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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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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山间的羊肠小道上走出一群孩子, 这些孩子大多在六岁至十二岁之间,背后都背着一捆柴,看样子是山里农户的孩子。

    其中有一个孩子大约才十岁左右,皮肤黝黑黝黑的, 但是一双眼睛格外有神, 别人背的柴至多也就二三十斤, 但他却背的至少有百六十斤,一捆柴几乎比他还要高大。

    他走在队伍的最后,悠闲地哼着歌,仔细听来,竟然是渔歌调。

    “大海咸水思又思, 海龟背脊八卦书, 龙虾威武当元帅, 奇门遁甲做军师。大海咸水浪又浪,鲨鱼海上称霸王, 红瓜披挂黄金甲,身穿银袍带鱼郎……”

    他的声音宏亮又悦耳, 又带着稚嫩的童声, 唱得非常好听。

    小伙伴们笑他道:“你又不是渔夫唱什么渔歌调?”

    “我不当渔夫,将来我要称霸海上。”

    “吹,羞羞脸。”小伙伴都拿手刮着脸蛋。

    更有小伙伴嘲笑他, 道:“我阿父说了,我们南滇国离海有几万里路, 而且我们南滇国四周都是大山,我们一辈子都走不出这片大山。”

    这小孩也不理睬,照样哼起歌曲。

    优美轻快的曲子在山间回荡,夕阳渐渐在山尖处沉没, 原本苍翠的树木在此时变得阴森起来。

    忽然一个小孩惊叫了一声,原来他发现了一条毒蛇拦住去路,这条蛇有胳膊粗,长及一丈,是条大蛇,三角形的脑袋跃起,吐出腥红的信子。

    “马溯,你快来,这里好大一条蛇。”

    小伙伴都在叫他。

    马溯放下背上的柴走上前,不屑地道:“这么小的一条蛇你们也怕?”说着,他蹲下身,伸手去捉蛇,那蛇速度也快,但显然没有他快,他掐住蛇头一甩便扔到山下了。

    “行了,没事了。”他拍了拍手,又在裤子上擦了擦,走到最后又背起柴。

    村子还有些远,天黑时小伙伴们才回到村里,马溯的家在村子最后面,他也不着急,慢悠悠地往前走。

    前面有一所夯土房,屋顶上的烟囱正在冒出炊烟,马溯将背后的柴放到院子里,便兴冲冲地往屋里跑。“阿母,我饿死了,饭做好没有?”

    姚荺正在做饭,见到他后便露出笑脸。

    “看你脏成什么样了?快去打水洗脸,过会你阿父也回来了。”

    十年前,司马御和姚荺带着孩子来到西南的南滇国,然后就在这里定居下来。

    这里不属于大晋的国境,也鲜有外面的人来到这里,从中原到南滇国路途有五千多里路,两地之间隔有崇山峻岭、,而且山中多瘴气毒虫,一般人极难来到。

    南滇国的人口不多,地域广,加上气候炎热,各种野物多不胜数,司马御便以打猎为生。

    姚荺照顾孩子和做家务,种上一两亩地,养上鸡鸭,一家三口倒也过得其乐融融,没甚烦心事。

    现在孩子大了,也能帮家里干活,拾拾柴,到小河里去捉鱼,而且他天生力气大,比起一般小孩力气大上几倍。

    这让反而让姚荺担忧,孩子出色的能力似乎就在应证司马措说过的话,他会成为第二个西陵王,会与他的兄弟争夺天下。

    姚荺不让马溯习武,只让他做一个普通平凡人。

    戌时司马御才回来,他打了一头野猪和几只野鸡,南滇国的野猪比起清水河村的野猪体形要大上一倍,足够一家人吃上半个月。

    只是这边天气比较热,肉放不久,姚荺便学着当地人腌制肉,这样可以保存上几个月之久。

    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司马御给姚荺碗里夹肉,姚荺又把肉夹给司马御。

    马溯却不管,大口地吃。

    “吃慢点,别噎着了。”

    “阿母,阿父,你们带我去大海边上瞧瞧。”

    姚荺一怔,道:“你为何要去大海边上瞧瞧。”

    “二胖说大海离我们有几万里路,我们到不了那里,所以我不信,一定要到海边去瞧瞧。”

    “是挺远,还是别去。”

    马溯哪里肯依,缠着姚荺要去瞧大海。

    “那就去吧。”司马御开口了。

    “这不好吧?”

