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班花出事
自从做了这个梦,凌云身体机能越来越强大了,就像有使不完的劲似的。
如果现在叫他单手抬个一百斤的东西,估计都没问题。
而且他的灵觉也变强了许多,比如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站在宿舍楼的二楼,都能感觉到地面上的风吹草动,甚至能感应到地面上蚂蚁的跑动。
“我去,这不会是修身小说中的神识吧!特么太假了吧!”
他想到这里,吓了一跳。
仔细感应了一下肚子里的金丹,发现又大了那么一丢丢。
尽管幅度很微小,但他还是感觉到了,而且随着灵觉的增强,他对这枚金丹的细节也“看”得很清楚。
可以发现,这东西的外表并非是完全光滑的,而是有凹凸不平的纹路,有的深有的浅,似乎是一种符文的东西,又或是某种电路图。
总之,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刻得出这种纹路,就算刻手机芯片的顶级公司也做不到。
今天是周六,凌云打算一个人去逛逛,顺便找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抽口烟。
自穿越以来,他最想的东西就是喝点酒抽袋烟,并不是因为他有瘾,而是觉得有烟在嘴里叼着,有安全感。
这应该也是很多抽烟的人的习惯吧。
“哥抽的不是烟,是寂寞!呵呵。”
今天的天气非常好,晴空万里,还有几朵白云在风的煽动下,慢慢向南挪动着婀娜的身体。
这里是江岸的一片沙地,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着晶莹的闪光,旁边的草丛在微风下轻轻地舞动着。
凌云这时就坐在江边,一边抽着烟,一边把赤脚伸进水里,用灵觉仔细感应水里的每个细节。
“咳咳咳”
他抽第一口烟的时候,由于吸的太大口了,导致一阵咳嗽,然后头晕了。
“呼~真是太久没抽烟了,一下子抽太猛,我x,好晕好晕,啧啧!”
经过好一阵才缓过来,第二口就没事了,这会儿的他倒是很惬意。
接着他就开始集中精神去感应水里的状况。
起初,水里什么都没有,当他的脚不再动弹时,渐渐地有一只小虾慢慢游了过来。
对这个小家伙来说,凌云的脚是它没有见过的奇怪东西,而且是庞然大物。
出于好奇,它忐忑地上前用右边的钳子轻轻划了一下,然后迅速的跑开,最后停在大约二十厘米处,观察着这个庞然大物的反应。
凌云早就感觉到了它的存在,小家伙划的那一下,脚底传来一丢丢痒的感觉,但他忍住了,脚始终保持着一个姿势不动。
小虾看了一会儿,见对方没有动静,于是壮着胆靠了上去,然后似乎很开心的用身体在脚底蹭来蹭去,之后更是游到了凌云左脚的脚趾上来回撒欢。
感觉到脚趾持续传来的酥痒感,凌云突然动了,然后不等对方反应,左脚的拇指与食指快速夹住了虾的腰,最后抬起。
小家伙被这突然的变故,吓的懵圈了,停顿了一会儿后,开始剧烈挣扎。
好奇心害死猫!
它的小脑瓜子哪想得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
挣扎好一会儿后,它认命了,也不挣扎了。
算了,自己这条不起眼的小命就算交待了。
可是,它刚准备放弃,居然重新获得了自由。
只见夹住自己腰部的大物竟然松开了,然后身体“啪”的一声掉到了水里。
现在它才意识到,自由多重要。
好奇心太大也能让自己丢掉性命!
于是,这小家伙快速的往深处游去,直到看不见岸边为止。
见此,凌云摇着头笑了笑,然后回忆一遍刚才的一系列经过。
他发现竟然能记清所有细节,比如小虾在水里注视脚底的状态,小虾被夹住时挣扎的轨迹等,包括两个小钳子来回挥动了几下,都记得一清二楚。
就像是自己把眼睛贴到离小虾足够近的位置观察一样,太神奇了。
凌云想再试试自己的灵觉达到了什么地步,便起身往江心走去,直到江水没到膝盖处才停住。
然后他拉起两只手的袖子,并把手放入水中,等待着。
集中注意力的他,能把方圆五米内的水底“看”得一清二楚,就像戴着潜水镜潜水一样。
他这样静止不动,直到四五分钟后,十来只小鱼朝着他的两腿游来,探头探脑的,似乎在找什么东西。
凌云把灵觉探过去,竟发现能把鱼身上的鳞片看得清清楚楚。
这时,这群小鱼终于发现了他的腿,似乎觉得插在水里的这两条“柱子”很奇怪。
于是,它们中的一只便离队,游过来侦查。
凌云的灵觉一直跟着这只特别的小鱼,见它围着自己的两腿,分别绕了一圈,然后往他的双手游去。
当这只小鱼游到他拇指和食指中间时,他突然动手了,只见这只小鱼头部以下的三分之一处被夹了个正着。
那只手立刻离开水面,并把抓到的小鱼凑到眼前看了看。
这是一只有两个手指宽的鱼,正在他手里不停的挣扎着。
“哈哈,终于抓到你了!”
