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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又做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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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师府。

    邱赡没穿官服,一身不打眼的深色长衫跪在堂下,长声道:“李大人救我!”

    太师李纪仁端坐在上:“慌什么。你作为地方官,投其所好,送个歌女给先肃王,难道会是大错?”

    邱赡瑟瑟发抖:“东厂手段可怖下官体衰,三十二道刑罚只怕一道也扛不住啊!”

    李纪仁吹开茶沫:“他不是忙着大婚?哪儿有空审你。”

    “哎呦,李大人。”邱赡跪坐在地,似求救更似威胁:“下官骨头软,东厂要问些什么,那该说的不该说的,我半盏茶功夫就全秃噜出来了,不费功夫啊!”

    李纪仁脸上肌肉微微抖动,被邱赡气得胡子发抖,邱赡是真小人,不保住邱赡,鱼死网破的事儿邱赡做的出。

    他垂下眼,眼睛藏在深深的眼袋之中:“凤明活不了多久,他中毒都快十年了,还能活多久?”

    邱赡冷冷道:“这位九千岁,哪怕只有半天的命,也能把京城搅个天翻地覆!”

    “你要想如何?”李纪仁拍案而起:“再下毒、还是再杀他一次?”

    邱赡丝毫不惧,他掸掸长袍上的灰尘,站起身:“这个宦官得势太久了!我等不及他死,我要让他在活着的时候失势,要他亲眼看着他竭力守护的一切全然崩塌。”

    全然崩塌!

    这是要造反!凤明守护的是什么?是大齐的江山社稷,是皇室血脉的正统!

    这能如何崩塌?难道

    李纪仁猝然一惊,抖着手:“你!”

    “李大人,你老了,被个没根的东西骑在头上久了,您是血性也没了、胆量也没了。你这次选择,可不是天下文人想要的。”

    邱赡继续道:“凤明他作威作福,打杀文官无数,凭什么要等他死了我们直敢支起腰杆,那有甚么意思?”

    “我们要的是堂堂正正地赢了他,把他从天上拽进泥里,永生永世不得翻身。我们要的是彪炳千秋、从龙之功,先帝没有儿子,大齐的正统早断了,我们拥立谁,谁就是正统!我们要重塑文人清名,彻底铲除阉党,要重写史书,要万载后,所有人都知道我们是对,他凤明是错!”

    李纪仁瞳孔巨震,被邱赡言语惊赫,他重重喘着粗气:“你们你们要”

    “史书是文人写的。”邱赡面寒如铁,语气森然:“文人的风骨、文官的气节等不及凤明死,等他死了才敢推翻他,我们就是齐朝历史上最大的笑话!”

    邱赡冷笑道:“人心所向啊,李大人。这次文官的心思您把握不住,这把太师椅,您是坐不稳了。”

    集合在一起的文人士子是把所向披靡的双刃剑,曾经割向甄岐,如今也终于割到他李纪仁头上。

    李纪仁摇摇头:“凤明权势滔天.”

    “那您就坐在这儿——”邱赡放肆道:

    “断看我如何这把只手遮天的九千岁赶出京城。”

    景恒努力张开眼——漫天黄沙!

    又做梦了吗?

    黄沙被风卷起,打在他鼻子上,好痛,景恒把鼻子埋在爪子下面。

    爪子?

    他又不是人了?

    景恒打量自己:他的四肢长而强健,满覆灰绒,脚掌肉垫膨大,前肢有五指,趾端露着短爪,一脚踏在沙地上,印出个漂亮的梅花图案。

    狗吗?

    靠,一定是因为凤明天天骂他狗东西,他才会做梦变成狗!

    他站起身,甩甩毛抖沙子。

    天啊,这抖毛的动作他着实过于熟练,就像他经做了很久狗一样。

    景恒垂下耳朵,鼻间抽动,在风中轻嗅,血腥气,好甜。他舔了舔鼻子。

    什么鬼,他竟然觉得血腥味好香,都流口水了!

    做动物就不能有点出息吗。

    景恒神烦,抑制不住食肉动物本性,朝香味来源奔去。

    四个爪子,会顺拐吗?

    完全不会。

    顺拐的话,还能走路吗?

    景恒尝试同时出前后爪,瞬间失衡,紧接着一个华丽的脸刹——

    疼疼疼疼疼!

    凤明提起剑,警惕地转身,然后看见一头大狼在奔跑中原地起飞,硕大的狼头擦在沙地上,撅着屁股跐溜出去好远才停下。

    难道是沙狼特殊的捕猎技巧?

    就像雪狐会原地高高跳起,再一头扎进雪里那样。

    这头狼体型庞大,体长六尺有余,站起来怕是比人还高。

    凤明身上带伤,不敢掉以轻心,将配剑挡在身前,后退两步。

    景恒摔得晕头转向,他趴在地上,吐出口中沙子,甩甩头,被血香味勾着看向下风口。

    是一个身穿银铠的瘦高将军,带着防沙面罩。

    景恒仰首轻嗅,那人受伤了。

    他现在虽然是个狗,本质还是人,人血再香,他也不会吃罢。

    怎会越闻越饿,心里火急火燎的,景恒吞了吞口水,心想我就看看,不吃。

    他俯下身,做出捕猎的姿势。

    这是不吃吗?

