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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 章 猞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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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斥候快步走进峡谷。

    道路有点难以分辨,并不太好走,虎刺草从路边已经探到路中间,严严实实遮挡住本来就如草灰微线的小路。这种草在妖精世界里非常常见,据说它有一种神奇的本领,能够分辨出路人的来意,然后决定是不是该悄悄而迅速隐藏、遮挡住道路,让来人无法找到前行的方向。不过,实际上虎刺草只是生命力过于顽强,生长速度超快,它们最喜欢覆盖,对于任何露出泥土的地方无法忍受。

    斥候抬起手,让火焰探出指尖。

    虎刺草转移方向,它能感受到这股力量。

    斥候沿着逐渐清晰的道路一直走到峡谷中第一座房子前,他放慢脚步,因为他看见房子前一个老头坐在一把躺椅上,正静静看着他。

    午安,愿清风永远与您相伴。

    斥候礼貌的问候道。

    老头看看他,用手指指耳朵。

    斥候马上用手比划了几下,略带歉意的向老头点点头,刚想离开继续往前走。

    欢迎你回来,孩子!

    斥候诧异的看着老头,回来?

    她们需要你的帮助,去吧,不要太着急,给她们适应的时间。愿流水永远和你相伴。

    老头看着他,露出微笑。

    她年纪非常大,蓝色头巾下露出白发,脸上皱纹密布,只是她的眼睛还依旧明亮。斥候努力回忆,却一无所得,这让他更加抱歉。

    你认识我?

    他用手语问。

    老头点头,不过,他好像不愿意再说什么,挥挥手。忽然,斥候看见老头膝盖上搭着的灰色毯子动了起来,一个动物探出头,发出一声叫声。

    对于妖精世界,真正的野生动物几乎不存在,它们或多或少会受到环境影响发生了种种变异,这也没有办法,只有这样,它们能把自己作为食物的命运稍稍改变一些。不过,这也仅仅是暂时的,而一些动物很机敏,它们从密林中溜出来,寻找更好的活命办法。出现在斥候面前的,正是其中一只。

    一只猞猁。

    斥候并不熟悉这种动物,在人类世界,这种凶猛狡猾的猛兽就像鬼魂一样难觅其踪。在几百米内,它们就能听见人或者动物的脚步声,并且立刻做出正确判断,是潜伏袭击,还是远远逃开。从来没有人见过这种动物的真实面目,也正因为如此,它们显得尤为神秘而充满危险性。

    斥候之所以能认出这种动物,还是与他的兴趣和见识有关。他喜欢一切动物,不管是大的小的,长得温顺好看的,长得丑陋凶恶的,他为此读过厚厚的动物百科全书,兴致盎然,不知疲倦欣赏那些文字和照片,并且深深印到脑海里。当然,斥候也会很小心避开那些只有原始本能的危险生物,比如说一条毒蛇,一条鳄鱼,一只毒蜘蛛。他不责怪它们的行为。天生如此,这是它们保护自己的必要手段,只要你别去触犯它们的领地,威胁到它们,这些动物绝不会贸然发动进攻。对于那些有头脑的动物,斥候则很愿意接近,希望自己能作为她们的朋友,因为斥候认为,与动物建立起的关系纯真而牢固,一旦她们认可了你,就绝不会背叛。

    这一点非常重要,斥候对背叛深恶痛绝。

    斥候在进入军队之前,他的足迹几乎遍及整个人类世界。他在寻找什么吗?也许是,不过很多时候,当他在海上漂流,穿过沙漠,翻越高山,咯吱咯吱踩着厚达几米深的积雪,冒着寒风越过冰封的海峡时,他脑子里几乎是空空的,就像一只被喝完的易拉罐,什么都没有。但是,每当在旅途中遇见一只或者一群动物,这只易拉罐似乎又被迅速填满,他爱它们那份轻盈,那份好奇以及那种与生俱来的纯真。

    猞猁看着斥候,它的相貌在斥候来看,简直美丽极了。金色的眼睛,光滑的,由白色和黑黄混杂的皮毛,大耳朵上一缕白毛,如同两簇燃烧的白色火焰,而它悄悄走出来时,体态轻盈而端庄,更让斥候惊叹不已。他从来没有如此接近过这种动物,他曾经在森林里见过这种动物,不过,它们就根本不给他接近的机会,轻轻一跳,便神奇般消失在积雪覆盖的密林深处,留给他只有两行梅花一般的足迹。

    你好啊。

    斥候轻声说。

    他驱动芒噬功,用以把情感放进眼睛里。他相信,面前这只看起来很危险的小动物一定能看懂自己的,我是安全的,无害的,我只是单纯的想接近你,而绝不会有任何不良企图。斥候有双令人过目不忘的黑眼睛,纯洁,温良,带着隐隐忧伤,当这双眼睛凝视你时,你会情不自禁因为好奇而与他亲近——这双眼睛对于那些习惯于躲躲闪闪的人来说,非常不习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盲目接近一个陌生人,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可猞猁并不是人。

