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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第 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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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逢五的交易日刚过,土豆村却没立刻恢复成往日的平静,相反,走几步就能遇见村民扎堆议论,可谓暗流涌动。不过,无论再怎么涌动,根源却不复杂,话题焦点也和沉重毫不相关,只不过是因为——小雁家的饭,实在是太香了。

    每天,每到饭点,村长家里必然飘出诱人至极的气味,鲜香十足,香飘十里……不说全村,至少大半个村里人都闻得到,不仅闻得到,甚至光闻着味都能多吃半碗蒸土豆。更要命的是,这户新来的不仅要吃早饭、午饭,甚至还吃晚饭,吃了晚饭又是还加顿夜宵!!简直罪大恶极,太过分了!

    再加上大高天天吹嘘小雁捕鱼多厉害,捕来的河鱼有多好吃,大家原本半信半疑,虽说表面上谁也没表示,可却忍不住暗自垂涎欲滴。直到连村长儿子、媳妇、孙子们都开始吹嘘鱼的鲜香,加上接连十几天,每天好几次的香味诱惑,终于,有人忍不住了,开始动脑筋,想办法。

    有道是民以食为天,这句话半点不差。先前村里人没别的渠道,只会从黑影人手里换购,就算所有人都嫌贵,可逢年过节、红白喜事,也会咬着牙换上一两条来尝鲜。可如今,小雁天天都在河边捕鱼,走过去只不过多费几步路的时间,倘若连家里只有一个壮劳力的大高都换的起,那岂不是意味着价格并不贵?那大家伙是不是也都能可以试着去询询价,换个一条两条的?

    于是,就在村长儿子吹嘘土豆烧鲶鱼的滋味的第二天,就有大着胆子跑来向叶清心询价的第一个人,不仅成功换走了一条鱼,并且十分得意地绕着村子炫耀了一大圈。

    真的不贵!一个土豆就能换!还是这么肥美的一条大鱼,足够全家吃一顿的量!不仅土豆能换,家里的小工具、调料、吃食、野味,只要小雁感兴趣的东西都能拿来交换!

    再接下来,一切就变得顺理成章,第二个、第三个、第一批勇于尝鲜的人来了。

    先是徐家的大儿子,拿了半罐蜂蜜来求换一条鲜鱼,种类不限,好回去给他刚生娃的小媳妇下奶。

    接着是陈家的小老太太,拿了一把野山椒,来给老头子讨点鱼骨补钙。

    之后是何家、赵家、李家、王家。

    自此,叶清心的土豆田,成了村里人除了种土豆之外最爱造访的一个去处。到了捞鱼的前后,熙熙攘攘,热闹得堪比逢五日的广场。

    换鱼的“顾客”越来越多,幸好河鱼的数量足够多,而且怎么捕也不见变聪明,尽管如此,叶清心却不打算把所有的时间都耗费在下篓捕鱼上,便定下每天只捞五篓,除去一篓预留的量,剩下的先到先得,换完为止。如果到晚了没赶上,那对不起,明天再说。

    预留的一篓鱼,除了自己家吃用的量,自然也少不了给村长家的一份,再就是每天伺候完自家田之后,就立刻跑来一边顺便伺候叶清心的田地,一边眼巴巴守着鱼篓的大高一份。

    自从开始卖鱼,叶清心才发现,原来土豆村的人都这么淳朴,鱼拿东西来换还不算完,谁路过他家的田,竟然都不肯白来白走,必定要帮着除除草,浇点水什么的。一来二去,把本就不大的一块田打理得整齐精神,连土豆苗的叶片都恨不得不落上一点灰尘。看着精神十足的秧苗,叶清心理智上似乎明白了点什么,但感情上却坚决不肯承认,他之前种的那一批的确比现在这些差了不是一点半点。

    而隔壁的大高,作为河鱼的第一批忠实食客,又作为“小雁家”田地唯一的邻居,更享受着预留鲜鱼的优待,因此,主人翁意识格外强烈。

    无论叶清心忙不过来、还是忙得过来,一直不计辛苦,自发自愿地跑来帮忙。不仅帮忙,很快,就成了分拣挑鱼的一把好手,并且在拿草串个鱼的功夫,就能教村民一种吃鱼的做法,全程根本不需要叶清心插手。

    最让人烦心的环节,在大高一手包揽面前迎刃而解。既然如此,叶清心也不客气,干脆把每天预留的鱼篓也托付给大高,让他优先挑选——反正村长那边几乎约等于白给,而再单调再没滋味的鱼,经过雁一倾的手调制之后,也会变为五花八门不重样的美味。既然如此,不如把优先选择权拿来做人情。

    反观大高,不仅没意识到自己被当成了廉价劳动力,反而以为得了叶清心天大的信任,干活更加卖力积极,不仅把力所能及的全都干了,还甚至想包办更多,比方说,护送叶清心回家送货上门什么的。

