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超光侠 > 第4章 心中的女神

第4章 心中的女神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欧阳星泽住在赤山山脚下附近,离市中心有六公里远,一般人去的话都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开车前往。但凌烨磊心想自己的腿比较长,走起来比较快,搭公交的话又要两块钱,;两块钱虽说不多,但是也能做很多事,比如说买瓶水。唉,不如步行前往吧。想着想着,他突然苦笑一声,连两块钱都省着不舍得花,这是有多凄凉啊!

    在路边走着走着的时候,突然一台兰博基尼停在马路边,车上的人挥着手在大声叫喊着凌烨磊,凌烨磊促然扭头一看,来人竟然是他的大学舍友冯蔚。

    “凌烨磊,好久不见了!”冯蔚高兴地说道。“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咦,怎么这么巧的。”凌烨磊一脸惊奇看着冯蔚,当然,他更惊奇的是,冯蔚开着一台崭新的兰博基尼,那台车起码都上百万,一个才毕业一年多的年轻人怎么会有这钱买这么昂贵的车,除非家里有矿吧,或者钱是大风刮来的。

    “我正赶着去约人家吃饭,刚好经过这里遇到你,毕业之后都没怎么见面了,有空一定要聚一下。你现在去干嘛呢?”

    凌烨磊不好意思说自己为了省两块钱的公交车费正走路去赤山附近,只好编个谎言说,“下班吃饱了饭在散下步,消化一下。”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了?”冯蔚问道。

    “从事文字工作,简单点说就是作家。你呢?”

    “哇哇!大作家喔。”冯蔚竖起来大拇指。“我现在开了几间网红饮品店,记得有空过来坐一下,指导一下。我请你喝我店的网红饮品。”说完,他递了一张名片给凌烨磊。

    凌烨磊接过名片一看,只见卡片上冯蔚的名字下印着这一行字:赤城市兜巴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ceo。

    兜巴星,是赤城近一年来快速冒起的一个网红奶茶品牌,现在已经在市中心的商业中心和cbd开了几间连锁店。每天都有大量顾客在门店前购买饮品。凌烨磊曾经喝过,感觉味道一般,他曾经嗤之以鼻,认为这种网红奶茶店只是靠炒作而红起,那些每天堵在店门口排队的人都只不过是因为羊群效应才会去购买,或者是商家雇人排队,营造出一副热销的假象。只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兜巴星,居然是他的大学舍友开的。

    同样是九年义务教育,同样是一间大学毕业,才毕业一年多,为什么冯蔚俨然是一个出色的企业家,杰出青年,而自己却是一个失败的作家,完美屌丝。凌烨磊百思不得其解。大学的时候他从来没发现冯蔚是多么优秀啊,毕竟他每天除了按部就班地去上课,就是呆在宿舍了打游戏和看美剧,甚至有几次他都挂科了。这样一个看似平淡无奇的人,怎么毕业后一年多就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出色的企业家,杰出青年?难道冯蔚是一个大智若愚的人?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更何况是士别一年?

    凌烨磊越想越陷入一个死循环。从小他就是一个好奇少年,遇到他想不明白的问题,他一定要探个究竟。为了解开这个疑惑,他决定问冯蔚,“冯蔚,毕业后这么短时间怎么你有这么多资本去开店的?”

    冯蔚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征收得到的钱与其放在银行不如拿去投资啊。放在银行只会贬值,但是拿去投资就能升值。”

    凌烨磊终于解开了心中的疑惑。和冯蔚一番交谈后他才知道,原来,冯蔚之所以这么有钱是因为他所在的城中村被政府征收用来做创业科技园,政府不仅补偿了一大笔钱还新建了崭新的安置房给村民,不少村民一夜暴富。当时,在大部分赤城人心中都觉得,努力奋斗工作不如土地被征收一夜暴富。很多村民,他们发财后都有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思想,男人花天酒地,女人珠光宝气,膘赌饮食。很多人很快就把钱给败光了。当然,也有些人,有着良好的理财意识,利用这笔意外之财,钱生钱,不断铸就财富传奇。

    在凌烨磊心目中,冯蔚就是属于后者。

    以前小的时候,凌烨磊在父母的教育下,对拆迁户嗤之以鼻,毕竟一说到拆迁户,一直以来接受的教育就是他们没文化没素质穷的就剩钱了,长大了出来工作后发现原来赚钱不简单,暴发户真的太幸运了,羡慕妒忌啊。凌烨磊越想越觉得小时候的价值观多么的幼稚,上大学又什么象牙塔又天之骄子的,现在看大学生算什么,大部分大学生毕业后出来像蚁族一样卑微地在城市工作生活着。现在研究生都快满街都是了,读个博士学位出来所赚的钱甚至不如人家拆迁一套房子的钱。相比起普通人,拆迁户应该没什么烦恼问题,毕竟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而且世界上很多问题都是可以用钱去解决的。

    ——不不不!不能这样想,这样的价值观是错误的!是十分肤浅的!知识是无价的,受益一生的,怎么能拿金钱来相比。

    冯蔚抬起手中的劳力士手表看了看时间,说道,“不和你聊了,下次有机会再出来聚聚,约了女神吃饭,作为男生迟到就不好了。”

    凌烨磊好奇地问了一句,“哈哈,这么好,我这种单身狗羡慕妒忌啊!女神是谁啊?我认识吗?”