这徒手抓鱼的动作,估计很多人只在电视中看过,凌云竟然来了个现实版的,可见他的灵觉和身体的灵敏程度有多厉害。
既然这样能抓到鱼,那何不多抓几只,一会儿烤着吃。
说干就干,就这样,凌云依样画葫芦,连续抓了十几只鱼,其中最大的有四个手指宽。
“哈哈,大丰收啊,大丰收!”
有过抓鱼经验的人应该都知道,由于鱼的表面非常滑,所以抓鱼的时候,除了手要快,还要抓的位置够准。
比如,要抓住鱼头与前翅中间的位置,才不至于让鱼从手里跑掉。
由于凌云从小在农村长大,所以对野外烤鱼的技术非常熟悉。
不一会儿,火堆就被弄了起来,一排四五只小鱼就被放到架子上烤了起来,并不时发出滋滋滋的声音。
“惬意!哈哈哈!真特么惬意!”
难得有这么轻松的时候,凌云也是心旷神怡,奈何他文采有限,不然可以做首诗,应个景。
吃鱼,是他最喜欢的,没有之一。
他最讨厌的是猪肉还有内脏。连他自己都解释不清楚为何会这样,从小到大都是如此。
从这个角度看,他也算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葩。
简单的下午,惬意的生活,对成年人来说是一种奢侈,因为他们要承担的责任更多,自由的时间也变成了的稀缺品。
所以,凌云无比珍惜现在的生活,不需要想太多,也不必承担太多。
惬意的时光往往是短暂的,不知不觉已日落西山,凌云收拾好一切,回学校去了。
一到宿舍,刘传峰等几人就急匆匆的扑过来,吓了凌云一大跳。
“靠,你们几个咋地了?不知道男男授受不亲吗?”
“呃!凌云,你终于回来了,出大事了!”看得出江逸尘很急切。
凌云听到这里,环视了几人一眼,发现几人都是一副急切的表情,看来真出什么大事了。
“出啥事了?”
“林小红被绑架了,呜呜呜~”陈悦边说边哭。
“啥?陈悦你别哭哭啼啼的,哪里像个男人?给我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儿?”
凌云最讨厌男人动不动就哭鼻子。
“呃,陈明烽那个疯子打来电话说,他抓了林小红,叫你今晚7点一个人去找他,不然,他他就”
“他就怎么?说!”
凌云脸色立马冷酷了起来,就像要杀人一样。
“他说,你要是不来的话,他就把林小红给那啥了。”
凌云此时已经怒到极点了,一直以来,他有两个逆鳞,一是他的家人,二是女人,尽管林小红还不是他的女人,但至少对方对自己不错。
而且,陈明烽竟然对一个弱女子下手,特么太无耻了点。
看来上次给他的教训还不够,这回估计有什么厉害的筹码在手里,所以才这么肆无忌惮。
“靠!这个陈明烽,真不识抬举!”
凌云吐了口唾沫。
“他说在哪里见面?”
凌云几乎是咬着牙说的。
周围几人被凌云的脸色吓到了,只有刘传峰还比较镇定,因为他见过凌云上次教训陈明烽的场面。
于是,回答道:“他说在火车站东边的那个仓库里!”
“好!你们在这等着!先不要声张,我过去看看。”
然后他给了众人一个放心的表情。
“凌云,你一个人去?”江逸尘担心的问道。
“怎么?你想陪我去?”
江逸尘犹豫了一下,然后像下了很大决心似的说:“可以,大不了拼个鱼死网破,哼!”
“那你们呢?”凌云有心试试几人的态度。
“我们也去,大不了是个死,怕他个鸟!”
