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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前往北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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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两旁此时聚集着许多百姓,在看到莫锦程他们的队伍时,纷纷下跪行礼,嘴里高喊道,“恭送摄政王——,摄政王千岁——”

    自从莫锦程当了摄政王之后,减免了百姓们的税收,边关的战事也平静了下来,从百姓们看到莫锦程时欢喜的表情就知道如今的他深受着百姓们的爱戴,他们在知道莫锦程要前往北疆时,今日早早的就等在街上来给莫锦程送行。

    听到声音的林绾玥挑起车帘向外看去,就看到街道两边聚集着众多的百姓跪在地上嘴里喊着“恭送摄政王”,看到百姓们的举动林绾玥就知道莫锦程一定是个为国为民的好摄政王,不然百姓们也不会一大早就出现在街上来送行了,想到这里林绾玥挽唇一笑,心里对莫锦程的爱意又深了几分。

    队伍在百姓们的恭送声中出了城门,此时已经快到了夏末,但郊外的野花开的还正娇艳,一眼望去五彩斑斓甚是好看。

    南楚国位于中部以南,而北疆位于大陆的最北端,所以两国的节气大为不同,南楚此时还是夏季,北疆却已经是初秋了。

    林绾玥让妗书和苒画将马车的帘子挽起来,微风从外面吹进来,吹起了三人的发丝,林绾玥靠坐在窗户边,享受着这一刻的微风拂面,花香沁鼻。

    苒画倒了一杯茶递给林绾玥,含笑说道,“王妃快尝尝这菊花茶,这可是王爷特意命人寻来的,用来清热降火是最好不过的了”。

    林绾玥接过苒画递过来的茶杯,低头喝了一口,不由惊讶道,“这是新鲜的菊花?”

    苒画笑着点头。

    “这个时节上哪去找新鲜的菊花?”林绾玥好奇问道。

    苒画解释道,“北疆已到了初秋,培育早的菊花也已经盛开了,王爷见王妃这几日有些上火吃不下东西,所以就命人去寻了这些菊花来,前几日才到,就连忙命人制成了这菊花茶。”

    林绾玥看着杯子里淡黄色的菊花茶,心里一暖,前些日子她确实有些上火,如厕也有些不通畅,可是这些事就连妗书她都没说,他竟然会知道?想到这里林绾玥脸上不由得有些发烫,心里有些不好意思,那种事被他知道了多羞人啊!

    林绾玥想着心事,没有察觉到马车停了下来。

    “王爷——”,妗书和苒画感觉到马车停了下来,不一会儿就看到莫锦程掀起帘子走了进来。

    听到声音的林绾玥回神就看到莫锦程走了进来,坐在了她的身旁。

    莫锦程冲着妗书和苒画摆了摆手,两人连忙起身出了马车向后面放置行装的马车走去。

    此处出行他们一共带了四辆马车,最豪华的这辆专供林绾玥使用,其余三辆是用来置放行装和杂物的。

    见马车内只剩下了他们二人,莫锦程拉着林绾玥的手,将人往自己怀里揽了揽,声音温润道,“这样坐着累不累?”

    林绾玥躺在莫锦程的怀里摇了摇头,“这马车布置的这般舒适一点也不觉得累。”

    莫锦程笑了笑,用下巴摩擦了几下林绾玥的头顶,“不累便好,距离前方驿站还有大半日的路程,受不住了一定要跟我说,千万不要忍着。”

    虽然马车行驶的还算平缓,但这毕竟是郊外,不比城中的官道,路上泥坑碎石随处可见,马车行驶中难免会有颠簸,男子尚且还能承受,但林绾玥身为大家小姐,身子又娇弱,这般坐下来身子骨可不得散架。

    城中距离最近的驿站需要一天的路程,莫锦程只有到了驿站才好安排带着林绾玥先行,如今队伍壮大,难保会有其他眼线混进来,他不能明目张胆的离开,需要好好安排一下。

    “好~”,林绾玥仰着头对着莫锦程甜甜一笑。

    莫锦程揉了揉林绾玥的发,亲昵道,“困不困?要不要睡会儿?”

