟厉景深警告过他,不要把他们平时的聊天记录说出去。
赵钱和厉景深聊的最多的就是沈知初,甚至还偷偷发给他沈知初大学照片,他肯定能认出来。
喝完咖啡,两人就分开了,沈知初去面试的时间在下周三,有三天的时间供她准备。
赵钱给她提供了面试经验,不同的面试官有不同的性别,问的都不一样,他逐一分析给沈知初听,也告诉她,当时他面试的具体情况,最后鼓励她一句,不要太紧张,平常心就好,反正面试不通过,她还有后路。
沈知初被安慰到了,她没有经历过面试,要说不紧张肯定是假的。
哪怕一路走过来,她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
沈知初今年已经满十八岁了,临走前赵钱八卦了一句。
“你今年十八岁了吧?身边有没有男生在追你。”
“我平时不关注这些。”
行吧,沈知初一门心思不是放在学习上就是厉景深身上,对于身边的事,她就真的是一问三不知,而且她对感情也挺木讷的,她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毕竟她喜欢俩喜欢了那么多年,可她偏偏看不透,别人喜欢她,追求她。
赵钱突发奇想的想要试探沈知初以下:“你现在成年了,也可以谈恋爱了吧,你追厉景深追太久了,这么多年人都会变,假如他还是躲着你,或者装作不认识你,亦或者变成你最讨厌的那一类人,你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早在十年前,厉景深就替她回答了。
如果他变了样,不是她记忆中那个温暖的少年,变得面目可憎,是她最讨厌的人,那千万不要为了他去委屈自己,无论什么情况,最重要的首先是自己,要学会自爱,自爱能让别人爱自己,而自己也能更好的爱别人。
怀疑厉景深是重生的,沈知初在想,为什么厉景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诫她。
沈知初编了个故事发在网上,底下的网友评论道。
还能为什么,最大的原因,就是上辈子的他对她不好,所以这辈子是弥补,放小说里,就是虐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