    只是一个短如电闪的瞬间,它昂起头,叫了一声,同时,它扭头看看老人,似乎在发出询问,在看到老人挥手后,它走近斥候,把两只前爪伸出来,就像一只晒足太阳,准备去扑食的小猫,伸展身躯,而后就蹲下身躯,目不转睛盯着斥候,那样子似乎在说。

    好吧,我可以接受你,你愿意接受我吗?请快给我一个答复。

    斥候一阵心动,他静静思索片刻,然后伸出左手。

    正午的阳光下,他的手掌晶莹雪白,掌心一团红色火焰随着微风摇曳。老人眯起眼睛。

    这时,他听见老人又开口道。

    他叫嗒嗒,是用我孙子小名起的,我觉得他好像不太喜欢这个名字,不过我老了,想不出更好听的名字。既然你发出邀请,他也同意,你可以给他改一个他更喜欢,或者你更喜欢的名字。不过。。。。

    老人咳嗽起来。

    不过,别当着我的面。。。。。。我喜欢,嗒嗒,多好听的名字。再见,愿流水永远与你相伴,年轻人,再见,我的嗒嗒。

    愿清风永远与你相伴。

    斥候深深弯下腰,不过老人似乎没看见斥候这个感激的动作,也许,是因为老人不想看,或者说了太多话,让他十分疲倦。斥候看见老人垂下眼帘,只用了不到一秒,就发出轻轻的呼声。

    他睡着了。

    斥候低下头。

    叫你什么好,小家伙,我要好好想想。或者还叫你嗒嗒。

    斥候又看看老人,老人头歪着,好像睡得很香,一丝口水从他嘴角滴下来。嗒嗒,这名字好古怪?

    那只猞猁从喉咙里咕噜出一个奇怪的响动。

    斥候眨眨眼。

    好吧,你不喜欢嗒嗒这个名字。嗯。。。

    斥候努力思索起来,名字多么重要啊,他想起那些熟悉的名字,想着想着,眼前仿佛又看见那一张张面孔,就如同一张张风景掠过眼前,飞驰而去,一去不复返。

    雨果,居里,梵高,亚历山大。。。。。。

    他说了一串名字。

    那只猞猁却一直没反应。

    忽然,斥候大笑起来,他意识到自己和那个老人犯了想当然的错误。

    嘿,你是女生,对吗?所以。。。。。。

    他笑得乐不可支。

    但马上他又迷惑起来。

    你怎么知道这些名字不适合你?

    爱洛。。。爱丽儿。。。茉莉。。。茉莉?

    猞猁喉咙里终于再次响出呼噜声,它看看斥候的手。

    好吧,看来你喜欢茉莉这个名字。

    斥候蹲下身体,再一次亮出左手掌。

    茉莉,好姑娘,我需要告诉你,这是一个神圣的约定。我还要走很远的路,很可能要回到你讨厌的那个世界里,跟着我不轻松。懂吗?

    猞猁瞧着他,歪起脑袋,张大嘴巴,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那样子极不耐烦。这个哈欠使得它那张本来看起来冷酷凶恶的脸显得有点滑稽,斥候笑了笑,这家伙很有意思。

    斥候伸出手臂,

    尔之生命,吾之生命,不离不弃。

    随着他的誓言,他掌心那簇红色火焰猛烈燃烧起来,斥候用右手食指深入火焰,随着他手指挥动,一排白色字母出现在火焰之中,m~o~l~l~i~e,这些字母就如同阳光照耀下的寒冰,闪闪发亮。

    斥候还在写,这一次他写得是他自己的名字,两个名字慢慢融合,最后变成一支利箭形状。

    斥候把手掌转向猞猁。

    永不分离!

    他轻轻喝道,用力一推。

    白色利箭飞向猞猁,一闪,就消失在猞猁的身上。

    那只已经从嗒嗒改名为茉莉的猞猁猛地打了一个寒颤,她闭上眼睛,等再次睁开,那双金色眼眸中忽然闪过一丝蓝色的微光,倏忽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斥候长出一口气,他站起身。

    走吧,茉莉,让我们一起去找她们!

    我终于又不再是一个人了。

    斥候开心的想。

    对于一个修炼芒噬功的人来说,收纳一只野兽非常常见。他可以把精神灌注于这只野兽,用于潜伏跟踪。但这些都需要非常特殊的缘分,不能有任何强迫,上百年来,斥候有过好几次这种体验,但这些野兽的寿命太短了,没办法一直陪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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