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老祖重生只为教训崽 > 第十二章: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第十二章: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若我们从这里套出消息,让禇沉认罪的可能性就会更大。”秦沧笙双手环胸,一双桃花眼旁侧的眼尾泛红,很是好看。

    这个令牌确实有很多的机关,他们三个人研究了一个晚上都没有成功打开,最后用了最原始的办法,那就是用锤子砸开。

    杀手的腰上都会有这样一张令牌,若是出任务死了,同行的人可以通过令牌,挖个坑将他们埋起来,以防变成厉鬼。

    “进去。”元五傻直接推门而入。

    阁楼里的陈设都是黑色的,屏风是由一块又一块的黑色动物皮制作而成,给人压抑和恐惧感。

    “三位客官想要什么”掌柜的搓着手,站在柜门旁说道。

    秦沧笙也不客气,将令牌摔在桌子上,“我想知晓谁买凶杀我的。”

    掌柜的是一个憨憨的小胖子,大腹便便的模样,一双豆子般大小的眼睛,说起话来嘴角的胡须会随着翘起来,不一会又会安静下来。

    “这会坏了规矩。”

    “规矩不就是用来破坏的,你知道我是谁,得罪我就是得罪了整个衔火宗,小心我把你的铺子给拆了。”

    秦沧笙一屁股坐在柜台上,她转动手中的匕首,锋利的匕首在手指间转圈,竟然乖巧得像个动物一般。

    “谁人不知你的大名,只是想得到消息也可以,”掌柜的听到这话,换了一张面孔,笑嘻嘻地搓着手,“只要解开一个谜题。”

    奚扶桑听到这话,直接拔出长剑,“算了,直接开打吧。”

    他们三个人,一个是傻子,还有两个则是武将,加起来的智商和心眼都少得可怜。

    少女跳下柜台,从腰间拔出长鞭,她很赞同奚扶桑的做法,什么解题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东西。

    掌柜被这架在脖子上的刀吓到了,他往后退几步,额头上很快就出了冷汗,“那我得和阁主商量商量。”

    “还不快去。”奚扶桑觉得气势还不够,将旁侧的屏风踹倒在地,然后抱着剑,三分冷酷,四分不屑。

    秦沧笙捂着嘴笑了,见小师妹笑了,元五傻走到那早已倒地快要四分五裂的屏风处,补了一脚。

    “你们俩个,谁看得出来是无衣宗的弟子”

    元五傻又走回来,他鼓鼓腮帮子,“我本来就不是。”

    “行,你不是。”少女桃花眼中的宠溺都快溢出来了,怎么也藏不住。

    三个人坐在柜台上百无聊赖地聊着天,掌柜下来瞧见这群老赖,表情都凝固起来了。

    这也太自来熟了吧

    他尴尬地搓揉胡须,“三位小英雄,我们阁主说了,若是衔火宗愿意让南陌阁在扶风一家独大,那我们可以做出让步。”

    秦沧笙心情好起来了,其实修正道也就这么一点点优点,那就是“道德高尚”,只需要签个字,所有人都会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们不会违反规则。

    来到包间里面,少女端详一下这白纸黑字,然后拿起桌上的毛笔,龙飞凤舞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好了。”

    “唉,禇小姐真是修真界的豪杰,一点小事怎么会斤斤计较。”

    掌柜这一嘴的马屁刚好拍在了马腿上。

    “哼。”秦沧笙冷哼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她穿着一件红色的长袍,斜挎在肩膀上,露出里面的黑色窄袖,上面刻着琉璃火。

    ……

    街上——

    “小师妹,那这事算是办好了吧?”奚扶桑又可可爱爱没脑袋一般地凑过来。

    少女瞄他一眼,“也不算。”

    奚扶桑故作深沉地哦一声,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街边的各种小玩意,有木制的小饰品,还有在无衣宗没有见过的吃食。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我请你们去吃扶苏最好的菜。”

    秦沧笙这才想起自己该尽地主之谊,她的头上戴着一层红纱,层层叠叠的下面镶嵌了金石。

    奚扶桑一听这话,耳朵都竖起来了,“好。”

    ……

    扶风阁——

    “三位客官,这都是咱们扶风最有名的菜,这叫做青玉镶白璧,这个叫做沙漠铁扶手,这个呢,叫做千脚观音。

    虽然相貌丑陋,但是味道都是一绝的。”

    秦沧笙望着这一盘是炸青虫,一盘是烤蝎子,一盘是炸蜈蚣,她缓缓放下蠢蠢欲动的筷子,陷入了沉思。

    就连奚扶桑这个小吃货,都如同霜打茄子,焉了,他吞吞口水,第一次开始思考自己面前的这盘菜是能吃的吗?

    元五傻夹了一个蝎子,一口塞进口里,咀嚼发出的声音让包间里的其他两个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好吃吗?”

    此时元五傻的形象在奚扶桑的眼中无比地光辉起来,这简直就是吃货中的皇帝级别的吃货。

    “好吃,很香。”少年又夹起一根蜈蚣放进嘴里,秦沧笙望着那千脚的蜈蚣在他的嘴里,与齿贝相碰撞,与舌头相互缠绕。

    光是看着,就引起她的强烈不适,她嘴角抽搐,招呼小二,“把这些菜撤了吧,给我们来些外地人吃的。”

    这个扶风阁位于扶风最繁荣的街道,对面就是神女像,当听到鼓声响起时,大家都会翩翩起舞,女人们蒙着红色的面纱,头上戴着五颜六色的珠子,一双双眼睛的眼尾上翘,强势得不像话。

    她们如同灵巧的蝴蝶一般,而穿着红衣的男人也在舞蹈,人影攒动,如同一朵沙漠里的玫瑰,鲜红得不像话。

    扶风的人都很喜欢红衣,因为在他们眼里,红色象征着生生不息的生命,同样也是带着神女福泽的圣物。

    “好震撼。”奚扶桑趴在窗户边上,看着这一幕,嘴巴张开,有一种脑干缺失的美感。

    秦沧笙走上前去将窗户关了,“酒足饭饱,说说我们的计划。”

    听到“计划”二字,元五傻立刻一副全面戒备的模样,他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倒像是第一次做新郎官。

    奚扶桑眨眨眼睛,“那章鸦九怎么办”

    “不用管他,他本来就不在计划以内。”

    ……

    十日后——

    衔火宗——

    对于爱穿红衣的扶苏人,婚礼上什么都得是红色的。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