几人都是这个意思。
“哈哈哈,都是好兄弟,但是,我一个人去就行了,你们就在这里等着,谅陈明烽不敢怎么样!”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听我的!”
说完,凌云直接离开了宿舍。
剩下的几人,面面相觑,对凌云有说不出的担心。
不过,刘传峰倒是最镇定的,毕竟他知道凌云的战斗力有多强,为了缓解几人的情绪,他把上次凌云怎么揍陈明烽的经过给说了一遍。
“流川枫,你说的是真的?凌云有这么强?”
江逸尘被刘传峰的话震惊不已。
“是啊!这还能有假,我亲眼所见!你们几个都喝得不省人事了。最后凌云还跟我说不要告诉你们。这回也是怕你们担心,我才说出来的。”
“我去,真的啊!真是越来越看不懂他了!”
“是啊,谁能想得到他还有这么强的一面,呵!”
几人开始一边感叹,一边自嘲。
话说两头,凌云这时已经越过火车站的铁轨,正朝着那个仓库走去。
按道理来说,陈明烽不应该再招惹他的,上次被揍得很惨之后,就都躲着他。
这回,应该是有什么了不得的帮手在帮他,所以才敢这么明目张胆。
到了地方之后,凌云并没有直接从大门进入,而是在很远的位置对其四周进行了侦查。
因为他现在的灵觉很强,他要确定这里面到底什么情况之后再出手。
他喜欢狼这种生物的性格和做事方式,既狡猾狠辣,又超有耐性,知己知彼,然后关键时刻出手,才能雷霆万钧,瞬间杀敌。
这是一个很旧的半开放式仓库,长方形模样,大约有500平米,里面还有不少大小不一的木制箱子整齐摆放着。
凌云利用周围的草丛作掩护,围着仓库四周转了一圈,发现在仓库的后半区有不少青年在活动,手里都带着家伙,或铁棍,或砍刀。
“尼玛,这特么要把我往死里整啊。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准备枪。还是小心点!”
但他还没看到陈明烽和林小红的身影,估计是藏在某个暗处了。
观察好一切,等七点后行动。
既然主角没露面,那就逼他露面。
他相信,过了时间点,陈明烽一定会耐不住性子而暴跳如雷的。
他很笃定,对方的这个安排主要目的是为了针对自己,如果只是对林小红下手,并不需要这么大的场面。
这会儿离七点过还有大概半小时,凌云找了个隐秘的角落做着休整,养精蓄锐。
等待的时间总是漫长的,第一次遇到这种事,说凌云不紧张,那是假的,尽管他现在有超于常人的能力。
不过,他的调节能力还是很好的,毕竟从心理年龄上看,他也是三十多岁的人,对于很多人性的理解还是比较透彻的。
至于今晚会有什么结果,他暂时不去想,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果然,七点刚过一会儿,陈明烽就忍不住了,在仓库里大骂了起来,连在外面的凌云都听见了。
“呵呵,到底还是年轻啊,这么耐不住性子。嗯,是时候行动了!”
凌云嘀咕了一声便开始行动了。
虽然才11月,但是这时候的天还是黑了下来。
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这再好不过了。
首先要解决的是藏在门口角落处的两个暗哨,而且要无声的,以免打草惊蛇。
只见凌云像一只恶狼一样,待慢慢接近之后,“蹭”的一声,手刀正中一个暗哨的脖颈处,对方哼都没哼便晕过去了。
第二个暗哨也是如此,还好两人离得近,不然还真不好搞。
“我滴个乖乖,丫还真有枪!还好自己够机灵。”
解决了两个暗哨之后,凌云便大摇大摆地往里走。
“陈明烽,你个软蛋,还不快滚出来!”
凌云一边走一边大喊。
随后,只见“呼”的一声,后边的那些拿着棍棒的青年围了上来,个个都警惕地看着凌云。
“啪啪啪”
“哟,凌云,你还真敢单枪匹马的来啊,真是小看你了。呵呵。”
陈明烽人没到,声音就先到了。
“呵呵,对付你这个无耻的小王八羔子,不至于劳师动众的!”
凌云也不客气,既然撕破脸皮,先过过嘴瘾再说!
“你”
“你什么你,赶紧把林小红给放了!”凌云一边说着,一边警惕着周围人的动作。
“擦,你一个人特么还挺横的。怎么?这么快就紧张你的小情人了?”
“呵呵,紧张?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