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小娇妻
第二天一早, 沈璁是被窗外耀眼的天光晃醒的。
在陌生的床上醒来这件事,让他在一时间有些恍惚。
前后也憋了几个月了,不止是身体, 还有心理上的,他昨晚多少有些过火, 结束后裴筱几乎昏死过去;他将人抱回床边的时候才发现, 原来裴筱家里竟然只有这么一张小小的单人床。
在这张拥挤的小床上,裴筱几乎要将半个身子都叠在他身上, 两个人才勉强睡下。
他有洁癖, 还认床, 在这么拥挤的地方,睡在硬到膈人的床板上, 他是有想过要回家休息的, 但搂着裴筱的手实在舍不得松开, 他只好接受了自己肯定会失眠一整晚的结局。
伴随着怀里裴筱匀长的呼吸声,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又怎么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甚至还整夜无梦,一直睡到天光大亮。
就在他脑子还一片混沌时,裴筱正好推门进屋, 手里端着一个冒着袅袅热气的白瓷杯子,笑盈盈道:“你醒了?”
“还以为你会早起,枉我天都没大亮就跑了好几条街,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家洋人的咖啡馆正好还在营业, 哪知道七爷居然一觉睡到了现在。”
裴筱嘴上明明含嗔带怪, 但放下杯子后一转身便能瞧见, 他眉梢眼角里都是浅浅的笑意。
“赶紧起来吧……”
他温柔地催促着, 刚走到床边,就被沈璁有力的手臂一把揽住了细腰,拽着一道倒在了床上。
“七爷!你别闹了……”
看着沈璁半/裸的上身,完整地暴/露出像雕塑一般完美的肌肉线条,昨夜的小野猫嗖地一下就红了脸,就连这点娇羞竟也来得恰到好处。
裴筱缓缓垂眸,小声道:“大白天的,这破地方可不比马斯南路……楼下还住着人呢……”
见沈璁虽然没有听劝松开他,但也没有什么进一步的动作,只是一下下轻轻揉着那颗眼角的泪痣,他便讨好地往沈璁的掌心里凑了凑。
“咖啡我都端去楼下的小厨房热两回了,也不知道还好不好喝,只能‘委屈’七爷了。”
“你知道我会早起——”沈璁手心紧贴着裴筱细滑的脸颊,大拇指还是有一下没一下地揉着那颗漂亮的泪痣,轻声问道:“还知道我早上有喝咖啡的习惯?”
“嗯。”
在沈璁的掌心里,裴筱舒服地眯起了眼睛,诚实地点了点头。
第二次带裴筱回家时,沈璁在门边跟喜伯吩咐过,把第二天上午的工作都往后推一推;因为当时他并没有要刻意避人,裴筱也听到个大概。
虽然第二天沈璁并没有早起,但喜伯还是一早就送来了咖啡,只是为怕吵醒沈璁,当时就被裴筱拦下了。
“所以我猜,七爷就算没有工作的时候,也不习惯懒床,而且——”他缓缓睁眼,说着挑了挑眉,狡黠地看着沈璁,像一只妖媚又狡猾的狐狸,“起来后一定会喝咖啡。”
裴筱一定是只男狐狸精,这点沈璁早就知道了,但他没想到这么个天生就该狐媚众生的主,居然也有如此细腻周详的一面。
十里洋场里最风情万种的交际花,善解人意起来竟也可以是一朵美艳动人的“解语花”,裴筱好像完全没有缺点;沈璁觉得他现在的样子,简直像极了沈克山口中的那个所谓的“贤妻”。
这样“诡异”的想法把沈璁自己都给逗笑了,他捏了把裴筱的脸,然后一个翻身坐了起来,穿上衬衫,算是放过了裴筱。
裴筱也跟着起身,像是有意在身体力行沈璁那个“可笑”的想法似的,体贴地把那杯“命运多舛”的咖啡端到了沈璁面前。
就着裴筱的手,沈璁低头尝了一口。
说实话,咖啡的味道很一般,但
他一抬眼,看到裴筱那双漂亮的桃花眼里泛起点点期待,便再也舍不得糟蹋美人的一番心意了。
抬手接过杯子时,他故意“下/流”地在裴筱手背上揩了把油,然后仰头间便将咖啡一饮而尽。
“我在楼下小厨房的炭炉上坐了粥,都十一点过了,七爷就不饿吗?”裴筱撤走沈璁手里的空杯,眼角佯嗔带媚地瞪了沈璁一眼,“不过裴筱手艺有限,七爷若是不愿将就,那就只能回马斯南路去吃了。”
趁着裴筱背过身的功夫,沈璁悄悄起身,从背后缓缓将人锁住。
“怎么?百乐门里最风/骚的交际花今日也要为我洗手作羹汤了吗?”一双贼手游走在裴筱平坦的小腹上,他贪婪地吮吸着对方耳后的花香,“我还没见过裴老板穿围裙的样子呢,要不要试试——”
他说着说着,声音便越来越低,在裴筱的耳边就好像恶魔的蛊惑。
“下一次,只穿围裙。”
“七爷!”