    司马御知她担心,道:“孩子小不碍事,我们离开中原十年,你也很惦记,索性我们去清水河村时,顺便也去一趟洛邑。”

    姚荺也确实想念故土,被司马御一劝,孩子又在一边撒娇,只得答应了。

    当夜姚荺把野鸡杀了做成卤鸡,那只野猪现在是没空杀,便找了族长让他分给村里人,并让他们帮忙照看一下屋子。

    翌日清晨一家三口踏上前往洛邑之路,马溯从未出过大山,外面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很新鲜,看什么都是看得眼不眨。他们也不急着赶路,慢悠悠地便当旅行,在路上跋涉了近两个月才到洛邑。

    “阿父,阿母,这里好大啊!人好多啊!嘻嘻,还有好多吃的玩的。”马溯开心极了。

    洛邑比十年前又繁华了许多,他们一路来也打听到不少事,姚荺生的另外一个孩子被过继给赤月抚养,早在九年前就被封为太子,取名司马直。

    如今大晋国力昌盛,外敌皆不敢犯,与周边几个国家也都交好。

    只是洛邑与南滇国有五千多里路,又被连绵的大山阻隔,他们听不到任何关于司马家的事。

    时值中午,一家人去客栈落脚歇息,顺便吃饭,吃着家乡风味的菜肴,司马御和姚荺都很激动,他们十年没吃到家乡菜,也没听到乡音。

    隔壁桌有人在闲聊,说起太子要征招一队童子兵,只要年满七岁便可去应征。

    “太子虽是年幼,但从小学习治国,练习剑法,可谓是文武双全,将来长大可谓是一代明君。”

    “小小年纪,便知要替自己征招军队,太子还很有策略。”

    众人对太子赞不绝口,姚荺听在耳内虽是开心,但是这么小的孩子却要承受这么多,那一定是很累的。

    “听说是太子亲自主持应征,就在南市门前,好像说要求还不低,好多大臣都想把自己的儿子送去,但是都没通过选拔,太子做事是选贤选才。”

    姚荺听得如痴如醉,她十年没见过这个孩子,自是日夜想念,不知他长得如何?胖还是瘦?高还是矮?爱吃什么?

    “阿荺,我们去看看。”司马御摸了摸她的手。

    饭后司马御放下行囊,便带着姚荺和马溯去南市门,南市门是洛河前的一片空地,约有十来亩大小,原来是处决犯人的场所。

    “溯儿,阿父背你。”

    马溯虽不是司马御的亲生儿子,但对他视若亲生,从小背在背上长大,对马溯极是宠溺。

    “嗯。”马溯爬到他的背上。

    到了南市门只见人山人海挤得水泄不通,几乎全城的男孩子都来了,这可是太子亲自选拔童子兵,只要选上就是在太子身边,以后就当于是在皇帝身边,这个机会没有任何人肯放过。

    尤其选拔不限出身,官宦世家的孩子和平民的孩子都是同等的机会。

    因此这是对平民家庭来说,是唯一一次能踏入仕途的机会,成功了子孙后代都能飞黄腾达,荣华富贵。

    当然失败了也不影响什么。

    一到南市门,马溯就着急地要从司马御的背上下来,他人小,身子灵活,一下子就钻到人群中去,把姚荺急得不行。

    “别担心,他人小鬼大,不会丢的,待会人散了便能瞧到他。”

    两人也往前面挤,但哪里挤得进去,里三层外三层,不知有多少层,黑压压的一大片。

    捱了半天两个人才挤到前面,但是还有两三排人挡着。

    场子中什么也没摆,只有一尊石鼎,在石鼎的后方坐着一名小男孩,那小男孩穿着紧身的胡服,盘腿坐在褥子上,双手则放在腿上,身子挺得直直的。

    姚荺的目光一见到那男孩便心里大恸,这孩子实在太像司马措了。

    他的眼睛是丹凤眼,鼻梁挺拔,小嘴红扑扑的,这五官完全是从司马措脸上印下来似的,分明就是司马措幼年的样子。

    这是她的儿子司马直。

    一时间姚荺直想哭,司马御扶住她的身子,道:“这在外面别让人瞧到生疑。”

    其实也没人注意他们,这十年来他们辛苦操劳,样貌变化很大,穿着也都是普通棉麻料,给人感觉就是农夫与农妇。

    这孩子坐在那里显得仪态很好,也很沉稳,把司马御看笑了,确实像司马措,便连仪态都是一样的,将来长大了准是一个心机深的腹黑家伙。

    赵常侍站在石鼎前,道:“太子有令,只要有谁能举得起这尊石鼎,便能通过选拔,成为太子的童子兵。”

    场中的石鼎看起来有百来斤的样子,这对成人来讲不重,可对于十二岁以下的孩子就很重了,甚至超过他们本身的重量。

    “有没谁来试试?”

