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玄幻小说 > 我要逆天 > 第23章 太好听了

第23章 太好听了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唱完两首歌,凌云喝了口水,然后换木吉他来弹。

    在定曲目之前,他思考良久。

    由于考虑到人员和音响设备因素,所以,在乐器伴奏上要做减法。

    于是,他就选了张震岳的两首歌《爱我别走》和《爱的初体验》。

    两首歌都比较适合纯吉他伴奏。

    《爱我别走》这首歌,发行于1998年,但真正火起来的还是在几年后。

    这首歌只需一把木吉他就能弹的很好听。其原版就是以木吉他的音色为主,再配合七和弦与九和弦的运用,想不好听都难。

    “爱我别走,送给你们!”

    “哦哦哦”

    凌云简单准备之后,便弹起了这首歌的前奏。

    虽然少了像cd中的鼓点,但不影响前奏的美感。

    再说,经过音箱的放大,使整个空间都回荡着木吉他的声音,而且这天然混响超好,就像十几年后流行的live house一样。

    我到了这个时候还是一样

    夜里的寂寞容易叫人悲伤

    我不敢想的太多

    因为我一个人

    爱我别走,如果你说,你不爱我

    不要听见你真的说出口

    再给我一点温柔

    这首歌,与普通的抒情歌唱法又不一样。

    他理解的这首歌,感情应该更洒脱一些,咬字则需要模糊一点。

    但需要掌握一个度。

    他一开口,在场的人又一次亢奋起来,但谁都没出声,都在认真聆听凌云弹唱的每一个音符。

    这首歌很多人都会唱,也容易唱,因为音域没有特别宽,也没有很多高音。

    但是,如何把这首歌唱出起伏的感觉,就不容易了。

    凌云那带点沙哑的声线,再加上那种洒脱的韵味,听起来无比的舒服。

    至少比磁带强太多了,毕竟这是现场,音效不会有损益。

    “凌云,你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听你唱歌,我总是有一种悲伤的感觉呢?黄敏在座位上这样想着。

    离黄敏位置不远的后几排座位上,一个女孩跟她有一样的想法:“凌云,你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我看你就像是看到大人一样!”

    这个人就是程晓晓,一个凌云认为话不多但很成熟稳重的女孩。

    “凌云,我听到了,我听到了!”林小红这小辣椒现在一边流泪一边重复着这句话。

    至于她听到了什么,没人知道。

    其实,真正听过凌云现场唱歌的,也就是舞蹈室里的那帮人以及凌云的舍友们。

    但是,哪怕他们听过很多次了,这次一样激动不已。

    可能是音效太好了,也可能是被认真起来的凌云打动了。

    语文老师程老师,虽然是成熟的贵妇,但她听凌云的歌,也想起了很多往事,尤其是她在二八年华时的爱恨纠葛。

    “你到底有过什么样的故事呢?凌云!能唱得这样动情,你一定有丰富的生活阅历,或者说感情经历。可你才十几岁啊,怎么可能会经历那些?真是让我越来越好奇了。”

    程老师心里激动的想着。

    至于,音乐老师廖老师,更不必说了,一个老男人,竟然也被感动的稀里哗啦。

    可能由于他男性的自制力,他没有像女生一样流泪,但激动的心情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那些不太懂音乐的其他老师们,也都沉浸在凌云的歌声里。

    可见凌云的唱功何其了得。

    这首歌因为只有一把琴,所以中间的solo被省略掉了,凌云用像弹古典吉他一样的即兴华彩了一段,也很好听。

    “哎!唱这么几首歌突然感觉累得不行了,看来自己是老了!”

    唱完之后,凌云来了这么一句,顿时引得台下众人大笑。

    “哈哈哈”

    “这首歌好听吗?”凌云大声喊道。

    “好听”

    “既然好听,你们就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怎么样?”

    “哈哈哈”

    众人见凌云这么俏皮,也跟着一阵欢乐。

    “接下来,这首歌应该很多人都会唱,那大家会唱的一起唱!好吗?”

    “好!!!”

    “爱的初体验,送给你们!”

    “啪啪啪!”掌声响起。

    如果说你要离开我

    请诚实点来告诉我

    不要偷偷摸摸地走

    像上次一样等半年

    什么天长地久

    只是随便说说

    你爱我哪一点

    你也说不出口

    这首歌,是一首很欢乐的歌,所以凌云又换了一种状态来唱。

    而且在吉他扫弦上,用了很多切分,整首歌的律动就这样被带了起来。

    很多人可能不会唱主歌,但副歌是没有人不会的。

    这首歌在这个时期非常火。

    所以,在场的所有人都跟着唱了起来。

    五六百人的大合唱,那场面是很给力的,声音几乎盖过了凌云的琴声。

    这就是没有乐队在场的尴尬,如果有的话,至少架子鼓的声音会更带动气氛。

    凌云也想啊,可这会儿上哪儿找鼓手和贝斯手去?

    唱完之后,凌云拿着话筒走到舞台前面,对着左边的角落处勾了勾手。

    然后开口道:“呃哼!大家听的感觉怎么样?”

    “好!”

    “很好!”

    “哇塞,简直太好听了!”

    台下此起彼伏的叫好声响起。

    凌云接着说道:“就喜欢你们忽悠我的样子,呵呵。”

    “哈哈哈!”

    “嗯,接下来的两首歌呢,我们来点不一样的,我邀请了来自初三三班的王宇同学,跟我一起完成这两首歌,大家鼓掌欢迎!”

    接着台下响起了热烈掌声,尤其是初中部的同学们。

    “哇哦!这王宇居然能跟凌云合作,看来也是挺厉害的人啊!”

    “是啊,是啊,看来是个隐藏的高手。”

    “哦,我想起来了,去年学校晚会上的吉他弹唱,是不是他?”