裴筱撒娇似的拖长着尾音,一把抓住沈璁的大手,转头愤愤地瞪了对方一眼。
不是不情愿,只是眼下他租住的老旧阁楼,跟沈璁在马斯南路的小洋楼实在比不了。
想起昨晚最疯狂时,就连脚下年久失修的木质地板都在“咯吱”作响,一副随时都要承受不住的样子,他现在还是会脸颊滚烫,心有余悸。
房子倒是塌不了,但他楼下的确租住着一对小夫妻;唯一让他感到庆幸的是,今早下楼借用厨房时,他发现楼下小夫妻那个每天都会笑着找他要糖吃的小女儿,被送回了乡下的奶奶家。
他已经管不了那对和善的小夫妻有没有听到什么了,至少小孩子没有听到就好。
昨晚疯起来顾不上,现在清醒着,他可不敢跟沈璁再在这栋破房子里白/日/孟/浪。
沈璁好像知道他在想什么,很快松开了手,慵懒地靠在床框上,对着裴筱勾了勾手,“过来——”
“还不饿,再陪我躺会。”
理智上,裴筱很清楚沈璁是什么人,更清楚这样的“邀请”十分危险,但冬日里难得明媚的天光落在沈璁身上,让他看起来是那么真诚。
在这一刻,沈璁好像不再是那个叱咤上海滩商圈,让人闻之色变的“活阎王”;也不是在外滩十里洋场里那个挥金如土,风流成性的沈家七少爷。
他似乎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青年,身上还穿着褶皱的衬衫,租住在一条老旧小巷的阁楼上;就连那四分之一的葡国血统,给他的也仅仅只是一张比常人更加英挺帅气的脸,除此之外,并无特别。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就好了。
裴筱想着。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他就可以跟沈璁永远窝在这一方小小的阁楼里,就像楼下的那对年轻小夫妻一样,过着最简单的生活,再也不去理会外面的世界。
他想得出了神,一双桃花眼不由自主地盯着沈璁,脉脉含情,然后竟鬼使神差地躺进了对方怀里。
不过好在,沈璁并没有做出什么“荒唐”的事情来,他抱着裴筱,一直都眯着眼睛,舒服得好像睡着了,只有手指还是跟之前一样,有一下没一下地摩挲着裴筱眼角那颗桃红色的泪痣。
昨晚,感觉到裴筱的眼泪流进自己的指缝中时,他就在想,那一刻,当裴筱的泪痣被眼泪沾湿,样子一定可怜极了,也委屈极了,那双漂亮的桃花眼无助地耷拉着,任谁不是我见犹怜。
裴筱很清楚自己的魅力所在,也知道自己眼角的泪痣好看,但那只不过是他魅惑男人的一点小工具;他不会知道,在某一个瞬间,因为想象着这颗泪痣的样子,沈璁真实地感受到了心脏猛地一记抽痛。
在沈璁怀里窝了不知道多久,直到两个人都昏昏欲睡,裴筱才终
于鼓起勇气,试探着轻轻唤了声:“……七爷?”
“嗯。”沈璁懒懒地应着。
“其实那晚……在钱二的包厢里……我没有……”
裴筱犹豫着,不知道该怎么说,其实他还是很希望沈璁可以相信自己的。
“我知道。”沈璁低声打断道。
裴筱猛地仰起脸,满脸震惊地看着一脸镇定的沈璁。
“是钱二那个抽坏了脑子的畜生,逼着李茉莉陪自己抽大烟,李茉莉不从,性子又烈,这才得罪了钱二。”沈璁平静道,说着缓缓睁眼,看到自己怀中的裴筱一脸惊讶,“你只是刚好经过而已。”
裴筱猛地撑起半身,“你早就知道了!”
