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元家兄妹
醉食居内,任齐霄与孟老三坐在长廊上,埋头吃着菜肴,听着邻桌那对男女你侬我侬的话语,神色异常的尴尬。
不知何时,男女之间的话题突然从最初的情话,开始变得有些商量的味道。
任齐霄和孟老三还以为是两人是准备谈婚论嫁,吃瓜之心顿起,不约而同的竖起了耳朵。
女子朝男子问道:“不知郜郎此番要在县城逗留多少时日?”
“萧娘希望我停留多久?”男子神态暧昧的反问了一句,惹得女子的脸颊泛起了一阵红潮。
即便如此,女子在神态上,也没有表现出小女子之态,反而给人一种自然得体的感觉。
只见女子对着男子莞尔一笑,红唇轻启,声柔细语的说道:“知音自是希望可以日日见到郜郎。”
男子闻言一喜,暗示道:“前不久,我已将家中事宜安置妥当,所以这次,我打算长留江都县不走了。”
女子有些激动又有些不确定的望着男子,问道:“这是真的吗?”
男子很肯定的点了点头,道:“当然,我何曾骗过萧娘?”
女子含蓄一笑,望着男子的眉目间,暗含期许的说道:“郜郎博古通今、学富五车,凭郜郎的才学和胆识,想必不久之后,整个江都县的人都将知道郜郎之名。”
男子闻言,自信一笑,道:“那是自然,不过相比这些,我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女子听男子说的神秘,不禁心中好奇,但又不好意思问的太直接,于是婉约问道:“不知郜郎可否愿意说给知音听?”
男子不假思索的回答道:“当然,这事本来就与你有关系。”
女子闻言眼中一亮,期待道:“知音愿闻其详。”
男子整理一番情绪,目光真挚的望着女子,道:“我准备不日之后便上你家提亲,若令尊没意见,我择日便娶你过门,从此之后,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共赴白头。”
女子听后,眉目间忽然流露出了一丝失望,随即有些犹豫的说道:“郜郎,此事会不会太仓促了一点?”
“你我相识相知已过半载,又怎会仓促呢?”
说着,看到女子脸上流露出的迟疑,男子又忍不住问了一句:“难道说萧娘你不愿下嫁给我吗?”
女子轻咬着下唇摇了摇头,而后说道:“不是知音不愿,只是知音觉得,郜郎才能卓越堪称当世人杰,而且又正值茂年,若不先成就一番作为,未免有些可惜。”
男子抓着女子的纤纤玉手,情真意切的说道:“我知道萧娘是在担心我会受人非议。但我已经想过了,凭我个人之能,要在这江都县出人头地,少说也需三五年。”
“可如果能够迎娶萧娘,那我作为元家的女婿,以元家在江都郡的影响力,三两日即可。那时再来一展才华,将会顺风顺水一片坦途。”
元家?
一旁偷听的孟老三面色一凝,朝着任齐霄嘀咕道:“她该不会是大哥家的人吧?”
任齐霄不确定道:“虽然天下元姓很多,但在江都郡内有这个影响力的,估计是八九不离十了。但像大当家这样的豪门,旁系众多,也许这个女子只是其中的一个分支也不一定,我们还是再听听看!”
孟老三闻言,很是赞同的点了点头。
而这时,女子在听到男子的话之后,面色微微一沉,不动声色地将手,从男子的手中抽了出来,并道:“但在知音看来,郜郎身为一个七尺男儿,若是不能凭借自己的能力做出一番功绩,谈何大丈夫?”
“萧娘你怎么能这么想呢?”
男子摇着头,不以为然的说道:“我娶你过门之后,我照样可以一展抱负,而且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有那么多阻碍;最重要的,如果能有元家的帮助,我就能有更多的时间来陪伴你,难道这不是你所希望的吗?”
“这不是我所希望的,更不是我想看到的。”
女子闻言摇了摇头,而后有些生分的说道:“我当初因为欣赏郜郎的才华,才与你相识,后因为你的人品和大志才与你相知。我所认识的,是一个希望通过自己的双手拼出一番成就的大丈夫,而不是一个夤缘求进的俗人。”
男子恨不认同的反驳道:“做一个俗人又如何?只要我能够出人头地,只要我站在众人之前,谁人敢说我是俗人?说到底俗人跟大丈夫不够是一个称谓罢了,知音又何必要去纠结这些呢?”