    “对对,是他!我记得那时候他弹的是同桌的你。”

    “那不错,呆会儿再认真看看他弹得怎么样!”

    “嗯!”

    林小红和朱云燕这会儿也在纳闷,什么时候冒出来的这么一个小孩,他能跟凌云比吗?

    台下的很多人都不太看好王宇,但是他们年级的人却不这么想,毕竟王宇在他们年级也是小有名气的。

    凌云没去注意台下观众的各种议论,而是直接招呼王宇准备开始。

    “最美,送给大家,呃,当然,会唱的一起唱哈!”

    由于有节奏吉他手和新的主唱,凌云主要负责这首歌的solo与和声。

    “哇塞,你们看凌云的手,那速度好快啊!”

    “是啊,都比得上电视里的那些个吉他手了。”

    “对对,而且很好听!”

    “别说话了!认真听!”

    有同学很反感他们这种议论声,太影响听觉了,于是,出声呵斥道。

    还别说,王宇这小孩的嗓音条件还不错的,经过音箱放大之后,也挺有质感的。

    而且经过凌云恰到好处的和声修饰,让台下的人眼前一亮。

    好听!!!

    这首《最美》是内地最成功的男子组合羽泉在99年发行的歌。

    这首歌唱起来很朗朗上口,音域也是不宽。

    所以,这时的人们几乎都会唱。

    原本这是要两人交替演唱的,但凌云想借着这个时间段,让嗓子稍微休息一下,于是就改成了王宇主唱,他来和声了。

    不过,从现场反馈来看,效果还是挺好的。

    原本凌云还担心,这小孩会因为紧张而弹错,没想到发挥的很稳定,只是在一些细节上把握的不够成熟。

    比如,副歌部分在扫弦上的强弱变化,以及加花的部分做的不是很好。

    于是,凌云只能用自己的solo去弥补。

    好歹这首歌也完成了,看台下的反应,应该没有人会听出凌云意识到的问题。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凌云那样有极强的乐感及听觉。

    “咦?这初三的小孩可以啊!”江逸尘他们开始讨论着。

    “嗯,虽然比不上凌云,但整体感觉还是可以的。”

    “是!如果凌云再给他调教一下,他也会变得很厉害的,没准可以组个乐队什么的。呵呵!”

    “组乐队?那谁打鼓?陈悦你打吗?”

    “你别说,我还真有这样的想法,等回宿舍我跟凌云商量商量,然后我去学鼓去,再叫我妈给我买一套鼓!嘿嘿。”

    “行啊,你!这事儿,哥几个绝对支持你,要钱没有,要命不给!”

    “去你的!!!”

    接着几人差点扭打起来。引得周围的人一阵鄙视。就连在旁边不远的林小红她们也看不下去。

    “燕姐,你说,这凌云怎么什么都会?他脑子是怎么长的?”林小红问朱云燕。

    “我哪知道!不过,凌云这家伙身上肯定有很多秘密,不然不会这么厉害的!”

    “是吗?那找时间我们把他挖出来!!!哼哼!”

    林小红那小粉拳挥了挥。

    “嗯,可以考虑!”朱云燕似乎被说动了。

    她们的对话,如果被凌云听到,估计会被吓出一身冷汗。

    女人心太可怕了!

    “王宇同学唱得好不好?”

    “好!!!”

    “那我们再次给他鼓掌!”

    “啪啪啪”

    王宇从来见过这样的场面,好几百人听自己唱歌,还给自己鼓掌,就连老师们也是如此。

    顿时就激动的不行,身子也开始微微发抖,但性格腼腆的他,愣是没说一个“谢”字。

    凌云只能帮他打圆场。同时,右手搂住他的肩,让他放松下来。

    开玩笑,如果让这孩子继续抖下去,那下一首歌就不用唱了。

    “一首beyond的光辉岁月送给大家。”

    “啪啪啪”

    由于是一首粤语歌,凌云在曲子的编排上做了一些改动,由一人唱改成两人交替演唱。

    至于和声,基本不需要,因为主旋律已经够好听了,没必要再画蛇添足。

    于是,那段经典的吉他前奏响了起来。

    可能很多学吉他的人都练过这首歌的前奏和间奏。

    因为这两段比较简单易上手,但要弹出韵味可就不那么容易了,尤其是中间的揉弦,要恰到好处才行。

    这样才能体现出美感。

    当然,节奏吉他方面就稍微难一些了,毕竟e大调的和弦,很多都是大横按。

    连续的按,手也是很累的,而且越到后面,手劲会因为疲劳而减小,从而产生一定的杂音,甚至错误。

    尤其是初学者,很容易出错。

    还好,凌云在宿舍里给王宇加练了手劲,不然真会出状况。

    果不其然,今天王宇在后面的时候,弹错了两个和弦,而且还有一点小小的杂音。

    凌云的灵觉何其灵敏,一下子就补救了上去,到没有solo的时候,他也跟着扫弦,主要就是用他的琴声,掩盖住王宇那边的小杂音。

    过程中,凌云不断用眼神示意他,不要紧张,沉住气。

    这就造成了很多人看到凌云丰富的表情变化,用现在的话说,都可以出一系列的表情包了。

    台下的人不明白情况,都以为是凌云跟他们互动,尤其是前几排的人,于是,一群人都把手挥舞了起来。

    渐渐地,在场的所有人在那群人的带动下,也都挥起手来了。

    凌云看到这里,心里一阵嘀咕:“我靠,这批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默契了?如果再让他们每人手拿一部手机,然后开着灯挥舞着,还真有点像在工体开演唱会的感觉。”

    终于,这首歌也顺利的完成了,凌云松了一口气。“呼~”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