“嗯。”沈璁点点头。
他知道,裴筱是想问,既然他早就知道了,为什么还要一直躲着自己,把自己仍在大街上。
但关于这个问题,他不并想回答。
见裴筱在自己怀里倔强地梗着脖子,瞪大了那双漂亮的桃花眼,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他伸手轻轻拍了拍裴筱的脑袋,然后稍稍用力,温柔却也不由分说地将人塞回了怀里。
“没看出来啊——”他手指摩挲着裴筱的脸颊,故意调笑道:“我们裴老板这么个‘柔柔弱弱’的大美人,居然还有替人打抱不平的时候。”
“其实……”裴筱没有继续纠结刚才的问题,也并不觉得平安夜那晚的事情自己处理得有多伟大;他眸色暗了暗,踟蹰良久,最后还是诚实地小声道:“我师父就是抽大烟抽死的,就死在我面前。”
艰难的喘/息声和沙哑的咳嗽声中,冯吟秋端着烟杆,躺在床上,一阵吞云吐雾后,满足地闭上了眼睛。
一旁的裴筱厌恶地捂住口鼻,转身准备离开。
然而就在下一秒,他刚刚背过身去,就听到身后冯吟秋发出一声恐怖地哀嚎;他惊恐地回头,看见床上的冯吟秋突然浑身抽搐,几分钟后就没了气息。
就算他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去请了大夫来,最终仍然回天乏术。
当时那一幕可怕的场景直到今天仍然历历在目,每每想起,还是让裴筱不寒而栗。
“所以七爷……你相信裴筱……”他仰脸认真地看着沈璁,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底泛起点晶莹的笃定,“我永远都不会碰那些脏东西的。”
沈璁低头,微微蹙眉,揉了揉裴筱细软的头发。
他轻拍裴筱的后背安慰着,良久后,手掌停在了对方左侧肩胛骨下方的伤疤上。
“可我记得你说过,你师父也经常打你。”他的声音很轻,完全没有质疑的意思,听上去只是寻常的关心,“难道你不应该很恨他吗?”
恨吗?
裴筱被这个问题难住了。
太小的事情,他现在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自己家里应该是很穷的,所以才会不到三岁就被父母卖掉了。
据冯吟秋后来说,他一眼就看出裴筱是个唱戏的好苗子,所以才掏钱把人买了回来,准备收作徒弟,继承衣钵,等他老了,唱不动了,还能给他养老。
那会的冯吟秋是真的红,北平城里最炙手可热的大青衣,日进斗金,追捧者无数;裴筱跟着他学戏,有干净整洁的新衣服穿着,宽敞明亮的四合院住着,还有老妈子照顾,也算过了几年好日子。
但坏也坏在冯吟秋实在太红了,而且红得飞扬跋扈。
也许是小人得志,也许是年少成名,身边任何同行,甚至班主,他都从不放在眼里,就连追捧他的富家少爷若是不合心意,他也敢随时挤兑两句。
其实他没有真的做过什么,因为根本不屑,但那张嘴的确是不饶人的。
这也是为什么裴筱后来并不讨厌李茉莉的原因,甚至有的时候,李茉莉阴阳
怪气的样子在他看来还有些莫名的亲切。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性子,捧着冯吟秋的人能从西直门排到大栅栏去,恨他的人也能排这么远。
终于,几年之后,他被人毒哑了嗓子。
传统戏曲都讲究唱、念、做、打,其中青衣更是尤以唱功为主。
很快,在确定冯吟秋的嗓子再也好不了之后,他就被赶出了戏班,裴筱人生中唯一一小段无忧无虑的童年也就此结束。
冯吟秋是个极其骄傲,甚至自负的人,就算舞台生涯彻底结束了,他也仍然坚信自己才是最好的大青衣;为了证明这一点,他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小徒弟的身上。