“你真是让我太失望了。”女子很是失望的摇了摇头,说完便站起了身。
“萧娘等等!”男子见状,面色一急,赶忙一把抓住女子,示意女子坐下。
女子望着男子眼神中带着一些侥幸,犹豫了一会后,还是坐了下来。
男子轻握着女子的双手,很是动情的说道:
“知音,你我相识相知半载有余,多么不容易啊!你知道我在乎的不是那些虚名,我在乎的从头到尾只有你这个人。我相信你跟我也一样,不然我们也不会相濡以沫走到今日。”
见男子说的动情,女子心中多少有些被触动,神色也在无形中缓和了不少。
男子见状,接着说道:“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我们能不能不要在乎这个过程?只要我们今后能够一直在一起就行了,不是吗?”
女子闻言,彻底对男子丧失了信心,愤然的说道:“你错了,若非我是女儿身,在很多事情上面无法服众,否则凭你的聪明才智,我不一定会看上眼。我之前是欣赏你不假,那是因为你不但有能力更有远大的抱负。”
说着,女子站起身,恨铁不成钢的望着男子,道:“如果你一直像当初我所认识的那样,我非常乐意成为你的贤内助。但可惜你不是那个人,所以我并非你的良配,而且我们元家,更不需要你这样的姑爷。”
说完,女子愤然转身离去。
男子心急如焚的站起身,凝视着女子的婀娜背影,不甘的大喊道:“这天下的聪明人,哪会像你说的那样愚蠢,放着慷慨大道不走,非要去自讨苦吃啊?”
女子闻言背对着男子停下了脚步,语气坚定的说道:“若是没有,我元知音甘愿终身不嫁,也不愿成为你这种人获取虚名的工具。”
元知音说完,正要迈开步子离开。
男子见状,匆忙的哀求道:“知音等等,我发誓我是真心的对你好的,求求你别走啊。”
听到男子的话语,男子在元知音心中的形象彻底崩塌,也让元知音彻底断去了最后的念想。
“郜郎的情意,小女子受之有愧,你我还是在此别过,日后也不要再见了。”
元知音回头望了一眼男子,留下决绝的话语后,再无留恋的走出了醉食居。
“等等知音等等,我知道错了,知音”
“噢~!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结果被人家姑娘发现了,真可怜啊!”
男子见状,连滚带爬的想要去追元知音,在偷听的孟老三见状,忍不住发出了一阵冷嘲热讽。
任齐霄见状,赶忙制止孟老三:“你少说两句,别人听得见。”
“你们”
话音刚落,听到孟老三嘲讽的男子,气鼓鼓的指着两人,正欲说话,但被孟老三打断:“我们怎么了?你自己没那个能力,就不要自不量力啊。看我们有什么用,又不是我们抛弃了你。”
“以后别让我遇见你们,不然让你们没有好果子吃!”气急败坏的男子,恶狠狠的留下了一句话后,匆忙追了出去。
孟老三见状,还很不以为然的嘲讽道:“这家伙真的好好笑啊,说得我好像很怕的他一样。”
任齐霄听后,很是无奈的指责道:“你啊,你再不管管你这张嘴,今后不知道要给大当家招惹多少的仇敌。”
孟老三不以为然的反驳道:“像这种烂人,大哥随便动一根小指头就能碾死他,我怕啥啊?再说了,那姑娘一看就是大哥的什么人,我这么做,不也是在给大哥出气吗?”
任齐霄闻言,若有所思的说道:“也对,那姑娘与大当家的名字中结构颇为相像,而从面相上看,也与大当家有几分相似,基本可以断定是大当家的近亲了。”
孟老三一听,更是得意的补充道:“我就说,这么好的姑娘在大哥的眼皮子底下,怎么就让这种烂人抢了先?原来是大哥的家人啊!”
任齐霄忽然心中一动,好奇问孟老三:“欸,之前你不是还说她是婆娘的吗?怎么突然改称呼了?”
孟老三大义凛然的回答道:“大哥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哪能是一般的婆娘所能比的吗?”
任齐霄很是无语的回了一句:“你这叫爱屋及乌、强词夺理。”
孟老三又与任齐霄闲言碎语了一会后,另一名身着贵气的男子,突然朝着他们走了过来。
“两位壮士应该就是任齐霄和孟老三了吧?”
任齐霄闻言,见男子与元文修长得有几分相像,便忍不住好奇道:“在下任齐霄,请问公子是?”