    从前日开始选拔,到现在还没有一名孩童真正通过选拔。

    “我来试。”

    稚嫩的声音传到姚荺的耳中,姚荺一怔,只见马溯已经跑到场中。“溯儿。”

    司马御赶紧捂住她的嘴,低声道:“静观其变。”现在叫喊很容易让人察觉他们,尤其是赵常侍对他俩可熟到极点。

    马溯看着那尊石鼎,轻轻用手推了推,不算重。

    “小孩,你举得起来吗?”赵常侍望着他,马溯虽与司马直是孪生兄弟,但是长得并不很相似,而且后天环境的影响,他的皮肤很黑,一看就是乡下来的孩子。

    “我举起来会有什么好处?”

    “你可以当太子的童子兵,以后保护太子,将来还能当大官。”

    马溯点点头,道:“什么官最大?”

    “最大的官是皇帝,再没有比皇帝更大的官。”

    马溯又点点头,道:“那我举起来,你们让我做皇帝。”

    此言一出众人皆骇,姚荺也是吓得要死,这个傻孩子居然当着这么多人说要当皇帝。

    司马御也是吃了一惊,这孩子当真要成为第二个自己吗?

    马溯见众人都不说话,他嘟了嘟嘴唇,单手便将石鼎举过头顶,他举着石鼎绕着场子走了两圈,然后放到司马直的前面。

    “你是太子是不?我现在举起石鼎,是不是该让我做皇帝?我要做这天下最大的官。”

    他根本不知皇帝是什么,只想做一个大官给自己那群小伙伴瞧瞧,威风一下。

    司马直神色未动,依旧端坐,双手放在腿上,道:“等你长大了,能打得过我,你才能做皇帝,否则你就做我的将军,替我开疆辟土。”

    这孩子说话得体,又显得仁厚,马溯虽是小孩子之言但已经犯了诛九族之罪,没想到司马直并不动怒。

    “一言为定,你不许反悔。”

    司马直站起了身,伸出手,两个孩子击掌盟誓。

    这时司马御用黑巾蒙住脸,向场中一跃,身子便到马溯身畔,将他一提便就纵出人群,几个起落之间两人消失了。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

    赵常侍盯着司马御消失的方向,若有所悟,是他们回来了吗?

    是的,他们回来了。

    全文完

    2021102121:58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抢来的新娘总想逃走》求收藏,谢谢大家

    女主汉人  vs  男主藏人

    1吐蕃的国君聂赞一直以为自己不爱美色,因此他带兵去杀前往吐谷浑和亲的大唐公主李觅儿,以阻止大唐和吐谷浑结盟

    可是他杀光了唐兵,抢夺了大唐的丰厚嫁妆,那把弯刀却没抵在李觅儿的脖颈上

    “公主,热情的吐蕃人民邀请你去逻些做客,那里有很美的云彩,也有青青的草原,无数的牛羊会陪伴你,当然还有英俊勇猛的吐蕃男人。”

    于是,杀李觅儿变成请她去吐蕃做客

    客人做了一天又一天,牛羊吃了一只又一只

    “公主,你已经做很久的客人,此刻起你便做吐蕃的女主人。”

    这个强悍如猛虎的男子,从此用他的爱让臣民尊重他的汉人妻子

    他是天生的掠夺者,掠夺土地和财产,而李觅儿是他唯一掠夺的女人

    “公主,你的身体比得上丰茂的土地,比得过成千上万的牦牛,我愿意为你与大唐修好。”

    野心勃勃的掠夺者从此安份下来,甘心向大唐称婿,只为了那个只瞧一眼就居住在他心中的女子

    2聂赞是吐蕃的国君,李觅儿是他抢来的新娘

    李觅儿每天想的都是逃走,可总也逃不掉

    聂赞说:只要你逃走的速度,快得你过怀孕的速度,那你就走吧

    不幸的是李觅儿逃走的速度没赶得赢怀孕的速度

    聂赞说:有娃了,你就呆一辈子

    他的双臂化成坚固的牢笼,李觅儿逃不出去,别人也闯不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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