毕竟,当初就是因为看出裴筱天生是块唱戏的料子,他才买回了这么个小人儿;所以他相信,十几年后北平城里最厉害的大青衣就算不是他,也一定是他教导出来的小徒弟。
但当时的裴筱还太小了,并不懂这些。
起初,他只是觉得师父可能心情不大好,离开戏班后,几乎没有再笑过 ;押着他练功的时间越来越长,要求也越来越严苛,就连脾气好像都变差了,经常动手责罚他。
但在戏班子里,他见过,别人的师父也是会打人的,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只是默默地加倍努力,想让师父开心一点。
可惜,很显然,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并不能弥补冯吟秋从云巅跌落沼泽的空虚,除了盯着裴筱加倍努力地练功,他开始有了更多的消遣,排解那些郁结的苦闷。
喝酒,赌钱,整夜整夜的不回家。
裴筱渐渐发现,师父打自己已经不仅仅是因为练功了。
冯吟秋喝多了要打他,赌钱输了要打他,输光了没钱买酒还是要打他……
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恨师父的。
再后来,冯吟秋染上了烟瘾,因为经常抽得浑身瘫软,人事不省,倒没以前那么多力气打他了。
但昂贵的鸦片也败光了一代名伶这十几年攒下的全部家底,他们终于搬出了那间宽敞明亮的四合院,渐渐穷得吃不起饭,穿不上衣。
“饿肚子的感觉……真的太难受了……”裴筱攥着沈璁的袖口,轻轻叹了口气。
冬天穿着破洞的布鞋,走在北平的冰天雪地里,每次脱下鞋来,都能看到自己冻乌的脚指盖,冻疮总是又疼又痒,让人连觉都睡不好——
这样的感觉,裴筱现在都还记得。
那时候他真的很恨冯吟秋,而且发誓,等长大以后一定要离开师父,只要能吃饱饭,穿暖衣,他做什么都愿意。
直到几年后的一天,当他身染重病,高烧不退,昏迷不醒。
那是他第二次觉得,自己可能就快要死了。
混沌中,他隐约感觉到有雪片落在自己的脸上,还以为一切都是幻觉;但当他中间迷迷糊糊醒来时才发现,是冯吟秋背着自己,跪在一家药店门口,求大夫救救他。
那个时候他已经十几岁了,再也不是个一手就能拎起来的小娃娃,而冯吟秋的身体也早就被鸦片毁了大半,瘦得只剩一把骨头。
裴筱不知道师父是怎么把自己弄到药方门口的,但他知道,在跪了几个小时之后,药店的老板终于赊了一包草药给冯吟秋。
那一计药汤算是暂时吊住了裴筱的半条命,但他病得太重,又拖了很久,不是一副药就能治好的。
几天之后,他看到冯吟秋带了个男人回家,然后把他搬到了隔壁的柴房去。
那天晚上,他不知道那个陌生男人是什么时候走的,但一整晚,他都能听到哭声。
冯吟秋是一个多么骄傲的人啊。
裴筱亲眼看见他被人毒哑,曾经的一代名伶,大青衣,现在就连说话都像是一面破掉的铜
锣,难听极了;他被赶出戏班,赌博酗酒,染上烟瘾,不人不鬼……
但就算这样,他也没有想过要卖掉自己。
裴筱从来没有见过师父掉泪。
从那一刻起,他就没办法再恨冯吟秋了。
虽然病好之后,冯吟秋还是经常打他骂他,赌博酗酒,抽得家里乌烟瘴气;但他不得不承认,不管多坏,这个世界上也只有这么一个人还在乎他的死活了。
自那以后,他一直努力练功,十几岁就登上了戏台,几乎复制了冯吟秋当年的传奇,一夜成名。
但最终,再多的钱也挽救不回冯吟秋早就被鸦片啃坏了骨头的身体。
在冯吟秋去世之后,他很快就离开北平,来到了上海。
“七爷……”裴筱紧紧抱着沈璁,低头把脸埋进对方的胸口里,用闷闷的声音,掩盖住自己喉间的哽咽,“你说,我该恨他吗?”
