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平地高楼万丈起,枝繁根深却弱鸡
殊不知,他们能够精准预测,是因为他见到了角落里那些圆,一辈子也见不到的知识。
当我们变成了和他们一样大的圆,看到了他的全貌的时候,你猜会发生什么?
试问:如果牛顿、拿破仑知道的是真实的历史,是不是他们随意发出的感慨,就能让我们惊为天人呢?
也就是说——他们不过是说出了真相而已。
比如这本书,我注意到一个事情,最近的评论都在说在我这里学到了知识,那么恭喜你们,你们的圆,已经囊括了他们,你们随意的一句话,就会让他们惊为天人!
……
西方是神权至上。
神权强悍到了什么地步——因为身上有痣,被折磨死的西方女性,最少在几十万以上。
单单罗马教廷统计的人数,就超过了十万之多!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女巫运动。
这些人,还大都是生育年龄的女性!
女性在封建时代是什么?
财富,劳动力的保证,国家安稳的根本!
也可以说是国家的未来!
就算是以抢劫起家的鞑清集团,都还知道杀死老弱,掳走生育年龄的女性呢!
欧洲封邦国的君主们,能不知道女性的好处吗?
但是,教皇一句话,这些“优等资产”,就这样被绑在十字架上烧死了……
莫说是女性了,就算那些国家君主,还不是教皇一句话,就给灭了!
教皇权力之大,可见一斑。
利玛窦可是教皇的特使,就算在后世,也是红衣主教了!
这是教皇的继承人啊!
按照华夏的规矩,这不就是太子么。
若是现在,基于认知的圆已经足够大,我们能知道西方的本质。
但是,在封建时代,讲究君臣这一套的时人,他们不知道啊!
得到了圣教“太子”利玛窦,亲口许诺“三柱石”高位后,徐光启、李之藻和杨廷筠等人,还能不尽心尽力完成“自家”事业啊!
现今有记录的最早翻译华夏典籍为拉丁文的传教士,名叫利玛窦。
他为何处心积虑要翻译华夏典籍呢?
还给用拉丁文注了音!
总有人说利玛窦将先进的西方技术,带到了大明,却不知利玛窦传入大明的只有《天主实义》、《天主教要》、《二十五言》、《主的祈祷》、《圣母赞歌》、《教理问答书》。
只有这几本是他独立完成的。
反倒是言之凿凿传入大明的科技书,竟然都要汉人帮忙合作,才能编撰出来。
却不知这散播科技,究竟是西学东传,还是东学西偷呢?
……
好吧,这都是猜测!
但是,按照阴谋论来推断——谁是最大利益即得者,谁就有最大的嫌疑!
在刑侦上,这是破案的准则。
那么,谁是利益即得者呢?
最后的结果就是——大明官方一改往日态度,准许利玛窦等人传教,还准许西人深入内陆各个县城传教。
禁令消失了,国境开放了……
传教士可以在士绅的帮助下,翻译华夏典籍了……
利玛窦的成果有多大?
单单一个北京城,有名字记录在册的,截止1605年,就有200余人信奉了西方教!
(此时,距离利玛窦来到华夏,仅仅只有23年时间。)
这些人,几乎全部都是有官职在身的官员阶层!
剩余的寥寥数人,不是官吏,却也是豪绅集团,甚至还大都是持有“官籍”、“士籍”的上等人。
(按照明朝的户籍制度,只要考中了秀才,全家就脱离民户。
比如徐琦,他家族本是罪籍,徐琦考中进士后,全族脱离罪籍,恢复钱塘徐氏的望族堂号。
明朝的户籍制度虽然划分的很细,但是,却是可以转变的。
比如一代名相张居正——军户出身。
明朝最出名的就是贱户制度,比如:乐籍、罪籍等。
有足够多的证据证明,这些贱户虽然不可直接科举,但是却能够绕路前行的。
他们想要脱离苦海,唯一的办法就是先从军,再图变。
或以战功脱籍转军户,或以读书科举转士籍。)
利玛窦定下“利玛窦规矩”后,传教的目的性竟然如此“专一”!
从利玛窦开始执掌传教事业,到他死亡,不过短短28年时间。
利玛窦规矩建立时,距离他来到大明,更是只有几年时间。
为什么这些大明既得利益者,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就忽然转变了风向呢?
在短短的二十几年内,成果就如此巨大呢?
我有个合理的猜疑:
这不得不说,恐怕与利玛窦开出的“绿卡”,还是保证异国他乡统治权的绿卡,有关了!
(兄弟们有没有什么想说的?是不是和某些人很像?)
同时,在这些人的帮助下,利玛窦拿到了大明官场的入场券。
不知何时起,利玛窦开始组织人手,翻译华夏典籍,并且用拉丁文对华夏典籍进行注音……
圣方济各·沙勿略,汤若望,龙华民,罗明坚,邓玉函,南怀仁……
据不完全统计,明末时期,来到华夏的传教士多达数百人!
西方人对华夏典籍的翻译、盗取,是有组织,有计划,有分工的!
甚至,他们打入了朝堂,一方面牢牢的抓紧了统治阶层,一方面深入华夏各地。
当时的华夏大城,不管是山陕,还是两湖两广,甚至四川,都建立了教堂。
究竟有多少典籍被翻译、被偷盗、被购买、被索要、被赠送……运回西方,这是一个未知数!
这些文化的事情先揭过。
……
再看看当时的西方:
当蒙古人的铁骑,踏破了西方的城堡城邦制,并带去了来自华夏的先进文明后。
贫穷、野蛮、落后的西方人,第一次睁开眼看到了世界。
被打爆了的高贵欧罗巴,成批量的匍匐在蒙古大军的脚下。
蒙古并没有像对待华夏子民那样,对待欧罗巴们。
而是将他们作为了色目人的一部分,吸收进了蒙古政权内。
元代重用色目人,地位更是仅次于蒙古人,要比汉人(北方金国、北宋统治区等先投降的人群)、南人(南宋统治区百姓)高多了。
四等人制中,色目人是二等人,上到军队将领、政府官员;下到大商人、承包税收(元代是包税制,将地方税收打包卖给商人)。(四等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
汉人不能做的官,色目人做;
汉人不能做的事,色目人做;
汉人不能杀……
呃!
啐!
串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