    ——当然,这条被叶清心坚决否决了。

    不论大高心里有多么遗憾,但有了这么个勤快能干,又只要鱼的“伙计”兼“佃农”,叶清心的种田小日子很快从勤快变得腐化了起来。家里有人洒扫做饭,田里有人拔草犁地。每天慢吞吞编几个鱼篓放下水,等鱼数量够了就再把鱼篓捞起来——有时甚至不用他亲自捞,多的是自告奋勇下水去捞的人。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溜走,每渡过一个平和的日子,这份平和就好像更加理所当然。仿佛日子本就如此,本就该这么过,直到永远。

    仿佛他本就属于这个小村,而村里也本该住着一户姓雁的人家。

    而雁一倾,本就该和他进同一间屋,做同一家人,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

    转眼又是交易日。叶清心终于还清了所有的赊欠,盈余的土豆也被他统统换成了铜钱。另外,他用掉了一枚铜币,换来一只带锁的木匣,把盈余的铜钱统统锁了进去。

    当天吃过晚饭,他便十分高兴地捧出这只小木匣,放在了雁一倾的面前,郑重交代道:

    “阿北啊,你虽然还小,可咱们家没有别人,只有我俩相依为命。家里大小事爹都不会瞒着这匣子里是我这些天所得盈余,今日之后,每日扣除日常花用,其余的铜币我都会放在这个匣子中。钥匙我放在第三块床板夏的缝隙间,你可以动用匣子里的钱,但之前或之后,最好告知我一声。”

    雁一倾点点头,道:“有些储蓄终归是好事。阿爹,我也可以赚钱,我也会把得来的铜钱放进去。”

    叶清心笑着摇摇头,把匣子合上,道:“阿北年龄还小,还不到操心存钱的时候。不过爹可以找人帮你做个小箱子,你可以把赚来的铜币放在里面,也可以拿去换喜欢的东西,这样可以吗?”

    雁一倾:“……阿爹也不大,阿爹为什么不用这些换喜欢的东西,却存了这么多?”

    叶清心就等着这一句,顿时,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对雁一倾道:“因为——这些是特地给你存的。”

    “给我存的?”雁一倾茫然眨了眨眼,道,“我没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爹自己留着花……”

    “现在当然不需要。”叶清心一手托腮,一手在雁一倾眼前摇了摇,“总有一天你要用到的。等你长大,成家立业的时候,需要花很大很大的一笔钱,现在不存,到时候倘若不够,让我的小北娶不到心仪的媳妇,那后悔岂不也晚了?远的爹管不了,可至少要攒够这一样。”

    娶……媳妇?

    恍然间,雁一倾眼前闪过大婚的片段,十六抬的花轿,看不见首尾的长队,铺天盖地的红绸。足有百骑的迎亲队伍中,为首的新郎是他的兄长。那人身穿火红绣满金线的大礼服,座下一骑高头白马,手持一对黄金制的长钩,笑吟吟地祭拜了天地与圣祖。他一路骑行,穿过皇宫、皇城最大的正门,直到花轿前才下马,用金钩挑开琉璃珠串的轿帘,牵起新妇的手,登上城楼,接受万众的朝贺与礼拜。自此,永结同心,白首不离。

    再一晃神,新郎似又不再是他的皇兄,站在轿前的变成了自己,那由衷的喜悦几乎满溢而出,他竟紧张得手臂都在轻颤,金钩子,勾住新妇的心,珠连串,自此命途相牵。轿中的人,除了夜夜同眠的那人之外,再无他人,从无他人——……

    他定了定神,眼前哪里有什么花轿白马,分明仍是那张单薄的炕桌,桌对面,枕着一只木匣的,竟与轿中坐着的,是同一个人。

    雁一倾觉得似乎哪里不对劲,可再仔细想,又想不出到底哪里不对劲。想的久了,盯着木匣的时间便也有些久,久到错过了叶清心说了什么。

    叶清心预料中的感动一点也没有,又看雁一倾尽顾着发呆,心里啼笑皆非,又十分复杂,忍不住敲了一下小鬼的脑门,讥讽道:“怎么,现在就开始想媳妇了?你才多大点儿?”

    雁一倾顿时回过神来,赶紧低下头,不敢再多看叶清心一眼,脸更是红得要命。好一会,才嗫嚅道:“阿爹,我没那个意思……”

    他看不见,可灯烛之下,叶清心的笑容,竟然颇有些慈父的意思。

    可即便看不见,就算闭上眼,他脑海里还是被那双眼波辗转的眼睛占满了。

    那么好看,那么灵动。

    无论怒还是恼,无论一颦一笑,都足够销魂蚀骨,足够令他……

    这不对。

    他不可能是他的父亲。

    他想要的,绝不是这样的亲密。

    醒悟的刹那,雁一倾冷汗涔涔,溻湿了脊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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