沈璁轻拍着裴筱的后背,温柔地安慰着,虽然看不见,但他能感觉的裴筱的泪水已经沾湿了他胸口薄薄的衬衣。
可他却没有说什么。
一开始,他以为自己和裴筱之间,只是一场再寻常不过的露水情缘,单纯的肉/体关系;就算到了现在,他也只是把两人的关系看做一场欲罢不能的欲/望交易。
他从来没想过裴筱会愿意揭开自己的伤疤,跟他谈起这么隐私的话题,更没有想到……
在裴筱的故事里,他居然能找到一份几乎绝无仅有的共鸣。
跟裴筱一样,他们的童年都有过一个几乎是唯一的,最重要的人;但跟裴筱不一样,他没有恨过窦凤娘,毕竟窦凤娘至少是不会打他的。
但他知道,母亲不喜欢自己,从小就知道。
不管多么努力地讨好扮乖,就算很多时候根本无法理解母亲的决定,他还是会懂事地照做,但母亲还是不太愿意搭理他,直到最后,干脆把他远远地送去了外国,从此不闻不问。
在法国的那几年,他唯一可以得到的,关于母亲的消息,都是在国内侍候母亲的奶娘传给喜伯的;后来奶娘去世,窦凤娘竟然狠心到连自己病重的事情都没有透露给唯一的儿子。
直到沈璁接到消息,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了。
他也想恨母亲的,就像裴筱恨冯吟秋一样,但也跟裴筱一样,他根本做不到。
回国后他才知道,母亲生前的诸多筹谋,不管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插柳,居然都是为了他好。
不知道为什么,他和裴筱,从出身,家世,到成长的轨迹,明明看着好似云泥之别,毫无交集,但偏偏又有些说不出的相似,甚至重叠。
方才裴筱娓娓道来时,提到冯吟秋都只是喊师父,并没有透露对方的名字,但窦凤娘以前算得上是个十足的戏迷;十几二十年前能风靡北平城的一代名伶,尤其是母亲最喜欢的大青衣,沈璁觉得自己应该也是知道,甚至见过的。
“你师父到底是谁?”
沈璁面上云淡风轻,但裴筱的心却一秒揪紧。
他薄唇翕动,几次张开,却怎么都发不出声音,努力地深吸了好几口气后,他才颤抖着说出了那三个字——
“冯吟秋。”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但就是控制不了,激惴惴不安地偷瞄着沈璁的反应。
良久后,沈璁才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
“原来是冯老板啊。”
在当年的北平,冯吟秋的确曾经名噪一时,一折《霸王别姬》更是唱得余音绕梁,空前绝后,只要他开锣,窦凤娘几乎都会亲自捧场。
为了讨好母亲,沈璁也跟着去听过两次,但他那会年纪也不大,本身对京戏就没什么兴趣,现在留下的印象已经很浅了。
后来冯吟秋落魄,窦凤娘还送钱送东西接济过,当时沈璁跟在母亲身边,隐约记得冯吟秋身边好像是有个小男孩来着。
但几岁大的孩子,又吃不饱肚子,面黄肌瘦,灰头土脸的,到底长什么样,沈璁现在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后来没过多久,沈克山举家南迁,他们便也断了联系。
现在沈璁只觉得,如果裴筱就是当初那个瘦巴干瘪,还病病歪歪的孩子,能出落成如今的样子,倒当真是不易。
“叩叩叩——”
就在此时,房间的门突然被人轻轻敲响。
“裴先生。”
门外是一个客气温柔的女声,裴筱听出来了,正好是楼下那对小夫妻中的太太。
他赶紧收拾心情起身,整了整自己身上的睡衣,拉开了房门。
“我看见你坐在炉子上的粥都快要烧干了,就帮你端了下来。”女人举了举手中端着的小砂锅,关心道:“裴先生,你没事吧?”
