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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女作家之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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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镜头一转,来到想念之城。

    仙俞村56号的村屋,二楼。

    浴室里有一台热水器,热水器下方是个水龙头,水龙头滴着水,热水像是被某种物质包上了一层薄膜,微微闪着犹如“荧光电”一般的细碎光芒。

    热水流向浴缸,浴缸内的水已经快要满了,水中漂浮着玫瑰花瓣。

    镜头离开浴室,便是一墙之隔的书房。

    茶几上摆放着吃完了的云记双皮奶,一张纸,纸中包裹着一些致幻粉末。

    茶几旁是一张懒人沙发,此时在沙发上立着一只白鸽,白鸽的眼睛直直瞪着,喉中发出咕咕声。

    风吹过,吹动白鸽身上的羽毛,在白鸽的脚边,放着一个装满液体的小玻璃瓶。

    风是从窗户外吹进来的。

    窗边是一张工作桌,桌上是一台最新款的电脑,电脑的屏幕亮着。

    潘珍妮正坐在电脑前,按着键盘,用手敲下“《完美谋杀案》大结局”这几个字。

    她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她知道自己已经来到了想念之城。

    说来讽刺,她写过几十本畅销悬疑推理小说,在小说里写过几十宗细思极恐的谋杀案手法。

    可怎么都想不到,现实中的自己竟也是死在一场毫无防备、突然发生的谋杀案中。

    做些什么好呢?继续把这本书写完吧。潘珍妮想着。

    她看着屏幕上“完美谋杀案”那几个字,什么才算是完美谋杀案呢?

    她一直以为,任何的完美,需要最聪明的凶手,用上常人无法想象的诡计,精心算好每一个步骤。

    可现在看来,等她死了才明白。

    诡计藏在恨的背后,那是需要多大的恨,多么知根知底——只有掌握一个人的习性到骨子里,同时恨一个人到骨子里,才会根据那人的习性、行动轨迹,为她定制最精准“完美”的谋杀案。

    “叮铃”。

    潘珍妮听到楼下传来的门铃声。

    “叮铃”。

    门铃声又响了一次。

    潘珍妮顺着楼梯下楼,手里拿着一根电棍,自从上次的“树林侵犯未遂案”(吴江干的)之后,她就买了这根电棍保护自己。

    她握着电棍,按动上面的按钮,电流接通,电棍发出了犹如“荧光电”一般细碎的光芒。

    潘珍妮站在门边,问了一句,“是谁?”

    “我是摆渡人。”门外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

    摆渡人?潘珍妮探头看着门上的猫眼装置,夜色中,门外面站着一名女子,桃红色的头发,长相惊为天人的女子——姚若岚。

    “有什么事吗?”潘珍妮问。

    “你的丈夫隋远,他想要和你再见一面。”

    竟然是他

    潘珍妮松了电棍上的按钮,将门打开,“进屋说吧。”

    “时间可能比较赶。”姚若岚解释,“我们要在23:56分到达目的地,在那里才能见到隋远,只剩十几分钟了,潘女士,请随我一同去见你丈夫吧。”

    在村屋的门口,停着一辆红色的复古甲壳虫轿车。

    ·

    与此同时。

    人世间,k城。

    同样是仙俞村56号。

    督察圆富贵再次回到案发现场,穿越警戒线上了二楼,二楼已是一片废墟。

    吴江已经被捕,他也承认了罪行,但吴江否认自己到过二楼,并且否认放火。

    他确实没有必要做这件事,人已经杀了,他没有理由放火。

    难道还有另一名凶手?

    此刻,圆富贵站在二楼,拿出手电筒,照射在沙发上、书桌上、烂了的电脑上,那场大火烧毁了屋中的一切,可那场大火究竟是怎么燃烧起来的呢?

    制造大火的人、这另一名凶手需要能够冠冕堂皇的进入屋内,需要很了解这屋子的结构。

    这名凶手、这名也想杀死潘珍妮的凶手,应该是隋远。

    但火灾引起的时候是在晚上十点半,隋远那时是在二十几公里外的家附近。

    若是远程操控点火,那是需要多精密的仪器才能控制二十几公里外的火势?有这样的设备吗?

    如果真有这样的设备,在火灾发生后,搜查队员应该能找出一些设备的零部件材质,但却没有。

    是不是有更简单的方式呢?

    圆富贵一边思考着,一边走入浴室。

    浴室烧得最严重,说明这里是起火源头。

    可浴室是最潮湿的地方,火又是怎么燃起来的?

    圆富贵的脚踩到什么东西,传来碎了的声音。

    她抬起脚,手电筒一照,地下有一些碎玻璃渣,像是破碎的化妆瓶。

    圆富贵突然想起了什么,她走出浴室,看着二楼的窗边,窗户是敞开的。

    她有了一个推测:

    其实操控这场大火很简单,并不需要什么设备,只要通过某种鸟类就能完成。

    比如是信鸽,信鸽能准确的往返两个目的地。

    窗户是开着的,信鸽能从窗户进入,信鸽的脚上抓着玻璃瓶,玻璃瓶内放着能够自燃起火的化学物品。

    信鸽飞入屋中,在浴室外头,那里是木地板,并且铺上了地毯。

    信鸽丢下玻璃瓶,玻璃瓶落在地上,碎开,里面的自燃化学物品接触到空气,接触到地毯,引发了火灾。

    由于木地板与浴室靠得很近,所以那里就变成了起火源头。

    对,一定是这样,谜底解开了。

    圆富贵的眉头舒展开,此时,她突然听到了楼下传来脚步声。

    这么晚了,会是谁?是谁来到了案发现场?

    她本能的拔出配枪,举着枪,对着楼梯口。

    一个手电筒的探照灯射了上来,随后传来了一名男子的声音,“圆督察,不要太紧张,是我。”

    是许文山,他也来到了案发现场。

    他看到门口停着圆富贵的跑车,知道她也来了。

    许文山走上楼,笑着对圆富贵说,“看来我们猜得都一样,都认为这火是隋远放的,都想要弄明白这场火究竟是怎么放的。”

    圆富贵缓了口气,将枪放回腰间,说,“我已经知道这火是怎么烧起来的了。”

    随后她说出了自己的推论——

    敞开的窗户、信鸽之类的鸟类、玻璃碎片。

    许文山认真聆听,之后点点头,“你的推理很有参考价值,但我认为还不够缜密。”

    “为什么?”

    许文山说,你认为隋远是驯养了信鸽,信鸽脚抓着玻璃瓶,从窗户飞进来后,信鸽丢下了玻璃瓶,瓶中的化学物品和地毯接触自燃起火。

    可这只是推理,成功率只有不到百分之十。

    你想一下,这屋子是潘珍妮住的,隋远并不常来,他若是要实施信鸽放火,必须要带着鸽子一起来这屋子。

    那起码需要训练十几次。

    就算他用几个月筹备这事:他偷偷配了这村屋的钥匙,每次趁着潘珍妮外出,带着鸽子来这里练习,也都成功了。

    但是案发时,你推测鸽子是抓着玻璃瓶、从窗户进入屋子的。

    鸽子从隋远家附近飞到仙俞村,要飞二十几公里,它怎么可能一直抓着玻璃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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