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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霍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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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一

    霍不弃是被渴醒的。

    那时候他正在一辆拉生猪的大卡车上。

    经历了一天一夜,他与这二十二头生猪相处十分融洽,有一头大白猪甚至十分友好地舔食着他腿上的鲜血。伤口太长,皮肉外翻,迄今没有愈合。在这样三十七度的高温下,被恶臭熏了这一路,伤口理所应当地出现了化脓的迹象。

    从卡车上纵身跳下时,路边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正在啃萝卜,他拥有黑黢黢的手和黑黢黢的脸膛,可那萝卜油绿油绿,在刺眼的阳光下泛着晶莹的诱人水光。

    似乎在贱不嗖嗖地说,来呀来呀,来吃我呀。

    霍不弃觉得这个萝卜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萝卜。

    尽管他此前二十一年的人生从来没有生吃过萝卜。

    男孩看了看自己的手心,十分不解,怎么这萝卜就从自己手里飞了。

    霍不弃看他先把嘴咧开,再发出哭泣的声音来,连忙喝止:“闭嘴1

    男孩刚起了个范儿,动作和声音全都戛然而止,跟按了暂停键一般。

    “你别哭,我给你掏个鸟。”霍不弃指了指十几米高的树梢,那里有一个硕大的喜鹊窝,有一只喜鹊麻麻刚刚叼了虫回来,那里有许多小脑袋嗷嗷待哺。

    男孩吸了吸鼻涕没说话,接着就看到这个又臭又瘦的身影噌噌顺着树干上了树梢,在头顶母鸟发出很大的惊恐叫声中,他噌噌沿着树干滑了下来,手心托着一只毛还没长齐的小喜鹊。

    母喜鹊在头顶盘旋,男孩欣喜地摸了摸,便指了指鸟巢,“它要找妈妈。”

    “哟西。”霍不弃对这位好汉十分佩服,便身体轻纵窜到树梢,把幼鸟放回鸟巢,又轻轻滑下来。

    他吃完了萝卜,拖着伤腿沿着路慢慢走的时候,看到路边有一块石碑,上面写着“仙女镇”三个大字。

    我擦。这三个字很容易让男人有非分之想。仙女镇因啥得名?仙女儿吗?

    不过,通过刚才那位好汉,可以感觉到这个镇子民风淳朴善良。霍不弃对此地十分有好感。

    下一秒,他就变卦了。

    仙女镇小学后面的巷口,一帮男男女女小屁孩,穿着脏兮兮的校服,书包袋子老长老长,正在围殴一个物件。

    霍不弃花了好一会也没感受到那是个人。被打的时候,她抱住头,一动不动,任打任骂,像个千年的老鳖,把头缩起来。

    “你服不服?”

    “不服。”老鳖说。

    一个看上去最大的,差不多八九岁的女孩子一脚踩在她背上,一把薅起她的头发,老鳖的脸骤然扬起来,“再问一遍,服不服?”

    霍不弃只觉得眼前一亮。

    这个女娃子,长得太扎眼了。

    此时她吐出一口血痰,“不服。”

    虽然长得美,可是脑子有毛病,智商忒低。霍不弃摇了摇头,拖着腿继续往前走。

    霍不弃被第三家的妇女用扫帚赶出门时,决定讨厌这个镇子。然而他的讨厌并没有什么卵用。他依旧饥肠辘辘,渴得半死。

    决定武力解决吃喝问题时,看到刚才那个“不服”的弱智女孩子背着大书包往山上走。

    仙女镇的山,还真特么高,翻过一重又一重,“不服”停在了一栋小小石头房子前。她用木头舀子,从半人高的大缸里舀了一瓢水,咕嘟咕嘟灌下去,还发出满足的“氨声。

    接着她放下书包,开始生火做饭。柴是松木干柴,发出噼啪的声响,锅里炖的不晓得什么肉,香气扑鼻。霍不弃发誓,他是见过世面的人,吃过各种菜系,但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好的菜香。

    “不服”把折叠的圆桌打开放平,走到不远处的一畦菜地里,摘了几根黄瓜和几个西红柿,又到旁边一个鸡窝里摸出四个鸡蛋。

    用竹篾子做的小框端着,朝着他藏身的地方而来。看见他,也没有什么惊讶神色,绕过他走了不远,竟有一处山泉,泉水淙淙,看着就沁人心脾。

    她在这边洗黄瓜西红柿,他在那边用手掬了水喝了几口后,开始清洗伤腿。

    “你的伤口已经化脓了,容易高烧生病,需要抹药包起来。”她忽然说话了,声音还挺好听。

    霍不弃一副吊儿郎当,“你有药?”