“我昨晚好像还听到楼上有敲门声……”
“没事没事!”裴筱连忙摆了摆手,接过了女人手里的砂锅。
想到现在还躺在自己床上的沈璁,他一阵脸红心跳,身子也心虚地往门边挡了挡。
“我只是上楼歇会,没想到就这么睡着了,不好意思啊,程太太。”
“没关系的。”女人笑着摇了摇头,“你没事就好。”
之后二人又闲话了两句,裴筱还客气地将人送到了楼梯口,等他端着砂锅再回到屋里时,看见沈璁已经换好衣服起来了。
他背过身去,将砂锅摆在桌上空掉的咖啡杯旁,本意是不想让沈璁看到自己眼底的失望,可声音里到底还是没有藏好。
“七爷……你……要走了吗……”
“嗯。”沈璁低头整理着自己的领带,随口应了一声。
裴筱双手撑在小圆桌上,难过地闭上了眼睛。
他真的很后悔,刚才为什么要期待那么多,沈璁明显早就不记得了,他却不死心,偏要反复地试探,然后一次又一次失望。
明明他之前从来也不贪心的,只想在沈璁身上找点念想就行,现在却总是自不量力地想要留住最是留不下的人。
沈璁生来就是沈家七少爷,从来不是,也永远都不会是方才阳光下的那个小青年——
其实裴筱一直都知道的。
但看到沈璁要走,他还是难过得不行。
而在房间的另一头,沈璁已经默默理好了领带,这才反应过来,裴筱已经好一会没有动静了,就连刚才说话时的语气好像也不大对劲。
他回过头来,一眼便看见裴筱单薄的肩背轻轻的颤抖着,就好像在抽泣似的。
“裴筱。”他冲着裴筱的背影,温柔地唤了一声,顺手扯开了自己刚刚系好的领带。
记忆中,沈璁除了发火时,还没有喊过自己的名字,裴筱闻声肩背一僵,缓缓回过身来。
“会打领带吗?”沈璁冲裴筱招了招手,道:“来——”
裴筱连忙收拾起自己的情绪,走到沈璁身前;怕被沈璁瞧出什么异样来,他小心翼翼地低着头,真就认认真真地打起了领带。
看着自己面前温柔可心的大美人,一副专心致志的模样,沈璁莫名的一阵恍惚。
裴筱好像真的是他养在府中的“小娇妻”,会在每天早上先生出门上班前,体贴地在门边替对方系好领带,再依依不舍地叮嘱上一句“注意安全,早些回家”,然后踮起脚尖,红着脸吻一吻丈夫的脸颊。
沈璁一时没忍住,双手将人抱进了怀里。
其实从昨晚看到裴筱的那一刻起,他就想明白了,外面装得再怎么绅士斯文,本质上他也不是什么好人;他自私
阴狠,睚眦必报,所以从来没有人能在给他找了麻烦后,还能继续在外面逍遥快活的。
既然不允许任何人给自己找不痛快,那就连他自己也不可以。
挣扎许久后他才发现,自己为裴筱破例,从来只有一次和无数次,所以根本也无需在乎再多一次。
他不打算再纠结下去了,不管什么原因都好,既然欲罢不能,那倒不如顺心遂意。
不过昨天他跟沈克山大闹一场,不欢而散,还在半夜里就这样跑了出来,眼下都快中午了,也不知司机会怎么跟沈克山“汇报”;就算他可以无视沈克山,这年下里,生意上的伙伴,政府里的要员,都少不了要走动一番。
他不是不知道刚才裴筱在桌边背对着自己,是在扭捏什么,但总有些正事是不能耽误的,反正来日方长,只是他眼下必要走了。
“怎么了?”他使坏地在裴筱的细腰上不轻不重地掐了一把,引得对方愤愤地瞪了自己一眼后,才故意揣着明白装糊涂道:“跟谁使小性子呢?”
只一句话,裴筱就听出沈璁在捉弄自己的,他一把拽开沈璁的贼手,气鼓鼓地埋着脑袋不肯说话。
“既然裴老板不高兴,那上次在酒店门前说的话可是也不算了?”
“什么?”裴筱一个没忍住,抬头看向沈璁,脱口而出道。
但当他看到沈璁嘴角的坏笑,马上便知道自己又上当的,娇嗔着作势就要将人推开。
沈璁倒也不恼,借着劲一把将人霸道地锁进了怀里,“是裴老板自己亲口说的,整个假期都要‘卖’给沈某,可不能赖账。”
“我……我……”裴筱结巴着,一阵脸红心跳。
在后背他睡衣里看不见的地方,沈璁的手已经悄悄滑了进去,顺着他的脊椎骨往上,指尖轻轻地琢磨着。
他几乎瞬间就沦陷在了这种温柔的挑/逗里,最后只能勉强地嘴硬道:“我、我说的是……好价钱……”
“嗯!”沈璁笑着点了点头,在松开裴筱前,巴掌“下流”地在裴筱屁/股上拍了一把,调笑道:“没事儿,七爷有钱。”
说着他松开裴筱,转身拎起搭在一旁椅背上的西装外套,转身离开前,余光瞥见裴筱的脚好像不由自主似的,往前跟了两步。
“我、我只是……”
发现沈璁突然回身,裴筱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眼神流露出一丝慌张,急忙想要解释,又说不清楚,心虚地垂下眼睫。
但看见沈璁微微挑起的嘴角,他很快感到一阵心安,
他缓缓走上前去,即使没有旗袍和高跟鞋,也没有精致的妆容,那万种的风情也早已刻进了他脚下的步子里。
