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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章 论无耻,他们才是祖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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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田地,历来都是归属皇帝所有的。

    先秦时期,就有这样的规定“山林河泽,皆归君有。”

    就算是在后世,这样的田地也存在,大的叫做“国家农林牧场”、小的叫“村小组集体所有田”,一样没有包产到户!

    (这一点,若是书友有亲朋在村大队做事,稍微问一句,就会清晰的明白!)

    土地会荒芜吗?

    只要缴纳赋税之后,还有剩余,勤劳的华夏百姓,就不会让土地抛荒!

    因此,这种隶属于国家专有的土地,租赁给了需求土地的百姓们耕作。

    有专门机构,按照一亩地三分银子的比例,征收银钱。

    然后转交给拨付所有人,也就是宗室、勋贵。

    因为土地的特殊性,这个征收比例,在三十税一的大明,是很重的!

    当然,比起军屯田地的过半税率来说,却又低了很多了。

    按理说,这个拨付,与文官是无关的——因为这类土地,属于特殊性质,归属皇帝私有,租金直接充入专项收支。

    户部是无权收税的!

    好了,解释清楚了藩田、养赡田的土地来源,就会发现一个很明显的问题——与士人记载不符!

    难道是有人在黑?

    为啥明明白白的有条规可查,他们要黑这项制度呢?

    至于为什么会被黑了几百年——仔细考虑一番这事伤害了谁的利益,就会明白了。

    最简单的一个道理:

    比如军屯田,官方规定税率在六成以上!

    若是有人在官面上,给土地改变性质,变成民户所有——则为三十税一!

    这可是实打实的减税了啊!

    想屁吃!

    政策漏洞而已……

    他们会将税收到自己家,然后只给朝廷交更改后的税赋。

    底下的泥腿子,照样按照六成来交,到了侵吞土地者这里,变成了给国家缴纳三十税一……

    这是多少的利润?

    若是再将这些土地,挂靠士绅名下呢?

    变得更离奇了——他们一个子都不用交!

    因为朝廷对士绅有免税田!

    秀才80亩,免除自身差役;举人再加400亩,免除自身加户内2丁差役;进士再加2000亩,免除自身及户内四丁差役。

    当了官之后,视品阶高低,还有附加。

    就算是没当官,举人也可以再加1200亩,进士,最高可免除3350亩!

    这简直是天大的漏洞啊!

    人家能不鲸吞土地?

    为了利益最大化,最低级的一个操作,就是侵吞军屯田、宗藩养赡田!

    举几个例子吧!

    明末时期,无锡有个家族,姓邹。

    在嘉靖时,当家人叫邹望。

    那时候,邹家有田三十万亩,仆人三千,庄园四十座,收租的账簿编号,从001一直排到了600。

    这是巅峰时期吗?

    不是!

    后来,邹家单单每年的田租收入,就高达三十万两白银!

    就这,还不算商铺等其他营收!

    然而,在时人的记载中,邹家仅仅只是一个二流家族,连无锡的顶尖都算不上!

    这是不在官场混的豪门!

    官场的士林人物呢?

    比如徐阶,单单他个人名下的田产,高达六万亩!

    徐家有田地40万亩!

    庸户不下万人!

    甚至还有一个织工上千人之多的大型纺织作坊……

    就算是仕途不得意的董其昌,名下田产也多达万顷!

    这是顶层豪门了吗?

    一样不是!

    在上层士绅眼中,他们屁都不算!

    顶层的……谁他么敢记载下来?

    弄不死你!

    (x郡主高呼内行……)

    而明朝朝廷的田税收入呢?

    还特么不到400万两!

    也就相当于13个邹家的地租收入罢了……

    ……

    按理说,士绅应该感谢大明朝廷啊,毕竟这可是海一般的财富啊!

    然而……

    还真是那句老话:

    资本家啊,给他300的利润,就会出卖绞死自己的麻绳!

    士绅没有最贪婪,只有更贪婪!

    他们四处侵占土地,将国家特定的土地占完了还不算,又打了民田的主意……

    无数百姓的土地,到了士绅手中!

    至于历史书上的说法是百姓投献……

    呵呵~~!

    一方面土地所有人是自己,能够祖祖辈辈传下去!

    一方面是别人的名字,全靠别人良心,才能保住本属于自家的田地……

    傻逼都知道怎么选择!

    投献——不过是为了给自己洗白的说辞而已,当不得真!

    这是低级套路。

    士林人物更牛逼的骚操作,来了!

    挂靠自己的名下,也就自己活着时候能够享受免税,一旦自己身死,家里又没有人当官,那就完蛋了……

    那咋办咧?

    给父母官送礼,交好他们,好让他们遮掩一二。

    反正今天你给我遮掩了,来日也会有人给你遮掩,今日你揭穿了我的老底,明日就会有人整死你这个破坏潜规则的“混蛋”!

    因此,士绅一直都在互相掩护,遮掩士绅兼并土地这个“丑陋的毒瘤”。

    ……

    严格来说,士绅免税田是人亡政息的产物。

    比如张三考中了秀才,就可以得到80亩土地的免税额度。

    但是张三死了之后,这个资格就没有了!

    也就是说,士人这个身份,免税时间并不长。

    大明的法律规定中,考中士人阶层后,只能起到短暂免税的作用。

    虽然说获得免税资格的士人死后,没有几个人家会交出免税的田地,他们依旧会霸占一段时间,等后人崛起。

    但是,这么一来就会变得很危险——若是后人没有读书中用的,一旦爆雷,就是身死族消的下场。

    因此,他们就选择了另外一条路——资助寒门学子或者族中子弟,待他们考中秀才,则将自家“女子”许配为婚。

    通过广撒网,来获得继续免税的资格!

    (wy哭晕在了直播间,骂骂咧咧的退出……)

    当然,这两种方法,是一般人的操作手段。

    对于那些士林大佬来说,这玩意太小儿科,他们钻研出了另外一条路子——

    将侵占来的土地,挂在自己名下一部分,把大头,给挂靠藩王名下!

    藩王可是长久存在的啊!

    只要将土地挂在了藩王名下,以后就再也不用交税了啊!

    尼玛,这可是子子孙孙都不用交税啊!

    反正收粮的胥吏在他们的掌控中,照样收了泥腿子的高额税赋,拉到自己家中——鬼知道啊!

    这才是一劳永逸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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