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老鱼
百里奚?樊洛阳听到这个名字后脑袋忍不住抽痛了一下。
百里奚是谁?百里嫖王的大名他可是如雷贯耳,可于子承不是视百里奚如毒瘤吗?为什么会给自己百里奚的号码?难道两人私下里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
“你是哪位?”电话那边慵懒的声音再度传来。
樊洛阳收起了心思,既然于子承给了自己百里奚的号码那就肯定有他的道理。
“我叫樊洛阳,是于子承让我来找你的。”
“于子承?他为什么让你找我?”百里奚的声音里收起了几分慵懒,多了几分正式,但他似乎对樊洛阳提到于子承的名字并不觉得意外。
“我想要变强,希望能得到帮助。”樊洛阳没有拐弯抹角,直接就表明了自己的意图。
樊洛阳的名字作为百里连廊的会长百里奚肯定是知道的,绯色之雾优秀的后起之秀之一,绯色之雾目前最年轻的序列3持灵者,他打电话找找自己想要变强?
于子承这是给了自己一个烫手的山芋啊。
自己该怎么回复他?
利用百里连廊的资源帮助他?非亲非故百里奚可不傻,况且百里连廊之所以这么多年来一直保持了超然的地位,和本身的立场有很大的关系。
再加上会长这不嫖点什么就算是丢的性格,白白帮助某人?不可能的。
那自己还有什么办法?
突然,百里奚的脑袋里冒出了一个想法,随后这个想法就如同一颗种子一般,迅速的生根发芽。
绯色之雾,筑梦师,序列3。
百里奚想到了一个有些冒险的办法。
“我会帮助你进入一个聊天群,至于后续你能不能抓住机会,那就要看你自己了。”
百里奚想到的办法就是将樊洛阳拉入流放之地2聊天群中。
绯色之雾代表着他拥有大型组织的内部消息,筑梦师代表着聊天群里独一无二的牌序,序列3则代表着他的实力。
虽然实力并不是流放之地2的优势,毕竟大部分群友也只是序列1和序列2,但强一些总没有错。
“聊天群?好。”樊洛阳反问。他虽然有些疑惑,但却没有反驳,拥有机会总比坐以待毙要好。
百里奚的聊天群?那里面都会是什么人?带着心中的疑问,樊洛阳决定同意百里奚的提议。
电话挂断之后,没过多久,樊洛阳就收到了一个邀请。
用户羙錵邀请您进入流放之地2聊天群。
没有犹豫,樊洛阳直接就按下了同意。
请确认您的昵称。系统再度提示。
昵称?入群没有丝毫犹豫的樊洛阳此时却陷入了纠结,叫什么好呢?
叫洛阳?太明显了吧?筑梦者?不行,这样基本就暴露了自己的牌序了,既然是昵称,那肯定要尽可能的隐藏自己。
那叫什么呢?
突然,他想到了一个人。
叫老于?这锅甩的有些明显吧,这么做貌似有些不太地道啊。
樊洛阳斟酌了许久,终于输入了一个名字。
百里奚看着手中的手机,群聊里弹出了一条信息。
新成员老鱼加入了群聊。
……
江子暮扭了扭脑袋,又摆动了几下手臂,虽然有些酸痛感,但这都是久卧之后出现的感觉,活动几下就可以恢复。
趁着没人,江子暮也开始确认起了自己目前的情况。
我是不是拥有了第二条牌序?直到这时,江子暮还是有些不太确定自己的情况,因为在所有的记载资料中都没有提及过一名持灵者可以同时拥有两条牌序。
江子暮尝试着凝聚起了自己的精神力,由于之前损耗过大,此时凝聚江子暮还能感觉到脑袋里那阵阵传来的刺痛感。
而随着他精神力的集中,一左一右两张灵牌同时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方片7和黑桃2。
果然是真的。看到眼前的两张灵牌,江子暮才确认了自己真的同时拥有了两条牌序。
收起灵牌,江子暮开始思考起了这一切的原因。
我为什么能够同时拥有两张灵牌?穿越者?貌似不太对,除了能读懂古代文献似乎穿越者并没有带给我什么特殊的能力,双牌序似乎和穿越者并没有什么关系。
天选之人?别扯了,说是倒霉之人还差不多,仅仅才成为了序列1,就多次游走于危险的边缘,说出去恐怕也没几个人会相信。
那到底是为什么呢?江子暮有些不解。
忽然,他想起了自己醒来之前的那个梦境,那个单手托腮随意靠躺在高背椅上的小丑。
小丑?小丑!
如果说江子暮的身上有什么东西可以跟小丑联系上的话,那就只有一个东西。
那张被自己夹在手机壳夹层中的扑克牌!
联想起当日食神兽面对自己手机时的兴奋感,江子暮愈发觉得自己的判断没有错。
他急忙拿出手机,扣开手机壳,拿到那张印有彩色小丑图案的普通纸牌。
joker。
但令江子暮失望的是,这张卡牌并没有什么变化,还是和之前一样,普普通通,没有任何的特殊之处,材质也是普通纸张,随便一用力就会留下一道清晰的折痕。
难道不是这个?江子暮开始怀疑起了自己的判断。
难道是启灵之牌的特殊性?江子暮又转变了想法,开始做出一种新的假设。
那也不应该啊,自己手中的启灵之牌并不是第一张被人发现的,那如果拥有启灵之牌的持灵者就会拥有两条牌序的话,那这么多的历史记录中多多少少都有有所提及,不会完全没有记载。
江子暮百思不得其解,而脑袋里阵阵的刺痛感又时不时的传来,让他暂时放弃了研究。
现在的他想办法弄到拨弄者的进阶材料清单才是眼下的当务之急,而群友风林火山还欠自己一条序列3的进阶清单,但愿他能够给到自己拨弄者的材料清单。
想到这,江子暮按开了手机,一条提示信息映入了他的眼帘。
新成员老鱼加入了群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