“裴筱只是——”他眉目一抬,眼波流转,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好像会说话似的,每一帧都在诉说不舍,“送送七爷。”
以前沈璁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儿女情长的人,但眼下他还没走出这间小屋,就已经开始惦记了。
他俯身抱住裴筱,现在才终于明白,为何“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衣服都没换呢,就别送了,再让人看见。”他揉着裴筱的背心安慰道:“等我忙完这两天,挤出点时间,就让车子来接你。”
想到家里的老头这会可能已经被自己气歪了嘴巴,临出门前,他还是忍不住回身叮嘱道:“这两天就别出门了,你这家里也没个电话,我怕车子来了找不到你。”
“到时候我会让我的司机亲自来,你见过的,旁的人都不用搭理。”
回家后,沈璁先是跟喜伯了解了一番,在确定沈克山那边至少在明面上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后,他才放下心来去洗了个澡,然后重新换了身干净的西装,出门应酬。
除了沈璁
觉得有必要一见的人,这样的年节里,想要找机会跟沈家眼前实际掌权者,未来唯一的继承人攀关系的就更多;几天应付下来,沈璁觉得自己血管里流着的好像都只剩酒精了。
不过虽然忙碌,但他也不是完全抽不出一丁点时间,再怎么说他到底还是个人,晚上也是要睡觉的,大可以提前让人把裴筱接到马斯南路的家里等着自己。
但他并没有那么做。
之前他每一次接触裴筱,不是在家里,就是在一些风月场所,然后发展到床/上结束;他原本和人相处的模式一直都是这样,就算到了现在,也不觉得“讲究办事效率”有什么问题。
但以前,他也从不跟同一个人这样“接触”第二次。
不得不承认,裴筱之于他,已经是极其特殊的存在了,既然决定顺从本能,他也就不准备再拧巴下去了——
这回,他想换个不一样的地方跟裴筱见面。
其实他还不太能适应生命里突然出现了一个例外,只是觉得总跟同一个人,在差不多的地方,经历差不多的过程,做差不多的事,未免有些无趣。
但他根本没有意识到,潜意识里,有意无意间,他正在试图跳出跳出自己与裴筱之前畸形的关系与相处模式。
或许他是想让裴筱更特别一点的。
可是想归想,眼下大过年的,连百乐门都还没有开始营业,要找个合适的去处就更难了;大街上只有一些洋人经营的店铺还开着,多数是咖啡馆或者酒店,都是沈璁跟人谈生意,应酬交际的地方,他想想就已经觉得乏味了。
于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时间又耽误过了两天。
其实沈璁大部分时候都在忙于应酬,也没有什么不适的感觉,但每当他回到马斯南路空荡荡的家里,听见自己和喜伯说话时的回音,他偶尔还是会想起裴筱。
他想抱抱裴筱,哪怕什么都不做也好,毕竟除夕夜之后,就算有酒精的帮助,他也没有再睡过那样安稳的一个觉了。
时间越拖越长,但沈公馆那边还是出离的安静,大过年的,沈克山甚至都没有打电话叫儿子回家吃饭。
沈璁担心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更怕平静的表象下,是不是藏着些见不得人的小动作;于是在中间的某一天,他特意借着送东西的由头,让那个怕老婆的张秘书去裴筱家看了一眼。
张秘书进入公司的时间晚,起先的职位也低,还是沈璁看他老实细心,才提拔了起来;他说起话来啰啰嗦嗦的,不太招人待见,应该没什么机会接触到沈克山。
沈璁之所以选他去,就是看准了他这个老实胆小又碎嘴的性子,就算背后真有什么猫腻,也能两句话就诈出来。
其实这么多年来,之所以沈璁在私生活方面风流成性,甚至颇为薄情,却总是能保持着一个并不算差的风评,还有那么多姑娘小姐哭着喊着要嫁,除了家世,和一张卖相颇佳的脸做资本,还因为他那些细致入微的体贴也不全都是装的。
尤其是他但凡肯真的用点心思,几乎可以说是面面俱到。
除了派人去看,为了方便联络,他还让张秘书去安排了给裴筱家装电话的事情,只等年后工人上班。
就这样,终于熬过了初五,大概就连孔立文都把要紧的亲戚全走了一遍,已经开始邀他去市郊的别墅喝酒了。
喝酒,沈璁倒是没有兴趣,不过孔立文的突然出现,倒给他提供了一点在哪见裴筱的“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