    有些事情,不知道总比知道的要好,正所谓“好奇害死猫”。凌烨磊万万没想到,他的一问,会让他陷入极度痛心。

    “李若如啊,你忘记她了吗?”

    凌烨磊听到后神色变一变,唇角轻轻地抽动了一下,到最后演变成一个苦涩和痛心兼而有之的笑。忘记?他怎么会忘记她呢,李若如可是他暗恋五年的女生!从大一的时候遇见她,凌烨磊就已经一见钟情。他还清楚地记得遇见她的情景,那是大学开学第一天,凌烨磊睡过觉错过了上课时间,他匆匆地跑去教室,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却发现自己居然忘记带课本,于是他只好厚着脸皮去戳一戳旁边正低头看书的女生,希望她能把课本与他一起分享。只见那女生一抬头,一双晶亮的眼睛盯着他看,明净清澈,灿若繁星。仿佛眼前的镜片也无法阻挡这明亮的双眼。她对着他微微一笑说了句,“可以啊。”眼睛弯的像月牙儿一样,仿佛那灵韵也显现了出来。一颦一笑之间,高贵的神色自然流露,让人不得不惊叹于她清雅灵秀的光芒。那一刻,凌烨磊觉得她倾国倾城,更倾了他的心。

    从那一刻起,他喜欢上了她。腼腆的他,更是鼓起了勇气,去询问她的名字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凌烨磊,你呢?”

    “我叫李若如,以后四年请多多指教了。”

    这个简单的名字,成了凌烨磊心中最短的咒语。

    从此以后,他俩既是同学,也是朋友。李若如看到好看的电影,会忍不住分享给他看。听到好听的歌,会分享给他听,看见漂亮的笔记本,也会忍不住买两本另一本送给他用,尽管他不会喜欢粉红色的封面。而凌烨磊,他曾经陪过她在学校图书馆消化了数以万计的图书,也曾经很多次在她软弱无助的时候静静地守候在她身边,虽然有时他帮不了她什么,也不懂怎么安慰她,但他至少陪伴着她。

    最长情的告白,难道不是长久的陪伴吗?

    暗恋是一门哑剧,一旦开口了,可能会成为喜剧,也有可能成为悲剧。为了防止这门哑剧成为一出悲剧,凌烨磊决定将这门哑剧演下去。起码保持着这种友情之上爱情未满的关系,他还能陪伴在她身边,一旦开口了,只怕大家都会尴尬。连朋友也不能做。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若如这个名字已经深深地印在了凌烨磊的内心当中,成为他的寄托,更成为他的枷锁。

    他会因为李若如对他微笑和他聊天而像个小孩般开心一整天,他也会因为李若如和其他男生走在一起而感到不开心,也会因为有男生向她表白而伤心一整天。更会因为李若如拒绝了向她表白的男生而欣喜若狂。他的心情会因为李若如而变化,他会因为李若如高兴而高兴,也会因为李若如伤心而伤心。他会时时刻刻关注着她qq个性签名的变化,每一次朋友圈的更新,每一条新的微博,却不留一点评论痕迹。暗恋她这么久,凌烨磊有想过几次表白,但却没有勇气开口。毕竟他看过太多男生向李若如表白而失败了。他不想也像他们那样。

    在凌烨磊的眼中,她是如此的优秀,熟练掌握四国语言,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琴棋书画无所不能,各种获奖证书拿到手软,赤城大学学生会的主席,每年奖学金的拥有者,而他,过于平凡,除了有空喜欢写写文章放上博客,玩玩摄影,玩玩无人机,似乎没有其它拿得出手的特长。平凡的他站在优秀的她旁边,似乎会被她那耀眼的光芒所灼伤到。

    真正喜欢一个人,是会感到自卑。更何况她是如此光芒万丈。所以,他既想与她在一起,却又刻意保留着一种适合的距离。往后的日子,他看见她走过来的时候就想躲开,看见她走开后有种想追上去的感觉。

    可是,过于优秀的她,对于相对平庸的他来说,就像是一束不可触及的光芒,他知道,以他这个屌样,得到她,无异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屌样的人不配站在优秀的人旁边。他开始与她保持一定的距离,她想找凌烨磊一起去图书馆复习,凌烨磊有时会推脱;她问他有没有兴趣去看电影,尽管凌烨磊对这部有兴趣,但是他会说一点兴趣都没有,或者说没空

