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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土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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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楚心说你这是搜救犬,是真的吗?我记得咱a国领养搜救犬是很有难度的啊,按理说是有钱人才会做的事情。”

    “你觉得我儿子表现怎么样?”

    “当然是这个了。”

    黄金竖起了大拇指:

    “简直成精了。”

    “那你觉得他有当搜救犬的实力吗?”

    “那可不,天底下有几条狗像他这般聪明?”

    “那他就是搜救犬!”

    老人自豪的说着。

    黄金明白了,合着这搜救犬并非官方,而是老人自己训练出来的。

    黄金来了兴趣,问道:

    “老爷子有什么特殊的训狗方法不成?”

    “你想学?”

    “是的,我觉得这也算是一个不错的手艺。”

    “没那么厉害,但你要是想学的话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教。

    反正我就是平时多跟它说说话,然后经常让它做一些事情。

    如果它做了我喜欢的事,做对了,就给它一点奖励。

    久而久之,它便渐渐的能听懂一些我的要求了。”

    “嗯……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啊。”

    “哈哈哈,这方面不是那么简单的,等你养了狗,而且愿意花时间和对方玩耍相处就明白了。”

    “希望我能有那个天赋吧。”

    叹气,然后又聊了一些有的没的。

    尤其是说到土狗问题的时候,黄老爷子的话匣子一下子就打开了。

    他说:

    “我喜欢土狗,跟我挺配的,也不贵,俗话说的好,龙配凤,山鸡配土狗。”

    “前者我听过,后者倒是没有。”

    “我编的,反正意思就是那么个意思,但实际上,我觉得山鸡是配不上土狗的。”

    “为什么?”

    “你想啊,山鸡有多少优点,土狗又有多少?

    首先,土狗不挑食好养活对吧?而且还懂规矩、懂事,更是能帮主人家看家护院。

    不嫌家贫,任劳任怨,也不丑,价格还便宜。

    你说世上到哪去找这种好狗?

    就这些优点,山鸡有吗?

    那玩意除了能炖汤还能干啥?”

    “但那玩意儿补啊,山鸡肉好像还挺贵的,而且挺少见。”

    “是啊……感情有时候敌不过利益,新鲜感在某些人眼里就非得那么重要。”

    “额……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咱不是在聊土狗吗?”

    “是,也不是。”

    老爷子只是在笑,但笑的并不纯粹。

    他不知怎的,开始了聊起了自己的过往。

    “我家一开始是种地的,我小时候也种地,那时也没个什么好志向,就想着能吃饱饭,娶个媳妇,过上好日子。

    平平安安就好。

    但后来村里的风气变了,大伙儿说种地不挣钱,年轻人也都去城里打工了。

    因为所有年轻人都去了,留下来的年轻人反而被人说没脑子,图安逸。

    所以我也就跟着去了。

    开始的时候做过饭店的服务员,但因为从小没上过几年学,菜单上的好多字都看不懂。

    就被安排去打扫卫生了。

    但因为不小心撞见了老板和他的情人在厕所偷情,所以事后就被开了。”

    “开了?不应该啊。”

    黄金不解:

    “按理说老板不该给你封口费让你别乱说吗?”

    “正常情况是这样,老板也的确给我加了几块钱的工资,算是封口费。

    可问题在于最后他和情人的事还是暴露了。

    导致老板娘直接闹到了店里。

    事后老板以为是我告的密,就把我给开了。

    我拼了命的解释,可他却根本不信。

    还说什么:

    〔我早就看你这个乡下来的不顺眼了,也就你这种死穷鬼喜欢打小报告,没素质的东西〕。

    现在回想起来,那大概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城里人的恶意。”

    “只是运气不好吧,个体不能代表全部。”

    “但即便只占少数,在城市里待的久了,久而久之也能遇到不少这类人。

    这还是在当时的背景下。

    我记得那时的国家口号是:农民万岁,劳动光荣。”

    “现在这类人应该少了。”

    “是少了,却仍有不少,而且更会伪装了。”

    “咱还是聊聊那之后的事吧老爷子,不快乐的事就随他过去好了。

    从饭店离职之后呢?你又干什么去了。”

    “我想想……哦……那时候我还挺年轻,有膀子力气,就去矿场干了十年。

    但那之后身体就出了各种各样的毛病,再加上活太累,所以后来被迫辞职了。

    那之后又去了工地,工地还好,活轻松很多。

    而且工地和矿洞的工作氛围一样,因为大家都是底层人,所以相处起来倒也相安无事,不存在谁歧视谁的情况。

    就是最后一年老板跑路了有点难受。

    那一年算是彻底白干了。

    虽说最后政府下场帮忙了。

    但那老板却移民国外去了,政府也没法子。

    再加上当地的财政不景气,媒体也不太愿意报道这事,所以咱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当时是建国初期嘛,啥事都有,这不奇怪。”

    “那后来呢?”

    “后来?后来就换了个工地呗,又接着干,这次的老板还好,是个好人,没拖欠过我们工资。

    我在那老板手头干了整整二十年,但后来还是走了。

    原因是年纪大了,身体渐渐跟不上,老板亲自把我劝退了。

    他是个好人,结账的时候多给了我两万。

    而且之后的扫大街工作也是他帮我找的。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平时和我很聊得来的保安老弟是他爸。

    我说他怎么这么照顾我呢。

    至于再后来……也就一直在干清洁工了。

    直到后来的丧尸爆发,也就是现在。”

    黄老爷子的一生差不多就是如此。

    但他并没有提及自己过世的儿子和离婚的妻子,看来是不想提。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a国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需要大量能吃苦的工人建设城市。

    而黄老爷子毫无疑问就是那时官方媒体所赞扬的“建国功臣。”

    所谓的“最美劳动者”。

    他这一生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建设祖国上。

    ——

    “小伙子,你喜欢土狗吗?”老人望向黄金。

    “喜欢啊,土狗性价比极好,哪有讨厌的道理?”

    “是啊,土狗老实勤奋,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毫无疑问是很不错的狗。”

    老人的欣慰的点了点头。

    又道:

    “所以我特别不理解,为什么现在的很多人反而看不起土狗,且一个劲的表现出外国狗高人一等的风气呢?”

    “还是有不少人喜欢土狗的。”

    “可市场的狗价就已经说明了一切,说句再直白点的,你见过有几个有钱人养土狗的?

    可能有,但绝对不会多。”

    “大概……只是图个新鲜感吧。”

    “但即便是新鲜感也足以伤人了。”

    “……”

    老人说着,喝了一口茶。

    随后,他望着黄金,笑问道:

    “小伙子,你觉得我,或者我们这种人是什么?”

    “什么?”

    “是土狗啊,咱们不是一直在聊狗的事吗?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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