男子自报家门道:“在下元袭常,是元文修的胞弟,见过两位远道而来的朋友?”
“原来是大当家的胞弟,在下真是失礼。”任齐霄闻言,赶忙起身朝着元袭常行了一礼。
元袭常见状,很是惭愧的说道:“阁下切莫这么说,两位千里迢迢远道而来,而我元家作为东道主,未能在第一时间迎接二位,已经是有失礼仪了。”
“呢个”孟老三这时迟疑的插了一句嘴,顿时吸引了任齐霄与元袭常的注意。
元袭常见孟老三想说又不敢说的模样,忍不住笑问道:“阁下应该就是孟老三了吧?都不是外人,有什么话但讲无妨。”
孟老三见对方主动问起,毫不犹豫的问道:“兄弟你好,请问我的大哥呢?不是说我大哥会来找我们的吗?怎么来的人是你啊?”
元袭常猛一拍脑门,惭愧道:“忘了跟二位解释了,兄长临时要事在身不能前来迎接二位,所以特意让我先带二位回元家,等他忙完之后就会过来见你们。”
孟老三挠了挠头,恍然大悟道:“原来是这样啊!”
元袭常笑了笑,伸手示意道:“天色已经不晚了,事不宜迟,就劳烦二位移步跟我走一程吧。”
任齐霄闻言,赶忙拉着孟老三致意道:“有劳公子了。”
元袭常见状,当即叫来了店小二。
店小二一见是元袭常,当即很是恭敬的问道:“二公子不知对小的有何吩咐。”
元袭常指着桌上的饭菜,道:“跟掌柜的说一声,他们这一桌菜的钱免了。”
“好咧!”店小二恭恭敬敬的答应一声,随后送着几人走出店外。
在醉食居的门外,早有两辆马车在外等候多时。
在元袭常的示意下,任齐霄与孟老三走上了后边的马车。
随着马车开始缓缓前进,马车内的孟老三便立马变得不老实起来。
孟老三摸了摸车内的木材,敲了敲后,嘀咕道:“这马车的木材可真结实,估计挺值钱的吧?”
“这应该是铁桦木打造的,硬如铁板,一般的刀剑很难在上面留下痕迹。在柏州境内都是一种非常罕见的木材,堪称一寸一金。”
孟老三惊讶的说道:“难怪之前没见过,原来这么值钱啊。不过你还别说,这比一般的马车坐着稳当多了。”
任齐霄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道:“嗯,虽然来江都县之前,已经对大当家的家族有所耳闻,但一辆马车就用这等材质打造,恐怕元家在江都郡的地位,能与之相比的屈指可数。”
孟老三不假思索的说道:“这样才好啊,我们也能够沾一沾大哥的光,走出去才有面子不是?”
任齐霄笑了笑,没有继续搭理孟老三,自顾自的拉开车帘,看着外头行走的路人和陌生的环境,心中对元家也有种莫名的期待。
就这样,任齐霄看着看着,突然发现,车外的行人渐渐变得稀少起来,而且走的路面也不再是之前平坦的路面,反而更多的是一些崎岖的小巷。
怎么感觉越走越偏了?
任齐霄心中不禁有些疑惑,可很快任齐霄就释然了,喃喃自语道:“也许元家不喜欢待在闹市吧。”
孟老三听到任齐霄的嘀咕,好奇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任齐霄如实回答道:“没什么,就是感觉有点怪怪的,不过应该是我多想了。”
渐渐地,任齐霄已经在路上看不到几个行人,而马车走的地方也越来越破旧,能见到的,多半是一些废弃的房屋,和一些流离失所的乞丐。
对于这种环境,在松山县的时候,经历过乞讨的任齐霄,可谓是再熟悉不过了。
正因为熟悉,所以他开始感觉有些不对劲起来。
“不对啊!就算元家不喜欢闹市,也不至于住在这种偏僻地方啊?”
任齐霄目光不定想着,忽然他从一间废弃的房屋中,看到了一道寒光闪过。
定睛望去,这才看清楚,原来是一名手持刀刃的黑衣男子。而那道寒光,也正是男子手中的白刃中所反射出来的光芒。
任齐霄若有所思的想了想,沉声提醒道:“三爷,情况好像有些不对了!”
“我已经感觉到了,这附近有杀气!”
任齐霄闻声望去,这才发现孟老三也在注视着车外,并且已经将那柄冰冷厚重的九环刀,握在了手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