    “现在没有,但是可以有。”她抱着竹筐站起来,“先吃饭,吃过饭我给你找药。”

    他不喜欢她那看破一切的冷静眼神,“我不饿。”

    她不再理他,刚转过身,就传来一声巨大的咕咕声。她没有嘲笑他,径直走了。

    她的刀工极好,出手极为麻利,很快架起一支小炉子叽啦叽啦就炒出一盘西红柿炒蛋,凉拌了一个黄瓜。

    霍不弃听见肚子又发出了更大的咕咕声,便高声说,“我不白吃你的。”

    她找出一个大大的白瓷盆,将锅里炖的倒出来,“你救了我,权当感谢你。”

    走近了,霍不弃才发现,大炉子里面还有一个更小的炉子,上面闷了一口高压锅,她放了气,盛出喷香的米饭搁到他面前,筷子紧跟着递过来。

    “什么肉?”他觉得既不像鸡肉也不像猪肉。

    “野兔肉。”她也端了饭坐下,“今早晨捡回来的,很新鲜。”

    他的眼睛朝不远处挂着的一排兔子皮望去,试探着吃了一口。

    她的饭量很小,吃了半碗米饭一点点黄瓜,其余的,全部被他扫荡干净,连烧兔肉的汤汁都被他浇在米饭里吃了个精光。

    小姑娘很勤快,立刻把锅子碗筷洗干净了。这才用木桶打了一桶新泉水,重新为他清理伤口。进了石屋搬出一坛酒,打开喝了一大口,喷在他的伤口上。

    “什么酒,这么香?”他从四岁就被师父蘸着筷子喂酒,这辈子第一好酒,第二好女人。这女人没怎么弄明白,还被追杀差点死了;唯独这酒,他可整的忒明白了。

    “我自己酿的果子酒。”她又喝了一口喷在上面。

    他舔了舔嘴唇,抓过坛口,“我尝尝。”

    好吧。霍不弃发誓,他真的是见过世面的,可这辈子真就从没喝过这么好喝的酒。

    她跑到山石的缝隙挖来许多药草,洗净捣烂为他敷在伤口处,又撕了自己的一条衣裙做绷带包扎。

    “手法很熟练。”

    “我经常受伤,练熟了。”

    这个小家伙声音稚气未脱,却装作很成熟的样子,板着脸也不笑,霍不弃觉得十分有意思。

    她去那一畦菜地挖了什么草,洗净用一个药锅子熬,熬好后凉下来,搁到他面前让他喝掉。

    “这都什么?”霍不弃看着黄黑不拉几的药汤子,味道难忍,捏起鼻子。

    “外敷的是九死还魂草,熬的是黄芩。你的伤口溃烂了,如果不喝药,容易得败血症。”

    霍不弃不急着喝,饶有兴趣地问,“你怎么知道?”

    她用抹布擦干净桌子,把作业拿出来开始写作业,“有一次我被打伤没处理,差点死了。”

    他掀了下她的书,“二年级了,你几岁?”

    “七岁,我上学早。”

    霍不弃喝光了那一整坛果子酒,醉意上来,去她的那间石头屋子的小床上睡着了。再醒来,天已经大黑了。屋外有灯光。她在看一本叫《射雕英雄传》的书,见他醒来,指着几件衣服,“这是我爷爷的干净衣服,我给你煮了一锅热水,你可以到前面的大石头上洗个热水澡。”

    霍不弃坐下来,看了看松油拐子做的灯,光虽亮,烟太大。

    “你不怕我是坏人?”

    “坏人不长你这样。”她翻了一页,没看他,“如果你是坏人,也不会出手救我。”只是用了几个小石子,就把那一帮孩子打跑了,“再说,你被人追杀,受伤了跑不远,你现在需要我,就不会伤害我。”

    按她说的拎了水到一块巨大的岩石上,黑灯瞎火擦了擦,扔掉又破又臭的衣服,穿上有些旧但是干净的衣服,坐在她面前,“你爷爷呢?”

    “他是大厨,十里八村红白喜事颠勺的,不怎么回来。”她放下书,把药炉子上的药取下,倒到碗里凉着,“这一片山里有狼,平时没什么人来,你待在这里很安全。”

    霍不弃觉得她说出这些话,非常不像一个小镇上的姑娘说的话,也不像这个年纪说的话。

    “书上都这样说。”她堪破他似的说。

    石头的房子里另有机窍,在一个大布帘子后面有一入口,进去后里面是个中空的巨大山洞。

    喝了药,他的酒劲没散,或许是药和酒相冲的缘故,他晕晕乎乎又爬到石头房子那张小床睡着了。

    再醒来时天亮了。小姑娘做好了早餐。粥、煎鸡蛋馒头、自己腌制的爽口小咸菜。

    她为他换了药,把滚烫的中药汤放在他面前,“我去上学了,中午不回来,午饭我给闷在大锅里了。”

    穿着最普通不过的黑色短裤白色的t恤,扎了根马尾,明明再普通不过,可霍不弃还是觉得晃眼。

    “你叫什么?”

    “傅一千。”

    “哪个一千?”

    “就是一千块钱那个一千。”

    “怎么取这么个鬼名字?”

    “我养父把我一千块买回来的。”

    “你有养父?”

    “嗯。”

    “他去哪儿了?”

    “死了。”

    临走前她在锅底掏了把锅灰胡乱抹在脸上,背上书包就跑了。

    掀开锅盖,里面炖了半只风干鸡,一份炖土豆,两个馒头,大锅的旁边,搁了一坛没打开的酒

    他先开了酒,狼灌了两口,发出满足的喟叹。

    山高林深泉水清,空气清新岁月静。

    霍不弃忽然就不想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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