    凤明见状,当即抽出配剑,长剑银刃如电,上刻小篆‘定山河’。

    景恒皱起眉头,这人提剑的姿势,为何这般像凤明啊。

    他直起身,向前两步,那人变换剑招,将剑尖对准景恒。

    被凤明拿剑对着的人,大多都死了。

    唯一见过这招多次、且没死的,天上地下只有景恒一人

    这一招景恒可太熟悉了。

    他半俯下身摇尾巴,吐出舌头,耳朵背向脑后,嗷呜了一声,叫凤明老婆。

    东厂养过细犬,凤明知道犬类这种姿势是示好之意。

    他现在带伤,也不想贴身和狼缠斗,狼是群居动物,这般大的一只,他就是不受伤,要打一群也不容易。

    凤明从小就很得动物喜欢,见状降低警惕,收剑倒负于身后,唤了一声:“大狼,过来。”

    景恒疯狂摇尾巴。

    他都变成狗了,凤明还认得他,真是人狗情未了,这不是感天动地的他看了眼自己的光亮皮毛,灰狗传?

    比白蛇传差好多啊。

    他一步一个梅花印,稳稳踩在黄沙上,在一串梅花爪印中优雅地走向凤明。

    凤明伸出手,抹了抹景恒的头,景恒轻嗅凤明的手是他老婆的味道,就是没有药味儿,他还得看看脸。

    景恒人立而起,扑向凤明。

    凤明负在身后的定山河微动,终究没有出手,任由大狼把爪子搭在他肩头,大狼在他肩头拱来拱去,毛发蹭得好痒,凤明忍不住笑了出来:“别蹭别舔啊!”

    凤明往后躲,这头大狼极沉,他腿上本就有伤,一时受力不住,倒在地上,脸上的面罩也摔了下去。

    被猛兽扑倒,是件极危险的事情。可不知为何,凤明却不紧张,他转过脸,和那头大狼对视。

    景恒僵在原地,脑中尽是白日里听过的话:

    【十九岁的凤明意气飞扬,容色熠熠,打马过长街,掷果盈车,满楼红袖招。纵然知道他是宦官,想嫁给他的姑娘仍然能从城南排到城北,原因无他,两个字——好看。】

    二十九岁的凤明已经恍若谪仙,景恒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十九岁的凤明是什么样子、有多好看。

    原来这么好看——

    唇红齿白,眼神明亮,带着磅礴昂扬的朝气,与谁敢争锋的锐气。

    轻剑快马、纵横天下。

    十年间,朝阳化作暮雪。

    逍遥自在的少年郎,成为了喜怒无常的九千岁。

    这是少年时的凤明。

    谁能不爱呢?

    这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还是他的回到了从前?

    管他呢,先亲老婆。

    景恒去舔凤明脖颈,凤明揪着他耳朵推他,声音也带着清亮透彻的少年感:“别舔我脖子!”

    【在西燕边漠时,我遇见过一头大狼,它就喜欢舔人脖子。】

    景恒忽然想起凤明曾对他说的那头狼。

    景恒蓦然停下,从凤明黑亮的瞳孔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耳朵平行地垂直竖立,吻部比狗长而尖,口也较为宽阔,此刻正吐着舌,露出尖利牙齿,尾巴下垂,毛发蓬松。

    这是一头狼。

    原来我就是那头喜欢舔他脖子的狼!

    景恒三观巨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回到了从前吗?还在一头狼的身体里?

    他伸出爪子刨地,想写字给凤明看,可爪子落到沙地上,他忽然发现——他忘了怎样写字!

    景恒愤怒刨沙!

    “大狼!”凤明站起来躲远了些。

    景恒将鼻子埋在沙粒,好气!

    凤明一动,身上有阵阵血腥味传来,景恒凑过去,发现凤明的小腿受了伤,血从武服中渗出。

    他伸出舌头,舔舐凤明的伤口,舔了两下倏忽顿住。

    希望他没有狂犬病。

    就当他没有吧。

    景恒继续舔,凤明摸了摸景恒软乎乎的耳朵。

    痒,景恒抖抖耳朵。

    他趴在地上,示意凤明骑上来。

    凤明又揉他耳朵,狼的耳朵手感极佳,软骨带着韧性,毛茸茸热乎乎的,凤明爱不释手:“不必了,我身上的铠甲和剑都很重。”

    景恒用湿漉漉的鼻子拱凤明。

    凤明只好解下铠甲,单提了那把长剑,跨坐到大狼身上。

    这匹狼好温顺,他环抱着大狼的脖颈:“我要回营地,在这边。”

    景恒朝着凤明指的方向,先试着走了几步。

    稳稳背着凤明的习惯,即便变成狼也保留了下来。凤明稳当地俯在他身上,他逐渐放开步子,四爪离地,在沙地上驰骋。

    他通过灵敏的听觉与嗅觉,找到了一处绿洲补给。凤明渴坏了,踩在沙子上,踉跄着去在湖边鞠水。

    沙漠的白天又干又晒。此处无人,只有一头灰狼,凤明没有顾忌,解开衣裳,赤身走入湖中冲凉。

    景恒卧在草地上,狼眸半眯,假寐着偷看凤明脱衣。

    凤明随手接下银冠,乌发从手掌间乍泄散落,遮住伤痕累累的锁骨与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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