    被他这么一说,林绾玥觉得还真有点困了,早上起的太早,她都还没有睡饱呢!

    为了坐着舒服一些,在出了城门之后林绾玥身上的珠钗首饰已经被妗书和苒画伺候着取了下来,衣服也换了一身舒适的。

    两人躺了下来,外面阳光明媚,微风徐徐,只能听到马蹄和车轮滚动的声音,林绾玥躺在莫锦程身边,却怎么也睡不着。

    “不想睡吗?”莫锦程低头就看到林绾玥扑闪着一双水灵的眼睛。

    “睡不着”,林绾玥拉了拉莫锦程的衣袖,“要不你讲故事给我听吧,说不定听着听着我就睡着了。”

    莫锦程闻言宠溺的揉了揉林绾玥的头,“讲故事啊?我想想啊”

    “吭吭,”莫锦程清了清嗓子,便开始讲起了故事,“从前,一户有钱人家为了培养出一个读书人来光宗耀祖,就把家中的独生儿子送进了一家私塾,十几年过去了,这个有钱人家的少爷斗大的字还认不得几个。一天,他家来了一个有学问的客人。他父亲把客人请到厅内,两人喝茶聊天,他听说来了一位有学问的客人,想见一见,可是又一想:在有学问的人面前不能显得自己没有学问,于是随手拿了一本书走进了大厅。客人看到少爷进来,手里还拿本书,便恭维道:“少爷是喝墨水的人,想必学问也一定不浅了。”他父亲听后摇头说:“读书十载,胸无点墨,不堪造就。”少爷听了,心想:原来自己之所以不会念书,是因为没有喝墨水呀!于是他回屋磨了满满一碗墨,咕咚咕咚地喝了下去。又觉得不够,又磨了一碗,一仰脖又喝了下去,然后兴冲冲地跑到大厅,对他父亲说:“爹爹,可不要再对别人说我胸无点墨了,我刚才喝了一肚子墨水,以后应该说我‘满肚子墨水’了”。”

    莫锦程讲完就听到怀中传来林绾玥的大笑声。

    “哈哈哈哈哈哈,”林绾玥捂着肚子大笑出声,“这个少爷可真有意思,哎呀,太逗了。”

    听着林绾玥欢乐的笑声,莫锦程的脸上也染上了笑意,看着身边笑的捂着肚子直打滚的女孩,莫锦程担忧道,“慢着点儿,小心一会儿笑的肚子该疼了。”

    林绾玥擦了擦眼角笑出的眼泪,其实故事好笑倒是一部分,另一部分就是听莫锦程一本正经的讲这种故事她便觉得莫名的有喜感。

    林绾玥躺回莫锦程身边,目光闪闪的看着他又道,“还想听。”

    莫锦程看着越来越精神的林绾玥,无奈一笑,将她揽入怀中轻轻拍打着她的背,像哄小孩一样继续讲起了故事,“很久以前凤凰只是一只很不起眼的小鸟,羽毛也很平凡,丝毫不像传说中的那般光彩夺目,但它有一个优点:它很勤劳,不像别的鸟那样吃饱了就知道玩,而是从早到晚忙个不停,将别的鸟扔掉的果实都一颗一颗捡起来,有一年森林大旱,鸟儿们觅不到食物,都饿得头昏眼花,快支撑不下去了,这时凤凰急忙打开山洞将自己多年积存下来的干果和草籽拿出来分给大家,和大家共渡难关,旱灾过后为了感谢凤凰的救命之恩,鸟儿们都从自己身上选了一根最漂亮的羽毛拔下来,制成了一件光彩耀眼的鸟衣送给凤凰,并一致推举它为鸟王,以后每逢凤凰生辰之时,四面八方的鸟儿都会飞来向凤凰表示祝贺,这就是白鸟朝凤的故事。”

    莫锦程讲完后半晌没有听到林绾玥出声,低头一眼只见怀中的女子已经闭着眼睛睡着了,莫锦程满含柔情的在林绾玥额上印了一吻,拿过一旁的薄被给她盖上,心满意足的拥着怀中的人也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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