    那时,凌烨磊觉得,对于一个人来说,成长的标志无疑于在适当的时候懂得克制自己的情绪,克制自己的表演欲,甚至是克制自己的喜欢。或许很多人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就恨不得把自己最好的都给她,她想要个戒指就恨不得把钻矿都送给她,她想看星星就恨不得带她看上整个银河系的星星,唯恐无法将自己的爱意立马在她面前呈现出来。但是,对于凌烨磊来说,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着她好,看着她幸福,这已经心满意足了。

    法国小说家马赛尔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中写道:任何一样东西,你渴望拥有它,它就盛开。一旦你拥有它,它就凋谢。凌烨磊每次读到这本书看到这段话,感觉作者写出了自己的心境。

    ——或许是自己矫情吧,看什么小说听什么歌都觉得是在说自己。

    大学毕业后,李若如去了美国读研究生。她本来叫他去送机的,但凌烨磊随便找了个借口推了。凌烨磊心里想着可能她一去就是一辈子的了,她在美国读完书,会留在美国工作,然后邂逅一个值得她托付终身的人,相恋,结婚,生子,白头到老。或许这一别,从此以后不再相见了。他知道自己是性情中人,怕看见她要离开会控制不住自己内心的眼泪。作为一个男生,怎么能让自己喜欢的女生看到自己最丑的一面呢?那不如不见。

    那一刻,凌烨磊体会到了错过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就像做了一个很美丽的梦,但是却记不清任何内容,莫名有种失落感,也像记错了机票的时间,去到机场后错过应该搭乘的航班。更像吃了一个过期的食物,全然没有那种想要的味道,但是记忆里仍然惦记着那种味道。

    回忆起交错斑驳的片刻,他想,或许有时候勇敢地向前一步,人生就没有那么多遗憾了。只是,如果得到了她,他似乎没什么资本给她幸福,如果得到了她却令她过得不幸福的话,他宁愿静静地站在暗处默默地守护着她。看着她拥有幸福,而他会默默祝福她。

    所以,还是先别跨出这一步吧。

    这一别,或许便是一生。这一别,阻隔了山岳汪洋,相见谈何容易。

    李若如刚去美国的时候,每个晚上就会和凌烨磊视频聊天,分享在美国的生活和见闻,凌烨磊也会经常留意她的社交媒体更新。可是渐渐地,随着李若如的学业越来越繁重,凌烨磊也越来越忙于工作,每天晚上的视频聊天变成了三个晚上一次再到一个星期一次再到一个月一次,视频聊天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凌烨磊感觉到话题也越来越少了。

    可能,她去了美国,见识广了,接触的人不同了,视野广阔了。而他,留在这个城市,还是那个环境。彼此之间视野的不同,造就共同话题也少了。

    不仅空间距离远了,就连心与心的距离,也远了。尽管他还是会在睡觉前习惯查看她的社交媒体,听一听她在社交媒体所分享的歌曲,但他越来越觉得,她离他越来越远,远到他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去追,也追不上。

    那时,凌烨磊觉得,从此他和她,就像两条平行的直线,永远没有交点。

    如今,听说冯蔚和李若如去约会,那就是说,李若如回来赤城了?那也意味着,他有机会再次见到她了。

    可是一瞬间,他的心又凉了起来。有机会?有个屁!冯蔚不是要和她约会吗?冯蔚现在不仅是拆二代,还是风华正茂的企业家,自己怎么和他相比?一比的话怕自己输得底裤都没有。

    尽管觉得他没机会,可是他还是想自己李若如真的是回来了吗?

    凌烨磊试探性地问道,“李若如她不是去美国读研究生吗?现在好像没到学期结束吧,她回国了?”

    “是啊,她爸最近身体出现了些状况,于是她申请休学回国照顾她爸爸。”冯蔚说道。

    凌烨磊听到后一惊一喜,惊的是李若如的爸爸生病了,喜的是她回来了。那就是说他有机会再次见到她了。他曾经绝望地以为,以后会再也见不到她了,没想到这么快,他又有机会再见她了。凌烨磊想着想着,这也喜不来啊,因为她爸爸生病了他才有机会再次见她,这种喜不要也罢了啊,因为他知道她难受的。他不想看到她有难过的一面。所有的难过,他愿意替她去承担。

    冯蔚看了看手表,说道,“不和你聊啦,再聊就迟到了。下次有机会再好好聚聚。”

    凌烨磊看着冯蔚去约会李若如,心中酸涩不已,就好像一个母亲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被抢走那样。他还是像以前那样,看到有男生靠近她,会闷闷不乐。尽管他与她彼此之间已经很久没见,尽管他与她之间曾经相隔上万公里,尽管他与她彼此之间的联系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紧密,但他在心底里,依然倾慕着她,一提到她,心里不仅会泛起阵阵涟漪,更会掀起波涛骇浪。他清楚地知道他的内心里,无论经历了什么,他还是割舍不了她。

    割舍不了一个喜欢的人但是又无法勇敢地跨出一步,这种感受就像是处于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况,不知道如何是好。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